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人怕出名

都說人怕出名豬怕壯,真是太有道理了。

痞子哥和豬頭哥悠悠晃晃地走在校園裏,路過的同學看到這哥倆都投以神秘的眼光,邊走邊小聲交談著。

痞子哥還算淡定,啃著莫博奇給買的早餐,興致勃勃地去上新學期的第一堂課。不過豬頭哥嘛,就沒那麽淡定了。

從一出門,嗅覺異常出色的陳樹人同學就聞到了一股不同尋常的味道。不過似乎我們的豬頭哥對這種待遇很是享受。明明都出宿舍門了,還倒回宿舍抹上了厚厚的發膠,然後又換上了一件自認為很吊的襯衫。要不是痞子哥最後實在受不了豬頭哥身上濃厚的猥瑣味,一腳把他踹離了鏡子前,不然估計他倆的研究生第一堂課又要拖到不知什麽時候了。

“嘿,痞子哥,我今天是不是很帥?”

“嗯,還行吧。”

“痞子哥,那你說等下太多女同學喜歡我了怎麽辦?你知道的,我一直是個潔身自好,感情專一的人。如果太多人追的話,我想我會很糾結的。”

“你不是隻喜歡秦惜那個娘們麽?”

“嘿嘿,那都是開玩笑的啦。秦惜這樣的檔次隻有痞子哥你才能配得上,我現在是你的好兄弟,好兄弟是不會對大嫂有非分之想的!”

“去你的大嫂!”豬頭哥的腦門上中了痞子哥一記重拳,揉著發疼的腦門,豬頭哥一臉委屈地抱怨:

“那天比賽的晚上她都吻你了,還說了那麽多令人感動的話,鬼都看得出來,秦惜女神喜歡痞子哥你了!”

“喜歡你個大頭鬼啊!那天莫名其妙地被她啄了一口,到現在我還非常地不爽呢?”

“為什麽?”

“為什麽?我很吃虧啊,憑什麽她想吻就吻了,不知道那是哥的第一次啊!”

“嘿嘿,痞子哥,你開什麽玩笑!誰信啊,你的經曆我才不相信那是你的初吻呢!再說都二十好幾的人了,親吻不過是一種表達愛意的方式嘛,不存在誰贏誰虧的矛盾吧?”

你懂個屁!沒錯,我能理解親吻是一種表達愛的方式。這個沒錯,現在不是還有吻手禮,碰麵禮之類的,這些個我都能理解。可本來毫不相幹的兩個人,又是異性的身份,憑什麽她說吻就吻啊。或許你會說我不浪漫,可我就不浪漫了,怎麽著?我一直認為愛情,或者說親吻一類的表達愛意的方式是很神聖的一件事兒。我不是跟誰都可以隨便有肌膚之親的,如果有人用這種方式來喧泄所謂寂寞和一時的好感,那我會非常鄙視她的!在我看來,這和一夜情和嫖娼沒什麽區別!這又不是演爛到渣的愛情狗血劇,也不是變異版的瓊瑤小說,這是我的看法我的原則,今天我要把它說出來,我就是這樣看待愛情!”

痞子哥難得正經地說了一大堆話,覺得有點口幹,吸了口豆漿,突然覺得這樣喝不爽,幹脆把豆漿蓋子給拆了,然後一口氣給幹了,下喉之前還意猶未盡地咕嚕搗鼓了一陣。這樣一來瞬間氣質又回到了吊絲範。轉眼不經意看了一眼豬頭哥,痞子哥嚇了一跳:

“阿樹,你幹嘛?”

我們的豬頭哥用無比崇拜的眼神看著痞子哥,嘴角流著匯聚成線的哈啦子,一臉腦殘的扮相:

“痞子哥,你好有思想哦!痞子哥,你不光車開得好書讀得好長得很帥,就連思想也很fastion誒!我太崇拜你了。”

豬頭哥咽了口口水,接著說:

“痞子哥,我突然發現我其實不是對美女才感興趣,我對那些有思想有深度的男人,更感興趣!”

痞子哥反應過來,腦門上一團黑線,雖然還是初秋,但此時卻像到了臘九寒天,全身的雞皮疙瘩都豎了起來:

“阿樹啊,你鞋帶掉了!”

“啊?哦……”

趁著豬頭哥低頭看腳的時候,為了自己人身安全的痞子哥,像被狗追一樣跑得飛快。

豬頭哥看著自己綁好的鞋帶,知道自己上當了。看著痞子見了鬼似的逃跑,豬頭哥嘀咕著:

“看來大人物也經不起開玩笑啊

,還是說痞子哥缺少人類的幽默細胞呢?”

坐在公共課的教室裏,講課的教授還沒做完自我介紹,痞子哥已經在這個良好的氛圍之中呼呼大睡了過去。坐在一旁的豬頭哥就納悶了,就這樣的人也可以考上研究生?還是特招生呢。真是人比人,氣死人啊。你說現在的天才啊,怎麽就活得那麽寫意?別人朝九晚五地拚搏努力,做出的成果還不是那些天才稍微費掉神的事兒?

這個不能比,也別比。他們天才他們的,我們努力我們的,雖然看他們不爽,但每個人的方式不一樣。不爽?不爽又能怎樣,踢他們天才一腳?犯不上!

深深明白這個道理的豬頭哥,白了一眼睡地正香的痞子,拿出自己的筆記本,還有教科書,認真聽著老教授的講課……

時間在痞子哥與周公下棋,豬頭哥認真聽課裏一點點的流逝。轉眼就要到了下課的時間,惦記著午飯的陳同學伸個懶腰,然後將課本和筆記收拾好了準備下課。

突然,一張粉色紙條被傳到了豬頭哥的手裏。豬頭哥拆開一角瞟了一眼就匆匆合上,小心肝像是受到了什麽強烈的刺激似的,砰砰地跳個不停。

由於豬頭哥的心髒跳動頻率實在過於異常,導致睡在旁邊的痞子哥感到了共振,幽幽地轉醒了過來。察覺到豬頭哥的異樣,痞子哥隨口問到:

“阿樹,你拿著什麽東西啊?”

豬頭哥疑神疑鬼地看了看四周,然後小心翼翼地伏在痞子哥的耳邊,說:

“學生會的副主席,大美女溫如蘊寫信給我了!看樣子是情書誒!”

“哦,那給我看看。”

“不給不給,雖然你是我崇拜的大哥,但也不能幹涉我的隱私!”

“好好好好,多大點事兒,瞧你激動那樣。”

豬頭哥避開痞子的視線範圍,小心翼翼地拆開了信封。看了沒一會兒,就見到署名上石延楓三個大字,突然興趣索然地把紙條扔給了痞子:

“諾,信是給你的……”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