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第八章 戰國時期儒學的發展 (2)

“不忍人之心”孟子也叫做“惻隱之心”。除此以外,孟子認為人人生來都有的天賦本性還有“羞惡之心”、“恭敬之心”、“是非之心”。這四種“心”,就是孟子鼓吹天賦道德觀念和論證人性本善的根據。孟子說:“惻隱之心,仁之端也;羞惡之心,義之端也;辭讓之心,禮之端也;是非之心,智之端也。”

人最基本的四種道德品質仁、義、禮、智,是從這四種天賦的“心”發端的,也可以說就是這四種心:“惻隱之心,仁也;羞惡之心,義也;恭敬之心,禮也;是非之心,智也。”所以,孟子得出結論說:“仁義禮智,非由外鑠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意思是,這些“心”,這些道德品質,並不是由外麵強加給我的,而是人生來本身就固有的,隻不過沒有好好想罷了。這也就是他所謂的“惻隱之心,人皆有之;羞惡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如果說為人而不善,那完全不是他本性的問題,而是由於他自己舍棄了這些本性,沒有很好地保持住它,絕不能說他本來就沒有這些“善”的本性。當時孟子與告子關於人性問題的爭論,反映了兩種思想的鬥爭。

孟子甚至說,人跟禽獸的差別極其微小,僅僅在於人是有這些“心”和“仁義”等道德觀念。因此,如果沒有這四種“心”,就不能算作人。他說:“無惻隱之心,非人也;無羞惡之心,非人也;無辭讓之心,非人也;無是非之心,非人也。”孟子這些論述認為,人的本性是可以為善的,所以也可說就是善的。告子的“性無善無不善”說,雖然也是一種抽象的人性論,但他反對了孟子的天賦道德觀念的“人性論”,認為道德觀念是外來的、後天的、環境影響決定的等,這是具有唯物主義因素的。

孟子從他的天賦“性善”論出發,建立了一整套主觀唯心主義的修養觀。他認為,人要達到他所講的這些道德的標準,根本問題在於本人的主觀方麵,即“反求諸己而已”,也就是在於主觀的反省,注意保存天賦的那四種“心”。修養這四種天賦的“心”的最好辦法,就是少與外物接觸,盡量減少自己的各種。拿孟子的話講就是“養心莫善於寡欲”。同時,孟子認為,還要培養一種由“義”的道德觀念和行為集合(積累)起來的,充塞天地之間的、有巨大力量的、神秘的“浩然之氣”。他說“我善養吾浩然之氣”,有了這種氣,人的每一念頭、每一行為就都能理直氣壯,符合封建道德標準的要求。

人如果有了違背封建道德的思想和行為,孟子認為,那就應該閉門思過,檢查自己主觀上是否放棄了那些天賦的“心”,努力把這些“心”找回來,恢複人的本性。這就是孟子所謂的“求其放心”。同樣,如果反省自己,一切都合乎天賦的道德觀念,那就是最大的快樂。這也就是孟子所謂的“反身而誠,樂莫大焉”。

與天賦“性善”論相一致,孟子提出了一整套唯心主義先驗論的認識論和英雄史觀。

孟子認為,性善可以通過每一個人都具有的普遍的心理活動加以驗證。既然這種心理活動是普遍的,因此性善就是有根據的,是出於人的本性、天性的,孟子稱之為“良知”、“良能”。他認為道德觀念都在人“心”中,都是人生來在本性中就固有的,而不是後天獲得的。他稱這種不用學習,不用思慮就具有的知識、才能為“良知”、“良能”。孟子講的知識、才能,主要是地主階級的道德觀念和地主階級的統治才能。他說:“人之所不學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慮而知者,其良知也。”

與墨子強調感性認識相反,孟子十分輕視感性認識,特別強調抽象的神秘的理性認識。他說:“耳目之官不思,而蔽幹物。物交物,則引之而已矣。心之官則思,思則得之,不思則不得也。此天之所與我者。”這是說,耳目感官沒有思慮作用,所以它接觸外物要受到外物的蒙蔽,至多也隻能給你一點印象。“心”是思維的,要真正了解事物的本性,隻有用“心”去思想,否則就得不到,這是天賦予我的能力。因此,在孟子看來,用感官去認識外物的是“小人”,而用“心”去得到事物的本性才是“大人”。他說,聖人(“大人”)最偉大的地方,就在於“正己而物正者也”。也就是說,他能夠端正自己的“心”從而使別人也能隨之而端正。

所以,孟子認為,“學問之道無他,求其放心而已矣”。這是說,求知識、才能沒有別的途徑,而隻要把他放棄掉的天賦本性找回來就行了,也就是說,不必要到實際上去實踐、學習。他還說:“盡其心者,知其性也;知其性則知天矣。”意思是說,人隻要充分發揮天賦的那四種“心”,就可以認識自己的本性,進而了解“天”的意思,掌握“天”給人們安排好的“命運”。“盡心”也就是孟子所謂的“思誠”。

在孟子看來“誠者天之道也”,“誠”是天的根本法則,而“思誠者人之道也”,忠實地實行“誠”是做人的根本法則。他說:“不明乎善,不誠其身矣。”所以“思誠”或“誠其身”,也就是“盡心”,也就是要恢複和保持“良知”、“良能”。“誠”的中心內容是“善”,“思誠”的中心內容也就是要“明乎善”。能夠做到“盡心”、“誠其身”,也就可以達到“萬物皆備於我矣。反身而誠,樂莫大焉”。即世界上萬事萬物都具備於我心中。自己確實是做到了誠其身,因此沒有比這更快樂的了。“萬物皆備於我”,“反身而誠,樂莫大焉”,這是孟子天賦道德觀念論在認識論上的必然結論。一切不必依賴於客觀存在,而隻要主觀上做到“誠”,即“明乎善”,那麽萬事萬物就都具備於我心中了,同時也就與“天之道”的“誠”完全相符合了。

孟子的觀點中包含了一定的唯心主義的成分。孟子的天道認為天是最高的有意誌的,人世間的朝代更替、君王易位,以及興衰存亡、富貴窮達,均是由天命所定。人對於天必須百依百順,“順天者昌,逆天者亡”,天意是不可抗拒的。他站在唯物主義反映論的對立麵,否認人的思想是社會存在的反映,認為人生下來就具有與生俱來的先天的善性的萌芽。

孟子的思想是複雜的,其思想主要以唯物主義的成分居多:《孟子》書中所反映出來的關於認識論的見解,是包含著許多樸素的唯物主義思想的。在《孟子》中有雲:“……天將降大任於斯人也,必先苦其心誌,勞其筋骨,餓其體膚,空乏其身,行拂亂其所為,所以動心忍性,曾(增)益其所不能……”指出有許多認知必須經曆困難,經過挫折、失敗,不斷取得教訓,受到鍛煉,然後才能得之。客觀世界有其自己的規律,是人所不能違反的。

孟子明確地看到,一切事物發展和變化有其自己的一定的進程。他在書中講了一個“揠苗助長”的故事,指出天下之不助苗長者寡矣!以為無益而舍之者不耘苗者也。助之長者揠苗者也,非徒無益,而又害之。認識世界是為了改造世界。最重要的一環在於掌握客觀規律。孟子以夏禹治水,根據水勢就下、可導而不可遏的規律,來說明人認識世界、改造世界都須如此。

孟子繼承和發展了肯定在進行教育時,必須采取因人而異的多種方法,即孔子教育方法中“因材施教”。但是,對孔子的“因材施教”有了發展。認為教育學生必須要有一定的標準,使學生有一個明確的奮鬥目標。孟子所倡導的學習方法和教育方法是我國古代教育學的結晶,對我們今天的學習和教育仍然有著一定的參考價值。

感性認識是理性認識的基礎。唯物主義的反映論認為,認識必須從感官與外物接觸獲得感覺開始。孟子輕視感性認識,把理性認識與感性認識絕對對立起來,這樣他所謂的“心”的作用,也就成了一種天賦的、無本無源的理性認識。他片麵誇大人的主觀理性思維作用,因為在他看來,人的理性思維能力是天賦的,理性思維的任務是認識天的意誌。孟子說:“莫非命也,順受其正。”這是說,一切都是由“命”決定的,人隻能接受天給你安排好的“命”。人的一切主觀努力,都是為了如何不違背“天命”,而能夠得到一個恰如其分的結果,這就叫“正命”。譬如,孟子說,一個懂得“命”的人,他就不去站在將要倒塌的牆下,以免死於“非命”。所以,盡力按照地主階級道德規範去做而死的人,才是“正命”,相反,違背了地主階級道德、犯法而死的人,那就不是“正命”。

一切都是“天”決定的,人的努力都是為了符合“天”的意誌,“命”的安排。所以,仁政能不能實現,這也是由“命”決定的。這些就是孟子唯心主義與英雄史觀的最後歸宿。從知識、才能來看,孟子認為人生來就分為“先知先覺”和“後知後覺”。他借古人伊尹的話說:“天之生斯民也,使先知覺後知,使先覺覺後覺。”這是說,“天”生下人類來,就是要使先知先覺的人去開導啟發後知後覺的人。孟軻認為曆史的發展,就是靠那些明君、良臣、聖人的先知先覺的智慧和才能。他對古代一些所謂的聖人都十分推崇,其中特別崇拜孔子,他認為孔子是聖人中的集大成者,是“出乎其類,拔乎其萃。自生民以來,未有盛於孔子也”,這就把孔子說成是自有人類以來最偉大的人物了。

四、荀子的社會曆史觀

荀子,戰國後期趙國人。荀子的生卒年不詳,主要政治、學術活動時間在公元前298—前238年間,曾到齊國的稷下講學,後又做過楚國的蘭陵令,晚年在蘭陵著書,並死在蘭陵。他的著作保存在《荀子》一書中。

戰國末期,隨著各國封建經濟的發展和通過長期的兼並戰爭,逐漸形成了全國統一的趨勢。荀子的思想反映了當時新興地主階級在政治、經濟上統一的要求。他總結和繼承了春秋戰國以來各派學說中的精華,批判了各派學說中的唯心主義和宗教迷信,發展了古代唯物主義哲學思想。荀子是我國古代傑出的唯物主義哲學家之一。

荀子在政治思想上為建立統一的封建政權作了理論準備。他十分注重建立新的封建等級製度。荀子提出“隆禮”、“重法”的主張,大講“禮”和“法”的重要。但他講的“禮”已經不是孔子所講的“禮”了,而是經過改造,有了新的內容的封建等級製度。荀子在一定程度上看到了社會物質生活與社會政治製度的關係。他認為,人生來都有物質要求,如果這種要求沒有度量,就要發生爭奪,造成社會混亂。統治者為了防止爭奪、混亂,所以製定“禮義”和“法度”等社會政治製度。荀子把“禮”等政治製度看成檢驗尺寸的法度。檢驗重量的權衡,檢驗曲直的繩墨,檢驗方圓的規矩,因此,荀子認為“禮”的中心內容是“分”和“別”,即區別貴賤、長幼、貧富等等級。

荀子說:“禮者,貴賤有等,長幼有差,貧富輕重,皆有稱者也。”“禮”就是要使社會上每個人在貴賤、長幼、貧富等等級中都有恰當的地位。這種等級製度是根據新的封建生產關係,按照地主階級的政治標準建立起來的等級製。荀子明確地說:“雖王公士大夫之子孫也,不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庶人。雖庶人之子孫也,積文學,正身行,能屬於禮義、則歸之卿相士大夫。”這是講,即使是王公士大夫的子孫,如果不符合新的政治和道德標準的,那隻能當普通老百姓。相反,一般老百姓的子孫,如果努力積累學識,搞好政治、道德修養,能夠符合新的政治和道德標準的,那就可以讓他們當卿相士大夫各級官吏。荀子的這一思想打破了舊奴隸製“世卿世祿”的宗法等級製。所以荀子在這裏講的“禮義”已經包含了按照新的封建生產關係重新確定等級關係的思想了。在他看來,法應是根據禮的準則來製定的。

荀子反對簡單地把人等同於其他自然物,他企圖從社會道德關係、政治製度等方麵來分析人的特點。荀子認為,人與其他物或物類是有區別的。這種區別的主要點就在於人是有組織的“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