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章 議會製度的起源

在今天的電視新聞中,我們經常會看到在西方國家的權力中樞——議會裏,一幫衣冠楚楚的議員為一項議案展開唇槍舌戰,好不熱鬧,很多人不會想到的是,這種現代民主形式的雛形在13世紀的英格蘭就已出現。

(一)君王與貴族的衝突

在中國王權高於一切的13世紀,世界上最早的議會已在英國產生了,它是貴族、新興市民階層與國王進行不懈鬥爭的成果。

亨利三世在1227年親政後,總是力圖加強自己的權力,根本不願意認真遵守“王在法下”的政治司法原則。為了增加國庫收入,他向騎士反複征收盾牌錢(騎士用交金錢的方式代替服兵役)每個亨利三世騎士40先令,先後征收了14次,並設置管理土地的官員,如果王室土地的佃戶沒有繼承權,則立即把土地收回。他還過多依賴他的法國王後從法國帶來的親友,對他們委以重任,加官晉爵,倍加寵信,引起英國本地貴族的普遍不滿。

1236年4月,亨利三世試圖否定對《大憲章》承擔義務的流言四起,男爵們更加擔心。1237年1月,亨利三世為滿足姊妹以及自己結婚的花銷,又要征新稅,遭到市民與貴族的反對。亨利三世被迫召開宮廷會議,重申確認《大憲章》給予貴族的特許權,征新稅必須經貴族同意。到1238年,王室的一件家事進一步激化了國王與貴族的矛盾,原來國王最親密的男爵、年輕瀟灑的諾曼底人西門·德·孟福爾(SimondeMontfort)來到英國後,時來運轉,竟然博得了亨利的妹妹、寡婦愛琳娜的歡心。1238年1月7日,西門和愛琳娜結婚,亨利三世欣然同意。但婚禮隻能秘密舉行,因為當愛琳娜的前夫死時,她才16歲,她向教會做了一個保持貞潔的許諾,現在再婚就破壞了這一誓言。不過終究紙包不住火,西門與愛琳娜的秘密婚姻被泄露,這激怒了宗教界和貴族,國王被迫躲進倫敦塔。

(二)《牛津條例》與西門會議

1258年,亨利三世為讓其次子埃德蒙接任西西裏國王,決定出征這塊遠在意大利的領地,為此,他不顧英格蘭已饑荒三年的狀況而要求宮廷會議為這次耗資巨大的遠征舉債征稅。在這一關鍵時刻,那些反對出征西西裏的貴族,其中包括亨利的妹婿西門·孟福爾聯合起來,他們全副武裝去見國王,要求國王放棄遠征計劃和實行政治改革。此時的孟福爾由於國王反感他輕浮狂妄的個性,兩人之間的關係逐漸疏遠,他漸漸成為反對派貴族的領袖。國王在此情況下被迫讓步,答應於6月12日在牛津舉行由廷臣和貴族共同組成的聯席會議。在這次史稱“狂暴議會”的會議上,貴族迫使亨利三世接受了一個比《大憲章》更為激進的《牛津條例》規定:國王要沒收和分封土地必須經過由貴族、教士和騎士組成的大會議同意。還規定成立以大貴族為主體的15人的宮廷會議參與國事管理,國王、大臣和地方官員必須依照該會議意見治理國家。諸侯還選出有立法權的12人委員會,一年聚會三次,與15人組成的會議共商國事。亨利國王人單勢孤,一點對抗的手段也沒有,隻能裝出很明智的態度在議會裏發表聲明,表示同意。牛津條例》是繼《大憲章》之後的又一重要的政治和法律文獻,它首次提出了定期召開議會的原則。

1262年,亨利三世在教皇的支持下下令取消《牛津條例》等成文法,許多貴族再次聚集在孟福爾周圍,組織新的反抗活動。內戰再次迫在眉睫,雙方隻好請求德高望重的法蘭西國王路易九世給予仲裁。路易九世堅信王權不可侵犯,裁決《牛津條例》無效。孟福爾隻好訴諸武力,他調集軍隊於1264年在英格蘭沿海地區的列易斯憑借數量上的優勢和快速的攻擊行動,打敗了亨利三世的軍隊。亨利三世和他的兒子愛德華逃到修道院,但很快被孟福爾的軍隊俘獲。這樣以孟福爾為首的貴族集團成了英格蘭事實上的統治者,他們依靠一個9人委員會管理國家,借用國王名義控製貴族。

1265年1月,孟福爾依照《大憲章》的有關條文,

以國王的名義在倫敦召集會議,商議國事。會議代表除了120名高級教士和23名貴族代表外,還有每郡推選出來的兩名騎士代表與每個自治城市推選的兩名市民代表。這次會議史稱“西門議會”因參加會議的有城市的商人、小地主、反教皇權勢的教士和牛津大學學生,這次議會又被稱為革命黨的集會,表明社會中下層的平民已經開始介入英國國事的製定中。西門議會”是英國議會的開端,孟福爾也因召集此次議會而被稱為“平民院之父”FtheroftheHouseofCommons)

不過下層民眾對孟福爾的支持與擁戴,引起了上層貴族的不滿與戒備。當時被孟福爾囚禁的愛德華王子在與孟福爾離心離德的貴族的幫助下成功脫逃,並很快糾集起一支保王軍隊,並於8月4日在埃富薩(Eveshm)一戰中徹底擊敗了孟福爾的軍隊,孟福爾本人在戰役中被殺,身首異處。《牛津條例》被廢除,王權得到了全麵的恢複。

盡管如此,經過《大憲章》和《牛津條例》的簽訂,凡國事應該交議事會討論的治理國家的形式已在英格蘭人的心中生了根,成為不容置疑的慣例。而且孟福爾領導的貴族反叛雖說沒有成功,但它在英國憲改史上留下了永久的印記。

亨利三世的偶像是誰?

亨利三世非常崇拜1161年被提升為聖人的盎格魯-撒克遜國王愛德華。他聽說愛德華衣著樸素,他也隻穿戴最簡單的大衣。他的寢室中有多幅愛德華的畫像,它們用來在他入睡和醒來時引導他。此外他還將他的大兒子命名為愛德華。

(三)模範國會

1272年,亨利三世長子愛德華一世即位後,對議會這種組織形式極為欣賞,認為它是國王治理國家的有利工具,在其在位的35年(1272~1307)中,共召集議會達46次,其中頭20年大概每年定期兩次會議。1295年,為了籌集軍費,進行征服蘇格蘭和威爾士的戰爭,愛德華一世召開了一次正式的議會。這次議會仿效了“西門議會”的做法,確定了以後議會的大致形式,因此曆史上就把1295年這次國會稱為“模範國會”英國的議會製度正式形成。

到1343年,議會正式被分為上議院和下議院,上議院由貴族與教士組成,又稱貴族院(HouseofLords)下議院則是騎士與市民的天下,被稱為平民院(HouseofCommons)當然當時平民院還缺乏獨立性,受到國王與貴族院的控製,但隨著中產階級力量的增強,也逐漸成長為國家機構中一個強有力的團體。

議會的產生是英國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它開始改變英國***的格局。初期的國會是國王同社會中上層各等級進行聯合統治的形式。後來,隨著騎士新貴族和市民階級勢力的增長,議會便演變為反對國王的主要工具。

英文“議會”prliment)一詞的最早使用可溯至1081年甚至更早,它是從拉丁文prlimentum、法文prler等幾種西方語言轉化而來,原指普通人之間的談話和協商,以及市民會議或公民集會。後來用來指政要或者他們的代表之間的談判、辯論和會議。1236年,“議會”一詞見於官方文件。翌年,政界人士則把大會議的全體會議稱作議會。

與英國的議會相對應,在中世紀的德意誌有lndstnde(國會)在法國有ettsgeneruxetprovinciuxc(三級會議)議會在意大利稱prlimenti,在西班牙則稱cort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