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二回

謀臣與王子

謀臣與王子

我叫謀臣,打我有記憶的那一天開始,周圍人都這樣叫我,包括我的父母。雖然從我從不相信那一個太監模樣的人是我爹,卻始終願意承認那個終日在廚房裏忙活的女人是我的娘。

我十四歲那年,被送進了宮中,我爹,不,那個太監將我帶到一個衣著華麗,年齡與我相仿的男孩兒麵前,指著他告訴我:“謀臣,以後他就是你的主子。”

那個男孩兒根本連看都沒有看我一眼,隨後太監跪下給他磕了頭,匆匆退下。

太監從我身邊經過的時候,我拉住他的衣服,問:“什麽時候帶我回家?”

太監沒有說話,隻是衝我笑了笑。

我記得,那是我第一次見他笑,也是最後一次。

我還記得,我就那樣一直站著,站到正午時分,太陽已經高高掛在了男孩兒的頭頂,陽光刺得我睜不開眼睛。

我用手擋住陽光,問:“我要回家。”

男孩兒轉身說:“我是王子,你以後要叫我王子。”

王子轉身,我依然看不清他長什麽模樣,接著他用手向剛才自己麵對的方向一指,問我:“你看到了嗎?”

我順著他手指的方向看過去,在不遠處的涼亭裏有五個年齡比我們大的女孩兒整整齊齊地跪在那裏。

我點點頭:“看到了。”

王子背著手:“我父王告訴我,她們當中有一個會成為我的妻子,我問你,你覺得她們其中哪一個應該成為我的妻子。”

我和那五個女孩兒之間隔著一個小池塘,在涼亭和太子之間有一座石橋連接著,王子正對著石橋,而我站在他的旁邊,我看不到那幾個女孩兒什麽模樣,所以我想他也應該看不到。

我搖頭:“我不知道。”

王子轉過頭看著我,刺眼的陽光依然讓我看不到他的模樣。

王子:“你是謀臣,是我的謀臣,所以你必須告訴我哪一個會成為我的妻子。”

當時我並不知道謀臣到底是什麽意思,當時我想得很簡單,“謀臣”隻是我的名字,所以如果將“謀臣”兩個字替換成為其他的名稱,例如“狗”,那王子的話就變成了:“你是狗,是我的狗……”

可即便是這樣替換,我依然不知道他到底想表達什麽意思,但王子之後的一句話,讓我不得不抬手隨便指了一個女孩子。

王子說:“你如果不告訴我,我會殺掉你,還有所有你認識的人。”

我抬手就指著跪在最左邊的一個女孩兒說:“是她。”

王子:“為什麽?”

我答不上來,隻好說:“因為她最好看。”

王子又問:“她低著頭,你為什麽能看見?”

我又答不上來,隻好說:“我看見了池塘裏她的倒影。”

王子沉默了一會兒,點頭說:“果然是我的謀臣。”

隨後王子走上石橋,緩緩向那五個女孩子走去。

其實那五個女孩子所跪的地方離池塘邊還很遠,我甚至在池塘裏都無法看到涼亭的倒影。

後來,我長大了,再回想到這件事的時候,我明白了一個道理:當一個人特別無助的時候,你給這個人任何擺明了完全扯淡的建議,他都會欣然接受,並會誇獎你一番,如果在無人圍觀的場所,這個人甚至有可能緊緊抱住你,先是淚流滿麵,然後再以淚洗麵。

王子走向那五個女孩兒麵前,拉起了最左邊那個女孩兒旁邊的女孩兒,接著帶著她向我走來,這時,我看清楚了王子的麵容。

看到王子的麵容時,我下意識地向池塘裏照了照,隨後低下頭去。

王子帶著那個女孩子在我麵前站定。

王子:“父王告訴我,謀臣也不一定對,在謀臣給出自己建議之後,一定要先三思再決定如何行動,如果完全按照謀臣的話去做,有些時候會造成嚴重的後果,最嚴重的便是——亡國。”

當時的我,不懂什麽叫亡國,隻是從王子的表情上感覺到“亡國”應該是一件很嚴重的事情,嚴重的程度大大超過我從此之後就不能再回家,也不能吃我娘親手給我做手擀麵。

王子又問:“你叫什麽名字?”

王子問出這句話時並沒有轉身,但那名女子卻依然知道王子是在問她,從這點上我推測出她比我聰明百倍。

女子回答:“我叫王菲。”

王子點頭:“好,王菲,你以後就是我的王妃了。”

從此之後,整個宮中的人在稱呼她的時候,她都分不清楚,到底是在直呼她的名字,還是她的頭銜。

我轉過頭看著涼亭裏依然跪著的四名女孩兒,最左邊那位此時抬起了頭,與其同時,我看到王子也轉過頭看見了她,那一刻,我注意到王子身體似乎微微一動,但卻沒有任何表示。

我們三人就站在池塘的這一邊,王子和我一直盯著那名女孩兒,而王菲卻似乎跪在他的身邊,一動未動,我們三個人就如三座雕塑。

“讓她以後服侍你吧。”

王子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忽然說。

我眼睛依然盯著那名女子,當王菲從我身邊走過的時候,我感覺到她好像偷偷看了我一眼。

[第二回]

我坐在一把比我身體還大數倍的黑色椅子上,環顧著王子賜給我的這間屋子。

這間屋子比我從前的那座還要大數倍,還有很多我沒有見過的新鮮玩意兒,雖然我不知道那些東西到底是幹什麽用的。

之前跪在最左邊的那個女孩兒此刻正跪在我麵前一米處。

我有些不適應,因為從來沒有人跪在我麵前,我下跪的次數能和那個太監揮手要打的次數相同,有些時候我還會跪兩次。

我說:“你起來吧。”

女孩兒起身。

我說:“你抬起頭來吧,你老低著頭不累嗎?”

女孩兒又抬起頭來。

此刻我清楚地看到她的麵容,就算我不摸著自己的良心,隻是摸著自己的頭發都可以發誓——她絕對要比王菲漂亮許多倍。

我不明白王子為什麽當時不選擇她成為王妃,而是要選擇王菲……後來我明白了,當一個大人物,不管他心裏把自己當大人物,還是他真的就是大人物,在一些特定的場合,他做出了選擇,即便是選錯了,但他還是會死撐著認為自己選的就是正確的,這叫麵子。

不過大人物在發現自己選錯之後,會采取另外一種方式將最好的選擇留在自己的身邊——那就是留在自己身邊某個人的身邊,例如我。

女孩兒直盯著我,一直沒有回避我的眼神,最後我妥協了,我低下了頭,隨後我聽到她笑出聲來。

我問:“你笑什麽?”

她說:“覺得你好傻……”

我說:“哦……”

我又問:“你叫什麽名字?”

她說:“我叫苔伊。”

我沒聽清楚,“又問:什麽?”

苔伊又重複了一次,雖然這次我還是沒有聽清楚,但我卻裝作聽明白的樣子點了點頭。

我說:“好名字。”

苔伊問:“你知道怎麽寫嗎?”

我下意識地搖頭,接著又點頭。

此時我發現,我在無形之中成為了大人物,因為我開始學會要麵子了,特別是在女孩兒麵前,還是那種非常漂亮的女孩兒麵前。

苔伊走到我身邊的桌前,蘸著茶水在桌子上寫上了她的名字,她一邊寫,我一邊偷偷地用手比劃著,模仿著她寫字的動作,因為她寫字的動作很好看。太監曾經對我說過,一個人的字就算寫得再漂亮,如果他寫字的姿勢不漂亮,那他的字還是不漂亮。

其實太監教我的是在宮中的行事之法,行事過程與結果是同等重要,因為麵子是整個行事的基礎,所以行事的過程如果不漂亮,即便是有了一個極其華麗的結果你也等於白做。

這些話是我的師父,謀臣之首賈掬告訴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