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城》 三(2)

阿紅希望“結婚儀式”要盡可能正規,隻有正規才能珍貴。正規的儀式就要有正規的伴娘。阿紅的朋友基本上全是“雞”,“雞”或許可以做朋友,但無論如何是不能當伴娘的。阿紅也想到回老家去請一個伴娘來,但如果那樣不僅麻煩,而且也很丟麵子,不僅老家的姑娘太土,使“婚禮”大失水準,而且更怕土伴娘會把阿紅在武漢的真實情況傳回去。思前想後,阿紅終於想到了夏青。夏青那時候怎麽也算不上“雞”,隻是在極度痛苦的情況下酒後與“金項鏈”有過那麽一次,最多算是“失足少女”,用胖廣廣背後跟瘦廣廣的話說,“基本上是處女”,無論如何是不能與“雞”劃等號的。夏青不僅不能算“雞”,而且還是個大學生。阿紅這一輩子是不指望上大學了,但她肯定是要將肚子裏的兒子培養成大學生,如果爸爸媽媽的婚禮上有一個女大學生做伴娘,對兒子未來的成長肯定會有幫助,至少這是一種象征。

阿紅想定了。就在她翻找夏青的BB機號碼之際,夏青主動ca11她了。本來,胖廣廣已經為伴娘準備好一個千元大紅包,阿紅一見夏青是主動找上門來的,並且已經幾乎是走投無路來求自己的,於是馬上就在頭腦中打了幾個滾,把她自己本來求夏青的事改說成是她給夏青一次既賺錢又露臉的機會,紅包自然也縮水一半。盡管如此,夏青仍然感激阿紅,況且阿紅還將自己租的那間房子連同房子裏麵的大部分東西都送給夏青,包括剩餘三個月的租金和那個活動式衣櫃。不僅如此,阿紅也將自己的“事業”和“客戶關係”移交給夏青。從這一點上來說,阿紅是個做事善始善終的人,而且表現的很盡職。

阿紅確實盡職,但無論多麽盡職,在“新婚”和懷孕生孩這段時間裏她是不能出去坐台的,所以,將“業務”暫時移交給夏青或許是阿紅當時的最佳選擇。

根據當時社會上“扶上馬送一程”的傳、幫、帶規則,阿紅在“新婚”之後還是抽空來到原來的出租屋,當著夏青的麵一個一個地給老客戶打電話,告訴他們自己“結婚”了,並希望給對方介紹一個小姐妹認識。電話裏自然把夏青描繪成仙女,聽的夏青自己都不認識自己了。夏青是有自知之明的,她知道自己不如阿紅漂亮,夏青心裏清楚,正因為自己不如阿紅漂亮,阿紅才熱心快腸地幫她,如果夏青比阿紅漂亮,阿紅可能就會另選“頂班的”。

夏青現在顧不得那麽多了,先必須解決生存問題。

阿紅還向夏青透露了在武漢坐台的“秘訣”:不要受製於任何一個媽眯或經理,自己直接抓住客人,你現在已經有ca11機了,等掙到錢趕快就買一部手機,客人找你方便,客人都是懶惰的,喜歡方便,在大多數情況下他們是沒有耐心花很長時間等你回機的。

阿紅還告訴夏青:如果你手裏沒有客人,等著媽眯給你派客人,那麽你拿到的小費一定要抽出來一部分孝敬媽眯,否則你就“犯規”了。自己掙的辛苦錢,白白地抽出一部分孝敬媽眯,多不合算?

阿紅還對夏青說:客人接受媽眯派的小姐是吃虧的,因為除了給你小費外,娛樂城還要另收“鮮花費”,這筆錢對客人是個額外的負擔,客人承受了額外負擔後,在給你小費是就會相應地減少一些,到頭來吃虧的還是你自己。

阿紅最後指出:客人要的是味口,到娛樂城玩小姐讓媽眯派,客人覺得沒味口,如果是客人直接在外麵就約了你,然後與你一起走進歌舞廳,不僅節省了一筆“鮮花費”,關鍵是他在朋友麵前有麵子,因為在外麵約的人可以理解為是良家婦女,在娛樂城由媽眯派的小姐肯定是“雞”,在朋友麵前玩“雞”和玩良家婦女的麵子是完全兩回事。

假如說這些麵授機宜隻能算是“傳”的話,那麽用電話向客人推薦夏青就算是“幫”,最後還有一個“帶”字。“帶”字比較麻煩,“帶”包含“親自出馬”的意思。但當時阿紅懷著孕,實在不便於親自出馬。於是,阿紅挑最重要的兩點重點關照:第一,在跳舞的時候,隨便客人怎麽動手動腳都沒有關係,反正最多也就是“幹部”,隔著衣褲,隻能幹“布”,不怕;第二,凡是客人要求出鍾的,要價先講好價錢,否則寧可不做,並且一定要堅持帶套。

這些話聽得夏青麵紅耳赤,渾身起雞皮疙瘩,同時又覺得好笑,特別是阿紅繪聲繪色對“幹部”的描寫。但忠言逆耳,聽聽這些讓人麵紅耳赤讓人起雞皮疙瘩的話,或許對夏青“正式上崗”有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