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賭馬神童 (4)

下小注的目的有兩個,一是量體裁衣,二是盡量不引人注目。所謂量體裁衣,馮萬樽隻有三十來萬的賭本,這個衣似乎不算太小。可他是賭徒而不是賭棍,他的做法是將自己的賭本嚴格劃分。真正的賭徒會列出一個賭博計劃,將賭本分成十二等份,每個月用其中的一份。這個月無論是贏是輸,都不能用下個月的計劃。如果輸光了這個月的計劃,那就終止,直到下個月。如果這個月贏了不少錢,賭徒也不會將所有贏來的錢全部投入這個月作為賭本。他們同樣會將贏得的錢分成十二等份。加入本月賭本的僅僅是其中一份。而本月的賭本,他們也並不是全部用在一天,他們還會等分成三十份。三十份之一就是他們當天的投入計劃。

現在屬於非常時期,馮萬樽的賭本太小,又因為要賺快錢,不可能嚴格按照這個計劃執行。所以,他將三十萬安排了三個月的計劃,每個月的賭本就隻是十萬元。如果將十萬元平均成三十天,每天就隻有三千元。但實際上他不可能一個月賭三十天,所以,他將十萬元分成了十分,每天的投注計劃隻有一萬元。每天隻有一萬元賭本,每次下注則不足一千元。輪盤賭台前往往幾十上百人,多的下注幾萬,一盤下來,賭資可能超百萬。馮萬樽僅僅下不足一千元的注,自然不會有人注意。

注碼數量的變化也是極其重要的。不僅是障眼法,更重要的是一種賭博技巧。或者說,與賭本的控製有關。比如說,你前一盤輸掉了賭本,這一盤就要減少注碼,以便細水長流。而前一盤贏了,你就得將贏的錢等分,在下一盤加大注碼。

至於偶爾投向並無把握的區域,那就純粹是看破竅門之後的障眼法了。

阿英不知道這些法則,她下注往往隨意。因為一直是跟著馮萬樽下注,馮萬樽又並不是每注必贏,所以,她便猜測馮萬樽每一次下注贏的可能性。她覺得可能性大,下的注碼自然就大,覺得贏的可能性小,下的注碼也隨之減小。許多時候,她往往是贏了小的輸了大的。

即使如此,一個星期也贏了近二十萬,也是相當不俗的戰果。阿英並不想離開馮萬樽,也不想離開這個給自己帶來財運和賭運的地方,但她的假期畢竟隻有一周。臨別那天,兩人隻是去賭場轉了兩個多小時,然後就回到了房間,接下來的十幾個小時全都是在床上度過的。第二天一早,馮萬樽和阿英分手,有快艇直接去香港,馮萬樽則返回了澳門。

回到家裏,正準備去衝個涼,剛剛脫下衣服,門鈴響了起來。他想,如果不是那夥人,便一定是蕭厚昆。他在澳門活動的時候,早已經知道那夥人在跟蹤他,上賭船時,他有意繞了幾個彎子,將尾巴甩掉了。或許,他重新出現在澳門島上,那夥人立即發現了他吧。當然,也還有一種可能,一個多星期沒有他的消息,蕭厚昆心急了,正在四處找他。管他是誰,馮萬樽一概不予理睬。

衝完涼,回到自己的房間,倒頭便睡。

也許是這一個星期太瘋狂了,樓下的門鈴一遍又一遍地響著,馮萬樽竟然能夠在這種有規律的鈴聲中入夢,並且足足睡了二十個小時。醒來時,門鈴仍然在響,他誤以為自己才睡了一會兒,那人還沒走,看過表之後,才知道已經過了一個晚上。洗漱一番,門鈴仍然在響著,門外的人似乎根本不打算離開。他透過二樓的窗口向外看了看,是蕭厚昆。馮萬樽不想見他,在房間裏待了一段時間,直到門鈴好一會兒沒再響起,認定蕭厚昆走了,他才出了門。剛剛走了兩步,聽到後麵傳來蕭厚昆的聲音:“樽哥,你讓我找得好苦。”

馮萬樽停下來,站在那裏對蕭厚昆解釋,希望以後和他保持距離。蕭厚昆說他不是膽小鬼,為朋友他死的準備都有,絕對不會因為任何事情而改變。馮萬樽相信他能做到這一點,可他不想連累朋友。見無法勸說他離開,馮萬樽便和他一起去吃飯,中途,他借口上廁所,埋過單之後,獨自離開了。他並沒有回家,而是找了一間酒店住下來。

躺在酒店房間裏,馮萬樽考慮下一步行動。首先,他必須遠離蕭厚昆,讓他找不到自己,其次,他得扔掉那些尾巴,至少在他執行自己的計劃時,不被那些人打擾。要做到這一點,最好的辦法,就是遠離自己以前生活的區域。他也知道,要想長久躲開那幫人不容易,隻要他還留在澳門,時間稍長,那些人一定有辦法找到自己。主意拿定之後,馮萬樽有意在澳門市區轉了幾趟,小心地留意自己是否被跟蹤。轉了好些地方,並沒有發現尾巴,接下來,他租了兩套很小的公寓。當天晚上,他悄悄地溜回家,發現家門口有好幾個人在那裏轉來轉去。他拿了些衣物等,又買了一大堆食物,連夜搬到其中的一套房子。這是一套陳舊的中式房子,租下之前,馮萬樽已經觀察過,後麵有一扇小窗,通向一個窄巷。在房子裏隻待了四十幾分鍾,他便熄了燈,然後從那扇小窗翻出去,沿著彎曲的小巷去了第二套房子。

第二天,馮萬樽早早出了門,在澳門市區轉了幾圈,確信沒有被跟蹤之後才來到碼頭,乘上前往東方夜巴黎的快艇。

那些小姐們仍然在迎接客人,可沒有人對他表示出特別的熱情。這是一件好事,說明他的出現並不引人注目。他登記了房間,隨後走進賭場。最初,他並沒有下注,而且觀察了一番,確信自己的那套小把戲仍然有效,才第一次下注。這次,他每注下了一千元,結果全輸了。第二把,他將賭注減半,每注五百,贏了。除掉兩次下注的成本,他贏了超過一萬。第三注,他又加到了一千,而且下的是概率最高的點位。但是出現了意外,球恰恰停在旁邊,離他所下的第一注差一個格。他再次將賭注減半,投注的位置也作了小小的調整。贏了,扣除成本,賺了一萬多。

賭場上往往有一些跟風客,隻要見誰的運氣好,便跟風下注。一般來說,隻有贏的數目極大,才可能引起賭客的注意,在這種每盤進出數百萬的大盤中,根本不可能有人注意到一注下一兩千的賭客。不過,馮萬樽下注的方法與眾不同,當他出現時,自然已經引起了一些人的興趣。他一次贏了六萬之後,開始有人跟他了。他需要把這些跟風的人嚇退,因此突然將賭注減到了一百,有意下在概率小的點位,並且連輸了幾盤。

盡管如此,馮萬樽仍然留意到有一個人一直在跟著自己下注。這個人生得很小巧,看上去很精致,小鼻子小眼,麵部輪廓很鮮明,一雙眼睛很亮很有神,一看就是個頗有心計的人。他不僅僅在跟馮萬樽下注,而且在仔細揣摸馮萬樽的心理。馮萬樽下注雖然每次數目都不定,可有一定的規律,一般來說,如果這一注贏了,下一注他會翻倍,若再贏了,他會翻倍再下一注。但連贏兩盤後,他會減少注碼。他的另一個規律是如果輸了,他的注碼肯定減少,而且通常都是減少一半。

那個跟風的人數目上也會有變化,但顯然他是一個賭鬼,當馮萬樽的注碼加大時,他會突然加大很多。結果有一把,他獲賠一百零八萬。這個數字讓馮萬樽暗暗吃了一驚,如果再讓他跟著自己贏,肯定會引起賭場的注意,那就惹下麻煩了。接下來,馮萬樽有意加大了注碼,每注投入了三千元,那個人大概以為馮萬樽誌在必得,一次投進了五十萬。結果正如馮萬樽所料,這一注輸了。接下來一注,馮萬樽將注碼減到一千。那個人或許以為馮萬樽信心不足,每一注僅僅下二百,結果,馮萬樽贏了。

贏過這一盤,馮萬樽立即抽身而退,去了餐廳。

他以為那個人會跟著他來餐廳,並且借故和他結識,但是沒有,那個人仍然留在賭台前。馮萬樽吃了飯,又在賭場轉了轉,在其他賭台前玩了幾把,均下的是小注,結果並不出乎他的意料,全都輸了。他有意轉到輪盤賭錢,卻沒有看到那位小個子。

回到房間休息了一會兒,吃過晚飯,他結清了賬目,乘當晚最後一班快艇返回了澳門。到達澳門時,天已經完全黑了,他有意選擇那條小巷,從後窗翻進去,打開燈。他相信,那幫人一定還在前麵守著他,隻要看到這裏的燈亮了,他們便會放心,以為他在這裏待了整整一天沒出門呢。

直到白天到來時,馮萬樽才有意走出門,果然,那些人一直在這裏監視他。他故意裝著不知情,進進出出很多次,跑了很多地方,買了一些生活必需品。他利用這個白天做了一件非常重要的事,就是在房間裏安裝了一個遙控開關,有了這個裝置,他可以在五公裏之外自由控製這個房間的燈光。到了晚上,他再一次從後窗溜出,卻讓房間的燈一直亮著。

睡過一晚,馮萬樽再次上了賭船。不知是不是巧合,馮萬樽竟然再次遇到了那個小個子男人。那人見到馮萬樽,十分驚喜,主動打招呼。馮萬樽頓時有一種陰魂不散的感覺,警惕地看著他。他自我介紹說:“我叫陳士俊,希望我們能夠成為朋友。”

馮萬樽原想隨口報一個假名,轉而一想,如果陳士俊真是那夥的,應該早知道了自己的名字,他臨時改變念頭,將自己的真實名字告訴了他。

馮萬樽走進賭場,陳士俊也跟著進去。馮萬樽不清楚陳士俊的來曆,心中充滿了警惕,下注的時候不敢有所動作,隻是偶爾小贏一把,大多數時候他是將賭注投在概率最小的號格上。陳士俊似乎對於輸贏完全無所謂,一邊跟著他下注,一邊和他說話。

陳士俊說:“我一看就知道,你和所有的賭客不一樣。”

馮萬樽不露聲色地說:“我怎麽不一樣?”

陳士俊說:“別人每次隻下一格,那是真正在賭,用廣東人的話說,那叫博懵。你每次下五格,在賭本上雖然吃了虧,但在概率上大了五倍,這是在博。”

馮萬樽看了他一眼,沒有說話。後來,陳士俊似乎想舊事重提,馮萬樽卻不搭言,陳士俊也隻好沉默。

玩了兩個小時,兩人的戰績都隻是一般,輸的多贏的少,收支上相對平衡。

中午吃飯,陳士俊堅持要請客。馮萬樽不太想和他走得太近,卻又不好直接拒絕,隻好依了他。餐桌上,陳士俊說:“我認識你。”

馮萬樽並不吃驚,隻是裝出一副吃驚的樣子,問他:“你認識我?不可能吧。”

陳士俊說:“你父親是不是馮良開馮老前輩?”

馮萬樽已經認定陳士俊是那夥人派來監視自己的,因此對於他能說出父親的名字並不驚訝,他有意表現出一副很詫異的表情,問道:“你認識家父?”

陳士俊擺了擺手,然後端起麵前的酒杯,說:“八年前,你父親和薩姆蘭的那場高手之戰,我和爹地一起去看過。”

馮萬樽的心猛地一緊,仿佛被某種細細的線勒了一下。八年前,英國賭神薩姆蘭來到澳門向父親挑戰,叫囂澳門在葉漢之後再無賭聖。媒體公開的消息說,因為受到胡老虎的邀請,薩姆蘭才來澳門。可也有內幕消息在非官方渠道傳遞,說薩姆蘭根本就看不起東方人,對於胡老虎的邀請無動於衷。後來,胡老虎想出一個主意,說澳門有一個賭聖馮良開,如何如何厲害。又說馮良開看過薩姆蘭在拉斯維加斯以及蒙特卡洛賭博的錄像資料,稱薩姆蘭賭的隻是手法,而不是心理素質和科學,隻能算是雕蟲小技。薩姆蘭於是來到了澳門,公開向馮良開挑戰。那年,馮萬樽十五歲,他是從父母的爭吵中知道此事的。感情一直很好的父母,常常為賭博激烈爭吵。最初,他們並不想讓馮萬樽知道此事,因此總是背著兒子。

可一旦吵起來,情緒就容易激動,聲音也會越來越大。有兩個晚上,馮萬樽被抽泣聲驚醒,悄悄地從床上爬起來,走近樓梯,發現父親和母親在一樓的客廳裏,母親竟然跪在父親麵前哭著求他。那場賭博的籌碼並不高,勝者獲得一百萬美元獎金。但博彩公司的盤口卻高得出奇,總盤口已經超過一百六十億港元,且百分之六十投給了馮良開。大賭共有三場,第一場賭梭哈,第二場賭十三點,第三場賭骰子。每一場又分上、下半場,上半場安排在每天的下午,下半場則安排在晚上。每半場各賭九局,九賭五勝。隻有上、下半場均勝才是完勝。若上、下半場各勝一場,屬為平局。三場下來,二比一者為勝。若是一勝一負一平,則以小分即總勝局計算勝負。將賽程安排得如此繁複,顯然是博彩公司想出的主意,因為參加博彩者既可以賭單場,也可以賭結局,還可以賭組合。如此一來,變化就多了,投注也就更加踴躍。

馮萬樽記得非常清楚,第一天中午,母親出了車禍。那場車禍十分蹊蹺,一輛泥頭車衝上人行道,撞上了正在人行道上的母親。事後,肇事司機駕車逃走,而警方找到那輛棄置的泥頭車後,發現那輛車刹車、油門等均正常,同時也證實,這輛車是被盜的。警方因此懷疑博彩公司是這場車禍的幕後主使,可調查了幾年也沒有獲得明確證據。其實,馮萬樽清楚,幕後主使肯定不是博彩公司,而是地下博彩。兩者的不同在於,博彩公司隻為賭徒之間的博弈提供博彩平台,自己並不參賭,輸贏對他們沒有影響。地下博彩則不同,他們是真正的莊家。如果馮良開輸了,他們很可能輸大錢。父親直到當天的賽事結束才匆匆趕到醫院,第二天又要趕去賭場,隻有馮萬樽一個人留在醫院陪母親。第三天,母親突然情況危殆,醫院要求他通知父親,可是他無法和父親取得聯係,直到母親閉上眼睛,也未能見父親最後一眼。至於那場賭博的結果,馮萬樽也從沒有問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