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第三章 鐵血兵馬俑 (2)

在確立了“農戰”國策之後,商鞅開始第三輪變法,目的是要全麵加強中央集權,其重要政策有三項,分別是土地改革、統一度量衡和推廣郡縣製度,其對後世的影響非常之大。

土地改革的核心是“廢井田,開阡陌”。井田製是一種土地國有製度,自商時就有文字記載,西周盛行。後世史家對之解釋不一,按《孟子·滕文公上》中的記載,國家以九百畝為一個計算單位,把土地分隔成方塊,形狀像“井”字,周邊為私田,中間為公田,各家分得百畝私田,同養公田。耕作之時,先要把公田的農活幹完,才能各治私事。由此,春播秋割,守望相助。這一製度頗類似原始人民公社製。

到戰國中期,隨著人口的增加,井田製度已經敗壞,公地私有化成普遍事實。商鞅宣布廢除井田製,允許民眾開荒耕作、買賣土地,這自然大大激發了民眾的生產積極性,使變法的“農本思想”更加得以光大。很顯然,在先秦時期,糧食是最為重要的戰略物資,商鞅的一切變法都以此為根本,這可以說是典型的“唯生產力論”。

“廢井田,開阡陌”是中國土地史上的重大變革。從此以後,土地私有化成為中國曆史上最主要的土地所有製度。各朝代也有各種形式的公有土地,但是數量都遠不及私有土地多。

第二個重要政策,是統一度量衡。

當時各國割據,從衡器到貨幣都極其混亂,即便在一國之內,也是標準不一,這對經濟發展和國家治理當然非常不利。商鞅提出“平鬥桶、權衡、丈尺。”鬥桶指計算容積的衡器,權衡指計算重量的衡器,丈尺指計算長度的衡器。也就是說,他統一了全國的容積、重量、長度的度量標準。在今天的上海博物館,仍可見到當年的青銅製“商鞅方升”,它鑄造於秦孝公十八年(公元前344年),是商鞅散發給全國各地作標準的衡器。

第三個重要政策,是確立並推廣郡縣製度。

西周建立之時,分封諸侯,一共有上千個國家,幾乎一個城池為一國。春秋初期,諸侯兼並劇烈,剩下160多國,到了戰國年代,天下滔滔,隻餘十餘國,最後成七雄爭霸之局。國君為了統治及征戰的需要,紛紛加強中央集權,兼並進來的土地不再分封出去,而是建立新的地方治理製度。春秋後期,縣製開始推行,縣令為一縣之長,由國君直接任免,他們不再是世襲貴族,而是一批沒有血緣關係的職業官僚。郡的設置較縣為晚,秦國在秦穆公時期已有記載。

商鞅是一人獨裁製度的擁躉者,在《修權》一文中,他認為,治理國家有三個要素,一是法,二是信,三是權。法律是君臣一起來擬定的,它的推行要靠信,而要法令通行,就必須保證國君的獨裁。

為了達到這一目的,商鞅完善並推廣了郡縣製的地方管理體係。他把小鄉、邑合聚為縣,設立縣令、縣丞、縣尉等職務,組成縣署,全國共分三十一個縣,後來每征伐下一塊土地,就增設一縣。與分封製最大的不同是,郡守和縣令都由皇帝直接任免,不得世襲。各地方長官於每年秋冬向中央朝廷申報一年的治狀,中央據此對其進行考核,獎功罰過。

郡縣製成為秦國的治國基礎。這一製度有效地加強了中央集權,是中國官僚製度的根本。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夫之在《讀通鑒論》中就說,“郡縣之製垂二千年而弗能改矣,合古今上下皆安之,勢之所趨,豈非理而能然哉?”當代史學家唐德剛從國家管理模式角度分析認為,中國三千年可分為部落製、封建製和郡縣製三個階段,商鞅之後,幾無大變。甚至,一直到今天,中國的省市縣治理模式仍然沒有跳出其藩籬。

商鞅的三輪變法,前後長達十餘年,循序漸進,絲環相扣。他的強國之術堪稱中國曆史――乃至世界史上最殘酷和嚴厲的一種,是一次激進的國家主義試驗,在經濟模式上則體現為“命令型的計劃經濟”。在他的治下,秦國成為了一個讓人望而生畏的“虎狼之國”,舉國上下蔓延著極端功利主義的進取氛圍,每個秦國人其實都成了國家的工具,宛若後世出土的那些兵馬俑,人人麵無表情而無比強悍。

商鞅的治國思想中有強烈的反智、愚民和好戰的特征。

跟曾經當過商人的管仲及經商致富的範蠡等人相比,商鞅對商人階層不但毫無感情,而且視之為仇讎。在他當國之時,國家管製了“山澤之利”(礦山開發)、糧食買賣和旅店經營,自由商人幾乎被消滅。同時,他對知識分子也非常仇視,他認為國有“五害”,分別是儒家學者、商賈、隱士、手工業者和勇士,在《農戰》一文中,他毫不客氣地說,“有這些人存在,敵人來到,一定打敗仗,敵人不來,則一定很貧窮。把這些人趕走,敵人不敢來,來了也會被打敗。去討伐別國,一定能戰勝,不去討伐,則一定能富足。”他更形象地說,“有一千個農戰之民,而隻要有一個讀《詩》和《書》的文士在,那千人就會懈怠。有一百個農戰之民,而隻要有一個有技藝的人在,那百人就會懈怠。”所以,這些文人和有技藝者必須徹底清除,“重刑而連其罪”。在《戰國策·秦策》中還記載,商鞅曾向秦孝公提出要“焚書”,雖然不知有沒有執行,不過一百多年之後,他的思想繼承者還是完成了這個工作。

在商鞅的經濟思想中,“強國”與“富民”似乎是對立的。他極端地認為,人民不但不應該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絕對不能夠富足。

自古以來,如何解決分配問題,緩和貧富對立,是曆代思想家和理財家所共同關注的“第一命題”,早在《晏子春秋·內篇》中就出現了“權有無,均貧富”的觀點。諸子百家對此各有分析。

儒家的孔子提出“不患寡而患不均,不患貧而患不安”,他認為最好的狀態是“均無貧”――類似於福利社會,他還主張“藏富於民”,認為“百姓足,君孰與不足;百姓不足,君孰與足”(《論語·顏淵》),但這些理想如何實現,他沒有具體的辦法。老莊的道家也主張均貧富,其實現方式是“損有餘以補不足。”

與儒、道不同,墨子則承認富貴貧賤的適當差別的存在,惟要求可以相互轉化,其轉化方式取決於一個人的賢與不肖,他不同意儒家“藏富於民”的觀點,主張應該先讓國家富起來,所謂“官府實而財不散。”

上述幾位經典思想家對貧富問題的分析比較抽象,那些真正掌握國綱的理財家則提出了具體的辦法,比如,管仲主張用價格政策為工具來縮短貧富分配不均的差距。到了商鞅,走到了“強國貧民”的極端。

商鞅也反對貧富懸殊,認為“治國之舉,貴令貧者富,富者貧”,不過在他看來,理想的狀態是讓人民始終處在同樣的貧窮線上,最好的狀態是家裏沒有一點多餘的糧食(“家不積粟”),以保持饑餓進取的精神麵貌。強兵就必須使民弱、民怯和民愚,這樣的人民通過重刑或重賞即可變成為勇敢而凶猛的戰士。而一旦社會出現貧富差距變大的情況,就應該動用國家機器,用行政剝奪的方式來實現均衡,這就是所謂的“貧者益之以刑則富,富者損之以賞則貧。”很顯然,商鞅把人民的貧困與無知看成是國家兵源和社會穩定的必要條件。

商鞅的這種極端主義思想,在後世已成絕響。不過必須指出的是,後來的治國者們,盡管再不敢象商鞅如此說的直白、幹的決絕,卻也並非沒有效尤者,至少有兩個理念頑強地留存了下來。第一,不能讓民眾太富足、太有思想的潛意識卻一直存在了下來,最終變成了一種係統化的愚民政策。第二,絕大多數的治國者把國家強大遠遠放在民眾富足之前,強調“國強民安”,而不是“國強民富”,所謂“安”者,年份好的時候,有口飯吃,饑荒到來的時候,不餓死,這已是最大的善政。

在商鞅的強國之術中,打仗是第一要義,這是檢驗變法成功的唯一標準。

其實在他的治國邏輯中,戰爭是起點,也是終點,並且循環往複不應該停止:民眾都去耕作了,糧食就會迅猛增加,打仗就有了物資,然後用軍爵製度激發人民戰鬥的熱情,攻城掠地之後,土地和人口又增加了,就可以擴大農耕,繼續發動下一場戰爭。如此,國家就成了一台強大而無比恐怖的戰爭機器,人民則成了無知無畏的殺戮之士。

在他看來,戰爭是讓國家強大和穩定的最好辦法。在《靳令》一文中,他說,“國家貧窮就要去打仗,可以把毒氣輸送到敵人那裏,就沒有象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強大。國家富足而不發動戰爭,就會懶惰懈怠,出現文士、商人那樣的國害,一定會羸弱下去。”總之,窮了要打,富了更要打。

正是在這種“備戰備荒為打仗”、“把戰爭進行到底”的戰略支配下,秦國成為戰國列強中最可怕的國家,“兵革大強,諸侯畏懼”。到秦孝公十九年(公元前343年),周天子封賞秦孝公,授予他有“興兵約盟,以信義矯世”的權力,第二年,諸侯都前來祝賀,然後由秦國率領,一起去朝拜周天子。這一儀式表明,在商鞅的輔佐下,秦孝公終成戰國霸主,重現了先祖秦穆公當年的盛況。

後世將商鞅歸為法家。縱觀戰國時期,法家並非顯學,孟子曾說,“楊朱、墨翟之言盛天下,天下之言,不歸楊則歸墨。”

孟子(公元前372年-公元前289年)是自孔子之後的第二個重要儒學思想家,號稱“亞聖”,他比商鞅小18歲,是同時代人。當商鞅在秦國大行變法之時,孟子正在東方各國遊說,而商鞅被處死後,孟子還在齊國和梁國之間奔波,他很可能耳聞了商鞅的整個變法過程。比較兩人治國及經濟思想,可以看到截然的差異。

在《孟子·梁惠王》中,齊宣王向孟子求教“王政之道”,孟子給出的答案是“耕者九一,仕者世祿”,也就是說,他堅持恢複井田製,並擁護貴族世襲體製。孟子特別欣賞那種各守其職、疾病相扶的公社生活,在另外一次與滕文公的交談中,他還特別設計了一套混合的土地製度:給每農戶五畝宅、百畝田,使民“仰足以事父母,俯足以畜妻子,樂歲終身飽”。稅賦政策上,孟子提倡實施富民政策和減輕賦稅,“易其田疇,薄其稅斂,民可使富也。”他的“薄稅斂”包括:商舍不征稅,也不征貨物稅、房地稅和無職業者的人頭稅,隻征單一的農業稅,即相當農民收獲九分之一的勞動地租。很顯然,商鞅的“廢井田,開阡陌”以及廢除世襲、實施軍爵的政策與孟子的主張背道而馳,並在生產力的激發上更為高效。

孟子常年在東方各國遊走,那裏的政治文明呈現百花齊放的自由化狀態,與西北的鐵血秦國形成鮮明的對比。相對於商鞅的嚴苛管製和強調中央集權,孟子則強調仁義治國,“國君好仁,天下無敵焉”。他更提出民眾比國君更為重要的民本思想,“民為貴,社稷次之,君為輕”。這些在商鞅聽來,肯定是可笑的無稽之談、禍國妖言。

商鞅與孟子的思想迥異,是思想史上一個特別值得研究的景象,這兩人實際對曆史的影響也耐人尋味。

孟子終其一生,鬱鬱不得誌,對時局衍變幾無作用,但是他所主張的儒家學說在戰國末期漸成主流,在秦以外的六國地位被廣為傳播和接受,商鞅之後的法家集大成者韓非子就說,“世之顯學,儒、墨也。”

相對比,商鞅長期被視為“異端”,在知識階層,以談論商鞅為恥。但是,他徹底改變了戰國乃至後來中國的政治和經濟生態,甚至,以兩千年的曆史跨度而論,商鞅的基本治國理念被頑強地延續了下來,他的核心理念被眾多的獨裁者所沿襲,在很多朝代,實際上呈現出“半法半儒”、“儒表法裏”的景象,所謂“百代都行秦政法”,“商鞅主義”的幽靈從來沒有從中國消失過。

若以治國理念而論,從管仲對中央集權的最初試驗,到商鞅將之演繹到恐怖的極權主義,可以說,影響中國千年曆史的治國模式到此已基本定型。管仲與商鞅,赫然如鍾擺的兩端,後來的治國者無非在兩者之間彷徨選擇,竟從來沒有逃出他們設定的邏輯。

就在當上霸主的四年後,公元前338年,秦孝公駕崩,商鞅隨之被處以車裂的極刑,並誅滅全家。

在過去的二十二年裏,秦孝公與商鞅鐵腕變法,固然讓國家強盛,卻也結怨無數。商鞅每次出門都如臨大敵,需有十多輛兵車保護,重甲持矛的士兵同車護衛。據《戰國策》記載,秦孝公病重時曾萌生了把王位傳給商鞅的念頭,鞅“辭不受”。孝公一亡,繼位的秦惠公及宗室貴族當即群起攻之。商鞅舉家逃亡,來到一個叫關下的地方,想投靠旅舍,旅舍的主事不認識商鞅,說,“我不能接待你,商君的法令規定,讓人投宿而沒有驗明身份的,會遭受連坐之罪。”商鞅仰天哀歎道,“嗟乎,為法之弊,一至此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