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這是迄今為止我寫過的篇幅最長的小說,兩本加起來字數超過三十萬。

所有想要在這個故事裏完成的,都已經盡我所能書寫在其中,因此,題外便無須長篇累牘,就連後記的標題都一並省略。

在我更年輕一些的時候,每次出書(尤其是長篇小說),最喜歡寫的不是正文部分,而是跋或者後記。

跳脫出小說的人物角色,以作者的身份和視角來闡述種種用意,冷靜而又疏離。

某個人物在某個場合說的某一句話,做的某一個小動作—曾經希望每一個字都能掰開、揉碎來解釋給讀者看,以求寫出來的所有文字能被讀到的人充分理解。

接受“理解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接受“每一個句子都有可能被理解成千萬種意思”,或許是一個寫作者慢慢成熟的必經道路。

要相信讀者,相信他們會有自己的所得。

我小時候算是個相當叛逆的少女,鋒芒全露在外邊,寫作的風格比較局限於天雷地火的愛情、橫衝直撞的女孩和殘酷黑暗的青春,在現實中,當然也會很激烈地表達自己的愛憎。

或許是因為年輕吧,所以那樣去理解生活,也並不會顯得格外愚蠢。

而現在,距離我的十八歲已經過去了十年,無論從何種意義上來說,我都已經是一個真正的成年人,所以,現在——

鋒芒,我將它藏於心裏。

2014年夏天,我在長沙寫完《一粒紅塵》,接著便在十個城市做巡回簽售會,在現場見到了很多老讀者、新讀者,其中有幫女兒排隊的父母,有幫異地女朋友排隊的男生……

如果說在人生中一定有那麽一些時刻,你感覺到自己對於他人有了那麽丁點兒意義,我想大概就是類似這樣的時候吧

秋天的時候,我決定回北京。

長沙當然是很好的,無論我這一生有多麽漫長,而我又將要去往多少地方,它都是我生命中的一張底片,是我最初的夢想和永遠不能舍棄的後盾。

很少對人說起,我十八歲時離家,敏感,膽小,貧窮,貌不驚人的少女獨自對著一個全新的城市,站在某個餐廳門口,近乎絕望地認為自己一生都不可能走進去,坐下來吃頓飯。

這些後來當成笑話想起來的事情,在那個時候,幾乎擊潰了那個自卑的靈魂。

我是不太相信“心靈雞湯”的,但是我相信人可以克服很多東西,隻要你真心想在某種環境中紮根下來。

你所需要做的隻是克服你的惰性、你的小聰明,還有你腦袋裏隨時冒出來的打退堂鼓的念頭。

那個年輕時候的我,懷著就連自己也無法解釋的偏執和好勝心,在那個城市裏一點點地長大,有了自己的朋友,有了安身立命的基礎,也有了實現自我價值的機會,然後,她想要去再遠一點兒的地方,試試看。

對於我來說,北京是繞不過去的一站。

不是他們說的因為這裏有更多新鮮的玩意兒,更多先鋒的觀念,那些都是外在的東西,我真正在乎的,是自己曾經在這裏當過逃兵。

我曾經認為這個城市太大,太冷漠,而個體太渺小,太孤獨,這種專屬於年輕時的矯情讓我在那個時候義無反顧地選擇了離開。

所以重回北京,待在這裏,其中沒有任何重大意義,連跟自己的戰鬥都算不上,僅僅是一個成年人的某種嚐試。

僅僅是因為心裏有個聲音說:或許你現在可以做到了。

我想起在青藏線的火車上,半夜睡不著覺,我一抬頭看到窗外滿天

的星星,夜空幹淨得像是被水衝洗過一樣。

那一幕如同某種神諭,赦免了所有的苦難和罪責。

我一邊發抖一邊在手機記事簿上寫下自己當時的感受,我說我隱約有一種預感,在我二十七歲過了一半的時候,或許,我的靈魂將會有一個正常的輪廓了。

之後,我回到北京,開始寫《一粒紅塵》的第二部。

我不想說這是一種使命感,隻是內心有一種召喚,認為葉昭覺的故事應該繼續寫下去。在開始之前,我甚至不敢說自己一定能掌控她的命運,隻是跟隨著這種召喚,一步一步慢慢往前走,帶著一些試探,一些不確定,甚至包含著一些卑微。

我試圖去理解她的挫敗,她的自我否定,她身邊那群人隨便拎出一個來都要比她更有個性,更精彩耀眼,更像一個故事的主角該有的樣子。

滾滾紅塵,她是其中最微小的一顆,而我的初衷,恰是想要寫好這個最普通平凡的姑娘。

這一年北京春夏下了很多次雨,對著文檔寫作的那些雨夜,我經常有種回到了南方的錯覺。空氣清新而潮濕,雨滴打在玻璃上發出聲響,一個個不眠的夜晚從指間靜靜流逝。

寫長篇在某種程度上來說,是對意誌力的考驗。

有次去聽嚴歌苓的講座,她說:“文學是我的宗教,是我願意花幾十年時間去做的事,不管別人怎麽評價,我認定這一點。”

我想,我之所以會因為這句話而熱淚盈眶,大概是因為對於寫作這件事仍有熱愛吧。

但願我所經曆的歲月都不是虛度,未來能更遊刃有餘。

但願曾經有過的軟弱和痛苦,終究是釀出了一點兒,一點兒智慧。

獨木舟

2015年9月於北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