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緒 言

在四五年前,我的幾個最親近的同事建議我寫一部自傳,我答應了,並已經著手進行寫作,可第一頁還沒寫完,就發生了孟買暴動,這項工作也不得不停下來。隨後發生的一係列事件,使得我被關進了耶羅弗達獄。當時捷朗達斯先生恰與我同獄,他希望我放下別的事,繼續寫完這本自傳。我告訴他,我已定好了一個學習計劃,若不完成計劃,我不打算再做其他事情。倘若在獄中服滿刑期,其實我真的可以寫完這部自傳,況且出獄後還有一年的時間可以完成它。史華密·阿南德現在再次希望我寫自傳,而我也已經寫完了《南非非暴力不合作運動史》,於是我便準備在《新生活》上連載我的自傳。史華密要我單獨寫成一本書出版,可是我沒有足夠的時間,隻能一周一章這樣寫,反正我每周總得給《新生活》寫專欄,那麽就寫自傳吧。史華密同意了,我也就硬著頭皮幹了起來。

然而在我沉默的這段日子裏,有一個敬畏神靈的朋友向我質疑,他說:“您怎麽如此莽撞?寫自傳是西洋人的習慣,隻有那些受了西洋人影響的東方人才寫自傳。而且您想寫些什麽呢?假如明天您否定了今天的原則,假如明天您改變了今天的計劃,那些依據您的指示行事的人們不是要出錯嗎?難道您不覺得至少現在不寫自傳,會更好嗎?”

我受過這種說法的影響。不過寫一部自傳並不是我真正的目的。我隻是想用自傳的形式講述自己體驗真理的無數經曆,我平生隻有這種體驗,沒有別的。隻要把它們都說出來,采取什麽形式倒無所謂。我相信,並且也為自己的信念而自得。我覺得我寫的所有這些體驗對讀者是有好處的。如今我在政治方麵的體驗,不但印度人民都知道,包括“文明的世界”的人民也了解一些了。這些體驗對我價值不大,因此憑它們而獲得的“聖雄”這一尊榮的價值就更小了。這個稱號常使我深感痛苦,從未曾給我帶來快樂。當然我更願意分享我在精神方麵的體驗,這些隻我一人才有的體驗給予了我在政治活動中的力量。它們隻會增加我的謙虛,它們是真正屬於精神層麵上的,沒有什麽值得誇耀的。越是回望過去,我就越分明地察覺到自己的不足。三十年來我想要的、我爭取的,就是自我實現,和神靈麵對麵,達到“莫克薩”(Moksha)[意即脫離生與死的自由,最接近“解脫”之意。

]。所有我說的、我寫的、我在政治方麵的冒險,都是為此,我為此而生,為此而行,而且鍥而不舍地去實現它。我一直相信,我可以做到的事情,其他人也可能做到。所以我的實驗是一直公開的,沒有私下進行;而我並不認為這個事實的精神價值會因此而降低。當然有些事情隻可意會不能言傳,隻有他一個人和他的神靈才知道。但我的體驗不屬於這一類,它們不僅是精神上的,更是道德上的,而道德就是宗教的本質。

這個故事隻包括大人孩子都能理解的屬於宗教的事情。隻要我能夠把這種體驗以一種平和謙虛的方式講述出來,眾多體驗者都可從中得到啟發。科學工作者從不敢宣稱他的實驗就是最後的結論,他們始終謙遜,盡管實驗極其準確、有遠見、細致。同樣,我也不敢說我的體驗盡善盡美。我深刻地反省過,一再對每種心理狀態進行探尋、檢查和分析,但遠不敢宣稱我的結論就是最終的、正確的。我敢於宣稱的隻有一樣——目前對我而言,我對真理的體驗是最終的,也是絕對正確的。倘若不然,我就不能把它們作為采取行動的依據,而對行動的步驟加以增減。我必須堅決依據我原有的結論行事,從而使我的理性和良心得到滿足。

我寫自傳不是為了討論一些古板的原理,而是要說明它們在各種實踐上的運用。因而我準備給這些篇章起一個共同的名字:我體驗真理的故事,它包括“非暴力”、單身生活以及其他有別於真理的行為原則。然而對我而言,真理是最崇高的,包括無數其他的原則,它不僅指言論的真實,也指思想的真實,不隻是相對真理,更是絕對真理——永恒的原理,即神靈。無數個關於神靈的定義有多麵的表現,這使我感到驚奇和敬畏,有時還會惶恐。然而我隻把神靈當成真理來崇拜。我還沒有找到它,還在繼續追尋。為了找到真理,我寧願犧牲最珍貴的東西,即使是生命,我也願意貢獻。然而隻要這個絕對真理還不能實現,就得繼續堅持我的相對真理。這個相對真理必須庇護著我,雖然尋找真理的道路像刀刃般徑直、狹窄、銳利,我卻覺得它是最便捷、最容易的。

在我眼裏,我犯過的喜馬拉雅山般大的錯誤也已渺小,我遵道而行,不再悲傷。在前行的路上,我常隱約看到絕對真理的光輝,即神靈的光輝,隻有這種光輝是真實的,每天在我心中閃亮。我想讓那些願意看到的人也看到,想和他們分享我的實驗,分享我的信念。這些信念在進一步地成長:凡是我可以做到的事情,我有充分的理由相信小孩子也可以做到。追求真理的工具是簡單的,但難得。一個天真的兒童完全可能擁有它,而自高自大的成人似乎完全不可能。追求真理的人應比塵土謙虛。世界可以把塵土都踏在腳下,但是追求真理的人必須低低的,謙虛到可以被塵土踐踏。隻有這樣,也唯有那時,他才能夠看到真理。至富(Vasishtha)和妙友(Vishvamitra)[至富和妙友是印度史詩《羅摩衍那》中化敵為友的兩位聖人。至富屬婆羅門,妙友屬刹帝利。有一次妙友想偷至富的神牛,於是引起激戰,最後妙友伏罪,並承認至富的種姓是高於自己的種姓的,今後不再有所逾越。

]的對話非常清楚地表明了這一點。基督教與伊斯蘭教也極其充分地說明了這個問題。

如果讀者在這幾頁裏的內容中讀出驕傲的情緒,那麽他就應當知道我瞥見的是海市蜃樓,一定有什麽錯誤。把像我這樣的人毀滅吧,但讓真理盛行。千萬不要讓我這種因毫厘之差而判斷失誤的人去降低真理的標準。

我希望人們也懇求人們不要把以下幾章的內容奉為圭臬。此處所談的一些體驗,你們可以把它當做一種圖解,可以參照它來進行實驗,要依據自己的喜好和能力來操作。我相信如果僅限於這個範圍,這些圖解會發揮作用的;因為那些醜事,我既不會掩飾也不會少說。我希望讀者了解我全部的錯誤。我不是要說我的為人有多好,而是想說我在非暴力不合作運動中的體驗。我將盡可能使我自己的判斷嚴格而又真切,因為我希望你們也如此。依據這樣的標準來衡量自己,我必須同首陀羅一起高喊:

哪裏會有一個壞人,

像我這樣邪惡而令人生厭?

我已拋棄我的神,

我是一個沒有信仰的人。

我感到極度痛苦,我還離神靈那麽遙遠。我完全懂得,他統治著我的生命,而我是他的後代。我明白之所以離他那麽遙遠,是由於我還不能完全擺脫不良的情感。

不過我要停筆了,我會在下一章寫一個真正的故事。

莫·卡·甘地

1925年11月26日於沙巴瑪第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