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卷_第12章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為了接近顧夏,我也迷戀上了音樂。說起來也是有些好笑,一個老千居然天天去學吉他,玩架子鼓。

遠離了牌局,我全身心投入到了玩音樂當中。也是為了玩音樂我花光了我的積蓄,記得當時剛學會了吉他,我就直接去買了一把馬丁民謠吉他,那把吉他當時的價格是三萬多。

買了那把吉他別說黑子和阿祥了,就連我都覺得自己肯定是瘋了。

他們兩經常說我比他們還敗家,幾萬塊就買了一把破吉他。為了安慰我自己,我和他們說你們懂什麽是音樂嗎?一個隻會騎摩托車,一個隻會賭錢,一點藝術細胞都沒有。

其實我也沒有什麽藝術細胞,買那把琴純粹是為了裝逼,為了能夠接近顧夏而已。

不過至今那把琴都還在我身邊,平時沒事的時候也會拿出來陶冶一下情操,嗬嗬。

之後我經常會去顧夏的酒吧客串吉他手,時不時還會嚎上兩嗓子。就這樣大概過了幾個月,我和顧夏越走越近,就連酒吧的鑰匙她都給了我,叫我沒事去幫忙。

追求顧夏我真的沒什麽把握,因為她家很有錢,又是雲南藝術學院畢業的。長得漂亮不說,還多才多藝。我是什麽?一個老千,高中沒畢業,玩音樂都是半吊子。

不過我還是表白了,這還多虧了黑子。他和我說過一句話:“男人,什麽叫男人?兩個蛋一杆槍,要麽你就挺直,要麽你就切了!”

雖然話比較俗,可理不俗。我當時是這麽想的,要是真追不到,我就踏踏實實的回去做我的老千,再說了世界上女的這麽多,我就不信遇不到更好的了。

不過還真別說,後來我還真沒遇到比顧夏好的女孩。

也算是謝天謝地了,顧夏後來還是和我在一起了。這件事情要從她25歲生日那天說起……

她比我大兩歲,隻不過是年齡大而已。說她十八都有人信。

她生日那天,我和黑子還有阿祥三人一大早就來到酒吧,把酒吧布置的漂漂亮亮的。又和酒吧的人串通好,讓其中一個調酒師給顧夏打電話,就說酒吧出事了。

準備好一切之後,我換了一套帥氣的衣服,手裏抱著吉他坐在舞台上,酒吧的燈全都關了。

我的心跳的很快,等待的時間裏一分鍾就好像一年一樣。也不知道過了多久,一個人影走了進來。

“咦?怎麽不開燈啊?黑漆漆?”

“啪”舞台的燈一瞬間照亮了我,我清了清嗓子。

“生日快樂!”

當我話語一響,黑子他們一群人都衝了出來,捧著一個蛋糕,唱著生日歌。顧夏也沒反應過來,被我們這麽一弄整個人愣愣的站在原地。

雖然隔得很遠,我還是能看到她眼角閃爍著晶瑩的淚花。待她吹完蠟燭之後,我也就撥動了吉他鉉。

“難以忘記初次見你

一雙迷人的眼睛

在我腦海裏你的身影揮散不去

握你的雙手感覺你的溫柔

真的有點透不過氣

你的天真我想珍惜

看到你受委屈我會傷心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不敢讓自己靠的太近

怕我沒什麽能夠給你

愛你也需要很大的勇氣

隻怕我自己會愛上你

也許有天會情不自禁

想念隻讓自己苦了自己

愛上你是我情非得已……”

唱完這首《情非得已》之後,我瀟灑的從舞台上走下來,阿祥把事先準備好的玫瑰花遞給了我。我捧著玫瑰花走到顧夏身前,深吸了一口氣說:“做我女朋友吧。”

我這話一開口,周圍的人都開始起哄,黑子第一個帶頭叫著:“答應他!答應他!”

如果說,要是我安安穩穩的和顧夏一直在一起,現在可能我們的孩子都能打醬油了。

可有些人有些事,注定了隻是你生命中的一道美麗的風景。任由你如何想挽留,錯過的就是錯過了。

短暫的浪漫之後,迎接你的就是現實。和顧夏在一起,我的開銷又大了。她本就是千金小姐,我自然也不能寒酸。

那個時候自尊心在作祟,為了能夠彰顯自己並不是配不上她,我開始拚了命的撈錢。

加上黑子和阿祥也要用錢,我們四處找局,無論大的小的都參與,能撈一筆算一筆。也就是因為我們對錢的迫切,使得我們再次陷入了困境。

那段時間局越來越少,我們用錢也越來越猛,阿祥就提出來了一個建議,說:“要不我們去賭場裏搞?”

我當時一聽搖頭說不行,賭場裏肯定有看場子的,要是到時候被抓住了,就麻煩了。阿祥歎了口氣,說要是不去賭場裏搞,那我們真的就要喝西北風了。

黑子白了他一眼說:“你小子不是佛爺嗎?你就不能順點錢回來,暫時應應急。”

阿祥尷尬的笑了笑說,我那點手段就算天天去街上順,也就最多能讓我們吃飽飯。而且風險更大,不僅要擔心警察,還得擔心地頭上的人找

麻煩。

小偷的組織和黑.道差不多,也是有自己的地頭的。基本上都是井水不犯河水,要是不拜碼頭就直接單幹,到時候被發現可非同小可。不過要是你去拜了碼頭,自然得教一些錢,到時候剩到自己口袋的就沒多少了。

“實在不行的話,我們出去上班吧。”黑子聳肩道。

“上班?我們能去上什麽班?除了服務員,沒什麽工作我們能做的。”阿祥皺眉說著,接著眼睛一亮,似乎有什麽主意了:“要不,我們去瑞麗弄點小馬來賣?”

話還沒說完,我一腳就踹了上去,我說你是想錢想瘋了吧。毒.品那種東西是我們沾的嗎?

他被我罵了嘟著嘴,一副很不爽的樣子,說這樣不行那樣不行,那就隻能去做服務員了。

我抽了支煙,想了很久,才說要不先去那個賭場看看?

黑子馬上說不行,那種地方危險的很。我拍了拍他肩膀說,先去看看又沒說要搞。

商量好之後,阿祥帶著我們去了那個賭場。這是個地下賭場,背景聽說很厚,賭客也很多。

而且那地方沒有什麽籌碼的,就是現金,看得我是心驚肉跳。可能由於現金對人得衝擊力比較大,看著那些錢堆在桌子上,我就忍不住要去搞一點。

我自認為自己對賭場很了解,畢竟做了那麽久荷官,裏麵的門門道道也算是知道了。

要是真要搞的話,隻要搞得不大,我相信絕對不會有人發覺。

那個場子很“髒”,比南哥之前開的那個場子都還“髒”。每張桌子都在出千,荷官用的牌靴(裝牌的盒子),還有整個賭桌都暗藏了機關。可以說,隻要你去玩,所有的一切都在賭場掌控。

它要你贏你就贏,要你輸你就輸。

要是幹淨的場子,我或許不會去搞。可這種髒的場子,我有些動心了。就是因為它髒,所以有機可乘!

打定主意之後,我們開始到處去籌錢,差不多籌到了五萬多,我讓阿祥去想辦法從賭場裏搞一副牌出來。一般賭場的牌都是去定做的,既然想去搞那就要先準備好一副那裏的牌。

牌搞到手之後,我們又商量了一下,組織了一套暗語。我是這樣打算的,我先去破譯荷官出千的手法,要是破譯出來之後,隻要用暗語告訴他們押什麽不押什麽就行了。

如果實在是破譯不了,那我就親自動手換牌。當然換牌是下下策,最好的辦法就是能夠破譯出他們的套路。

萬事俱備,我們開始動手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