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章 老子與《道德經》

老子姓李、名耳、字聃,楚國苦縣(今河南鹿邑縣)人。大約生於公元前580年,卒於公元前500年左右。他是春秋時期的思想家,道家學派的創始人。

老子曾經做過周朝的“守藏室之史”(管理藏書的官),由於這個條件,使他有機會閱讀大量圖書典籍,成為一個博學的人。據說,孔子曾經向他請教過周禮等方麵的學問。老子晚年,看到周王朝橫征暴斂,虐待人民,危機四伏,日漸衰落,於是他棄官出走,去過隱居的生活。當他經過函穀關時,鎮關將尹喜設宴為他餞行,席間,老子不時談及他對時勢及道的見解。尹喜深受啟發,為老子的思想所折服,便向老子施禮道:“先生即將西出函穀。不知何日再見先生之麵,再親耳聆聽先生之教誨,何不趁此,將先生的學說寫贈於我?”

老子思忖片刻,想到自己年事已高,能親自參與朝政,為複興天下效微薄之力,如今諸子百家,眾說紛紜,唯我道德觀念獨樹一幟,既然尹喜有約,何不趁此書寫成章,以傳後人。不然,道德觀要與我之軀體一同故去了。想到此,老子欣然應允。

老子揮毫疾書,才思如泉湧,很快寫下了上下兩篇共五千多字的著作,這就是著名的《道德經》,亦稱《老子道德經》或《老子》。這部書文字簡煉,內容卻相當豐富,涉及對宇宙、社會、人事等諸多方麵的認識。

老子認為,“道”是天地萬物之本源。當時,人們對眾多自然現象難於解釋,誤認為天是有意誌的,各種現象都是神在顯靈,人間的一切都是由天決定的,天神主宰萬物。老子通過對宇宙自然界的悉心觀察,認為天隻是一種物質,天並沒有意誌,天是依其自身的規律運行,並不能主宰人間的吉凶禍福。那麽,什麽是“道”呢?老子闡釋道:“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獨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字之曰道。”意思是:有一個混然一體的物質,在天地出現之前就存在著,萬物是由它產生的,它是宇宙萬物之母。我不知道如何稱呼它,給它起個名字叫“道”。“道”才是最根本的東西,是產生整個物質世界的總根源。老子還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也就是說,人是以地為根據,地是以天為根據,天是以道力根據,道是以自然為根據。老子進一步強調說明,世界萬物的生長、發展、變化,都是受自然規律約束的,並不受上天意誌的支配,從而否定了天神的存在。

老子的《道德經》充滿了辯證的觀點。老子看到了事物的存在彼此不是孤立的,而是相互聯係、相互依存的。他說,善惡是對立的兩個方麵,有善就有惡,有惡就有善,而且兩者是互相轉化的。“有無相生,難易相成,長短相形,高下相傾,音聲相和,前後相隨”。世間事物是由互相對立而生,由互相對立而成,由互相對立而傾倚,由互相對立而產生和諧,由互相對立而產生順序。一方不存在,對方也就失去了存在的條件,對立麵並存而且可以互相轉化。“禍兮福之所倚,福兮禍之所伏”。禍是福的前提,福又含著禍的因素,它們是互相轉化的,也就是說,禍可以變成福,福也可能變成禍。老子雖然發現了事物的矛盾性,也認識到矛盾雙方互相轉化的關係,但他卻忽略了轉化的條件,也忽略了對立麵的鬥爭在轉化中的作用,從而把轉化看成是循環的重複。這些都是他的局限性和片麵性。

也正是基於這種片麵性,老子不可能了解曆史發展的規律。他既憎惡貴族生活奢侈,又同情人民生活困苦,認為理想的生活是清靜無為,複返自然,主張回到原始的淳樸的社會,也就是所謂歸真返樸。在那個沒有戰爭的“小國寡民”的社會裏,人民“甘其食,美其服,安其居,樂其俗,鄰國相望,雞犬之聲相聞,民至老死不相往來”。這顯然是不切實際的“烏托邦”思想。然而,老子的社會理想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當時戰爭頻繁,社會動蕩不安,人民迫切希望社會安定的願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