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7章 又保釋

第87章、又保釋

這贏的不容易啊!

對林楓這人渣,江所長是有切膚之痛的。

什麽wifi,什麽衛星……

很是把江所長弄的灰頭土臉。

這麽個從研究所跑出來的人渣,用高科技躺在孩子的身後,弄的自己灰心喪氣了一次。

這一次,竟然還想用大熊貓脫罪。告訴你!這不可能!

我承認,在高科技上,我是落伍了,是反駁不了你,但是大熊貓不一樣。

魔都動物園便有大熊貓,我帶小孫子不知看過多少遍。

無論是它們慢吞吞的行走,慢悠悠的爬樹,還是它們在玩輪胎,我都有拍下。

而且我還記得動物園的工作人員介紹過,大熊貓性情總是十分溫順,初次見人,常用前掌蒙麵,或把頭低下,不露真容。

你還想忽悠我?你找錯人了!我敢百分百肯定,這大熊貓攻擊警局就是他訓練,並指使的。

“沒錯!大熊貓也是猛獸!”

江所長正得意將揭穿林楓的騙局,得意於被林楓忽悠了一次,總算是贏了的時候,門不僅打開了,還有人出聲為林楓說話。

這當然讓他很不滿。“誰?”

他與林楓已經不再是簡單的公事,而是有著私怨的。這私怨不僅害他退休,更重要的是林楓汙辱了他的智商。

衛星上網一事,已經讓他的智商大受打擊,現在竟然還有人敢來證實林楓對大熊貓的說詞。

這到底是哪個這麽不怕死的啊!

“江所長你好,我是豐產國際的律師。我可以證明大熊貓是食肉的猛獸。大熊貓除吃竹子外,也吃一些雜草等其他植物,但吃進的量極少。此外,它也並非真正的“和尚”,遇到機會,也要開一次“葷”,恢複一下其祖先的本性。例如在它的棲息地內分布著一種害鼠,名叫竹鼠,俗稱“竹溜子”,專吃箭竹的地下根,使箭竹枯死。但它的肉卻是鮮嫩可口,營養豐富,正像當地的一句俗話中所說的:“天上的斑鳩,地上的竹溜”。大熊貓有一套巧妙的辦法來對付竹鼠,一旦聞到它的氣味,或者發現其蹤跡,很快就能找到它的洞穴,然後便用嘴向洞裏噴氣,並用前爪使勁拍打,迫使竹鼠慌忙出逃,大熊貓則乘機一躍而上,用前爪按住,撕去鼠皮,盡食其肉。如果竹鼠不出洞,大熊貓就會來個挖洞抄家,直到將其捕獲。”

“這不僅證明了大熊貓是具有食肉動物吃肉的潛力的,同時也有證據表明它很少捕食動物或動物的屍體,這並不是它不喜歡吃肉,而是缺少機會。因為在大熊貓的分布區裏,大型的食肉獸很少,沒有多少殘屍剩首供它食用。”

“而身為一種猛獸,它發起脾氣的攻擊行為,根本不是,也不可能受到我的當事人的指揮。”

龐律師已經到了好一會兒了,他之所以不立即出來,是他在了解情況,以及搜集證據。

作為豐產國際的首席大律師,他從不打無把握之仗。

“完了!”

當龐律師出現,江所長便知道自己輸了。他認識龐律師,也知道龐律師的口碑。

如果說在江所長的認定中,林楓就是一個躲在小孩子、動物身後,靠著忽悠人高智商犯罪分子的話,龐律師就是個可以把黑的說成白的,把死人說活的老訟棍。

這一點,整個魔都都知道。在豐產國際身上,從警方到紀檢,就沒有不吃過他虧的。

如果說林楓,江所長還自認為自己可以贏的話。對龐律師,龐律師那過往的戰績,任一項都足以忽悠暈了他。

江所長是看也看不明白啊!而更讓人泄氣的是,凡龐律師準備的證據,甭管它看上去有多不可能是真的,但它確實是真的,沒人可以證明那證據不真。

就像這次的大熊貓是猛獸一樣。江所長知道,即便他不去查,這證據也絕對是真的。

“完了,完了,這次真的完了,這次真的是輸了!可惡啊!明明這麽好的智商,為什麽總要與我做對。”

江所長懊惱不已地心想:“你們就不能認罪,讓我贏一次嗎?反正你們指使的是大熊貓。我說殺,我殺的了麽我?最後最多也就是賠點修門錢。”

“龐律師,你好!”陶藝抬頭道。

“二小姐。”

龐律師當然看到了陶藝,不過他卻不想與陶藝有什麽交集。

這是因為與所有豪門一樣,姑嫂不和。

豐產國際是陶藝的哥哥陶炳創下的,不過陶炳死後,公司卻沒有交給任何一個姓陶的,而是交給了死者的未亡人,趙雅。

這樣一來,不鬧矛盾可就出了鬼了。趙雅是陶炳的合法妻子,從法律角度講,她繼承丈夫的產業,沒有任何問題。然而現實卻是趙雅姓趙,不姓陶的。

整整一百億歸了外姓,陶家人怎麽會甘心?可龐律師卻是豐產國際的大律師。

陶藝看到龐律師出現,平靜道:“龐大律師,他不過區區一養魚的,應該請不起你這跨國公司大律師吧?”

“我是受趙董事長所托。”龐律師回答。

畢竟在外人眼中,林楓是有點兒錢。然而他那點兒錢實在是稱不上“有錢”,而像龐律師這樣逼格很高的律師,錢與社會地位缺一不可。

林楓這養魚的就有點兒夠不上人家了。真的是接受的林楓的雇傭,隻會拉低人家的逼格。

這沒有什麽好隱瞞的,也不會去隱瞞,為了維係自己好大律逼格,龐律師直接便說了。

“哦?他們是什麽關係,為什麽這麽幫他?”陶藝感興趣道。

“對不起,這我不知道。”龐律師說。

龐律師當然知道林楓與趙雅的關係,畢竟他這一次來,除了是來送林楓的那份《婚前協議》外,也是來做公證人。

男女之事,原本隻是男女雙方的事,與他人無關。但是當這裏麵有一百億美元參與後,一切都不同了。

特別是男女雙方,一方不過是個養魚的,一個卻是百億身家。手續上會麻煩一點,會有協議,會有公證人,也就成了應有之事。

而這一切,身有律師,他都需要保密,更不能告訴陶家人。

“江所長不知我是否可以保釋我的當事人了。”龐律師對江所長說。

江所長不想放人,一點兒也不想,不過他知道在口舌上他不專業,不可能忽悠得過龐律師的,所以他看向陶藝,大有:這是你家的律師,你還不趕緊帶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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