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於春嬌,二十七歲,有著比八點檔鄉土劇女主角更加俗又有力的名字。

原本,於爺爺取其名是希望孫女有如春天花兒般嬌豔可人,哪知道知名樂團唱紅了一首〈誌明與春嬌〉之後,「春嬌」儼然成為菜市場名的代言人。

隨著歌曲走紅,好似每個「春嬌」的身邊都該有個「誌明」,就連於春嬌也不例外,她的生命裏也有個張誌明,不隻是她的青梅竹馬、閨中密友,還是分屬在不同單位的同事。

他們之間的關係宛如陳奕迅唱的那首〈兄妹〉,沒有血緣,卻也不能相愛的一對,不過於春嬌認為兩人比較像姊妹。

她若是負責收拾爛攤子的姊姊,那麽張誌明就是每到月底就找她江湖救急的「妹妹」,而且還是純度百分百的GAY,妖嬈嬌媚的指數令她望塵莫及。

星期六上午,兩人坐在五星級的歐式自助餐廳裏,於春嬌覷望著坐在對麵戴著大墨鏡、一身豹紋貼身T恤配上黑色皮背心的張誌明,秀氣的眉宇蹙了起來,對於他高調時髦的打扮頻頻惹來注目,感覺十分不自在。

「張誌明,不過是吃個早餐,有必要打扮成這樣嗎?就算阿湯哥來台參加電影首映會,走紅地毯也沒穿得比你高調。」一向走低調路線的於春嬌,對他浮誇的裝扮頗有微詞。

「我才想問你是怎麽一回事?明明說好要請你吃早餐,結果你居然給我穿了一件印花裙和夾腳拖就來了。」張誌明扶著額頭,審視她秀氣的麵容,冷聲批評道:「你知不知道,我在一百公尺外就聞到你身上散發出的『宅』味……」

「宅味?」於春嬌嘴角抽搐,額際彷佛浮現了數條斜線,身為薪貧一族的她,每周有五天已經賣給公司,到了周末假期隻想蜷縮在沙發上放空腦袋當一根廢柴。

「宅已經夠可恥了,沒想到我在你身上還感覺到一股枯萎腐朽的味道。」張誌明眼色挑剔地盯視著她。

於春嬌不是「誌玲姊姊」那種女神級的美女,但好歹也長得秀麗可人,擁有一張細致的瓜子臉,可愛瑩亮的大眼睛,纖秀挺直的鼻梁,紅潤的菱唇,拚湊成一張清麗可人的臉蛋。

張誌明的目光稍稍往下移,審視她纖瘦的身材,雖然胸前沒有傲人的「事業線」,但印花裙下那雙勻稱白皙的美腿卻更加吸引人。

平心而論,於春嬌的外在條件並不差,心地善良、吃苦耐勞,簡直是現代版的「阿信」,偶爾還會放個聖光,具備了所有偶像劇女主角的條件。

但她卻沒有偶像劇女主角眾星拱月般的男人緣,感情生活貧乏得跟她的銀行存款雷同——一貧如洗。

嘖嘖,他的情人都已經集滿十二星座,而這女人居然還過著魚乾似的宅女生活,任憑青春在指縫間溜去。

張誌明攢眉盯著她隨興的夾腳拖鞋,這才發現她的腳邊放置了一個紅白大塑膠袋,他好奇地彎下腰打開來,裏頭裝了四個像鞋盒大小的盒子。

「這是什麽東西?」張誌明瞧見紙盒上貼了一個黃金菇的照片。

「我和網友一起合購來的菇菇太空包,每天隻要澆水兩到四次,十到十四天左右就能收成,到時候煮火鍋或煮麵就能加菜了,既營養又省錢。」於春嬌得意地獻寶,笑咪咪地說:「我這裏有很多種菇類,你要不要帶一包回家種?」

張誌明表情驚恐,低斥道:「於春嬌,你是嫌自己不夠宅,頭上還沒有長出香菇,所以就買一堆菇回家種嗎?」

「哪有這麽誇張,這個菇菇太空包現在很夯耶!」於春嬌反駁,搶回他手上的紅白塑膠袋。

「不要告訴我,你也趕上了蒐集菇菇筆的風潮。」張誌明俯視著她,一臉正色。

「我……」於春嬌呐呐的。

原本她還想開口向他要集點貼紙,隻得硬生生地把話給吞回去。

嗚,她好想要隱藏版的菇菇筆啊!

「你到底要放棄人生,『宅』到什麽程度?可不可以有點身為女人的自覺?」張誌明扶著額頭,一副當她是癌末患者沒救的模樣。

唉,這女人居然跟起養菇風潮,難道她不知道自己已經宅到快變成一朵香菇了嗎?還是她想跟蘑菇人方吉結拜,共度餘生?

「你隻說要請我吃早餐,我以為是巷口的咖啡廳,哪裏知道是飯店的歐式自助吧,所以就先去捷運站拿回合購來的菇菇包。」於春嬌氣得鼓起嘴巴,撈起腳邊的塑膠袋,冷哼道:「如果你嫌我穿得不夠體麵,那我走就是了。」

「還有,說好這期要還我的五千呢?」於春嬌昂起秀氣的下顎,伸手向他索討欠款。

「嬌嬌,我的仙女,咱們姊妹那麽久了,談錢多俗氣啊!」理虧的張誌明放軟語氣,隻差沒雙膝跪地匍匐在她的腳邊,全沒了方才的囂張氣焰。

在張誌明的眼中,於春嬌的善心與愛心,早已超越慈濟大愛台的師姊,與名列仙班的王母娘娘同等級,所以他替她取了個仙女的外號,感謝她的慷慨接濟。

「哼!」於春嬌瞟了死黨一眼。

「像你這種擁有佛心大愛的仙女,就別跟我這種凡夫俗子計較嘛。」張誌明隔著墨鏡,送上一記諂媚的笑容。

「就讓你再拖延半個月,十五號我要繳房租,記得要還錢哦。」脾氣來得快、去得也快的於春嬌斂去怒氣,不忘叮嚀道。

「仙女,謝謝你。」張誌明討好道。

「你不是喊著沒錢,怎麽能請我來這裏吃飯?」於春嬌環視餐廳精致華麗的裝潢一眼,和自己隨興的穿著格格不入,難怪剛才張誌明會不高興。

「有個熟客送了兩張餐券給我。」張誌明淺笑,晃了晃手中免費的招待券。

她輕應一聲,盯著他臉上礙事的墨鏡,好奇地問道:「你幹麽一直戴著墨鏡?」

「這幾天眼睛有點腫嘛。」張誌明邊說邊摘下墨鏡,露出一張俊美好看的麵容。

她對上好友那雙深邃略顯浮腫的眼睛,忍不住驚呼道:「你又去整型?!」

「什麽整型,是進廠維修。」張誌明義正辭嚴地糾正她。

上帝不能賜給他一張完美型男的麵孔,他隻好靠著後天的努力一步一步地邁進,這也是於春嬌成為他債權人的原因。

「你現在跟高中畢業紀念冊上的照片簡直判若兩人。」於春嬌眯起眸,不禁懷疑要是他走在路上和同學擦肩而過,有多少人會認出他是張誌明?

「隻有妖,才能決定自己的麵貌。」張誌明引用電影「轉生術」裏的台詞,語氣透著驕傲,十分滿意自己俊美無瑕的五官。「像你這種長年茹素的仙女,是不會懂的。」

「長年茹素?」她一臉莫名,否認道:「我沒吃素啊。」

「我的意思是你——久不近男色。」張誌明眯起浮腫眼皮睞著她。

於春嬌冷瞪了死黨一眼,張誌明的毒嘴根本是在她的傷口上撒鹽,她何嚐不想每個周末有人陪,而不是守在電腦前逛網拍打發時間;上下班有專屬司機溫馨接送;工作疲累時有人可以撒撒嬌……

偏偏她上班的地方「菲喬絲」化妝品集團,什麽沒有就是女人最多,在陰盛陽衰的上班環境之下,加上不夠積極的交友態度,不知不覺就單身下來了。

「我肚子餓了,要先去拿東西吃。」於春嬌索性起身走往自助吧台,取出瓷盤,挾起一塊可頌麵包。

張誌明也跟著起身走到自助吧台,東挑西揀,挾起了幾塊燻鮭魚和三明治。

「嬌嬌,不是我愛念你,女人跟食物一樣都有保鮮期,我勸你最好趁著略有姿色時找個優質男人談場戀愛,順利的話還能組成美滿家庭,生兩個白白胖胖的寶寶,順便提高台灣的生育力,也算是對國家盡一己之力。」張誌明受不了她對感情的鴕鳥心態,祭出毒舌攻勢,擔心她再這麽蹉跎下去,早晚從宅女淪為剩女。

「說得好像我人生的價值隻剩下生育能力。」她瞪了他一眼,不滿地嘀咕。

「要不然你以為我們這種死老百姓,一年是能替國庫增加多少稅收?貢獻多少能力?」張誌明涼涼地反問她。

「是沒錯啦。」於春嬌呐呐的說。

兩人挾完食物回到座位上,張誌明繼續叨念。「你單身獨居那麽久,難道都不曾感覺空虛寂寞覺得冷?」

於春嬌停下吃食的動作,抬眸覷看著好友,內心無限感慨。

偶爾夜深人靜,寂寞來襲,她也曾躲在浴室哀怨高唱。「神啊!救救我吧,一把年紀了一個愛人都沒有,孤獨是可憐的,如果沒愛過人生是黑白的……」

尤其去年底她得了胃潰瘍,大半夜一個人孤伶伶地躺在急診室的病床上打點滴,身邊連個照顧她的人都沒有,當時於春嬌才明白——她的人生不隻是黑白的,還很悲哀啊!

情人節時,她和辦公室裏的一票女同事相約去龍山寺向月下老人求了紅線,可緣分不來,她也沒轍啊!

「就……隨緣吧!」於春嬌佯裝灑脫,體內的惰性再度發作,對於感情采取放牛吃草、無為而治的態度。

反正距離三十歲剩女生涯還有兩、三年的時間,她還可以慢慢蘑菇,大不了去報名婚友社的聯誼活動。

張誌明受不了她消極的態度,正欲開口叨念兩句,一抹俊挺偉岸的身影躍入他的視線,令他不自覺受到牽引,目光膠著在自助吧台前取餐的男子身上。

男人的體魄挺拔高大,足足有一百八十公分,寬闊的肩膀將身上漿燙整齊的白色襯衫繃得硬挺,隱約突顯他襯衫下賁起的完美肌肉線條,鐵灰色西裝褲包裹住修長筆直的雙腿,腳上則套著一雙義大利手工皮鞋,全身洋溢著一股睿智的菁英氣息。

「嬌嬌,你的菜……而且是天菜級的……」張誌明咽了口口水,緊盯著穿著白襯衫和西褲的男子。

他知道於春嬌向來偏愛這種幹練、睿智的都會型男,最好還要有點事業線,但看那男人精瘦結實的身材,恐怕連人魚線都具備了。

「你說什麽?」於春嬌困惑地眨眨眼。

「右後方那個男人是你的『菜』。」張誌明的目光隨著男人的步伐移動,瞧見他端著一杯咖啡走向靠窗的座位。

於春嬌偏過頭,循著張誌明的視線望去,對上了一張俊雅的麵容,墨黑的濃眉下有雙邃亮的眼睛,搭配高挺的鼻梁,薄而好看的嘴唇,加上白襯衫和西裝褲,簡直就像GQ雜誌裏的氣質男模。

眼前的男子完全符合了於春嬌對終身伴侶的想望——

一,有如偶像劇男主角般帥氣有型的長相。

二,媲美足球員高大精壯的身材。

三,沈穩內斂的氣質,配上優雅時尚的穿衣品味。

但這一切純屬她在FACEBOOK塗鴉牆上發表的自嗨花癡文,沒想到竟然讓她遇到一個完全符合她擇偶條件的完美男人!

她怔怔地望著坐在窗邊舉杯啜飲咖啡的男人,舍不得移開眼,直到他放下瓷杯,兩人的視線對上了,他充滿力道的目光教她心跳漏了數拍,莫名有些緊張,像做壞事被逮住的小孩,心虛地別開臉。

但,那微微泛紅的白皙耳廓,卻泄漏了她的少女情懷,果然是「天菜級」的帥哥,而且還是她欣賞的類型。

「那個男人是不是很滋潤養眼啊?」張誌明壓低嗓音,朝她曖昧眨眼。

根據他「閱男無數」的經驗判斷,天菜級的帥哥肯定是個異性戀的「直男」,而且還是高傲悶騷型。

「是長得還滿帥的啦。」她熱了臉,舉杯輕啜了幾口柳橙汁,努力掩飾怦怦跳的心韻。

她一直認為張誌明「維修」過後的五官已經夠好看了,但那男人不同於張誌明的陰柔俊美,舉手投足間充溢著男人陽剛磊落的氣息。

「他一個人來用餐,手上又沒有戴戒指,搞不好是單身,要不要過去搭訕?」拜一點五的絕佳視力所賜,張誌明觀察得極其入微。

「搭訕?」於春嬌驚愕地瞠大水眸。

「對啊。」張誌明一副理所當然的模樣。

「你瘋啦!這裏是餐廳不是酒吧,而且我是女生欸!」於春嬌低斥道,就算那男人再怎麽吸引人,她還是有身為女人的矜持與自尊。

「法律有規定女人不能主動去結識男人嗎?」張誌明涼涼地反問,一雙細長美眸越過她的肩頭,毫不遮掩地打量那個天菜級帥哥,把他從頭看到腳,瞧他手上的精品名表配上義大利手工皮鞋,根本是典型的「高富帥」。

「是沒有……」她囁嚅,忍不住又偏過臉偷瞄了男人好幾眼,他俊逸挺拔,衣著筆挺,身上自然流露出都會優雅的氣質,完全符合她對愛情美好的憧憬。

「想想你單身這麽多年,好不容易遇到一個心儀的男人,還在這裏猶豫什麽?」張誌明反問道。

「我……」於春嬌呐呐的,她是心動啊,但沒有行動的勇氣。

於春嬌微微地偏過臉,瞧著他一邊喝咖啡,手裏翻閱著英文報紙,隨著他的一舉一動,她平靜無波的心湖漾起一圈漣漪。

彷佛四周全然寂靜,隻剩下兩個人。

男人抬起頭,炯亮的黑眸瞟向於春嬌時,彷佛有股電流「滋」的一聲竄向她的心窩,麻麻燙燙的,教她的胸臆間湧起一股悸動。

這該不會就是傳說中的一見鍾情吧?

她臊紅了臉,慌亂地收回視線,卻收不回悸動的芳心。

「你知道成為『勝犬』的三大絕招是什麽嗎?」張誌明氣定神閑地雙手環胸,決定好好替她開光點眼,指引一條明路。

「大師,求開解。」她雙手合十,誠心誠意地問道。

「第一,與男人戲劇化的邂逅,就像傑克在鐵達尼號遇上蘿絲,展開一場纏綿悱惻的浪漫愛情。」張誌明一臉陶醉的表情。

「這聽起來很老梗。」她蹙起秀氣的眉頭,對他的提議感覺不太靠譜。

「拜托,人家韓劇還不是靠著車禍、癌症、醫不好這三寶,橫掃整個亞洲,締造出一股強大的韓流效應。」張誌明冷嗤道。「不管是老梗或新梗,隻要能讓你們激起火花,就是好梗。」

她受教地點點頭,又追問道:「那第二招是什麽?」

「捷足先登的決心。」張誌明微眯起眼,瞪視著兜轉在天菜級帥哥桌邊那位過分熱情的女服務生。

她回眸望了過去,看見男人表情淡淡地拒絕了女服務生加水的舉動,然後他的銳眸掃視過來,教她心跳失序,慌亂地移開眼,再度心虛得紅了臉。

糗——

又讓那男人發現她在偷瞄他了。

「如果你還在這裏猶豫不決,等會兒就眼巴巴地看著那盤『菜』被那個餓了很久的女服務生給端走。」張誌明提出警告。

「那成為勝犬的第三招是什麽?」她努力壓抑住悸動不安的心。

「鏟除異己的狠心。」張誌明掄拳,配合地露出一記陰狠的冷笑。

「你當是在演『後宮甄嬛傳』嗎?」她愈聽愈覺得誇張。

「難道你不知道情場如戰場嗎?」張誌明站起身,將於春嬌由座位上拉起,眼底閃過一抹狡黠的光芒,輕笑道:「現在就讓我為你們製造一場命定的相逢。」

「啊?」於春嬌愣了愣,被張誌明拽向自助吧。

權恕恩來到飯店附設的歐式自助餐廳享用早餐,取完餐,回到座位上,立即感受到兩道精利的目光落在自己的身上。

他抬頭,順著視線來源望去,瞥見坐在他左前方的一對男女交頭接耳,窸窣低語,頻頻望向他。

男的長相陰柔俊美,那一身過分時髦前衛的打扮,配上秀氣的舉止,全身上下感覺不出身為男性該有的陽剛氣息,讓他輕易猜出男子的性取向。

反倒是坐在對麵的女孩,簡單的白色棉衫配上殷紅印花裙,一頭烏黑微鬈的長發束成馬尾,露出性感優美的頸部線條,教權恕恩忍不住多看了兩眼。

權恕恩隔著報紙邊緣觀察著那一男一女的舉動,顯然他已經成為兩人竊竊私語的對象,隻是令他好奇的是——誰在打他的主意?

如果是女生的話,看在她賞心悅目的背影上,他勉強接受她的欣賞;男生的話,則敬謝不敏,他對於和一個男人高歌〈菊花台〉一點興趣都沒有。

女孩側過臉與他的視線對上的瞬間,權恕恩瞧見她纖巧素淨的臉上沒有多餘的彩妝,長相清秀,一雙瑩亮的眼睛像星星般,又圓又亮,像是會說話。殷紅的小嘴微微地噘起,配上身上那襲豔紅的裙子,顯得格外的俏麗可愛。

權恕恩看她像偷腥的小貓兒賊兮兮地瞟著他,又慌亂地別開臉,竟覺得莞爾,墨黑的眼底閃爍起笑意。

「先生,需要加水嗎?」女服務生拎著水瓶,臉上堆滿討好的笑容,柔聲地問道。

「不用了。」他瞟了那杯七分滿的水杯,淡淡地拒絕女服務生的好意。

女服務生識趣地走開後,權恕恩再度望向前方那對男女,發現兩人已經離開座位。他收回目光,將注意力放回報刊上的黃金走勢分析圖。

離開座位的張誌明和於春嬌,兩人在自助吧台前倒了杯柳橙汁,佯裝若無其事地往權恕恩的桌邊走去——

「嬌嬌,用最婀娜多姿的步伐走過去……」張誌明悄聲地叮嚀,細長的眼眸浮現一道狡黠的光芒。

於春嬌收到張誌明的訊息,手裏端了一杯柳橙汁,緩緩地朝著天菜級帥哥的座位走去,光是望著他英挺的身影,她的胸臆便微微的緊繃,心跳不自覺加快許多,甚至有些失神,全然沒注意到張誌明悄然逼近,伸出腳尖,惡作劇地踩住她夾腳拖鞋的鞋底。

「啊——」

於春嬌驚呼一聲,感覺腳底被一股力量拖住,腳步踉蹌重心不穩,整個人往前傾,玻璃杯的柳橙汁飛濺在權恕恩的手臂和肩膀上,白襯衫暈染上一道橘色的水漬。

「對、對不起。」她嚇得瞠大水眸,頻頻向權恕恩道歉。

權恕恩看著被潑了一身柳橙汁的襯衫,眉頭不由得皺了起來,抬起頭迎睇上那張困窘充滿歉意的清秀小臉,沈聲道:「是你——」

原來是方才坐在他斜前方不斷偷瞄的女生,她將果汁翻灑在他的襯衫上,究竟是蓄意,或無心?

「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於春嬌慌亂澄清,一雙小手忙著想將他身上的水漬擦乾。

她拿起桌上乾淨的餐巾,急忙想擦去他身上的水漬,白襯衫沾染上柳橙汁,濡濕一片,隱約透出一片光滑賁起的肌理,令於春嬌一陣心悸,白皙的粉頰燒燙灼熱。

「我自己擦就好了。」權恕恩站起身,冷峻的麵容看不出表情,伸手取過餐巾,摁在的襯衫上。

他發現她的臉上有著明顯的驚慌與歉疚,顯然不是故意將柳橙汁潑灑在他的身上,看來,罪魁禍首另有其人了。

於春嬌的臉上青白紅交錯,又羞又窘,巴不得挖個地洞鑽進去,原來這就是張誌明口中的「命定的相逢」。

這梗不隻很老套,還很爛啊。

她內心冷汗涔涔,深怕惹惱了他,慌亂得不知所措。

「先生,真不好意思,我剛才不小心踩到我朋友的鞋,害她把柳橙汁潑灑在你的身上,請你務必接受我們的道歉。」張誌明立即挨到於春嬌的身邊,眼睛直盯著權恕恩,一臉無辜又真誠的表情。

「對不起。」於春嬌傻愣愣地對他鞠了一個九十度的躬。

「先生,為了表達我們的歉意,我們願意負起你身上衣物的清潔費用。」張誌明流利地說出預想了很久的台詞,然後拍了拍於春嬌的肩膀,說道:「名片。」

「咦?」她怔了怔,回過神,從皮包裏取出自個兒的名片,遞向前,怯怯地迎睇他炯亮的黑眸,硬著頭皮說:「這是我的名片,你可以把送洗費用的帳單寄給我。」

「『菲喬絲』化妝品商品企劃部組長——於春嬌?」權恕恩接過她遞來的名片,睞了一眼,順口念出她的頭銜。

他意味深長地睇著她,眼睛因她名片上的職稱亮了起來。

「是。」她呐呐的,熱紅了臉,露出靦覥的笑容。

「我記住你的名字了。」權恕恩將於春嬌的名片收進口袋裏,注視她窘紅的臉蛋,嘴角隱約勾起一抹笑容。

不知道這女人知道他的真實身分之後,還會大方地遞出名片嗎?他暗忖著。

於春嬌聽得一臉莫名,他說記住她的名字——是什麽意思呢?

身為搭訕高手的張誌明適時地插入,笑得一臉熱絡地說:「我的好朋友還有個外號,叫做『內湖陳妍希』。」

「『內湖陳妍希』?」權恕恩挑眉問道,聽得一頭霧水。

於春嬌的臉上也盡是問號,她什麽時候多了「內湖陳妍希」這個綽號?

「因為我們公司在內湖,而春嬌綁上馬尾的造型又媲美陳妍希,所以我和朋友就替她取了這個綽號。」張誌明發揮三寸不爛之舌,努力加強於春嬌在權恕恩心中的印象,為兩人搭起友誼的橋梁。

於春嬌瞟了權恕恩一眼,麵對好友的讚美露出不好意思的笑容,將垂落的發絲攏到耳後,泛紅的耳廓泄漏了她輕熟女的幽微心思。

「我是她的好朋友兼同事,人稱『齊亞一哥』,又叫『東區賈斯汀』,是那個大賈斯汀,不是小賈斯汀哦。」隻要是男人就會忌諱「小」、「短」等字眼,連張誌明也不例外,刻意強調了一下。

權恕恩意會地點點頭,顯然這位大賈斯汀所指的「齊亞一哥」,是指齊亞百貨的首席櫃哥吧?

如果他沒有記錯的話,「菲喬絲」旗下的彩妝品牌也有在齊亞百貨設櫃。

「先生,我覺得你有點麵熟……好像在哪裏見過……」張誌明再度使出搭訕達人的裝熟功力,輕撫著下巴,一副恍然大悟的表情。

「我知道你長得像誰了,就是演『鋼鐵人』的小勞伯道尼,所以你的外號該不會叫『台北鋼鐵人』吧?」張誌明自以為幽默地低笑了兩聲。

於春嬌瞠了瞠眼,對張誌明的搭訕能力佩服得五體投地,隻是她怎麽看都不覺得天菜帥哥有半分像小勞伯道尼,光那挺拔的身高就不符合。

「沒有。」權恕恩不冷不熱地回了一句,又將目光放回於春嬌的身上。

「大家能在同一家餐廳吃飯也算是有緣,要不要交換個名片,交個朋友呢?」張誌明問道。

「不用了。」權恕恩不假思索地拒絕,瞅睇著她那副有點天真、呆愣的模樣,眼底閃爍起笑意。

這女人居然用這麽老套的方式向他搭訕,嘖嘖,虧她還是商品企劃部組長,一點新意都沒有,真難想像她能企劃出什麽好案子。

於春嬌怔然,一顆心沈了下來,他的意思是她被「打槍」了嗎?

「於小姐,我會再跟你連絡。」權恕恩扯了扯唇,朝兩人望了一眼,繼續說道:「你們慢慢享用餐點吧,我先回飯店換套衣服。」

權恕恩回給兩人一記高深莫測的笑容,旋即離開。

「再見。」她端著一張羞窘的笑顏,目送著權恕恩離去。

「我們等你的電話哦~~」張誌明不忘在他身後叮囑。

於春嬌望著他偉岸的身影,一想到他說會和自己連絡,她的雙頰微微一紅,心跳得亂七八糟,這樣算是搭訕成功了嗎?

原來和帥哥邂逅也沒有想像中難嘛,隻要製造一點點小意外,就能譜出一段浪漫的插曲。

她該不會可以出版一本《第一次搭訕就上手》,造福全天下的宅女脫離單身生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