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遙遠的古惑大陸上,分布著四個古老的國度,分別是東熾、西崆、北渝、南絛;東熾國地處東方,國力富強、民風淳樸,當朝國君信奉佛教,並奉國都東雍城外大相國寺的主持佛印法師為國師,聽說佛印法師常常被國君邀請入宮,探討佛法。故在百姓民眾中也刮起了一股禮佛之風,茶樓酒肆常常能聽到善男信女在討論佛道。
聽聞最近常被提及、眾人稱讚的便是佛印法師寫在寺院牆壁上的那首《四戒詩》──
「酒色財氣四堵牆,人人都在裏邊藏,誰能跳出圈外頭,不活百歲壽也長。」
可是,世上總有一些另類之人……
當這首佛詩傳到城東時,楚家酒莊的東家楚歡伯持著從不離身的酒葫蘆,一邊打著酒嗝,一邊搖著頭,「差矣差矣,三杯能和萬事,一醉善解千仇。若是沒有美酒,哪裏談得朋友?」
當這首佛詩傳到城西時,豪門大戶花家公子花無憂,則淡定得多,他坐在金碧樓裏,摟著新晉花魁悠哉悠哉地聽姑娘唱著小曲,「小心肝,你說,若是人人都不好色,非去做那柳下惠,無人歡愛,那豈不是路斷人稀,自此無後了?」
當這首佛詩傳到城南時,大同錢莊掌櫃金不遺連頭都沒抬,隻是將手中的金算盤打得劈啪作響,「世間財,誰不愛,怎麽,小哥,你不愛錢?那你這三吊錢送我好不好?」
當這首佛詩傳到城北時,萬福鏢局的鏢頭荊衝一掌拍碎麵前的八仙桌,銅鈴大的雙目怒瞪著麵前猶自說笑的人,「你什麽意思,你是說我脾氣不好?」
聽聞這位傳話的小哥,當天就被嚇得臥倒在床。
有好事之人將四人的話「委婉」地轉達給了佛印法師, 希望佛印法師能夠度他四人「改邪歸正」。
佛印法師卻輕拈佛珠、微微一笑,「萬事皆有定數,四戒公子的克星已至,已是劫數難逃。劫即是緣,緣即是劫,阿彌陀佛。」
這緣與劫的關係,沒人弄得明白,但是四戒公子的「名號」卻廣為流傳,如今東雍城內男女老少,都在等著看四戒公子的劫數該如何上演……
★★★
夏日炎炎,火辣辣的陽光肆意地照射著大地,將東雍城內的青石磚曬得滾燙。原本人聲鼎沸的商業一條街,隨著天氣越來越熱,也漸漸安靜了下來,人們大都回家避暑或者進了茶館喝茶,唯有處於城南商街中央位置、掛著大大招牌的大同錢莊裏,還劈哩啪啦地傳出陣陣算盤聲。
大同錢莊是東雍城最大的錢莊,城裏有三分之一的錢財都在大同錢莊裏流動、交易著。今天櫃上的夥計阿崔請了假,錢掌櫃本想臨時請個人幫忙招呼客人、倒倒茶水幹些雜活兒,可是東家卻偏偏不肯。
哎,誰讓自己的東家是東雍城有名的小氣財神──「財公子」金不遺呢!
錢掌櫃擦了擦額上的汗,看著主櫃上的東家,隻見金不遺修長的五指在金燦燦的算盤上飛快地舞動著,另一隻手則飛快地點算著銀兩,往往身後的夥計還來不及將客人的存金收起,他便已經開始接待下一位客人了。
「東家,這麽熱的天,你先休息一下吧!剩下的我帶著他們做就行了。」送走了今日最後一位客人後,錢掌櫃忙勸著勞累了一天的東家快去休息。
金不遺拿出帕子擦了擦額上的汗珠,看了看眼前的錢掌櫃,「沒關係,我不覺得累,錢掌櫃將大家今日的往來明細拿來,我幫你攏攏帳。」
從金不遺創立大同錢莊時,錢掌櫃就在這裏了,他是大同錢莊的第一位掌櫃,也是金不遺深信的人,在他心裏,錢掌櫃更像是他的一位長輩。
錢掌櫃笑著搖了搖頭,自己的這個東家呀,一點都不辜負財公子的「美名」,最喜歡聽見算盤聲,最愛看帳上的錢越來越多,最最關鍵的便是──最不喜歡花銀子,夥計請假,寧可自己汗流浹背辛苦一日,也不肯拿出五十文錢雇個小工。
於是乎,大同錢莊裏出現了一幕,東家埋首在帳本裏飛快地舞動算盤,錢掌櫃帶著夥計坐在一旁喝茶的奇怪景象。
在金算盤上「龍飛鳳舞」了一段時間之後,金不遺看了看帳上的數字,又摸了摸麵前的銀兩,才一臉滿足地挨著錢掌櫃坐了下來。
兩人正說著話,門口的夥計匆匆走了進來,「老板,有您的信,是楓華城來的。」
「哦?」金不遺急忙接了過來,楓華城裏可有他最尊貴的客戶之一──當今聖上的親叔叔七王爺顧岱王爺。
這幾年大同錢莊的生意越來越好,金不遺有心要將錢莊擴大,這第一樁便是在楓華城開個分號,可是若想開這個分號,他肯定要得到城主──顧岱王爺的首肯才可以。
當年要不是造化弄人,恐怕這大同錢莊早就在楓華城落了根,這幾年他曾隱晦地提及此事,可是都被顧岱王爺含糊其詞地打發了。不知這次顧岱王爺主動來信,是否是他的一個好機會?
金不遺將手中的信箋拆開,仔細一看,頓時笑了起來,「錢掌櫃,你要快點幫我物色一個新掌櫃了。」
「莫非是楓華城那邊……」在大同錢莊多年,錢掌櫃怎麽不知道這位年輕東家的心思?他捋了捋自己的山羊胡子,不由得喜上眉梢,大同錢莊要是開了分號,那就更了不得了。
「是啊,顧岱王爺說,可以安排大同分號一事,隻是有個條件。」
「什麽條件?」
「幫王爺照顧他的寶貝女兒怡和郡主。」一提到怡和郡主,金不遺的眉頭不由得緊緊皺在一起。
「啊,怡和郡主,不就是五年前破壞了東家和顧岱王爺合作的那個刁蠻郡主?」
這一次,連錢掌櫃都一起搖起了頭。這個怡和郡主出了名的刁蠻,五年前他陪著年僅十六歲的東家去拜訪顧岱王爺,順便勸說顧岱王爺注資,一同開大同錢莊。
東家與顧岱王爺一拍即合,王爺賞識東家小小年紀便有如此精明,日後必定能成大器。雙方本已經達成了意向,馬上就要簽訂合約時,偏偏年僅十歲的怡和郡主不知從哪裏跑出來,纏著東家與她一起玩耍。東家推說等合約簽訂後再陪郡主玩耍,卻不料因此惹惱了郡主。
怡和郡主大哭大鬧,不許王爺與東家簽約,顧岱王爺隻有這麽一個女兒,寶貝得不得了,竟然真的因為女兒的一句話,而取消了雙方協議。
雖然後來顧岱王爺答應,如果日後大同錢莊開業,一定將自己府中的銀兩交由大同錢莊打理,可是畢竟破壞了當初東家想在楓華城立足的初衷。
幸好,東家化悲痛為力量,一氣之下轉戰都城,用了短短三年時間,便在東雍城創下了大同錢莊的金字招牌。
不過,錢掌櫃自然知道,當年楓華城的事情已經成了東家心裏的痛,否則東家如今也不會非要到楓華城去開分號。
「東家,聽說這怡和郡主這幾年越發刁蠻,這一次顧岱王爺雖然提出的條件誘人,可是卻也說明,這次事情並不好辦呀!」
錢掌櫃生怕東家又吃了郡主的虧。雖然東家在生意上精明能幹,可是說到與女孩子相處,可就比色公子花無憂差遠了,否則怎麽會已經年逾二十了,身邊連一個女子都沒有呢?當然,這恐怕也與東家的「小氣愛財」有一定的關係。
「刁蠻是肯定的了,否則這一次怡和郡主也不可能離家出走。」
「離家出走?!」
「是,顧岱王爺是這樣說的。隻是不知道原因是什麽,可能跟前段時間傳言皇上要給怡和郡主賜婚一事有關吧?否則為什麽顧岱王爺知道郡主要到東雍城來?沒準兒這個刁蠻郡主是來京城找皇帝堂兄麻煩的。」一想到這刁蠻郡主天不怕、地不怕的性子,主仆兩人不約而同地搖了搖頭。
「不過,既然這次她是離家逃出來的,那麽我也不會讓她再恣意破壞我與王爺的約定。哼,我定會將她收拾得服服帖帖的。」金不遺氣鼓鼓地瞪著眼睛,心裏又不免回憶起五年前的傷心事。
錢掌櫃看著年輕的東家一副苦大仇深的樣子,心中不由得暗自歎了口氣。東家的話,恐怕隻能聽聽了,顧岱王爺拿分店做餌,分明就是讓東家不敢欺負自己的寶貝女兒啊!
「對了,東家,這郡主大概何時到東雍城?可有郡主畫像?我好安排人去迎接郡主。」金不遺小氣,家裏除了一個看門掃院的老人家就沒有任何人了,所以,錢掌櫃已經習慣了幫他打點一些事情。
「呃……王爺信中沒提。」金不遺這才想起來,除了五年前那一麵,他連郡主的名諱也不知曉,隻記得郡主的臉圓乎乎的,一身華貴的衣衫和首飾,其餘的便沒有一點印象了。
「沒關係,明日我去城門口等著,保證能認出郡主來。」金不遺拍了拍胸口,當年,他可是被郡主奢華的穿戴所深深吸引,在暗處可沒少偷偷打量,也因此發現,怡和郡主偏好薔薇花,所有的衣物上都繡著大朵大朵的薔薇花,連身上都飄著薔薇粉的香氣。
在錢掌櫃狐疑的目光中,金不遺將顧岱王爺的信收到了懷裏,想著若日後郡主不相信他,也可以做個憑證。
「放心,錢掌櫃相信我準沒錯。對了,你們快點把手裏的工作收拾收拾早點回去吧,一會兒天就黑了。」金不遺得意洋洋地走出店鋪,好似那大同分號已經在楓華城開業了呢!
「好。」錢掌櫃笑了笑,便吩咐店鋪的夥計打烊了。
大同錢莊有個不成文的規矩,就是天色一黑就打烊,一開始新來的夥計還覺得東家真是個好人,從不剝削夥計,可是後來便摸出了門道──其實是金不遺不舍得花燭火錢,才讓大夥一定要在天黑前幹完手中的活。
雖然很多夥計都說金不遺吝嗇,可是錢掌櫃知道,其實這個東家對自己更加吝嗇。
他曾去過東家家裏,若不是東家在屋子裏吃飯,他都不敢相信那樣小而舊的一個房子居然是堂堂大同錢莊老板的家。庭院普通窄小不說,連桌子上的飯菜也極其簡陋,甚至都不如他這個掌櫃的吃得好。
可是,這種在別人眼中十分「艱苦」的生活,金不遺卻過得自得其樂,也隻有錢掌櫃知道他曾受過的苦,才會理解他的不易。
★★★
金不遺是個徹徹底底的行動派,第二日一早便換了一身青衫,坐到城門口的小酒館裏,悠哉悠哉地「守株待兔」。
每日一早,金不遺便坐在小酒館靠窗的位置,要一壺涼水,然後從袖籠裏拿出自己帶的花生米,斜倚窗前,看城門處人來人往,尤其是年輕的女子,他都要多看兩眼。
夏日炎炎,來往的客官大都要點爽口的涼菜或者解渴的茶水,像金不遺這般隻喝免費的涼水,不點任何吃食的倒也少見。幸好小二識得他,也知道這位財公子的作風秉性,故也不與其計較。
一連在城門處等了十日,金不遺的耐心都快要耗盡了,一雙狹長的鳳眼也因為過度疲勞而微微發紅。他抬手揉了揉雙眼,待再看過去時,城門處出現了一位姑娘。
隻見這位姑娘騎在一匹渾身黝黑的馬匹之上,白淨的臉龐,尖尖的下巴,烏黑的長發俐落地斜挽了一個圓髻,斜插了一根銀簪,兩根小辮子垂在肩頭用彩色的線綁著,一身淡藍色的布衣,馬背上還拴著一個碎花包袱。
她挽著韁繩端坐在馬背上,一雙烏溜溜的大眼睛看似隨意地打量著四周,似乎在思考著下一刻該去哪裏?
金不遺起身走出了茶館,微眯著雙眼,遠遠地打量了幾番,嘴角不由地翹了起來。
雖然這姑娘衣著簡樸,可是頭上那雕著薔薇花的簪子卻不是一般百姓家所能有的。那簪子雖是銀製的,可是所用的絕非隻是普通銀子,分明是南絛國的銀製品。
南絛國出產的銀雖然顏色不如東熾白亮,可是卻勝在質地較硬,最適合做女子的首飾,隻是每年產量極少,隻有一小部分才能流通到東熾,也都被送入了宮中,普通百姓難得一見,若不是金不遺有幾個南絛的生意夥伴曾給他看過這種銀製品,今日他恐怕也認不出來,隻當這銀簪是年頭久了。
昂貴的銀簪,薔薇花樣式,十四、五歲的年紀,除了怡和郡主還能是誰?雖然與自己腦海裏胖嘟嘟的印象有所區別,而且怡和郡主還故作低調,偽裝成一般百姓,可是金不遺還是相信自己的判斷力和眼光的。
金不遺的目光一直盯著人家,怡和郡主自然很快便發現了。隻見她烏溜溜的大眼睛惡狠狠地瞪著金不遺,嘴角微撇,手中的馬鞭揚了起來,衝著金不遺比劃了兩下。
金不遺露出雪白的牙齒,衝著怡和郡主嘿嘿一笑,起身走出了小酒館。
怡和郡主見他出來,雙腿一夾馬肚,馬兒便快走了幾步,將金不遺甩在了身後。可是也巧,正趕上對麵有幾個孩童嬉鬧著朝這邊跑來,怡和郡主急忙用力扯住韁繩,馬兒嘶叫著揚起前腿,挺立起身子扯成了一條直線,將馬背上的怡和郡主險些摔到了地上,幸好怡和郡主死死夾住馬肚,那馬兒轉了幾個圈之後,終於停在了原地。
立在一旁的金不遺早已嚇出了一頭冷汗,若是怡和郡主受了傷,他開店的美夢估計又要泡湯了。金不遺抬手擦了擦汗,忙上前將被馬兒甩出、落在地上的包袱撿了起來。
包袱落在地上有些散了,首飾、衣裳有些都露了出來,統一的薔薇花紋,看得金不遺心中一陣陣激動,恨不得立刻就撲上去與怡和郡主相認,讓她乖乖地住到自己的地界去,然後等著顧岱王爺拿著合同上門。
可是想歸想,金不遺也知道,依著怡和郡主的性子,若是知道他是奉她爹爹的授意來照顧她的,那自己一定會被這個刁蠻郡主吃得死死的,搞不好,一個不順心,自己的宏圖偉業就被她給破壞了。
他可不能那麽傻,這一次,他一定要智取,將這個刁蠻郡主收服,讓她心服口服地跟在自己身後做應聲蟲。
「還給我。」
當金不遺還在美滋滋地因自己的計謀而興奮時,怡和郡主已經走到他身邊,一把奪回了自己的包袱,還附送金不遺一個大白眼。
「喂……」還未自我介紹,這刁蠻郡主就想溜,那怎麽行?金不遺急忙幾步上前,挽住了韁繩。
誰知道,怡和郡主竟一抖韁繩將他的手甩開,隨後馬鞭一揮,騎著馬兒就走開了。
看著怡和郡主離去的背影,金不遺恨得牙根癢癢的。哼,在這東雍城裏,看你還能逃去哪裏!
越往城裏,街上人越多起來,馬兒越走越慢,笑笑回頭看了看身後,見金不遺沒有追來,便索性下馬步行起來。
這是她第一次踏入東雍城,以往她最遠就去過鄰近的大鎮,畢竟是都城,繁華與喧鬧都是其他城鎮無法比擬的。尤其是街道兩旁的樓閣,雕梁畫棟、丹楹刻桷,一間間店鋪比鄰,人來人往好不熱鬧。
看了看兩旁林立的招牌,笑笑捏了捏身後的包袱,咬了咬牙,大眼睛咕嚕嚕一轉,便往一旁的小巷子裏走去。
走在青石板的路麵,看著兩旁被金色光暈籠罩的、或高或低、或奢華或低調的房屋,隔著略薄的鞋底感受著腳心處傳來的微微震顫,笑笑隻覺得一切都完美極了。
她牽著馬,想找間不起眼的小客棧入住兩晚,誰知還沒找到客棧,就被幾個人攔了下來。
「你們想幹什麽?」
一看對麵幾個男子猥瑣的樣子,笑笑便知道自己遇到了小混混。想不到天子腳下,光天白日裏,居然也有如此大膽的賊人?她握著包袱的手不由地緊了緊,小小的關節泛起了青白。
「嗬嗬,小姐,別怕。咱們不過是肚子餓了,想跟你討碗飯吃。」混混們嬉笑著,可是看向包袱的眼睛卻泛著綠光。
從城門口,他們便盯上了她。那包袱裏的首飾、衣裳可都是好東西,轉手一賣,這一個月都不用再出來幹活了。他們本想跟著她,摸清了她的住處,然後再伺機去偷。卻不料,笑笑放著陽關大路不走,偏偏自己走進了屬於他們「根據地」的小胡同,雖然是青天白日裏,可是這巷子本就是他們的地盤,此刻又見不到幾個人影,倒也方便他們下手了。
幾個人笑嘻嘻地越靠越近,笑笑牽著馬兒往後退了兩步,「你們別過來,再過來我就要喊人了。」她故意做出一副凶巴巴的樣子,可是心裏卻怕得很。
流氓混混偷東西搶劫,她看得多了,可是卻是第一次成為「主角」。
「哈哈,你喊呀,我們也想聽聽呢!看看這裏誰敢管這閑事。」為首的一人走上前來,伸手就要扯她的包袱。
笑笑一轉身躲了過去,下一刻便在馬兒背上狠狠地掐了一下,受驚的馬兒朝著幾個混混嘶叫著奔了過去,笑笑則拽緊了包袱,沒頭沒腦地往相反的方向跑去。
巷子又窄又長,她剛剛一路上又光顧著看兩旁的風光,也沒留心是怎麽拐了進來的。幾個轉彎之後,人便有些暈乎乎的了。她哪裏知道,這是東雍城有名的迷宮巷,不在城裏住上幾年,根本摸不出門道。
笑笑一路狂奔著,耳旁混混們嬉笑的聲音卻清晰地傳了過來,她的心越來越慌,手心裏都是汗,她大叫了幾聲,可是除了空蕩蕩的回音,卻沒有得到任何回應。
「嗨!」對麵的巷口,一個小混混衝著她揮著手。
笑笑忙調轉方向,沒跑上兩步,卻又看到另一張齷齪的臉正對著她惡心地笑。
她又轉了一個彎,迎麵而來的正是剛剛為首的那個男子。
笑笑劇烈地喘息著,將包袱死死地抱在懷裏。她摸索著從懷裏掏出了兩個銀錠扔了過去,「給你們,放我走。」
雖然明知這些人不會善罷甘休,可是笑笑卻還是盲目地抱著一絲希望。懷裏是她好不容易得到的東西,她不能就這樣輕易放棄。
「嘿嘿,這點銀子就想打發我們哥幾個,有點少吧?」
「是啊是啊,老大,你看這小妞挺水靈的,那皮膚白得跟細瓷似的,要不咱再辛苦一下,順便劫個色?」
「哈哈,老大,等下你拔頭籌,兄弟們給你助威。」
幾個人下流的笑聲在巷子裏回蕩,笑笑隻覺得渾身發抖,她喘息著,一雙眼睛卻不停地打量著周圍的環境,斜對麵的牆上有一個缺口,如果她速度夠快的話,應該能跳出去。隻是……
看著越來越近的幾人,笑笑狠狠地咬了咬牙,心一橫,暗暗握住了包袱裏的一根頭釵。
「住手!」
笑笑拿著頭釵的手剛要揮舞出去,便聽到一聲怒吼,嚇得她一哆嗦,險些將頭釵都嚇掉了。
幾個混混也是一驚,回頭一看。
隻見一個精瘦的男子站在巷口,一手扶著牆,然後在……喘著粗氣。
「放、放了她……」
來者正是金不遺,他一路跟著笑笑,雖然中間曾跟丟了一段,可是幸好卻又找到了。誰知道,這個刁蠻郡主卻拐進了迷宮巷,害得他一路好找,早知道如此,早上就該多吃半個饅頭。
「呦,是金老板啊,今天刮的什麽風啊,怎麽金老板對哥幾個的生意也感興趣?」為首的混混雖然嬉笑著,可是神色卻多有不滿。
東雍城內,黑道白道自有自的規矩,他們不去打有頭有臉的主兒的主意,這些大老爺也不會主動來找他們,更遑論像金不遺這般的角色,簡直就是壞了道上的規矩。
「她、她是我朋友……」金不遺終於順了口氣,一雙狹長的鳳眼朝笑笑眨了眨,笑笑倒也機靈,抱著包裹便想趁著幾個混混不注意的時候跑過去。
不料她剛邁開腿,便被那混混揪住了衣服領子,像抓小雞仔般地將她抓了起來。
「朋友?哼!」帶頭的混混冷笑了一聲,「那就麻煩金老板的朋友報一下金老板的全名吧!」
金不遺出了名的一毛不拔,除了與其並稱為四戒公子的三位公子外,就再也沒聽說他還有其他朋友。
笑笑早就被嚇得慌了神,哪裏還玩得了這猜名字的遊戲?哼哈了半天,硬是沒憋出半個字。
「金老板,對不起了。既然她不是你的朋友,那咱們也就不客氣了。」說完,為首的混混便帶著其他人,拖著笑笑朝外走去。
金不遺哪裏能讓他們帶走怡和郡主,急忙上前阻攔,一來一去,也不知道是誰先碰上了誰,吵吵鬧鬧間,幾個人便動了手。
若說是打算盤,金不遺這雙手可是數一數二的好手;可是若論起打架,那可是一頂一的「廢物」。雙方糾纏還不到片刻,金不遺便被打倒在地,除了發出幾聲「抗議」外,毫無招架還手之力。
躲在牆角裏的笑笑,一邊用雙手捂著眼睛,從指縫間不忍地看著金不遺被打的慘狀,一邊悄悄地朝著有缺口的那麵牆悄悄溜過去。
「對不起了,金大爺,你狗熊救美,也算是死得其所。笑笑會永遠記得你,每年的這個時候會給你上炷香的。」笑笑一邊溜,一邊在心裏默默地念叨。
笑笑好不容易溜到牆邊,還沒被人發現,剛要爬上牆頭,便看到一道巨大的黑影從牆那邊一躍而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