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七章 水晶鞋(下)
李安以前在讀大學時,所住的宿舍樓裏有個守宿舍的老大爺,老大爺有一句話,至今都讓李安覺得很實在。
守了十幾年宿舍的老大爺說,男人一輩子,不管是高高在上錦衣玉食,還是背頂太陽麵朝地,兩種活法,都是為了一對生你養你的父母,一個給你生娃子的婆娘,最大的區別是,這個男人是衣冠禽獸,還是一個人。
當時,跟老大爺一起抽煙聊著玩的同學,就笑著否定老大爺,說如果是這樣,我還是喜歡校花什麽的,最好再腰纏萬貫。而老大爺淡淡一笑,不做任何評價,到是李安補了一句,沒本事還是別去降服妖精,有本事也別紮妖精窩裏,否則遲早精財雙亡,老大爺哈哈一笑,說還是安小子悟性高。
“上次跟你說過,我現在都不知道自己的親生父母是誰,是養父把差點餓死的我抱回家的,然後,在我學會用筷子吃飯沒多久時,養母生了個女兒,這一年,養母把更多的關愛給了妹妹,隻有養父依然把我視如己出,村裏的人說我是野孩子時,一旦養父知道,一定會找到那個人,再把那個人狠狠教訓一頓,有好幾次還為我拚得頭破血流,跟著,就沒人敢再說我,而我,也越來越大,我就告訴自己,我的爸爸就是他了,我以後一定要賺很多很多錢,好好孝敬他,所以,我一直很用心的讀書,一直是拿小紅花拿的最多的那個學生,也一直是很多男生最喜歡的那個女生,等再大了一些,我更清楚,我不能隨隨便便把自己交出去,因為那個時候,我發現,我不再是學校最聰明的學生,我小小心心,不知不覺就已經是高中生了。然後,在高二那年,我遇到了轉校生王超鵬,從那時,王超鵬就開始追我,即便我知道他家世很不錯,可我依然不敢和他牽手,書上不是說了嗎?女人不能隨便把自己交出去,男人越容易得到的,越不會珍惜。再到後來,王超鵬遵循他爺爺的誌願,報考了師範,而我放棄了京華,和他報了同一所大學,可我依然不喜歡他,是的,我就是衝著他家的錢去的,是不是很現實?很讓人厭惡?可是,我真的沒有辦法,如果我選擇去京華,隻會讓爸爸的壓力更大。然後,大二那年,我成了王超鵬的女朋友,而我最大限度隻能接受和他牽手,親一親臉,也許正因為這樣,我耗光了他所有的耐心,他開始背著我去找另外的女生,而我偏偏還要假裝不知道,是不是很傻啊?最後,就是你在信上看到的那樣,也許是我掩藏的很不好,讓他看出來了,我一點都不喜歡他,所以他開出了一個讓我不得不放手的條件,又或者是其他的。總之,不懷好意的人,真的會竹籃打水一場空。”說完,肖蘭抬起頭看著神色平靜的李安,她突然帶著陰謀味道的一笑,吐氣如蘭道。
“所以,你要小心哦,我可能也是衝著你的錢去的。”
李安點了點頭,微笑道:“也許你說這些是欲擒故縱。”
肖蘭笑地眯起眼睛,道:“多聰明的孩子,以後不好騙了啊。”
啪的一聲,李安一巴掌打在肖姑姑的小屁股上,肖姑姑臉蛋一紅,跟著,李安挑起肖蘭精致的下巴,心疼道:“多強的自尊心,才造就了現在的你?肖蘭,我告訴你,我不管你到底想著什麽,為了什麽,隻要你在我身邊,隻屬於我一個人,我的,就是你的,如果有一天,整個世界都說你是最不要臉的婊子,那麽,我就告訴整個世界,老子就是最不要臉的嫖客,你就我一個客人,而我就光顧,什麽世界小姐,全部滾一邊
去。”
肖蘭聽了,眼淚止不住地流出來,神經病該有多重的男人,才會喜歡上她這個神經質?才願意為她書寫一篇現實版的童話故事?雖然,現在隻是一個開頭,而她,卻已經有了一雙不用穿在腳上,再沒有第二個人能創造出來的水晶鞋。
“那你豈不是別人眼中最大的傻逼?”
李安麵帶微笑,陪肖蘭一起神經質,爆粗口道:“沒辦法,這TM都是命啊,誰讓我在別人眼中是一個瘋子呢。”
肖蘭若有所思地點了點頭,然後嫵媚地看著李安,笑道:“一個高中生跟一個老師說,要給她幸福,而老師還相信了,這麽來看,高中生確實是瘋子,老師也真的是神經病,我們還真是絕配。”
李安壞壞一笑,頭一低,幾乎快和肖蘭來一次鼻子碰鼻子,後者心神一緊,忐忑、期待、興奮,全部湧上心頭,想著現在就要做那種沒羞沒躁的事情?發展是不是太快了?好像他還是準男友啊?可是如果他用強的,我能反抗嗎?
感受著李安眼中愈發濃烈的占有欲望,肖蘭的臉越來越紅,索性閉上眼睛,一副已經做好麵對最壞結果的樣子。隻是,等了半天,某頭牲口完全沒有一點動作,她又悄悄睜開眼睛一看,發現牲口很可惡的用一種極具玩味的眼神看著她,一時之間,肖蘭心裏無比委屈,她大力推開李安,猛然轉身忍著眼淚,自嘲道:“我果然還是太傻了,童話裏都TM是騙人的,根本就不可能發生,根本就沒有水晶鞋。”
李安一愣,頓時無比懊惱,他剛才居然忘記了肖蘭的自尊心,原本以為一個無傷大雅的調戲,卻又傷了肖蘭一次,李安抓了抓頭,幽幽地看了一下窗外,然後,他一咬牙,走過去一把抱起肖蘭就扔到床上,跟著,李安開始脫衣服。
肖蘭被嚇住了,大聲問道:“你要幹什麽!”
李安停下動作,擺出一副舍命陪君子般的絕決,振振有詞道:“美女老師都不介意白天弄出點大動作,我自然不能慫,不能裝孫子,但是,肖老師,你等會兒聲音能不能小點兒?當然,也不能忍著不出聲,那樣多美情調。”
肖蘭一愣,之前的悲傷情愫,全被這頭牲口弄得蕩然無存,完全不給肖姑姑悲傷春秋自哀自歎的機會啊,破涕為笑地罵道:“滾蛋!誰白天要跟你做那事兒!不對!誰要跟你做那事兒!”
李安一臉疑惑,一副聽不懂的樣子,問道:“我是想教肖老師搏擊,以後真要發生什麽肉搏戰,豈不是都沒機會還手?難道肖老師說的是其他事情?”
肖蘭銀牙緊咬,恨恨地看著剛才一語雙關的混蛋,也知道估計以後少不了要被李安沒天理似的調戲,所以,肖姑姑很明智的選擇裝傻,然後轉一個話題,否則她不敢保證,會不會突然跳起來把這個混蛋咬死。
“李安,我都把我的事情告訴你了,你是不是也該讓我了解了解你,比如,你是經曆了什麽,才不像一個高中生的?還有,你隱瞞了我多少事情?比如那次考試,你居然考了695分。”
李安伸出小拇指掏了掏耳朵,躺在肖蘭身邊,又恢複了懶散的樣子,肖蘭也不催,一隻手支撐著下巴,期待地看著李安,她覺得,李安地故事肯定很波瀾壯闊,不然就是令人發指的沒有一點天真的童年,造就了現在的李安。
大概半分鍾後,李安微笑道:“如果我跟你說,我是天才,肯定會被你當場打死,對不對?”
肖蘭笑眯眯回應道:“打個半死,然後每天在你麵前打扮得的花枝招展,你卻隻能看著,什麽都做不了,憋死你。”
李安沒由得一陣惡寒,瞥了一眼笑容迷人的肖姑姑,依照肖蘭的神經質,沒準還真能幹出來。摸出煙和火機扔給肖蘭,李安坐起來靠在床頭,很大爺地說道:“給爺點上,爺才好醞釀一番。”
肖蘭乖乖抽出一根煙遞到李安嘴上,然後幫忙點上。李安抽了兩口後,說了一個永遠不會告訴肖蘭答案的故事。
“在遇到你之前,我看過一個故事,故事的男主角風流倜儻,英明神武,不過這是他以後的樣子,在這之前,他其實就是一個普普通通的人,如果沒有發生那次意外,他真的就要普普通通一輩子,等長大後,娶一個不是最愛的女人,卻願意跟他過一輩子的普通女人,為柴米油鹽,為生活點頭哈腰幾十年,每年可能會和妻子吵幾次,然後會在這個時候,一個人躲進黑暗裏,想想心裏那個最愛的女人,現在過的怎麽樣,更會到死的時候都不知道,他最愛的那個女人,其實很早很早以前,就帶著憎恨和失望,躺進幾乎沒人回來祭拜她的墳墓裏。可是,因為那次意外,加上他有一個可以相互掏心掏肺兩肋插刀的兄弟,他開始慢慢蛻變,這個蛻變的過程很痛苦,從捏著鼻子吃寂寞,到品嚐寂寞的過程,男主角悄悄地看著他最愛的女人,嫁給了一個根本就不喜歡的男人,然後男主角就化悲憤為力量,更努力的蛻變自己。後來,他留學海外,憑著一股狠勁兒,和誌同道合的同學創建了一個小公司,吃了很多次閉門羹,也被騙過幾次,經曆了他自己都不知道多少次的從天堂到地獄的挫敗,可是,他從沒有放棄過,因為他的心裏,一直藏著一句話,隻要沒有死,他就不會停下腳步。也許真的是因為努力的男人是最帥的,不知不覺中,他讓一位金發美女芳心暗許,兩人從朋友到情人,而這幾年,他的事業異常順利,直到談婚論嫁那一天,男主角才發現,即將要嫁給他的女朋友,居然有很深的黑道背景,也才明白,這幾年如此順利,全靠他的女朋友,然後,他就開始懷疑自己,更因為憤怒要和女朋友分手,因為這件事,男主角差點就去找上帝喝酒。最後,他跟女朋友分手了,但是兩人的關係卻變的讓人難以理解,白天就是普通朋友,有時候到了晚上,就成了炮友,你不明白什麽是炮友嗎?就是那種生理需求的。但是,與很多炮友不同的是,兩人除了生理需求外,都會在對方心裏存放精神寄托。直到有一天,男主角知道他最愛的女人過的很不好,他掙紮了一段時間後,選擇回國,兩個年齡相差不大的人,一個依然有愛不敢說出口,一個已經失去了本來麵目,沒多久,男主角最愛的女人去世了,他為這個最愛的人立了墓碑,然後用能動用的所有力量,讓那個害她失去了一切的男人,選擇了跳樓自殺。對了,那個占據了男主角內心最終位置的女人,跟你的名字一樣,叫肖蘭,嗬嗬,你幹嘛淚眼蒙蒙地看著我?你不會以為我就是那個男主角吧?拜托,你看我家世,一清二白,能出去留學?而且我才多大年紀啊?肖蘭,我就是想告訴你,我不會像故事裏的那個男主角那麽窩囊,你也不會成為故事裏的那個肖蘭,好了,故事講完了,現在拿上二十萬,我們得去做一件事情。”
“什麽事?”肖蘭擦掉眼淚問道。
“去買一雙水晶鞋,沒有賣的,就定製,別擔心,過兩天,我再給你五十萬。”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