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千生涯Ⅱ_53〉偷雞不成蝕把米

凡是賭的人,我把他們分為五種。第一種人是貪婪、好奇的人,都妄想一夜暴富。他們也不想想,哪裏有這樣的好事呢?第二種人是抱著僥幸的心理去賭,期望能遇到好運氣,或者相信賭博是公平的人,在他們眼裏隻講概率和運氣。問題是,現在都什麽社會了,誰還和你講概率啊?幾乎每個賭局都有貓膩。哪裏有好運氣啊?當初我偷了家裏的錢,賣了家裏的房子的時候,也是抱著一絲僥幸心理去玩的,合計贏回來了就死活不玩了,這樣的心思最是要不得的。第三種人是輸進去了,總想著翻本就立刻抽身不賭的人,這樣的人隻會越陷越深。第四種人是實在沒地方翻身的人,便不計後果地做一些傷天害理的事情:搶劫、偷竊、綁架、敲詐,然後拿了錢繼續賭,想從賭桌上翻身起來。第五種人就是我這樣的老千,不要以為全中國就我是老千,滿街都是,幾乎任何一個賭局都有,隻是出千方式不一樣而已。

基本上,癡迷的賭徒心靈都是很空虛的,隻有在賭的時候他才會忘掉一切不如意的事情,忘掉了煩惱,忘掉了孤獨,於是,賭博就成了他們生活中最重要的內容。好賭的人都很天真,也很可憐,總期望下一次會贏,總去幻想下一次一定能夠翻本回來。

賭博是最容易改變一個人的。俗話說:賭場無父子。這話很有道理。無論多麽要好的朋友,一旦同時坐上了賭桌,就成了競爭對手。那個時候你在對方的眼中不是朋友,而是一個他要想辦法掏空你口袋的人。雙方都是這樣的心思。如此,就必然有人使壞耍詐。賭場上貪婪的賭徒絕對是什麽人都可以出賣的,什麽人都可以騙的。

說來說去,我認為賭徒都是特別貪婪的人。那些輸得慘兮兮的都是怎麽輸的?四分之三的人被人騙,被人出千搞輸了,還有四分之一的人是輸

在自己不服氣和抱僥幸心理上。有的人很戀局,戀局其實就是貪。賭局不倒他不倒,輸了想贏回來,贏了還想贏,隻要桌子上有100元沒有被他贏去,他就會繼續去賭,從來不知道適可而止、見好就收的道理。

在賭桌上,這些貪婪的人把自己貪婪的一麵都表露得淋漓盡致。說到這裏,我不得不說一個小賭徒,他的貪婪讓我對他印象深刻。

那是在我幫朋友照看的賭局上,他們玩的是三公。那天他點氣有點興,他坐莊,場上幾乎所有散家的錢大都進了他的口袋裏去了。當時他已經贏了17萬左右,場上所有的散家都隻剩下千八百的樣子。要是換了我,早拿錢跑沒影了,又不是不讓走。可是我看他那個架勢,大有不把場上所有人的錢都給贏光了不罷休的樣子。雖然我也隻是個看熱鬧的人,但是我心裏還是向著他的,心說:小子,收手回家吧,夠了。不是說我有多高尚,而是因為他當時要不玩的話,基本就可以散局了,我還想去睡覺呢。雖然心裏替他著急,但是啥也不能去說。隻能默不出聲地看著。最後隻剩下一家,那個散家手裏還有800元,其他的人都輸光了。

要說就這樣結束了也好,可是那個當莊的小子還想把人家那800元也贏來,拿他說的話叫贏來了給大家采喜錢。他的朋友都勸他別玩了,可是他執意要把人家那800也殺過來。那個手裏隻有800元的哥們也是不想玩了,但是看他執意要再推一把,就把800元丟桌子上,站了起來做了一個要走的姿勢,那意思是這把輸了就馬上離開。開牌後,他的點比莊家大一點,贏了。但是那個哥們顯然沒啥信心,就把1600繼續丟在那裏,說繼續押在那裏。再開,又贏了,這樣他就變成3200元了。他自己還解嘲說:“不想讓我走,那我就再陪他玩幾方。

贏了的小子把錢點給和他一起來的哥們一半,兩個人500一次地溜著,漸漸的,就開始轉敗為勝了。不到10分鍾,兩個人就掏回來1萬。他幾個要好的哥們紛紛要和他借錢上來玩。那哥們也是個爽快人,每人分點,大家都上來押,不到兩個小時,那坐莊的小子手裏本錢3萬加上贏的17萬就被大家贏個精光。

最後他手裏隻有不到2000了,大家看他手裏沒底錢了,都要他續底錢。那坐莊的小子說就這些了,大家都站起來說不玩了,那個小子有點急了,說:“你們沒多少錢的時候,我還捧你們的局,我快沒錢了,你們都不玩了,有點太不講究了。”有一個哥們也沒客氣,接過他的話說:“你是講究嗎?你心裏想著把我們的褲衩都給贏走。我們還不錯了,能給你留個千把的。”那小子被噎得一句話也說不出來。這時,大家不理他,都在清點自己手裏的盈利(其實也沒贏到多少錢,都是他們自己輸進去的,那小子就帶3萬元來。一個人也就贏了兩三千左右),算清楚了便一哄而散。

隻有那個坐莊的小子還在那裏坐著,手裏捏著那2000多元,好像不太相信會是這樣的結局。他的朋友看他沒贏到錢,采不到喜,誰也不理他,都走了。他還坐那裏發呆。我說:“哥們,散夥了,走吧。”他忽然站了起來,對著自己的臉使勁扇了兩個嘴巴子,然後不情不願地走了。我還在想:你咋不求我幫你扇巴掌呢?要是讓的話,我扇腫你。

這個小子就是貪婪賭徒的典型代表,如果他不那麽貪婪,或許會好過一段時間。他最後也消失了,據說因為參與入戶盜竊,進去了。這樣的賭徒早晚都會走到這一步的,所以當得知他進去的時候,我一點也不奇怪。人輸到山窮水盡的時候,什麽事情都可能做得出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