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出獄
“什麽?跟你混?什麽意思?”林晨半天沒想明白怎麽回事?
“沒錯。跟我混,不用傷天害理,也不會做對不起良心的事,不過,打打殺殺是免不了的。”淩誌接著說道。
“啊誌,你到底是做什麽的啊?真看不懂你,才十五歲,進監獄的時候應該才十三歲吧?我對你的身份可是越來越好奇啦。不過,混黑社會這事,你讓我好好想想吧。”林晨確實應該好好想想,畢竟自己可是個特警出身,而且還是差點進入護國龍組的成員。對黑社會多少還是有些看法的。
“林大哥,你不用太放在心上,想清楚點也好,不過,跟了我,我保證不會虧待你的。”此時的淩誌說話的味道開始變的淩厲起來,頗有幾分老大的語氣。
最後,林晨都在沉默著,草草的結束了談話,各自忙自己的事去了。
轉眼間,淩誌已經在監獄裏待了兩年半了,今天要出獄的事也已經和父親說好了的,不過沈雲山已經提前說好的,今天要趕一個策劃,可能會沒時間來接淩誌。而振興會的人肯定是不能來接的,為了不讓人懷疑,而黃泉也沒打算來接的樣子。林晨的家住的比較偏僻,而且母親有病在身,弟弟妹妹又要上學,所以也沒個人來接。
當淩誌和林晨兩個人走出監獄大門,看著空蕩蕩的大門外,兩人都是苦笑。淩誌當時剛進來的時候穿的衣服現在肯定已經不合身了,所以沈雲山提前送了一套白色運動服過來。本來在監獄裏就很少見太陽使皮膚顯得有些白淨,在加上一套白色的運動服,在陽光的照射下,使得淩誌看起來更加的精神帥氣。
兩人和背後的監獄招了招手喊了句拜拜之後,便向公交車站方向走去。監獄位處偏僻,所以在這裏隻有一個公交站點,而這個公交站點正好就是上次淩誌逃獄的時候的那個小便利店旁邊,而且這裏實在沒幾個人,所以,每班車的發車時間都要一個小時才發一次車。還好,兩個人剛來到便利店的時候,剛好有一輛車準備走,兩人二話不說就上了車,淩誌交了錢後,目的地BH市出發。
“啊誌,我想清楚了,其實大男人不應該這麽婆婆媽,我跟你混,不為別的,就為了你能對一個陌生的人毫無保留的幫助。雖然你年紀還小,不過,你值得我跟。就算把我命賠上了,我都心甘情願!”在車上,林晨做出了選擇,其實,在兩個月前他就已經做好了決定,而且一但做出決定林晨就絕對不會再改的啦。
“嗬嗬,林大哥,你別說的那麽懸,我現在還沒有要幹什麽大事呢,別動不動就要死要活的。不過,你能來幫我,我確實很高興。”淩誌說著伸出右手到林晨麵前。
林晨也伸出右手和淩誌握了起來。
“合作愉快!”淩誌笑著說道。
“嗬嗬,合作愉快。”林晨也跟著笑了起來。就這樣從這一刻起,淩誌為自己找到了一個超級助手。
兩人你一句我一句的聊著,不知不覺車子已經進入了BH市市區。兩人下了車,淩誌就提議先吃點東西吧先,湊巧,附近就有個快餐店,快餐店設立在座位都是露天的,雖然有幾顆樹擋著。兩人一人點了一碗豬肉河粉,便大口的吃了起來,或者是因為在監獄裏吃的東西太膩,又或者是因為在出獄之後的第一頓飯,所以兩人吃的都是如此的津津有味。剛好五分鍾,兩人就把河粉吃的幹幹淨淨。
林晨拿著牙簽幽閑的呲牙,一臉的滿足。
“別幹坐著啊。給錢買單走人啊。”淩誌拎著自己的包正準備走。
“啥,啊誌,我,我身上沒錢啊。”林晨說道。
“不是吧?沒帶錢?你在裏麵不是每個月都能領幾十快的零花的嗎?怎麽會沒錢?”淩誌再問道。
“幾十塊錢頂個屁用,裏麵的煙貴的要命,而且你現在也抽上了,我哪還有的剩啊。”林晨委屈的說道。
“額,那糟糕了,我今天就剩五塊錢,搭公車的時候兩塊,現在隻剩下三塊錢了?”
“那怎麽辦?”林晨也是頭一回碰到這種事,自己也亂了方寸。
“還能怎麽辦?跟老板明說吧,還好我在監獄沒少幹洗碗擦桌子的活,今天就用幹活來頂賬吧。”這也是沒有辦法中的辦法了。他們兩人可不想剛放出來,進因為吃霸王餐再進看守所。
兩人來到小吃店老板娘麵前。淩誌喊了聲:“老板娘。”
“兩位?吃好了,嗬嗬,兩份豬肉河粉,一共十塊錢,歡迎下次光臨。”老板娘重複著每天都說好幾十遍的話。
“其實,老板娘,不是這樣的我們,我們帶的錢不夠,今天出門有些急,所以,你看能不能讓我們兩個人在這裏幹點活頂債啊?”淩誌諾諾的說道,聲音微微有些顫抖。不過林晨明顯的看出,這是裝的,就為了騙取那一點點同情心。不過現在他可不能說出來,因為這霸王餐他也有份吃的。
“啊,這樣啊?那我去跟孩子他爹問下才能做主呢?”看著麵前兩人穿的挺幹淨的,也不像是那種騙吃騙喝的人。老板娘說著,正要往屋裏喊自家的男人。這時一個很悅耳,很動聽,而且很清脆的聲音打斷了老板娘的話。
“老板娘,不用喊了,他們兩個人的飯錢算我的吧。”
淩誌兩人回過頭,看向聲音的來源,隻見一個和淩誌相仿的少女緩緩走過來,遞上十五塊錢。這個女孩聲音甜美,堅挺的小鼻子,一雙水靈靈的眼睛,嫩白的皮膚,在加上小巧的嘴唇,才十四五歲的少女,竟然也能長的這麽可愛,好看。
“喂。老板娘,他們兩個的飯錢算我們這桌的就好了。”
淩誌兩人還沒來的及向少女說謝謝,另外一桌坐著的兩個少年也紛紛出聲說要替付錢。
這老板娘的就納悶了,今天是什麽日子啊?奇了怪了,這大家夥都吧不得別人請客,可今天遇到這三,都搶著給錢?雖然十塊錢不多,可看樣子這三夥人應該不算認識吧。真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