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水災_第107章 主力(四)
那工作人員又搖了搖頭:“這肯定不行,這些材料涉及裏邊相關人和企業的隱私,不可給能給你。你要作為證據的話,你就先去法院起訴,然後法院自然會給我們來函讓我們提供證據,到時候我們會交給法院。”
鄧秋燕一時間就有點急了:“明明就是祝紅英偷了我家的材料拿來你們這兒辦的手續,你們當初不好好核實就給辦了,現在還不給撤銷,也不讓帶走作證,你們這是為人民服務嗎?你們這根本就是護著壞人,坑老百姓啊!”
“同誌,你在這兒跟我發脾氣也沒用,程序就是這樣的。”工作人員無奈的攤了攤手,說道:“再說了,凡事總要講個道理吧。當初辦理人拿著這些材料上我們這兒來辦理注冊手續的時候,我們怎麽可能知道材料是你們提供的,還是辦理人偷來冒用的啊?保管好自己的證件,是每個人的基本義務,房產證以及兩個產權人身份證同時被人偷走冒用的幾率有多大?你們自己沒保管好證件,現在怎麽反怪到我們頭上來了?再說撤銷,如果今天你說材料被盜用,我們就撤銷了,那明天辦理人又來說這些材料就是你們給提供的,我們是不是又重新給他注冊?這樣下去還有個頭嗎?我們隻是工商局,沒有能力、也沒有權力判定你們雙方說的誰真誰假,所以我建議你們去法院起訴,法院有權利給你們做出判定,我們也隻認可法院的判定結果。”
鄧秋燕一時無語,轉念想起自己家還開著個賓館,歸人家管著呢,隻好勉強控製了一下情緒,說道:“對不起啊,我有點著急了。”
“沒事,能理解。”那人略微笑了一下,撇撇嘴,又說道:“其實你們這種情況,我們見過不少,最簡單的辦法就是我剛才跟你說的,你們直接去找到這兩家公司,讓他們的負責人來我們這兒辦個變更,他們理虧在先,而且這事還違法了,肯定不敢不聽,以後就跟你們沒關
係了。至於別的,比如你們要索要賠償之類的,你們可以自己私下協商,也可以上法院去。”
黃元達趕緊趁機插話,對那位工作人員說道:“同誌,不好意思。我們現在壓根就不知道這兩家公司到底在哪裏、幹了什麽,就連這個叫遊宇的法人我們都不知道,想找上門去理論都不知道去哪兒找,所以我朋友剛才才著急了。你們能查到這兩個公司的真實地址嗎?”
那人略微猶豫了一下,說道:“你們不是認識這個姓祝的代辦人嗎,你們去找代辦人啊,既然是她經手辦理的,她肯定認識這兩個公司的人。”
黃元達暗自皺了一下眉頭,心想這趟不能白跑,光靠自己去找這兩家公司,更是大海撈針了,既然工商局指望不上,那就隻能繼續“賴”定鄧秋燕了。
三人出了工商局,鄧秋燕依然還是氣鼓鼓的,自顧自的往前走,似乎根本忘記了另外兩人的存在。不過黃元達也顧不得許多了,厚著臉皮追上去問道:“老板娘,你們下一步打算怎麽辦?”
“還能怎麽辦?叫上家裏人,去找祝紅英那個臭婆娘!”
“你們要讓她叫遊宇去撤銷注冊信息嗎?”黃元達又問道。
“廢話!不讓他撤銷,我還讓他們繼續冒用啊?”
“那賠償的問題呢?”
“賠償?現在還顧不得想這些,先辦了撤銷再說。”
黃元達嘿嘿一笑,說道:“老板娘,我明白你現在心頭肯定很著急,不過你冷靜一下,我有幾句話想要跟你講一講。”
鄧秋燕停下腳步,勉強平複了一下情緒,才說道:“黃記者,什麽話,你說吧。”
黃元達說道:“這兩個公司注冊在你家的房子裏,長的一個到現在已經三年多了,短的一個也已經大半年,我覺得你們現在不光是要讓他們變更注冊資料的問題,還應該向他
們要些賠償才合理,對吧?”
鄧秋燕點點頭說道:“肯定得要!”
“那你打算要多少賠償呢?”
鄧秋燕愣了一下,一時卻答不上來。
黃元達心裏暗自一笑,說道:“你不好確定了吧?我倒是有個建議,不知道你想不想聽聽?”
“黃記者您說,我聽著。”
“他們未經你們允許,就盜用你家的材料在你家房子裏注冊公司,這是違法的事情,他們肯定願意私了,不希望上法庭,所以你們要賠償,他們不敢不給。但是這個賠償卻又不太好要,要少了你們吃虧,要多了,他們拿不出來,那也沒什麽意義。所以你們要的賠償金額,應該是那種他們拿得出來,又能讓他們有點肉疼的金額,對吧?”
鄧秋燕想了想,輕輕點點頭:“黃記者您覺得我們該要多少?”
“我要說的就是這事。你剛才說那個祝紅英既幹工商代辦,還代理會計做賬是吧?”
鄧秋燕“嗯”的答應一聲,黃元達又說道:“老板娘,我是個記者,今天之所以來找這兩家公司,是因為我懷疑這兩家公司跟一樁上市公司關聯交易有關係,但是我沒證據,本來就是想來找證據的。這兩家公司的工商注冊是祝紅英代辦的,有可能賬也是放在祝紅英手裏做。我有個想法,就是你們去找祝紅英的時候,我也跟你們一塊去。然後你們先問清楚那兩家公司的賬是不是她在做,如果是的話,你們就逼著她把賬目拿出來給我看看,這樣一來我能夠查到我想要的東西,二來我也可以告訴你們這兩家公司賬上有多少錢,你們要賠償的時候也好掂量著開價,咱們雙方都有好處,你覺得怎麽樣?”
鄧秋燕沒怎麽想就答應了:“行,黃記者,就這麽說定了。我現在就給我老公打電話,讓他多找幾個親戚一起,下午咱們就去找祝紅英理論!”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