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六章 乞丐老頭的過去
“師兄盡管有高絕的天賦,可他從來不做作,為人和善,宗門內師兄師弟心甘情願跟隨左右,當時宗門內,所有人認為在他帶領之下,永恒宗將會成為天下第一宗門,隻是沒有想到,百萬年一遇的天才,會居然親手葬送整個永恒宗。”
陳霄好奇問:“到底當年發生什麽事了?”
“知道一直在夜裏遊曆在永恒宗內的幽靈是誰嗎?”
陳霄不笨,很快作出猜測,隻是連他也不敢相信說:“不會是永恒宗原本的門人吧?”
乞丐老頭緊握著拳頭,手指發力間,滲入掌中,鮮血滴落說:“我被派到外麵完成一個任務,當回到宗門的時候,已經是一片廢墟,而在廢墟之上,僅存一人,就是那個師兄。”
乞丐老頭強大的靈魂之力,產生的感情波動,又影響著陳霄,眼前出現一幅畫麵。
那個站在廢墟的青年嘲笑說:“問為什麽?人為了變強,還有為什麽的嗎?”
緊接著,青年一指擊穿胸口,粉碎乞丐老頭的心髒。
看著倒在血泊中的乞丐老頭,青年嘲笑說:“為什麽你是倒在地上,我則站在這裏仰視你,嘲笑你,因為你太弱了,這個世界隻有強者能說話,弱者隻能被同情。”
師兄沒有檢查乞丐老頭屍體,恐怕也懶得去檢查,當時乞丐老頭的死活,他毫不關心,對於他來說,隻是個不值一提的弱者。
乞丐老頭透著悲痛說:“在出去做任務之前,宗主給了我一株聖藥,救了我一命。師兄那句話,很大程度刺激我,我發瘋的修煉,用盡所有辦法去增強自己。隻是一心想為宗門報仇,當回過神來,已經成為超嬰修士。”
永恒宗魂典的修煉與天賦無關,看重的是意誌,隻要意誌力足夠,不停魂滅,就能變強,隻是過程的痛苦,常人難以想象。
“宗門怎麽一夜之間變成廢墟?”
“你知道永恒魂典的來曆嗎?”
陳霄愕然了,怎麽突然問起永恒魂典的來曆?
乞丐老頭自顧自說:“永恒魂典是由宗門始祖,從神書四卷中不死卷參悟出來的,我們學習隻是上半部靈魂部分,其實還有下半部肉身部分。”
陳霄明白過來說:“問題就出自永恒魂典下半部。”
“不錯,宗主當年有跟我說過,永恒魂典為血魔煉身,以永恒宗的鎮宗至寶,血戮輪盤祭煉一方生靈方。猶如方法太過惡毒,下半部被宗門所封印,隻有宗主和下任繼承人知道。恐怕當年師兄暗地給師傅下毒,斬下頭顱,偷走血戮輪盤和永恒魂典下半部,以整個宗門的門人血肉祭煉自身。”
陳霄明白過來說:“之所以永恒宗變成鬼域,因為宗門內所有人修煉永恒魂典,血肉盡管被奪走,靈魂還有一念依存,就靈魂不滅。”
乞丐老頭點頭,帶著悲痛傷感的語氣說:“永恒宗這塊土地也有些特殊,很多和靈魂有關的東西,所以每逢夜裏,師兄們都會出現,時間過太久了,磨滅靈魂的靈智,隻剩餘本能,猶如昔日的光影。”
“當年造成這一切的那位師兄,師傅找到他了嗎?”
乞丐老頭搖頭說:“多少年在找他,可一直找不到。”
陳霄沉默了一下,上一世也沒有線索,有著麽一個人。
乞丐老頭深深歎氣,仿佛蒼老十年說:“我也累了,今天修煉就到這裏了。”
陳霄點頭,默默離開煉魂台。
乞丐老頭靜靜望著黑暗,喃喃自語說:“既然守著永恒宗的規矩,心裏有著永恒,為何不肯出來見我啊,師傅。”
陳霄心裏猶如大浪翻滾,當年還發生了那麽多事情。
“永恒宗新入門的殘渣給我出來!”
陳霄剛出來,聽到山下傳來叫囂聲。
幾個少年從山下如入無人之境,一步步走上來。
陳霄皺紋說:“你們是誰?”
“收保護費的。”
陳霄一臉好笑說:“這裏是永恒宗,天都四大派之一,是能收的地方嗎?”
為首的少年大笑說:“哈哈,天都四大派是曾經的事情,半年後永恒宗就要趕離四大派。”
陳霄雙眼透著寒光說:“胡說八道,再不離開,就別怪我不客氣了。”
他們永恒宗可是有兩個超嬰強者,誰敢動他們的位置。
為首的少年嘲笑說:“看來還不知道,決定天都地位是最高層次的強者,但真正能否維持位置,是底層天才,永恒宗有二十年沒有參加天都武比。在上一次的四大派會議中,煌炎宗提出將永恒宗四大派資格剝奪,天都府已經放話,永恒宗身為天都四大派之一,如果今年再拿不出一個參加天都武比的弟子,就要從四大派中除名。”
陳霄眯著雙眼,沒想到還有這等事情。
為首的少年攤大巴掌說:“你所在的永恒宗不過是破落門戶,根本不是高高在上的天都四大派之一,還不快把保護費交出來。”
陳霄冷笑說:“縱使永恒宗不如從前,又有什麽道理要給保護費給你們。”
“我們是煌獄宗,天都四大派之一,天然高你們破落宗門一等,收保護費是給你們麵子,其他三流勢力我還懶得。”
“原來是煌獄宗,入門之前倒聽說過,你們宗門常常來找渣,今天還真想領教一下。”
為首的少年大笑說:“哈哈哈,知道和誰說話不,我可是煌獄宗十大五彩強者之首,寥雨扇。”
陳霄歪頭說:“是哪根蔥,沒有聽說過。”
“等被我揍得變成豬頭的時候,你就會知道我是誰了。”
寥雨扇冷哼一聲,一百萬五彩靈星環繞周身,這個寥雨扇一點不簡單,居然已經到五彩道基完滿,實力甚比金丹初期修士。
煌獄宗身後的弟子大笑起來。
“一個破落門戶新入門的弟子居然敢挑撥煌獄宗。”
“真不好玩,這個小子又會像以前永恒宗新收的弟子,兩拳不到就喊爹喊娘的。”
“一會兒要收他多少晶石,十晶石還是一百晶石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