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與強者為伍

常有誌與尚芳終於被放回來。

常有誌酒勁兒早消,臉也被凍得青紫,渾身發抖。

方經理強烈要求兩人再去對麵的飯店吃點兒東西,暖和一會再走,被尚方婉拒。

兩個人迎著北風,向校園方向走去。

常有誌低著頭,雙手抱在胸前,似乎身子還在發抖,尚芳見他如此,心中又生出幾分憐憫。

可氣、可恨、可憐!

尚芳低頭走了好久,腳下人行道仍然有冰,很滑,一不小心就要摔倒。

“我們回學校嗎?”

“找個地方暖和一會兒,行嗎?”

“去前麵那家四季麵條館?”

“走吧。”

餐廳中的人不多,他們找個牆角,有暖氣片,肅靜的地方坐下,要了兩碗炸醬麵。

熱麵上來之後,常有誌狼吞虎咽地吃起來,尚芳卻毫無反應,筷子也沒有動一下。今天發生的事讓她觸目驚心,如同電影一樣,又映在她的麵前。

她對眼前吃麵條的人感到陌生,他還是她心中的白馬王子嗎?常有誌曾經是係裏公認的才子,在省、市報刊上發了不少作品,每個月都有稿費,並且係裏每個月的稿費收入他總排第一。

他們這一對兒,是係裏公認的郎才女貌。以前,尚芳也一直幸福地這麽想,並且暗中沾沾自喜,認為名副其實。今天,她似乎對以前自己的想法感到有修改的必要。

常有誌吃完一大碗麵條,麵色開始好轉,他低頭關心地問尚芳:“你怎麽一口也沒吃?”

“我不餓,也吃不下去。”

“為什麽?這是你最喜歡吃的炸醬麵啊!”常有誌似乎忘記剛才發生的一切,又恢複了大丈夫對小女子的嗬護與關心。

尚方想與他好好談談。

“還要一碗嗎?”

“飽了!”

“我這碗你吃吧?”

“不,飽了!”

“有誌,我們不是一般的同學,是戀人,對吧?”

“對!”

“我們畢業就結婚,實際上,我們隻差那張紙,形式上的東西,我們不應該隱瞞彼此,對嗎?”

“對。”

“我不明白今天發生的事,你是不是有意的?”

“你別問了,反正我做的一切,都是為了你,為了我們的幸福。”

“為了我?”

“對,我不想再談這件事,我不願意我們的幸福生活被別人破壞!你明白嗎?”

“那麽,今天……”

“我知道,那個大老板一個電話打過來,就把我們像屁一樣放了,他是看你的麵子。”

尚芳又進一步追問:“我隻想要你一句真話,今天的事,你是不是故意幹的?”

“你一定要知道?”

“對!”

“那我就坦率地告訴你,我是故意這麽幹的。”

“為什麽?”

“我要讓他臭名遠揚!他開的所有的飯店破產、倒閉、關門,沒有人去吃,讓他變成一個窮光蛋。”

“原來如此!”

“怎麽?你同情他?”

“幼稚、單純、無知!”尚芳氣憤地站起來,桃腮帶怒,星眼含悲。轉身大步走出門去。

常有誌沒有追趕她,他坐在原地沒動,目送著尚芳的身影,看見她出門時用手擦著眼睛。

她一定哭了。女人哭時有時需要哄,有時不必理她,千萬不要養成毛病,否則,以後一哭必哄,如果不哄,永遠是陰天。

常有誌見尚芳的身影消失,他憤怒地想:冷向陽有什麽了不起?一個老頭子,不就是有錢嗎?別以為有錢就了不起,有錢能使磨推鬼?我不相信!我一定要爭口氣,活出個樣子來,讓他和尚芳看看,我堂堂大學中文係的高材生,智商也不低,我不信就掙不來錢。

他又把尚芳剩下的麵條掃蕩盡,才起身出來。

回學校?

今天晚上好險沒有進公安局。如同遊戲,人生就是遊戲,一首歌不就是叫《一場遊戲一場夢》嗎?年輕時多體驗點兒,將來好有東西寫!

常有誌腰間的BP機響了。

尚芳走了,他不能借用她的手機回電話,那個大老板的東西他不用,等有錢了,我先給尚芳買一個最好的手機,明天就讓她把那個手機還回去!

常有誌胡亂想著,找到路邊的電話亭。

“誰打傳呼?”

“大詩人,我是劉川,你在哪兒?又與那個係花在一起?”

“沒有,我一個人。”

“今天晚上我們開生日Party,你也來吧。”

“不,我還有事。”

“老鄉、老朋友、老同學,今天晚上你應該來,有重要人物和節目,你不是要找工作嗎?說不定我的同學能夠幫助你!他們有幾個人的父母,可是大人物!”

“自己的路子自己走,我自己闖,不用別人幫助我。”

“傻子!啥年月了?一個好漢三個幫,要發財,也得幾個人合夥?”

“你小子不是誘騙我出錢請客吧?”

“不,一分錢也不用你出,打車錢,回去的打車錢也我出,晚上六點,福臨門娛樂中心見,不見不散,一言為定。”

對方放下電話。

常有誌轉過頭,注視著街上的人群,他突然有一種孤獨感,猶如一股強風把他這隻小舟吹離海岸,一個人在陌生的人海上漂蕩,他忽然想起一句話:這個城市,不是一個人,也不是一代人建起來。

我不能一個人去。他又打電話給尚芳,她的手機沒有開,也許她還在生自己的

氣。他不願意乞求她的諒解,他也瞧不起總向女人說軟話、說閑話,如乞丐一樣,乞求女人溫情一笑的男人。他要做一個真正的男子漢。

時間還早,去哪裏呢?

茫茫人海中,要真正尋一知己,也實在不易,他們都在忙什麽?回家?約會?上班?

夜幕已合,天上星星點點,猶如被槍彈打穿的幕布,露出點點光明,街燈幽暗,陰冷地沒精打采地亮著。元旦剛過不久,街道有的彩燈還在閃爍,不知是為了迎接春節,還是人發懶,沒有摘去?

一輛警車鳴叫著駛來,喇叭中還有人嚴厲地大聲道:“行人車輛注意,後麵有車隊通過!”

常有誌目送著車隊遠去,心中暗道:真威風!大丈夫當如是!

這時,一個小女孩清脆的哭聲傳過來,她坐在自行車後座上,一邊哭一邊踢雙腿,口中道:“我不去,我不去!”

常有誌轉眼去看,在雪地上推著小女孩的人,原來是金加銀,市報副刊家庭生活版的編輯。

“金老師?”

女人額頭出汗,在光滑的冰麵停下來,和藹地問:“常有誌,你在這裏幹什麽?”

“金老師,你去哪兒?”

“這不,送女兒去學英語,她嫌天冷,不願意去。”

“這天真冷。”

“小孩子可不能嬌慣出毛病,你最近怎麽沒有去報社?有寫好的東西就給我。”

“謝謝金老師的關照,我最近忙著期末考試,沒有工夫寫,等我有滿意的東西,一定給您送去。”

“你寫的東西不錯,沒有時間去,郵去也可以。”

“我要登門請金老師指教。”

“快到上課時間了,我走了,以後有時間再聊!”

“再見!”

常有誌望著金編輯的背影,心中暗道:沒想到,一個大報的編輯也得推自行車送孩子學習,看她的神情,很坦然,很務實,有孩子真是累贅,還是兩人主義的丁克家族好,當個丁克家族的成員,也挺瀟灑,聽說他的前夫是一個大作家,可惜沒有機會見麵,他對出版界的人一定很熟悉。

呼機又響了。

常有誌看到是尚芳在呼他。他又去打電話。

“什麽事?”

“我要去嚴老師家,他愛人是報界的名人,你也來吧,認識一下,以後對你有好處。”

“我正要告訴你,劉川今天生日,讓我們去他那裏,你沒有開機。”

“我不去了,你來不來?”

“我已經跟人家定好了,下次再去你們老師家,行不行?”

“那好吧,再見!”

常有誌聽出尚芳不高興,但他不想借女人的光。

男子漢大丈夫,要自己奮鬥,吃人家嘴短,拿人家手軟,靠人家遭白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