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第二章 孔子與儒學的發展 (1)

孔丘(前551—前479年),字仲尼。排行老二,漢族,春秋時期魯國人。孔子是我國古代偉大的思想家和教育家,儒家學派創始人,世界最著名的文化名人之一。他編撰了我國第一部編年體史書《春秋》。

早年當過管理倉庫和看管牛羊的小吏,以後主要是從事幫助奴隸主貴族辦理喪事讚禮的“儒”的職業,快到晚年時做過魯國的司寇三個月。相傳他為了複興周禮,曾積極整理奴隸製禮樂的曆史文獻,建立一套闡述奴隸製禮樂的係統理論,據說孔子的弟子有三千人,成為中國古代儒家學派的創始人。孔子的祖先是殷人後代,宋國的奴隸主貴族,後來逃亡到魯國,父親叔梁紇做過魯國的陬邑宰。在魯國內部的階級鬥爭中,他站在奴隸主貴族魯公室一邊,維護崩潰中的奴隸製,反對新興的封建製。據有關記載,孔子出生於魯國陬邑昌平鄉(今山東省曲阜市東南的南辛鎮魯源村);孔子逝世時,享年73歲,葬於曲阜城北泗水之上,即今日孔林所在地。孔子的言行思想主要載於語錄體散文集《論語》及先秦和秦漢保存下的《史記·孔子世家》。

孔子為我國儒家學派的創始人。自漢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以來,儒學一直被曆代統治者視作正統學科,以至作為任賢用能的標準,影響延綿數千年至今。

一、孔子的“正名”思想

公元前548年,崔杼殺了齊莊公。雖然晉靈公和齊莊公都是極端暴虐的奴隸主貴族統治者,但臣殺君,在孔子看來就是犯上作亂的“暴行”。孔子認為要製止上述各種“邪說暴行”的流行,挽救奴隸製崩潰的趨勢,就必須恢複周禮的權威,重新肯定奴隸主宗法等級製度的秩序,而其要害就是要正名。他說:“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禮樂不興則刑罰不中,刑罰不中則民無所措手足。”這就是說,隻有正名,才能挽救奴隸製的崩潰,促進周禮的複興;也隻有正名,才能恰當地運用刑罰,製止邪說暴行的產生和流行。

孔子站在奴隸主貴族的立場,將奴隸製開始崩潰、封建製開始興起的春秋時代,看做“禮壞樂崩”,臣殺君,子殺父,“邪說暴行”不斷發生的糟得很的大亂局麵。孔子生長在魯國,所以特別反對魯國新興的封建勢力。例如,魯國新興封建地主的代表季孫氏,推行封建製度的賦稅製,孔子則認為這種製度完全破壞了周禮而加以攻擊。

他曾兩次流亡到其他各諸侯國,企圖投靠這些國家的奴隸主貴族,以實現他維護奴隸製、複興周禮的反動政治理想。正如他自己所感歎的:“沽之哉,沽之哉,我待賈者也。”但是,當時以封建製代替奴隸製已成為一股不可抗拒的曆史前進的潮流,他那套政治主張,遭到了各國新興封建勢力的反對,一些諸侯國的統治者並不采納他的政治主張,最多也隻是利用他擺擺樣子,像一個葫蘆,被人“係而不食”。

所謂“周禮”,就是西周奴隸主統治者製定的,維護奴隸製的一整套經濟、政治製度和道德規範、禮節儀式等。其中心內容就是以奴隸主貴族的血緣關係為紐帶的奴隸製的等級製、分封製和世襲製。這套製度,在孔子看來是最完美的,即所謂“鬱鬱乎文哉,吾從周”(《八佾》)。他一生的夢想就是要複興這個“周禮”,這就是他所說的,“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

至於正名的具體內容,就是他所說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處在臣這個地位的人,應該具備臣所應有的品行,得到臣這個名稱的人所應有的對待等。然而當時的實際情況已不是如此,孔子就想提出這個理想標準的“名”,來糾正那些不符合周禮情況的“實”。處在君這個地位的人,應該具備君這個名稱的人所應有的品行,得到君這個名稱的人所應有的對待。孔子這種以名正實的唯心主義觀點,就是後來所謂的“名教”。

孔子要求複興周禮,但不是完全因襲周禮。因為完全因襲已不再能充分地發揮周禮的作用了,所以,他對周禮有一定的補充和發展,這就是他所說的對周禮的“損益”。他說:“禮雲,禮雲,玉帛雲乎哉?”這就是說,對周禮的了解不要停留在玉石絲帛這一類禮的形式上,雖然他對有些具體儀式和形式也是很重視的。另外,周禮的世襲宗法等級製度完全是“親親”的,孔子主張在維持周禮親親的原則下,在一定程度內實行“賢賢”作為補充,這種“舉賢才”的思想是他對周禮補充和發展的另一點。

最後,他對周禮的補充和發展表現在加強思想統治上,用禮治德化與政令刑罰相輔而行。他說:“道之以政,齊之以刑,民免而無恥;道之以德,齊之以禮,有恥且格。”(《為政》)這就是說,用政令和刑罰這些辦法進行統治,隻能懲罰犯上作亂於事後,即使可以一時避免犯上作亂的事繼續發展,但是人民並不認識這類事件的罪惡而感到羞恥,這類犯上作亂的事仍舊有一天可能爆發出來。對周禮的再一個補充和發展就是提出“仁”作為禮的內容。他說“人而不仁如禮何”,這就是說,一個不仁的人是不能真正理解周禮和實行周禮的。如果運用禮治德化和政令刑罰相輔而行,就可以預防犯上作亂於事前,引導他們不敢想和不會想犯上作亂的事,人心自然歸服了。這也就是用德化來進一步充實和加強禮治,而仁就是所謂德化的具體內容。

孔子關於仁的思想的係統發揮,是孔子思想體係的核心,也是他的思想最具特色的地方。

二、孔子的“仁”與“執兩用中”的中庸之道

孔子將恢複和鞏固周禮的統治秩序叫做仁。周禮是建築在宗法製度“親親”的基礎上,所以他非常重視孝、悌,強調培養人們具有孝悌的品德是最基本的:“弟子,入則孝,出則弟。”孔子關於仁的論述相當多,其中比較全麵的論述是與顏淵的一段對話,顏淵問什麽是仁,孔子回答說:“克己複禮為仁。一曰克己複禮,天下歸仁焉。為仁由己,而由人乎哉?”顏淵進一步追問具體條目,孔子說:“非禮勿視,非禮勿聽,非禮勿言,非禮勿動。”

孔子關於仁的思想說:“孝弟也者,其為仁之本與!”這就是說,孝和忠是統一的,族權和政權是統一的,孝於宗族長輩,就是忠於國家朝廷。實行了孝,因此也就是“為政”,實現了仁的基本要求。

孔子在這裏首先說明仁的基本性質和內容,這就是約束自己的行為使其符合於周禮的規範,一旦能做到這一點,天下的人都會公認他做到了仁。其次說明仁的一個特點,這就是求仁完全是自覺的,是由自己決定的,並不依靠他人。最後進一步說明求仁的具體條目,也就是仁的另一個特點,這就是要達到仁必須在視、聽、言、動各方麵全麵地符合周禮,這也就是說,仁是一種全麵的道德行為。

所以有若概括孔子這種思想說:“其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鮮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亂者,未之有也。”孔子所說的仁的另一個特點是為仁由己而不由人,即具有仁的德行的行為是自覺的、主動的。他說:“仁遠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這就是說明仁的自覺性的特點,實現仁依靠本人的決定和努力,是每個人完全可以做到的。

孔子的仁的又一個特點是說仁的行為必須在視、聽、言、動各方麵全麵地符合周禮,這是講仁的品德的全麵性,也是說“仁”是一個人的生活的最高準則,是一個人的世界觀的全麵修養的成果。孔子對於哪些品德近於仁,哪些品德不合乎仁、不屬於仁都有明確的論述。如他認為“巧言令色鮮矣仁”。因此他要求每一個人不管在怎麽匆忙倉促和顛沛流離的情況下,都要時時刻刻追求這種成果:“君子無終食之間違仁,造次必於是,顛沛必於是。”有時還應該用生命來實現和保衛仁,所以他說:“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這個意義上的仁,孔子也叫做“道”,所以說:“朝聞道,夕死可矣。”

孔子主張任何人都應該有一種為“仁”的願望,應該誠心誠意去求“仁”,如果這樣做了,那麽就會得到“仁”。達到“仁”的境界的根源在於自己如何去做,而不是由他人來推動,隻有主體自己的主動追求,才有可能達到“仁”的理想境界。表明孔子認為“為仁”是某種自覺的內在情感行為,任何人是無法替代的,隻要自己態度端正,就可以實現“仁”的要求。孔子強調在內心的價值觀念上首先要明確對“仁”的態度,孔子這種在內心深處對“仁”的價值追求的思想,被後來的孟子發揮為“四端說”理論。孔子對“仁”的思想的重視,表明“仁”的思想和學說是孔子整個思想體係的價值核心。

孔子所提倡的是人在實際生活中如何達到理想人格的問題,“仁”精神價值的一個重要體現就是“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孔子認為“仁”就是“愛人”。從理論源頭上考察,孔子的“愛人”觀點來自周初的“保民”、“敬民”思想。“愛人”作為“仁”的重要精神內涵具有廣泛的適用性,在孔子“仁”的價值內涵中,由“愛人”所推導出的一係列內容都深刻體現出孔子對一般社會民眾的關注,對整個人類社會發展中實現人們的和諧發展,這一切都奠定了孔子作為中國乃至世界最偉大思想家的地位。不僅如此,在幾千年後的今天,孔子所提出的一係列思想仍具有普遍適用性和永恒價值。

孔子強調實行仁的自覺性,目的是要人們自覺地去使自己的行為符合周禮的規範。他說:“人而不仁如禮何?”這也就是說,一個人如果沒有具備仁的品德,又如何能去實行禮呢?所以,孔子宣揚為仁的自覺性,也就是把奴隸製等級統治製度的“禮”這種外在的約束,通過“仁”的德行修養,變為一種內在的、自覺的道德規範。一個人如何自覺地實現“仁”呢?孔子就提出了實現仁的簡易方法:“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達而達人,能近取譬,可謂仁之方也已。”這是從積極方麵說,自己有某種要求需要滿足,也要推想他人也有這種要求需要滿足,這也就是所謂“忠”。

如果再從消極方麵說,“己所不欲,勿施於人”,即我不願他人如何對待我,我也就不要這樣對待他人,這就是所謂“恕”。忠恕的綜合是為仁的方法,也是仁的本身,所以曾參說:“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實現了忠恕之道,也就是實現了對他人的愛,所以孔子也說仁就是“愛人”。

以博大寬厚的胸懷來愛護民眾是“仁”的一種表現方式,即“泛愛眾,而親仁”。這首先是自我認知上的一種升華,是自我精神狀況的內在反映。“仁”作為價值主體內在精神狀態的反映,是實現理想人格過程中不可缺少的東西。隻有內心以“仁”的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用“仁”的境界來考察自己的思想,是達到真善美崇高境界的前提條件。孔子“仁”的表現方式還體現在時時處處以人為主,以人為研究和關注的對象,一切圍繞“人”的思想行為的發展狀況為主要內容。在孔子看來,一個本質上有問題、思想上有邪念的人是不可能達到“仁”的境界的。

孔子關於“仁”的思想具有很強的實踐性特征,他把關注的焦點投向社會,投向現實,時刻關注現實生活中如何實現人的全麵發展問題。孔子關於“仁”的學說不是純粹思辨性的形而上的理論體係,更多的是結合具體行為方式告訴人們應該怎麽做,這不是哲學意義上的實踐理性的體現,而是對一般民眾人格升華、人性解放的終極關懷。孔子還認為,“誌士仁人,無求生以害仁,有殺身以成仁”。為了崇高的“仁”的境界,絕不做違背最高道德準則的事,必要的時候要不惜犧牲自己來成就這一事業。

孔子認為孤立的、單一的因素不能構成完善的事物,隻有多種因素,特別是對立因素的同意與和諧才形成完美的事物。他在認識事物時,要求通過研究這個事物在可能的發展趨勢中,就其不及和過頭兩個極端之間找出適中合宜的地方。他在處理事物時,要求不要偏袒於某一種傾向,或與某一種人完全同一,而認為應該調和不同的傾向,在各種不同的人之間進行調和折中。不然,就不能成為德行高尚的君子,而會淪為偏激的小人。孔子很推崇堯的“允執其中”的教導,由此提出了中庸思想。他認為“過猶不及”,就是過頭和不及同樣不好,恰到好處才是中庸。達到這種恰當的方法,是“和而不同”。保持矛盾對立麵的和諧叫做“和”;取消矛盾對立麵的差異叫做“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