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全不搭調

第010章 全不搭調

姬雅軒是徹底崩潰了,難道自己真的看錯人,此人果真無視自己的美貌?這也不對啊,他剛才明明還在看自己羞人處的,雖沒色yu,但至少證明自己對他,還是具有很強吸引力的啊!

難道說,此人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要做?

可不管怎麽說,斷沒對自己這個大美女,無視到,下逐客令的程度吧!太說不通了這是。

姬雅軒是真的迷惑了......

她很想再次試探一下李天樂,可一貫的驕傲告訴她,那樣做不是自己的風格。她放棄繼續試探李天樂的衝動念頭,不過,對第一次令自己“吃癟”的“臭男人”李天樂,她是記憶深刻。

李天樂是令自己第一次吃癟的男人,這個場子本小姐早遲是要找回來的!她在芳心裏狠狠下著決定。

決心以後再找回場子的姬雅軒,純萌小女生也不裝了,麵帶個人烙印的本我笑容,完全自我本色的淺笑著對李天樂說:“既然李警官你比較忙,那我就不打攪你了,下次再見!”

然後,在李天樂一連串的“非常抱歉,你慢走!”的送行聲中,搖擺著挺翹的香臀,邁著標準的t步,在一陣香風中,開、關門幹脆利落的轉身走了。行走間,仿佛不帶走一片雲彩。

接著門外就響起了一陣,她與李天樂同事打招呼並離開的聲音。

等到姬雅軒終於走出房間之後,李天樂這才長出一口濁氣,擦了擦額頭莫須有的虛汗,在內心感歎著:

“女人是老虎,那是一點兒都不假啊!和巨波聖女僅交談了一會兒,相互之間也隻是簡單握了下手,自己就好比上一趟戰場,還要緊張呢。”

他知道,自己對驚豔高雅的姬雅軒,產生濃厚的“興趣”了。不過他還有自知之明,知道自己和人家,不是生活在同一層次的人,趁早還是離人家遠一點比較好,這是最明智的選擇。

“孔雀都是朝東南飛的,而自己卻是西北的小草,不搭調啊!”他貌似淡定卻酸溜溜的想。

到此,他費力晃了晃腦袋,把那些亂七八糟的雜念,全都驅出自己的腦海。然後才開始處理他認為,當前必須要處理的緊要事。他確實迫切想要噓噓,剛才情緒一直緊張,噓感強烈啊!

等到他終於衝進病房衛生間,稀裏嘩啦解決了生理問題後,才有功夫打量自己所在的病房。他發現這是一個獨立的,實施齊全的高檔病房。他搖頭默默自嘲的啞聲笑了笑,自己還是第一次,住進如此高檔而雅靜的病房。

他知道,時下的社會風氣就是這樣,幾乎每家醫院,都會有這樣的病房存在。存在的、自有它存在的道理,有市場才會有存在,這是市場經濟的必然結果。

自己能夠住進這裏,估計是托了剛才姬雅軒所說的,“英雄”稱號的福了!

在病房內,有各式各樣的,大小不一的儀器,有的儀器還在嘀嗒嘀嗒的,有一搭沒一搭的鳴叫著。不過令李天樂極為好奇的是,病房內居然沒有掛點滴的吊杆,更沒有吊水。

就連他的身上,也沒有任何的輔救措施,僅是穿了身病服,其它的是啥也沒有。難道自己除了昏迷,其它的一切都很正常,他在心裏暗暗思謀著。

不過,現在可不是他考慮這個的時間。他接著繼續觀察房間,抬眼就可以看到,在房間內放著許多的鮮花,李天樂猜測,這些可能都是同事,或者“有社會地位的人”送來的吧?!

自己的衣物被整整齊齊的,擺放在床頭櫃上。他上前幾步打開了床頭櫃最下層的小門,立即發現,裏麵堆放著很多,各式各樣的水果。

他隨手又關上了小門,然後,用力打開最上麵一層的抽屜。在抽屜裏,他很驚喜的發現,自己的物品全在裏麵,不過警官證,和手槍卻不在抽屜裏。

他猜想,是警局的領導,為了安全起見,而把自己的手槍和證件入庫了吧!

他拿起抽屜內自己的手機,又把已下了的電池裝上,在熟悉的開機鈴聲中,畫麵被點亮。不一會兒,出現了網絡和日期。

令李天樂格外驚愕的是,日期居然是距離自己事發時,過去足有一個禮拜之久。

緊接著就是呼啦啦一陣陣的震動聲。這是李天樂自己設置的,因為職業的緣由,他一般都是會選擇,開啟手機震動而不是響鈴。並且,還啟用了來電寶業務。

畢竟,有很多時候響鈴會造成工作上的,一些不必要的困擾。

說實在話,做非文職刑警這個職業,是份非常辛苦而枯燥的職業。它沒有正常的作息時間和休息日。一旦有任務,即使是在睡眠中,或者是在休假中,都必須無條件的以任務為重。

不過李天樂很喜歡這份職業,因為,他相信執法製度,心中有浩然正氣。他從小就立誌成為一名,堅決維護法律、依法辦事的執法者。

他最崇拜的,就是東方龍國古代的著名破案高手——包青天。李天樂崇拜包青天的不畏強權,崇拜包青天的剛正不阿,更崇拜包青天那層出不群的破案手段。

這些短信息,大部分都是他母親發來的,母親問他:“最近怎麽沒打電話回家的?電話一直關機,是不是出任務了?假如任務完成了,一定要打個電話回家,向她報個平安,她在家裏非常掛念李天樂。”

還有都是一些垃圾信息,被李天樂直接無視了。

看完全部信息後,李天樂在竊喜的同時,心頭也暗暗鬆了口氣。

母親並不知道自己受傷,他就放心了,他可不想慈母為自己而擔心受怕的。現在她老人家不知道,就是最好不過了!

當初,家人都反對他選擇這個職業,不過他本人卻很堅持,最後母親也隻得同意。可母親要求他最少一個禮拜,向她報一次平安。

這一次,因為自己的受傷,老早就超過了最低的期限,無怪乎,自己的母親會著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