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缺德的“填大坑”

看過我的帖子或第一本書的人,以為隻要是在賭局上我就能搞定一切,因為我是老千嘛。其實也不是這樣的。出千也要講究天時地利人和,很多時候我也會铩羽而歸,所幸因為自己的謹慎,隻是輸掉了錢,沒人發現我是老千。心裏知道被別人當了凱子,而且當得無可奈何,那種感覺很窩火。有些賭局並不是你手藝高、千術厲害就可以掌握一切。

一旦出現這樣的情況,就是遇到了“群蜂”。“群蜂”是我們的行話,就是一群人集體做一個局,千一個或者幾個凱子。做局的人都有自己的明確分工。不一定非要專業的老千,也不需要高超的技術,隻是大家湊在一起共同導演一個騙局。這樣的騙局殺傷力很大,最近幾年流行於各地,很多人被千了還不知道。“群蜂”的詳細分工很複雜,大體來說,有專門勾引人去賭的,有專門負責放錢的,有專門負責恐嚇的,有專門負責扮演賭徒湊人手的,有專門打掩護的,有專門出千的……被騙的一個或幾個凱子往往是被所謂的朋友拉著去賭博,被騙進專門設計好的陷阱,然後被一群所謂的朋友給千了。最倒黴的是,遇到了這樣的局,即使你看出了裏麵的毛病,也沒法叫破。因為叫破的後果是很嚴重的,人家是一大群人,而你孤身一人,咋跟人家鬥?如果因為生氣,掀了攤子,跟捅了馬蜂窩一樣,剛才還和你一起押一門的人、幫你呐喊助威的人很可能馬上就和你翻臉。因為人家一群人才是一夥的嘛,這種情況下,即便知道了也隻能裝啞巴,吃啞巴虧。群蜂嘛,就是一群人搞你一個,一搞一個準兒。

跟“群蜂”相對,在賭局上單打獨鬥、啥局都敢上、憑手藝拿錢的,行話叫“獨眼”。獨眼就是對出千技巧很有把握,什麽局看準了都敢出千而且不怕被抓的人的稱呼。我屬於獨眼這類。獨眼這個詞我覺得挺別扭,不知道當初是誰起的名字,我兩隻眼睛好好的。但是這個詞出現很多年了,具體咋來的我並不清楚,反正行話就這樣稱呼。雖然我一直抵製這個詞,但我說了不算。這些年來,我見過很多群蜂做局騙別人。獨眼遇到群蜂會怎麽樣呢?一般是獨眼落荒而逃。我也一樣。我自己也遇到過群蜂,那次我也落荒而逃了,不過我也沒讓他們好過。

大概是2002年,那時候我還沒娶媳婦,整天無聊得要命。我的哥們三元一個北邊的朋友來找我們。三元是我們當地有名的混子,打架很凶悍,也很講義氣。之前三元的朋友跟我們一起喝過酒,也知道我們是幹藍道的。酒桌上,他唉聲歎氣,跟三元說最近賭博輸了好多錢。看那意思是想叫三元過去幫忙贏回一些。我心裏冷笑說,這時候想起我們了,早些時候贏錢咋不找我們?不過這話我沒說,反正天天沒事做,去看看也不錯,那人給拿賭本,我和三元答應到那兒看看。

簡單收拾了一下,我和三元、小海就奔那裏去了。小海也沒個正經職業,整天靠幫人聯係賭局混日子。還是老一套的東西,先給我謅一個正當職業的身份,這樣上去,別人才不會懷疑,也願意跟你玩。假扮各種職業對我來說早就駕輕就熟,因為每一次進新局總要研究這些東西:如何向大家介紹我,如何取得大家的信任,讓我上場玩。這次我假扮成為某單位購買石材的業務員,據三元的朋友說,參加賭博的多是做石材買賣的,他們就是在一個石材批發市場裏賭博,那裏應該是東北最大的石材批發市場,離沈陽非常近。

路上我們了解了一下,那些人玩的是一種叫做填大坑的賭法。按照那賭法的遊戲規則來說,這個稱呼倒也再貼切不過了。填大坑一般是一副撲克,也有玩兩副的。各地的玩法基本一樣,不過具體規則可能有一些變化,可以兩個人同時玩,也可以10個人同時玩。比方場上5個人玩,底錢100元。先洗牌,牌洗開後隨便大家切,一家切完,如果我認為不合理,我還可以切;我切完了,其他玩家要是覺得難受,還可以再切。這裏的切牌和賭場的切牌不一樣,其實是倒牌,倒多少手都無所謂,主要是怕有人看到底牌。

當所有玩家都認為沒問題了,就可以下注了。每個人先拿100元作為

底錢,這樣桌子上就有了500元。然後由第一家在牌頂摸兩張牌出來,如果是點數一樣,比如摸出兩個4,或者是相鄰的牌點,比如7和8,就意味著沒有坑,不可以要牌(特殊情況下可以要)。整副牌是去掉大小王的,因此最大的坑就是A—K了,因為在A—K之間有2、3、4、5、6、7、8、9、10、J、Q,其中任何一張都算坑裏的。摸到A和K,輸的機會很少,要牌就必須從最下邊那張拿起。A和K贏的概率最高,如果我手上正好是這兩張牌,我敢要桌子上所有的錢。桌子上有500元底錢,我必須再拿出500元放在桌子上,然後才可以從最下邊拿出來一張,看是不是在A和K之間的牌,是的話我就贏了,桌上1000元就都是我的了。如果我摸出來的是A或者是K,那就意味著我輸了,後來我放上去的500元錢就不再是我的了,變成場上的底錢,誰有本事誰拿走。如果我摸到4和Q,認為把握不大,可以少要一點。不過這裏有一個規矩,就是你要多少,必須放上去多少。比如桌子上的底錢是1萬,可我手裏隻有1000元,拿了再大的牌,沒有錢也是枉然,隻能放上去1000,贏了拿走1000。按照規矩,玩家必須先放錢,然後再從底牌抽出來一張直接亮開看是幾。如果鑽進縫裏,才可以打開手裏的兩張牌給大家驗看,表示自己押中了。大家認為沒異議後,押了1000元,把本錢1000拿回去,然後再從桌子上點1000元出來。如果沒有中或者不要牌,則不允許亮出來——這樣就是為防止有人去記出了多少張什麽牌。所以你隻能看到自己摸過一些什麽,或者別人贏了以後亮出過什麽牌。誰要故意把自己不要的牌亮給大家看,則要被罰一次底錢。底錢一個人100,那就要再拿100。也就是說,沒有進到縫隙的牌也是不可以亮出來的,直接洗進牌裏,任何人不可以翻開廢牌看。

玩的過程中有的人點背,要什麽都輸。有的人輸急眼了,就想轉轉運。拿到兩張一樣點數的牌或者相鄰的牌,也敢要一張,大不了認輸就完了。或者為了把最下邊的邊牌(A、2、Q、K),用小錢去提前把它掏出來(邊牌出來,後麵贏的概率就會增加)。不管是不是邊牌,反正玩家手裏是什麽牌誰也不知道,底牌亮出後,直接認輸。這是填大坑的規則允許的,一般有錢裝大爺的人都這樣玩。事實上,裝有裝的道理,如果有人覺得底錢少不夠贏,想故意多續些底錢進去,以刺激其他玩家多續錢。我偶爾也裝幾下,當然我不會無緣無故充大頭,底牌是中間牌點的話,為了防止別人能鑽進去把錢拿走,就用小錢給掏出來,留幾個邊上的牌讓給那些凱子,這樣凱子輸的就多。

當時我想,憑我的手段,場上有多少錢,看我心情,想拿多少就拿多少。

第二天一早,三元的朋友帶著我們去了大市場,七拐八拐地把我們帶到了一個攤位前,從攤位中間穿進去,來到了後麵的辦公室。辦公室很亂,看裏麵的擺設,這裏既能住人又能辦公,還堆了很多亂七八糟的東西,看樣子又好像是個倉庫。亂歸亂,但是地方很大。

辦公室最中間放著一張由一疊大理石搭成的大桌子,上麵鋪了一塊白色的亞麻布。桌邊有十來個人,或站或坐,正賭得熱火朝天。我們三個人的出現令賭局出現了小小的停頓,不過他們看見三元的朋友,就不那麽戒備了。我們把來時商量好的套話跟場上的人一說,沒引起任何人的懷疑,賭局照常進行著。

三元的朋友急不可待地坐了上去,不再管我們,聚精會神地押著錢。填大坑多少玩家都可以,臨時增加或減少玩家都不會影響賭局的正常進行。

我呢,新到一局肯定不會直接上去,照例要觀察一通。他們玩的是兩副撲克的填大坑,底錢500,十多人一起下注,底錢一次可以達到5000多。這樣的底錢在填大坑來說是很高的了,一次5000的底,誰拿了點數相差懸殊的兩張牌都想一次性贏走。但是填大坑這個玩法很缺德,點背的時候總是翻番地輸。比如我頭把來了個2和J,我要了所有的底,結果沒鑽進去,底錢就變

成了1萬。下一把,其他人抓了個A和10,也要底錢,又沒鑽進去,底錢立刻變成了2萬。缺德當然缺德,不然怎麽能叫填大坑呢?無底洞,永遠填不完。記得有一次玩填大坑,四個人玩,底錢100,每個人手裏平均3萬左右。玩到最後誰手裏都沒有了本錢,所有人的錢都在桌子上成了底錢。最後沒辦法,四個人一商量,平均分了底錢散夥,誰放得多分得少誰倒黴。

看了一會兒我沒發現啥毛病,大家都玩得很斯文,也很謹慎,很少有人去兜底。手上有大牌也隻是2000、3000的要,不像我以前玩的,覺得能鑽就兜底全要了,不能鑽就直接放棄。當時我並沒有多想,也沒有懷疑,事後回憶起這次賭博,才想到這也是重要的細節。賭徒一般都很貪婪,決不會放過贏走所有底錢的機會。一個謹慎的賭徒並不稀奇,十幾個謹慎的賭徒聚在一起就很少見了。初來乍到,我居然也沒看出裏麵有任何不妥的地方。

看了一會兒,我故意做出好像剛知道遊戲規則,表現出一副躍躍欲試的樣子。場上的人也看出來了,很自然地邀請我上去玩,一切好像排練好的一樣,我自然而然就坐到了桌子前。雖然前一局沒有完,但是不影響我的加入。這裏的規矩是,我隻要下500的底錢,就可以直接參與進來。填大坑一個地方一個規矩,有的地方的規則要求,隻有場上底錢沒了,新人才可以參加進來,這是為了防止有人看底錢厚才來撿漏。

填大坑沒有莊家和散家之分,所以我很少有機會去動牌,動不了牌也就意味著不能出千。但是我不是很著急去出千,先正常玩著,剛開始總要麻痹一下大家。一邊玩我一邊琢磨應該如何來操作,既能贏錢又能出千不留把柄。我偷牌的話,贏錢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我始終記得不要去帶贓出千。從那次在哈爾濱出事以後,我基本不去偷牌了。但是在填大坑這個遊戲中,不偷牌怎麽能贏呢?因為玩家都很少有機會去動牌,隻有輪到自己的時候才能伸手去拿上麵兩張牌,覺得有機會要第三張的時候,才去拿底牌,底牌必須直接打開。所以我沒辦法通過編輯牌序作弊。看來我得先玩,具體咋搞得好好合計合計。

我不出千時,手氣很爛。總之隻要不出千,就是輸錢,這個已經成了我賭博生涯的規律,一次次在賭桌上被驗證。這次也一樣,兩個小時下來我就輸了2萬多了。三元的那個朋友看到我輸錢,很是著急。我坐他的對麵,我很少去看他,但能感覺得到他坐立不安的樣子。來之前我知道他在這裏輸了很多錢,還借了很多外債。為了賭,他賣了自己的房子和車,因為家裏沒什麽可以輸了,才想起找我們來搞事。說實話,我對他沒有任何憐憫,隻是覺得他活該。是我冷血嗎?那小子很早就認識我們,他贏錢風光的時候幹嗎去了?

到中午吃飯的時候了,賭局暫時停止。有人送來各種盒飯,還有啤酒。大家湊在一起簡單吃過後就要繼續戰鬥。吃飯的空當,三元那個朋友總有意無意地出出進進。我明白他是什麽意思,他暗示讓我跟著去,可能要問我為什麽一直輸錢吧。但是我假裝沒看見,沒理他的茬兒。

吃過飯,大家簡單磨了一會兒牙,就又聚攏在大理石條桌前準備開局。我左邊坐著個胖子,小眯眯眼;挨著胖子的是眼鏡;眼鏡旁邊是大高個;大高個旁邊是個打了發蠟的年輕人;年輕人旁邊是三元的朋友。我右邊是一個幹巴巴的小瘦子;瘦子右邊是個壯壯的中年人;中年人右邊是個小個子;小個子右邊是個50多歲的男人,看樣子他是我們穿過的石材攤的攤主,大家都叫他“老板”;老板右邊是一個大麻子臉;麻子右邊是三元的朋友,我們大家圍在一起,一共11個人下注。當然了,身邊也有一些看眼的。賭博這個東西什麽都缺,就是不缺看眼的。下午開局後,還跟上午一樣,我一直在輸錢。我玩得很謹慎,即便如此,很快又輸了將近2萬了。不過這個時候,我已經想好怎麽出千贏他們了。但就在我準備下手的時候,一個場景引起我的懷疑,雖然他們配合得很隱蔽,但是我感覺到不對勁,隻是究竟哪裏不對勁我也很茫然。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