第35章 權謀夾縫中生存的東漢 (1)

第一、東漢建立與光武中興

新朝倒塌後,革命勢力的分化和衝突,乘時割據者的起仆,和一切小規模和大規模的屠殺,破壞,這裏都不暇陳述。總之,分裂和內戰,繼續了十四年,然後全中國統一於劉秀之手。

劉秀成就帝業的經過,大致如下。他起初追隨其兄劉之後。昆陽之戰後不久,劉被更始帝劉玄所殺。當時劉秀統兵在外。聞訊立即馳往宛城,向更始謝罪,沿途有人吊唁,他隻自引咎,不交一句私語,他沒有為劉服喪,飲食言笑,一如平常。更始於是拜他為破虜大將軍,封為武信侯。這一年,更始入駐洛陽,即派他“行大司馬事”,去安撫黃河以北的州郡。當他渡河時,除了手持的麾節外,幾乎什麽實力也沒有。他收納了歸服的州郡,利用他們的兵力,去平定拒命的州郡。在兩年之間,他不僅僅成為黃河以北的主人,並且把勢力伸到以南的地方。在這期間,更始定都於長安,封他為蕭王,他的勢力一天天膨脹。更始開始懷疑他,於是召他還京;他開始抗拒更始的命令,並開始向更始旗下的將帥進攻了。最後在更始三年六月,當赤眉迫近長安,更始危在旦夕的時候,他即皇帝位於鄗南,改元建武,仍以漢為國號(史家稱劉秀以後的漢朝為後漢或東漢,而別稱劉秀以前的漢朝為前漢或西漢)。先是,有一位儒生從關中帶交他一卷“天書”,上麵寫著:

劉秀發兵捕不道,

四夷雲集龍鬥野;

四七之際火為主。

這一年,赤眉入長安,更始降。接著,劉秀定都於洛陽。十二月,更始為赤眉所殺。赤眉到了建武三年春完全為劉秀所平定。至是,前漢疆域未歸他統治的,隻相當於今甘肅四川的全部和河北山東江蘇的各一小部分而已。這些版圖缺角的補足,是他以後十年間從容綽裕的事業。

劉秀本是一個沒有多大夢想的人,他少年雖曾遊學京師,稍習經典,但他公開的願望隻是:

作官當作執金吾,

娶妻當娶陰麗華。

執金吾仿佛京城的警察廳長,是朝中的第三四等的官吏。陰麗華是南陽富家女,著名的美人,在劉秀起兵的次年,便成了他的妻室。他的起兵並不是抱著什麽政治的理想。做了皇帝以後,他心目中最大的政治問題似乎隻是怎樣鞏固自己和子孫的權位而已,他在製度上的少數變革都是朝著這方向的。第一是中央官製的變革。在西漢初期,中央最高的官吏是輔佐君主總理庶政的丞相,和掌軍政的太尉,掌監察的禦史大夫,共為三公。武帝廢太尉設大司馬,例由最高的統兵官“大將軍”兼之。成帝把禦史大夫改名為大司空,哀帝又把丞相改名為大司徒。在西漢末期,專政的外戚例居大司馬大將軍之位,而大司徒遂形同虛設了。劉秀把大司徒大司空的大字去掉,把大司馬複稱太尉,不讓大將軍兼領。

同時他“慍數世之失權,忿強臣之竊命,矯枉過直,政不任下,雖置三公,備員而已”(東漢人仲長統語)。他把三公的主要職事移到本來替皇帝掌管文書出納的尚書台。在官職的等級上,尚書台的地位是很低的。它的長官尚書令祿隻千石,而三公祿各萬石。他以為如此則有位的無權,有權的無位,可以杜絕臣下作威作福了。第二是地方官製的變革。西漢末年,把刺史改稱為州牧,把他的秩祿從六百石增到二千石,但他的職權並沒有改變。州牧沒有一定的治所,每年周行所屬郡國,年終親赴京師陳奏。他若有所參劾,奏上之後,皇帝把案情發下三公,由三公派員去按驗,然後決定黜罰。劉秀定製,州牧複稱刺史,有固定治所,年終遣吏入秦,不用親赴京師,他的參劾,不再經三公按驗,而直接聽候皇帝定奪,這一來三公的權減削而刺史的權提高了。第三是兵製的變革。劉秀在建武七年三月下了一道重要的詔令道:

今國有眾軍並多精勇,且罷輕車、騎士、材官、樓船。

這道詔令的意義,東漢末名儒應劭(曾任泰山太守)解釋道:

(西漢)高祖命天下郡國選能引關蹶張、材力武猛者,以為輕車、騎士、材官、樓船。常以立秋後,講肄課,試,各有員數。平地用(輕)車、騎(士),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樓船。……今悉罷之。

這道詔令使得此後東漢的人民雖有服兵役的義務,卻沒有受軍事訓練的機會了。應劭又論及這變革的影響道:

自郡國罷材官、騎士之後,官無警備,實啟寇心。一方有難,三麵救之,發興雷震。……黔首囂然,不及講其射禦……一旦驅之以即強敵,猶鳩鵲捕鷹鸇,豚羊弋豺虎,是以每戰常負。……爾乃遠征三邊,殊俗之兵,非我族類,忿鷙縱橫,多僵良善,以為己功,財貨糞土。哀夫!民氓遷流之咎,見出在茲。“不教民戰,是為棄之。”跡其禍敗,豈虛也哉!

末段是說因為郡國兵不中用,邊疆有事,每倚靠雇傭的外籍兵即所謂胡兵;而胡兵凶暴,蹂躪邊民,又需索犒賞,費用浩繁。應劭還沒有說到他所及見的一事:後來推翻漢朝的董卓,就是胡兵的領袖,憑借胡兵而起的。

郡國材官、騎士等之罷,劉秀在詔書裏說明的理由是中央軍隊已夠強眾,用不著他們,這顯然不是真正的理由。在征兵製度之下,為國家的安全計,精強的兵士是豈會嫌多的?劉秀的變革無非以強幹弱枝,預防反側罷了。郡國練兵之可以為叛亂的資藉,他是親自體驗到的。他和劉當初起兵,本想借著立秋後本郡“都試”——即壯丁齊集受訓的機會,以便號召,但因計謀泄露而提早發難。當他作上說的詔令時,這件故事豈能不在他心頭?

第二、混亂的東漢朝政

莽末之亂,其經過約二十年。雖然不算很久,然而蔓延的範圍很廣,擾亂的情形,也十分厲害。所以民生的凋敝,更甚於秦漢時候。光武帝平定天下後,亦是以安靜為治。內之則減官省事,外之則拒絕西域的朝貢,免得敝中國,以事四夷。而又退功臣,進文吏,留心於政治,所以海內日漸康寧。明、章兩代,也能繼承他的治法。這三朝,稱為後漢的治世。

後漢的政治,壞於外戚宦官的專權,而外戚的專權,起於和帝之世。先是章帝皇後竇氏無子,貴人宋氏生子慶,立為太子。梁氏生子肇,竇後養為己子,後誣殺二貴人,廢慶為清和王,而肇立為太子。章帝崩,肇立,是為和帝,太後臨朝。後兄憲為大將軍,專權驕恣。和帝既長,和宦官鄭眾謀殺之。是為後漢皇帝,與宦官謀誅外戚之始。和帝崩,瘍帝立,生才百餘日,明年,又崩。太後鄧氏,迎立安帝,臨朝凡十五年。鄧太後崩後,安帝自用其皇後之兄閻顯。又寵信諸中常侍和乳母王聖等。閻皇後無子,後宮李氏生順帝,立為太子,閻皇後譖廢之。安帝崩,閻後迎立北鄉侯,未逾年薨。宦者孫程等迎立順帝,殺閻顯,遷閻後於離宮,順帝用後父梁商為大將軍。商死後,子冀繼之,專恣較前此之外戚為更甚。順帝崩後,子衝帝立,一年而崩。冀與太後定策禁中,迎立質帝。質帝雖年少,而目冀為“跋扈將軍”,遂為冀所弑,迎立桓帝。桓帝和宦官單超等合謀,把梁冀殺掉,於是後漢外戚專權之局終,而宦官專橫。

外戚宦官,更迭把持,朝政自然很。因此而引起羌亂,因此而激成黨禍。

羌人本住在湟水流域,後來棄湟水,西依鮮水、鹽池。莽末,乘亂內侵。光武、明、章、和四代,屢次發兵,把他打敗。然而降羌散處內地的很多,郡縣豪右,都要侵陵役使他。安帝時,羌遂反叛。降羌本是個小寇,造反時,連兵器都沒有。然而當時帶兵的人,都觀望不戰。涼州一方麵的長官,則爭著遷徙到內地,置百姓於不顧,或則強迫遷徙,於是羌寇轉盛。至於東寇三輔,南略益州,漢兵僅能保守洛陽附近而已。而兵費的侵漁,又極利害。安帝時,用兵十餘年,兵費至二百四十億,才算勉強平定。順帝時,羌亂又起,兵費又至八十餘億。直到桓帝,任用段熲,盡情誅剿,又經過好幾年,才算平定。然而漢朝的元氣,則自此而大傷了。

黨禍起於後漢的士好立名,初則造作名目,互相標榜,進而誹議公卿,裁量執政。這時候,遊學極盛,太學諸生,至三萬餘人,恰好做了橫議的大本營。當時宦官兄弟姻親,布滿州郡,盡情懲治,自然是人情之所欲,並且也是立名的一個機會。於是宦官與名士,勢成水火。桓帝也是相信宦官,宦官遂誣他們結連黨羽,誹議朝政,一概加以逮治。後因後父竇武替他們解釋,才放歸田裏勞作,然而還是禁錮終身。桓帝崩,無子,竇後和竇武定策禁中,迎立靈帝。年方十二,太後臨朝。竇武為大將軍,陳蕃為太傅,謀誅宦官賈節、王甫等,不克,反為所殺。於是黨獄複興,諸名士身受其害,和因其逃亡追捕,而人民因之受禍的更多。善類遭殃,天下喪氣。靈帝年長,尤其相信宦官。又喜歡“私稸”賣官、厚斂,無所不為。於是民窮財盡,而黃巾之禍又起。

黃巾的首領,是巨鹿張角,借符水治病以惑眾。其徒黨,遍於青、徐、幽、冀、荊、兗、充、豫八州。角遂謀為亂,暗中署置其眾,為三十六方。約以公元184年舉事,未及期而事泄,角遂馳敕諸方,一時俱起。雖然烏合之眾,旋即打平。然自此盜賊群起,都以黃巾為號,郡縣莫能捕治。於是聽劉焉的話,改刺史為州牧,外官的威權漸重,又伏下一個亂源。

而中央又適有變故,以授之隙。靈帝皇後何氏,生廢帝。美人王氏,生獻帝。靈帝意欲廢嫡立庶,未及行而病篤,把這事,屬托宦官蹇碩。時何皇後之兄進為大將軍。靈帝崩後蹇碩意欲誘殺何進而立獻帝,何進知之,擁兵不朝,蹇碩無如之何。於是廢帝立,而蹇碩亦被殺。何進因欲盡誅宦官,太後不肯。進乃謀召外兵,以迫脅太後,宦官知事急,誘進入宮,把他殺掉。進官屬袁紹等,遂舉兵攻殺宦官,正當大亂之際,而涼州將董卓適至,京城中大權,遂落其手。董卓既握大權,廢廢帝而立獻帝。袁紹奔山東,號召州郡,起兵討卓,大家推紹為盟主。董卓劫獻帝奔長安。山東州郡,並無討賊的決心,各據地盤,互相吞並。而董卓暴虐過甚,為司徒王允和呂布所殺。卓將李傕、郭氾,起兵為卓報仇,攻破長安,王允被殺,呂布奔東方。後來傕、氾二人,又自相攻擊。獻帝崎嶇逃到洛陽,空虛不能自立。其時曹操據充州,頗有兵力,乃召操入洛陽以自衛。操既至,遷帝都許。於是大權盡歸曹氏,獻帝僅擁虛名而已。而紛紛割據的人多,曹操亦一時不能平定,遂終成為三國鼎立之局。

第三、兩漢的製度

“漢治”是後世所號為近古的。這因其時代早,在政治製度和社會風俗上,都有沿襲古人之處。

在官製上,漢代的宰相權力頗大,體製亦尊,這是和後世不同的。宰相初稱丞相,或稱相國。從來今文經說盛行,乃將丞相改為司徒,又把掌武事的大尉,改為司馬,為丞相副貳的禦史大夫,改為司空,並稱相職。其中央政府分掌眾務的九卿,則分屬於三公。外官,仍沿秦郡縣之製,但不置監禦史。由丞相遣史分察州,謂之刺史。刺史不是地方官,但奉詔六條察州。其人位卑而權重,故多能自奮,而亦無專擅之患,這實是一種善製。漢代去古未遠,人民自治的規製,尚未盡廢。其民以百家為一裏,裏有魁。十裏為一亭,亭有長。十亭為一鄉,鄉有三老,掌教化;嗇夫,職聽訟,收賦稅;遊徼,主徼循,禁賊盜。此等名目,後世固亦多有,然多成為具文,漢世則視之甚尊。高帝時,嚐擇鄉三老一人,置以為縣三老。與縣令、丞、尉,可以以事相教。而嗇夫等亦很有德化流行,為人民所畏服的。這與後世顯然不同。

漢代的學校,起源於武帝的時候。當時沒有立校舍,也沒有設教官。但為太常的屬官博士,置弟子員五十人,後來遞有增加。到平帝時,王莽輔政,才大建校舍。然未久即亂,故其成績無聞。

後漢則天下甫定,即營建太學,明、章二代,尤極崇儒重道。雖以順帝的陵夷,還能增修黌舍,所以其時遊學者極盛。然“章句漸疏,專以浮華相尚”,遂至釀成黨錮之禍。大約當時學校中,研究學問的人少,借此通聲氣的人多。所以董昭也說“國士不以孝弟清修為首,乃以趨勢遊利為先”。於是學術的傳授,轉在私家。學校以外的大師,著錄動至千萬,遠非前漢所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