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海豐區公安分局的一塊心病

隨著改革開放進程的不斷深入,中國社會的方方麵麵都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南方城市更是首當其衝。到了九七年的時候,電腦和手機已經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傳呼機便有了退出曆史舞台的趨勢。而在公安機構改革進程中,一項新的舉措也將在全國試行,那就是偵審合一。根據省廳的要求,海豐區公安分局已將預審大隊更名為預審監管大隊。

一九九七年一月,海豐區公安分局年度工作會議如期召開。與往年一樣,主管刑偵治安部門的陸副局長,在會上對刑偵部門一年來的工作進行了盤點。但奇怪的是,他並沒有對一向重視的大案組提出更多的褒貶,反而講了很多關於民警辦案細節的問題。

“我們有些一線民警很不注意細節,辦事都是粗線條的,這有可能是長時間的慣性思維所致。殊不知細節往往決定成敗,忽略了細節,就可能導致無法預料的後果。就拿去年我們接到的一起警情來說,那並不是一起治安案件,更談不上是刑事案件,隻是因為突發事故導致一名工人死亡而向派出所報告一下。對於這種情況,我們處警到現場究竟應當做些什麽呢?就因為是一起生產安全事故,我們過去隻維持一下現場、了解一下情況、聯係一下善後,再加上開個死亡證明就完了?實際上根本沒有這麽簡單,事情的發展也證明了這一點。在這裏,我要對文洪同誌提出表揚,他盡管剛剛加入我們警隊,但問題想得細、想得深、想得遠,沒有強烈的事業心和責任感,很難做到這一點。有些事情,可能並不在我們職責範圍之內,但我們也要去做,因為這是我們警察的使

命!”

“今年,新的《刑事訴訟法》已經施行,分局黨委非常重視,為了適應新的形勢,決定對刑偵部門做出一定的調整,文件隨後會下發。”

陸副局長所講的內容雖然不多,但在分局裏還是引起了不少的震動。首先是對一名新警在這樣的場合提出表揚,在分局的曆史上還沒有過;其次是強調處警細節的問題,使一些比文洪年長的民警多多少少有些刺痛感,讚賞和妒忌兼而有之;第三個就是分局將對刑偵部門做出如何調整,引發了民警的各種猜測。

不到一周的時間,分局的文件下發到了各個基層單位。刑警大隊的領導沒有變化,但人員編製縮小了三分之一,富餘的人員多數去了各個派出所。保留技術中隊,原來的五個辦案中隊變為三個,分別負責大要案偵查、經濟偵查和普通案件偵查。文洪和林廣棟進入第一中隊,開始接辦大要案件;姚強則被任命為第二中隊中隊長,負責經濟案件的偵辦。公安機關是一支紀律部隊,刑偵部門各項工作在短時期內就交接清楚了,沒有受到絲毫影響。

人員調整後,新上任的中隊長老黃專門找到文洪和林廣棟,鄭重地一本發黃的案卷交到了他們的手上。

這是一起發生在七年前的惡性殺人案件。

案犯鄔祥本是一家私營企業老板的專職司機,深得老板的信任。不想,他見財起意,竟乘著老板喝醉酒送其回家之機,將老板的一家三口全部殺死,老板家中的二十餘萬元財物也被他洗劫一空。作案後,鄔祥便不知去向。當時正是陸副局長任刑警隊長,

七年來,盡管分局下了不少功夫,但這鄔祥仿佛人間蒸發了一般,就是查不到任何消息。這起案件因為案犯沒有落網,隻能一直掛在那裏,倒成了陸副局長乃至於整個分局的“心病”。陸副局長離開刑警隊後,高振邦、老黃都曾接手調查過此案,但根本沒有什麽實質性的進展。

文洪知道中隊長的用意,他接過案卷後便與林廣棟翻閱起來。七年前的那宗血案曾轟動一時,就連省廳也派出了物證專家參與了勘查和檢驗。大量的證據已經鎖定作案者就是鄔祥無疑,隻是這家夥活不見人、死不見屍,要找到他談何容易!

看著那一份份時間跨越非常大的材料、筆錄,有幾個細節突然引起了文洪的注意。其一就是發案時鄔祥一家三口和他母親居住在海豐區的城中村,到了九五年的時候,卻突然搬到了當時條件最好的“名苑小區”居住。在文洪看來,鄔祥的妻子沒有固定工作,盡管城中村在改造過程中有一筆征地補償款,但對於她們這樣的情況,有必要花一大筆錢選擇在市內居住嗎?其二就是發案至今已有七年的時間,但鄔祥的妻子並沒有改嫁,一直和婆母、女兒一起生活,她們的收入和支出似乎並不平衡,是不是這背後有鄔祥的原因呢?這麽多年來明裏、暗裏的調查,並沒有發現鄔祥與家人聯係的確鑿證據,但這不能說明他們沒有聯係。其三就是鄔祥老婆的那部傳呼機,時不時就會收到一些外市公用電話的傳呼,可經過仔細分析,這些地點與鄔家似乎並沒有什麽關聯,而且又沒有什麽規律可言。看來要弄清楚這許多的疑問,還真要費一番功夫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