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寫在《7-11之戀》之後

《7-11之戀》在1999年8月初版,內容包括:

“7-11之戀”、“洛神紅茶”、“4∶55”、“綠島小夜曲”、“水中的孤墳”、“阿妹”、“圍巾”、“雨衣”等八部中短篇。

這八篇作品中,有關於親情的,也有關於愛情的。

但無論是親情或愛情,都很安靜,而且呈現的手法和方式都不相同。

《7-11之戀》的出版雖然剛好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

之後,但其中“7-11之戀”和“圍巾”卻在《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之前完成。

所以嚴格來說,我的處女作不是《第一次的親密接觸》,“7-11之戀”才是。(或許因為我的性別,你堅持要改稱處男作)“7-11之戀”是分別以男生和女生的角度述說同一個故事的短篇。

男生篇和女生篇都隻有一千字左右,1997年12月中完成。

當時有人在BBS的mantalk板上說,他喜歡一個7-11的女工讀生,卻不知道該如何表白。

身為一個極具正義感的地球防衛隊後備隊員,我便貼上“7-11之戀”當做回答。

那時我是博士班研究生,文章裏描述的就是我當時的習慣。

充滿了整間7-11的笑聲也很真實。

我貼完後,有人寫信告訴我,這是簡短卻有力的極短篇。

明明隻是寫些生活周遭很平常的事,但運作起來卻與眾不同,浪漫多了,也清新多了。而且說故事的手法非常特別。

“像你這種人,怎麽會隱藏在mantalk板寫小說呢?”他在信中問。

“如果這算小說,”我回信說,“那麽就是我寫的第一篇小說。”

他根本不相信我的話,以為我有不可告人的苦衷,就像古時候為了躲避仇家於是隱姓埋名的江湖人物。

我當然沒有苦衷,酸衷、甜衷、辣衷也沒有,隻是單純說故事而已。

曆史上偉大的人或是皇帝,在出生時總會有異象。

但我寫第一篇小說“7-11之戀”時,完全沒有奇怪的事發生。

倒是有個白爛學弟跟我說:“學長,你剛剛趴在桌上睡午覺時,我隱約在你背後看到一條龍呢!”

好,我們不要理他,繼續往下說。

“洛神紅茶”的誕生,是因為我習慣以“味道”記錄生命中某段曆程。

在我念高三的歲月裏,活著的唯一目的,或者說活著的意義,就是在聯考中拿到好成績,然後升上大學。

所有跟學習無直接相關的人(男人和女人)、事(大事和小事)、物(植物和動物),都是洪水猛獸或是罪惡的象征,都應該避之唯恐不及,甚至該唾棄。

每當我回憶起那段日子,總試圖想找些東西或心情,來當做自己曾經存活過的證據。

可是我始終找不著。

我甚至沒有那段日子的“回憶”。

我隻記得,每天放學回到住處後(是住處,但不是家),除了躺在床上的時間外,我都是坐在書桌前。

書桌上沒有擺設,隻有書籍和一個茶杯。

書籍總是疊成堆,順序一直變來變去。

唯一不變的,就是茶杯裏的洛神紅茶。

於是洛神紅茶的味道,是我對那段日子僅存的記憶。

升上大學後,我就不再衝泡洛神紅茶包了。

寫完《第一次的親密接觸》之後沒多久,在某個酷熱的夜晚,我突然懷念起洛神紅茶的味道。

但當我好不容易在夜市裏發現它時,味道卻已經完全走樣。

也許因為我的生活已經改變,“味道”也跟著變了吧。

然後我回到電腦前,完成九千字的“洛神紅茶”。

曾以為洛神紅茶包早已失去蹤影,但在BBS上貼完“洛神紅茶”後,有個朋友看完小說,便寄了一個天仁的洛神紅茶包給我。

我感動莫名,往事也突然洶湧襲來,但我並未衝泡。

因為或許我可以再衝泡出跟以前一模一樣的洛神紅茶,但生活的味道,或者說是生活本身,根本不可能會跟以前一樣了。

所以再見了,洛神紅茶。

很多人常建議讀者閱讀某些文字時,最好搭配某種旋律或某首歌曲。

這些歌曲或旋律未必與小說有關,通常隻是小說中曾提及,或是作者主觀認定聽這些歌可以讓閱讀過程更有味道、更有feeling。

但如果歌曲不隻是輔助,而是文字作品的一部分呢?

“4∶55”和“綠島小夜曲”分別有同名歌曲,歌和小說扣在一起。

《綠島小夜曲》這首歌是“綠島小夜曲”的前景,《4∶55》這首歌則是“4∶55”的背景。

兩首歌曲在小說中扮演的角色雖然不盡相同,但都可視為小說作品的一部分。

1998年6月有個同學會,我和一群大學同學一起坐火車到台東,準備隔天一早坐船到綠島去玩。

正在火車上打盹的我突然被搖醒,睜開眼睛後看到幾個同學圍在身旁。

“菜鳥!”有個同學激動地指著報紙上的照片,“你上報了!”

那時《第一次的親密接觸》剛在BBS連載完一個月,由於造成一股網絡閱讀和網下傳閱風潮,報紙便以大版麵報道這現象。

“唉。”我歎口氣,“要掩飾自己的才華,真的很難。”

同學們全都圍過來,車廂內引起一陣**。

他們打死都不相信我會寫小說,有的張大嘴巴久久說不出話來;有的在地上滾來滾去;有的以為我鬼上身,拚命朝我畫十字;有的把報紙卷成筒狀猛敲我的頭,表達心中的震驚。

在綠島時,同學們還是無法接受這個殘酷的事實。

經過一番討論後,決定給我一個作業:一星期內寫篇小說,而且要與綠島有關。

於是從綠島回台南後一個禮拜,我便在BBS上貼“綠島小夜曲”。

《4∶55》這首歌一直是我喜歡的英文歌曲,喜歡好多年了。

有次要從台南火車站坐火車到台北時,發現真有一班4∶55的莒光號。

坐上那班火車,耳畔一直響起《4∶55》這首歌的旋律和歌詞。

從台北回來後,我便順勢完成了“4∶55”。

北京某文學雜誌編輯在網絡上讀完“4∶55”後,E-mail給我,希望能將“4∶55”刊登在該雜誌。

“因為它有一種冷色調的美。”他在信上說。

我不太懂這意思,或許那是像愛斯基摩美女穿比基尼泳裝的感覺吧。

“水中的孤墳”和“阿妹”雖是小說,但看起來很像散文。

這兩篇描述的都是親情。

蔡智恒文集也許你能體會,友情會變,愛情也會變,隻有親情不變。

愛情持續一輩子叫天長地久,友誼長存是種奢求,而親情呢?

沒人形容過,因為那是天經地義的事。

“水中的孤墳”完成於1998年4月6日,就是清明節的隔天。

那天報紙的一小角,報道了民眾在水中掃墓的奇觀。

很遺憾,我也是這則新聞所描述的“民眾”之一。

於是這篇看起來像是從報紙新聞引發寫作者靈感所完成的小說,其實是抒發心情的散文。

我把“水中的孤墳”貼在BBS的letter板,算是寄給我早夭妹妹的信。

“阿妹”約三千字,我一個晚上便寫完,沒停頓也沒修飾。

這篇幾乎完全沒有寫後記的必要,因為“阿妹”裏說得夠多了。

裏頭的情感也沒修飾。

“圍巾”完成於1997年的聖誕時節。

以女性為第一人稱書寫,自言自語說完九千字,字裏行間通常押韻且一韻到底。

仿佛聽到一個女子呢喃細語,說起那條圍巾的故事。

這種小說文字押韻且不轉韻的寫法,在當時還沒見過。

當然有可能隻是因為我孤陋寡聞。

我寫“圍巾”時,《第一次的親密接觸》還沒出現,所以很多人以為我是女的,我喜歡這個誤會。

因為這讓我收到一些男性網友寄來的信,甚至是情書。

不過當他們發現我其實是男生後,我收到的就是恐嚇信了。

“雨衣”最長,有三萬多字。

你可能會發覺,所有的短篇我都是一口氣寫完,然後不做潤飾或修改,便發表在BBS上。

這也是當初人家口中所說的“網絡小說”的樣子。

“雨衣”也不例外,我一口氣說完整個故事,沒分章節。

這些年來,我一直很想對“雨衣”稍加修改,但始終忍住。

如今我想說聲抱歉,因為我實在忍不住了。

我將雨衣簡單分成十一個小章節,讓小說的結構更完整。

除了潤飾一些字句外,刪了兩千字,加了五千字。

一來一回,共增加三千字。

我認為這樣的增刪,讓“雨衣”這故事的純度提高,故事也更迷人。

“雨衣”這故事對我來說是有特別意義的,它本來應該是我的處女作。

隻是我擔心從未有寫小說經驗的我,會把這故事搞砸。

於是我等到1999年初,已經累積些許寫小說的經驗後,再動筆。

現在終於讓“雨衣”完整呈現,我心裏輕鬆不少。

“雨衣”裏頭提到的日期甚至當天的氣候,都是對的。

“雨衣”跟“圍巾”、“洛神紅茶”一樣,常被讀者詢問真實度。

之所以讓人覺得是真實故事的最大原因,正是因為它們原本就架構在一個真實故事之下。

然而請你原諒,我無法告訴你哪些是原味,哪些加了油添了醋。

畢竟對你而言,“雨衣”隻是個故事,一個發生在上個世紀90年代中的故事。

“雨衣”中的語言交換情節,是確實存在的。

我大學時有個室友念外文係,她就和一個美國留學生做語言交換。

那時她們總在客廳上課,前一小時用中文,後一小時用英文。

或許因為這個留學生是女的,所以上完課後,我也常跟她們聊天。

偶爾還會相約吃飯或出去玩。

如果這個留學生是男的,我可能會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而我念博士班時,也有個日文老師,她叫美智子,是日本留學生。

美智子那時念曆史研究所,與一位馬來西亞僑生是男女朋友。

隻可惜男方的母親非常討厭日本人,於是就僵著。

後來我開始忙了,美智子也畢業了,我們便失去了聯絡。

2000年2月,我應邀到馬來西亞某所高中演講。

演講完後,有學生舉手問我可不可以簽名,我點頭說可以。

突然許多學生蜂擁而上,在講台前擠成一堆。

我開始低頭猛簽,怕誤了行程。

“請幫我寫上祝你永遠青春美豔。”

當我準備動筆時,她又接著說:“要用日文。”

我吃了一驚,抬起頭,竟然看到美智子!

我霍地站起身,嘴巴張得好大,說不出話來。

“蔡桑。”美智子笑了笑,“看來你的日文還是沒進步。”

“好久不見。”我終於笑了出來。

“你先趕快簽,隊伍還很長。”美智子說,“我們會等你。”

我這才意識到現在是兵荒馬亂,於是趕緊又坐下低頭猛簽。

一個多小時後,終於簽完了。

當我收拾好東西離開會場時,美智子和她先生早已在門口等我。

她先生就是當初的馬來西亞僑生,愛情的力量果然偉大。

“你們終於在一起了,O-Me-De-Tou-Go-Zai-Masu。”我笑著說。

“托你的福。”美智子也笑了。

美智子說她從報紙上看到我要來馬來西亞的新聞,便專程趕來。

“沒想到你這麽有名。”美智子嘖嘖讚歎。

“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我說。

“你又亂用成語了。”美智子笑得很開心。

我們三人簡單敘了敘舊,我發覺美智子依舊樂觀而堅強。

雖然她沒說,但我知道她遠嫁馬來西亞需要很大的勇氣,也需要克服很大的困難。

感謝美智子老師,讓我擁有一點點粗淺的日語基礎。

於是我才有能力完成“雨衣”這部作品。

我必須強調,如果“雨衣”中的日語有誤,是我沒學好,不是美智子老師教不好。

我也得說明,美智子老師並不是Ameko。

去年年中要離開成大前,我特地到校園中阿智和Ameko待過的地方,走了一圈。

這些年來成大變了不少,如果Ameko回到成大,不曉得會不會迷路?

我那時邊走邊想著,我寫的很多故事都以成大為背景,如今要離開成大,沒留下什麽,隻留下這些或許可稱之為浪漫的故事。

再過幾年,浪漫的故事便會成為遙遠的傳說。

然後被遺忘。

好了,《7-11之戀》裏頭的八篇小說都已說完。

在我寫過的八本書當中,這本書受到的注視目光最少。

因為它最安靜。

雖然由作者本身來評價自己的作品是件不客觀的事(你聽過賣水果的人說自己的水果不甜嗎),但我還是要恬不知恥地說,《7-11之戀》裏頭所描述的情感,雖然輕淡,卻很真摯。

我以為情感的本質就像水一樣,都是柔軟的。

所有濃烈、偏執或冷漠,都隻是加溫後的水,或是沸騰的水,即使已凝固成冰,也還是水。

因此我習慣輕聲說故事,不提高音調,也不扯開喉嚨。

我喜歡聽眾的存在,雖然未必在乎,但卻心存感激。

尤其感激在這種說故事者技巧拙劣又輕聲細語的情況下,仍願意專注聆聽而不打瞌睡的聽眾。

希望多年後,當我在寫作的路上感到挫折,使我質疑寫作的意義時,我還能看到這本《7-11之戀》。

然後想起以前對寫作的那顆單純而美好的心,並清晰地看到當初的我。

那個始終在深夜裏笨拙地敲打鍵盤的男孩。

蔡智恒2008年3月於台南

電子書版權頁

書名:7-ELEVEN之戀

編著者:蔡智恒

責任編輯:魏芳

紙書出版者:萬卷出版公司

電子書出版者:海峽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華林路155號新華興聯合廣場A座5F

郵編:350003

電話:0591-88602255

出版日期:2013年9月

電子書定價:15.4

電子書設計製作:海峽書局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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