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水落(下)
這時,藍煜星發言了:“我覺得李大隊的分析還是有一些道理的,就是三條線最終匯集到一個交叉點,而這個交叉點就是劉彪。但是,經過我們前期的排查和後期的證實,恒盛房地產開發公司財務上的漏洞就是那兩百萬,而這兩百萬全部在董守業手裏,劉彪並沒有從中獲利。”
“那我們不妨設想得遠一點,也許劉彪在這個項目中有股份,他已經和楊鷹達成了君子協定,項目成功之後,劉彪和楊鷹按比例分成。”李強反駁到。
“不對,”說話的是袁小剛:“如果這個項目已經成功,而劉彪又確確實實從中獲取了暴利,那劉彪為擔心事情敗露,殺楊鷹滅口還有可能,現在的問題是,劉彪還沒有獲利,就算楊鷹被我們查到了,楊鷹把劉彪給供出來了,說劉彪有股份,可我們怎麽去認定?劉彪不會傻到去和楊鷹簽合同吧。再說,楊鷹是剛從Z省過來的商人,和劉彪又沒有什麽過深的交情,憑什麽這麽信任他?”
聽袁小剛說完,藍煜星又接口道:“我還想補充一點,最近我翻閱了一些資料,了解到在P縣有一個內部政策,為了打擦邊球,這個文件是以征求稿的形式下發的。文件明文規定,允許幹部做生意,文件裏的規範說法叫在崗創業,全縣的幹部,除了書記、縣長、紀委書記、組織部長之外,其它人都可以做生意,隻要不利用職權以權謀私就可以,比如亂攤派什麽的。這種做法在全國很多省市也都推行過,還有在報紙上公開報道的呢,目的是調動在職幹部參與發展民營經濟的積極性,在民營經濟最發達的Z省,據說十年前就這麽幹了。但是,具體推行開來,不少地方做得比較失敗,最後取消了這個政策,但在P縣推行得應該說還算成功,P縣的幹部,至少有三分之一的人都在做生意,這已經是一種大氣候了,縣裏還常常把這一點作為思想解放和開拓創新的一個典型,向市裏的領導匯報。我們紀委也收到過這樣的匯報材料。這就是說,如果劉彪願意,他完全可以在P縣的範圍內搞一些合理合法的房地產開發,就算是和楊鷹合股也沒什麽,何苦要殺人滅口啊?”
聽了藍煜星的話,林清雅吃了一驚:“真的有這樣的事?那像劉彪這樣的人,分管財稅金融、城建國土,如果他不出現決策失誤,就憑他的權力和麵子,也可以融個幾百萬資金,再象楊鷹這麽幹,不是輕易就成了億萬富翁?”
“可不就是這麽回事嘛!”袁小剛笑了笑,顯然,他也知道這個事:“不過,他也不至於明目張膽地搞,畢竟這在他權力範圍之內,和文件是有衝突的,不過,就是他找個代言人這麽做了,在市委的默許之下,有這麽個文件扛著,也不至於治他的罪。殺人滅口是完全沒必要的。”
一旁的李強卻有些鬱悶,自以為得意的分析被徹底駁倒,心裏有些不是滋味,便不再作聲。
繞了這麽一圈,林清雅又回到了自己的思路上:“不過,無論是不是與錢有關,但李大隊長的分析還是有道理的,這事八成和劉彪有關。我有這樣一個想法,這件案子,我們一直是當成一個領導幹部利用職權的經濟犯罪的案例來查的,所以,也就一直是定性為董守業殺人滅口,正好董守業甘願頂死,就順著我們的思路來了,造成今天的結果。但是,剛才周嬡嬡的情況給了我一些啟發,有沒有可能是純粹的刑事案件,比如情殺?”
李強終於找到了一個挽回麵子的機會:“如果是情殺的話,就有可能和周嬡嬡有關,那和楊鷹他們兩個人有什麽關係?何況,他們是先殺的楊鷹。”
“李大隊,我到是感覺林書記的話比較有道理。也許,犯罪分子就是想利用先殺楊鷹,又同時殺害蘇健和周嬡嬡,從而引開我們的視線,把罪案定性因為隱瞞真相而殺人滅口,一步一步地把我們引入誤區,這樣才能讓真正元凶逍遙法外。”其實,林清雅現在所想到的,正是藍煜星一直在引導她的,所以,他當然借此機會出麵幫腔。
“不錯!”袁小剛有一種拍案驚奇的感覺:“我們不妨大膽假設一下,劉彪在縣委辦公室做副主任期間,與周嬡嬡發了一段孽緣,也許到案發前這段孽緣還在繼續,但是劉彪做了常副縣長之後,政治前途一片光明,為了避免受到影響,便始亂終棄,企圖甩掉周,但又被周嬡嬡抓了把柄,所以,劉彪動了殺心。但是,如果直接動手,又怕被警方查到,正好董守業是性情中人,對劉彪以生死相待,他一方麵安排董守業通過楊鷹的房地產開發項目製造迷霧,形成我們之前所認為的殺人滅口的動機,一方麵安排自己的堂弟劉虎買凶殺人。事成之後,董守業受審,但劉彪擔心董守業把自己供出來,又指使劉虎安排人打這個電話,把這個案子辦成鐵案,沒想到弄巧成拙,被我們從中發現線索,引出劉彪。大家認為這裏麵的邏輯有沒有什麽問題?”
“嗯,雖然聽起來有點離奇,但並有什麽不合理的地方。”在藍煜星、林清雅和袁小剛三人的輪番轟炸之下,李強終於認同了他們的觀點:“不過,即使事實如此,我們也還有待於進一步搜集證據,劉彪是常務副縣長,副處級領導幹部,我們對他采取任何措施,都應該慎之又慎。”
“好!”林清雅開始拍板:“現在,我們就可以把目標鎖定在劉彪向上,對下一步的工作,我想這麽辦,第一,想方設法緝拿劉虎歸案,如果能抓到劉虎,當然所有問題都可以迎刃而解了,但劉虎是逃犯,沒抓到他之前,我們也不能放棄其它的努力。第二,放長線釣大魚,暫時不急著對劉彪動手,而要布暗線對劉彪進行全麵跟蹤和監控,爭取獲得一些證據,不信他就能做到天衣無縫,一點蛛絲馬跡都不露出來。第三,對周嬡嬡的情況我們現在掌握得還不夠詳細,必需再作進一步的調查,看看是不是可以查到什麽。以上三條請李強同誌立即著手安排,一旦有線索,要立刻向我匯報。大家還有什麽意見嗎?沒有的話,今天就討論到這裏,大家休息吧。”
任務安排之後,大家各自回自己的房間休息。躺在床上的藍煜星在認真地梳理著今天的分析。
看來,這事情肯定是會涉及到劉彪了,這一點不應該有錯,但藍煜星還是對劉彪存在懷疑,他會不會是這件事情的主謀呢?劉彪真的有那麽大的能量嗎?他能讓董守業為他出生入死?
還有,藍煜星清楚地記得,自己看守楊鷹的那天晚上,因為房間不合乎標準,自己一直在為這件事擔心,所以,他盡可能地發揮現有的防護設施的作用,鋁合金窗戶被自己從裏麵鎖得死死的。如果想從外麵進來,殺手要麽是從門裏進來,這不大可能,賓館大堂十二點就關門了,當時的樓上的客房也沒住什麽客人,特別是五樓,晚上是封閉起來的,而且有人看守。在不撬門、不驚動人的情況下,殺手若想進來,除非他是孫悟空,能變成小蟲子飛進來;要麽就是從窗戶,窗戶並不是不可能進來,但是,有一個前提,犯罪分子應該把窗戶撬開或是把玻璃敲碎才行,但是,現場並沒有發現這樣的痕跡。
還有,當時自己是在中了DF2的情況下,才失去了警覺性的。否則,犯罪分子的行動絕對不可能不驚動自己。但是,他也得把藥先噴進來,讓自己昏迷以後才能做這樣的事。據他事後觀察,二招的裝修質量不錯,兩層的鋁合金密封得非常好,窗戶不打開,藥劑是噴不進來的。這就形成了一個邏輯上的混亂,迷昏自己才能撬窗,而又必需先撬窗才有可能迷昏自己,這是不可能的。
既然這樣,藍煜星隻能判斷,有內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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