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9章 敲詐三十五萬
第五十九章 三十五萬
“嗯……十萬!”王征雲想了想,咬牙報了個數字。
“哇!十萬啦,這錢這麽好賺?”林煙嚇了一跳。
“十萬?”黃天華也聽到了,說道:“十萬塊的買賣還算可以吧。不過我自己脫不開身。這樣,我派個人過來找你們。”
“好啊!那多謝了!”林煙笑道。
“我說林煙啊,你難道也想幹我們這一行?”黃天華沉默了一下,問道。
“我暫時可沒這個打算!”林煙忙道。
“我勸你最好還是不要走這條路。當然,你有這個意願也好。但我希望你能過來幫我!而不是幫別人。”黃天華道。
“嘿嘿,華哥,你太看得起我了。”林煙勉強笑了笑,“如果我幫你,你準備讓我幹什麽啊?”
“開始的話自然是跑跑腿,等熟悉了之後就幫我看一個場子。如果幹得好,也就節節高升了!”黃天華道,“你還真想幹這個?”
“現在不想,以後再說吧!”林煙說道,“這個電話費蠻貴的,我就先掛了。”
“嗯。等等,這是你的號碼吧,下個禮拜我找你有點事。”黃天華道。
“什麽事?”
“到時候你就知道了!”
“靠,又一個賣關子的!”林煙心道,將電話掛了,對王征雲道:“呐,人我聯係好了,接下來就看你自己了。告訴你啊,華哥可不是好惹的,你最好不要耍他。不然,我是不會倒黴的,你嘛,就難說了!”
“我哪敢耍人啊!”王征雲道。
“說吧,到底什麽事,值得起十萬?”林煙再次詢問。
王征雲猶豫了一下,道:“我有一個人的把柄,可以讓他身敗名裂。我想用這個把柄敲詐他!”
“我們學校的?”林煙眨眨眼,道。
“嗯。”
“誰啊?”
“我不能說。”
“曰哦!我事後找華哥一問,還不是清楚了。”林煙癟癟嘴,道,“敲詐可是重罪啊,要坐牢的!”
“不會的,他不敢報警!”王征雲自信道,“就算報警,我一個小人物坐牢,換他身敗名裂也算值!而且,一旦曝光,他也未必不會坐牢!”
“你這麽恨他?”
“當然了!”
“既然恨他,怎麽不直接曝光,然後看著他倒黴?”林煙皺眉道。
“我……我需要錢!”王征雲為難地說道。
“哦。”林煙麵露理解之色。這錢要急起來了,比什麽都重要。
想了想,林煙又道:“雖然我不懂敲詐的行情,但我猜事後就算成功,你多半也得不到多少錢,大半都會被華哥要去的。而且,萬一讓你做替罪羊……”
“我也沒其它辦法,隻能這樣。”王征雲道。
“其實你可以選擇單幹啊,這應該不算太難吧。”林煙道。
“我不懂,而且害怕。”王征雲道,“他們黑社會弄的就是這些,比我熟悉得多,我還是覺得找他們好一些。”
“隨便你了。反正我是不會插手的。”林煙說著,心裏卻是在想:“黃天華下周找我,到底什麽事?莫非跟淩老師有關?”
下午兩點,林煙的手機響起,林煙接了電話,就去找到王征雲,和他一起到校門對麵,就見鄭均和一個不認識的壯實青年一後一前坐在一架摩托車上麵。
“林煙,過來!”鄭均看到林煙,招了招手。
“裝什麽逼嘛!”林煙暗罵,走過去看了一眼那青年,道:“鄭哥,這是我同學王征雲。王征雲,你有話就說吧。”
王征雲看了林煙一眼,沒說。林煙見狀,便道:“那我就先回學校了!”說完,強忍著好奇心,回了學校。
“好奇心害死人,好奇心害死人,不要去管!”林煙這樣對自己說道,遠遠回頭望了他們一眼,就見王征雲嘀嘀咕咕,聽不清楚說的什麽。
姑且將從墓室得來的神秘金光稱作“一號”,那林煙從鍾晴佛像裏得來的“金光二號”,他卻沒有發現它給自己帶來了什麽明顯的變化。
林煙覺得隻要自己沒收到傷害,倒也無妨了。反正想弄個明白,也沒有方法。去找那個王仙之請教?林煙並不信任他。
就這麽拖著吧,相信會有弄明白的一天。
兩天後,王征雲興衝衝地找到林煙。趁著周圍無人,王征雲二話不說,就先從兜裏拿出書本一疊厚的紅鈔遞給林煙。
林煙嚇了一大跳,忙把錢丟回給王征雲:“你瘋了,我說了我不要錢的!”
王征雲道:“你拿著,這是你應得的!”
“說不要就不要,我什麽都不知道!”林煙虛偽地說道。
王征雲沒有林煙力氣大,也就隻好把林煙塞回來的錢收好,悶悶的說了一句:“我知道你嫌這錢髒,那就算了。不過你這次幫我,以後有機會,我一定會報答你的。”
“報答的事情好說,你先說說,你們敲詐了多少?”剛說“什麽都不知道”的林煙又嘿嘿地搓著手問道。
“三十五萬!”王征雲興奮地說道,“沒想到他這麽有錢!”
“三十五萬對我們來說是個天文數字,對一般老師來說也是一筆要吐血的大數目,不過對一些領導來說卻不算什麽,頂多生幾天氣。”林煙卻是不奇怪,很平靜地說道,“你得了多少?”
“鄭哥倒是夠意思,隻拿了二十萬走,剩下十五萬全給了我。本想給你五萬的,你卻不要。”
“你倒是大方,五萬塊錢說給就給!”林煙笑道。
王征雲搖頭道:“我是一個小氣的人,五萬塊錢,換別人,打死我也不會給他。但你不同,我們非親非故,才第一次見麵,你就幫我。要不是你,我別說十五萬,一百塊都拿不到。既然這樣,給你五萬又算得了什麽?”
“你還是自己留著,我真的不要。”林煙很不舍地說道。
“我要走了。”王征雲忽然道。
“走,去哪兒?”林煙聽出他話裏的意思,不由睜大眼睛望著他。
這還是林煙首次打量王征雲,隻見他高高瘦瘦,卻不柔弱,身子骨很紮實,穿的衣服還是地攤貨層次,隻換了一雙新鞋,靠,阿迪達斯山寨貨!
“我受了處分,留在這學校也是丟人,還不如不讀書了。再說也要避避風頭。”王征雲道。
“你是城裏人還是跟我一樣,是鄉下人?”林煙問道。
王征雲不知他問這幹什麽,老實道:“我也算這城裏人吧,我爸原來是市場賣豬肉的,後來被車撞死了,也沒賠到錢。我媽身子也不好,不能一直幹活。沒什麽經濟來源,一家人也就更窮了。”
“那你打算去哪兒發展?”林煙道,心想:“你不會想到去跟鄭均混黑社會吧?要真那樣的話,我不成罪人了?”
“我已經十九了,就在這周圍進廠當普工,也收的!”王征雲道,“其實我是想去當兵,就怕沒人照顧我媽和我妹妹!”
“我覺得你現在最好不要輟學,以免被人當做做賊心虛要逃跑!還有,我勸你這十五萬錢你這一年內都最好不要去動,至少一次性不能動太多,也不要存銀行,要藏好!平時小心點,不要和鄭均他們走太近,以免惹人懷疑。對了,你要敲詐那家夥,知道是你嗎?”林煙道。
“從頭到尾我都沒出麵,照片也是鄭哥派人送去換錢的,他不能確定是我。不過他應該會懷疑我,畢竟當時他看到過我一眼……”王征雲說了個半截。
“這樣啊,我懷疑那人多半會找人來試探你,如果讓他知道是你的話,他肯定會整你的。”
“你怎麽知道?”
“電視裏不常這樣演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