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七章 原來是這公牛
第七章 原來是這公牛
揚起纖長的睫毛,沈長官一張俊顏冷漠的很。
為了這事,他才會應邀前來,否則,他真沒必要來應付這個李世充,記得他剛來那天,這人是話說得最好聽,最親熱的一個,尤其是他老婆,甚至拉著他的手臂,一口一個‘小子岑,小子岑’地叫。
說實話,就算曾經在這兒呆過一段時間,那也是八百年前的事情了,那時,他不過才十歲,那記得這些人的臉孔,其實,他早就聽說,李世充夫妻虛偽假打是出了名的,所以,對於這個人,沈氏皇太子有些反感。
“是,子岑啊!咱們盛業市是魚米之鄉,姑娘也是一等一的美,水色很好的,尤其是那皮膚,隨便一掐都能掐出一汪水來。我給你找了一個特別……”
“把他們給我。”
“什……什麽?”不疾不緩命令似的語氣讓李世充傻眼,這個冷漠的翩翩貴公子哥兒,整個川南地區有名的高幹子弟,開什麽玩笑,讓他把罪犯送他?
沈焰(沈子岑)麵色冷峻,冰冷的漆黑眸子幽幽盯望著他。
似乎在說:你沒聽錯,我就是要你手上的罪犯。
“我知道那兩個罪犯是你娘家親戚,可是法不容情。”
皇太子一身剛正不阿,通天的本領讓李世充嚇出了一身的冷汗。
在心裏暗自叫苦。
娘的,這祖宗咋知道這檔子事,他本來打算把那兩人放了,畢竟是娘家人。
還沒錄口供呢。
“好,沒問題。”一咬牙,為了能攀上這富貴滔天的親戚,李世充隻能棄車保帥。
“謝了。”
“你……別走啊,子岑。”王世充見太子爺要走,嚇得一身驚出了冷汗,趕緊奔上前,攔在他的麵前。
這叫什麽事兒?
電話裏,他表姐沈夫人可是一再強調,無論如何都得給這小子找一個有學識,有涵養,有氣質的絕代佳人。
從一個月前,他把整個盛業市名門望族的富家千金通通排了一個遍,最後,替他選中了一門親事。
可是,這小子是否
並不賣債啊,簡家姑娘還沒來,這邊就要閃人,等會兒簡家來了,他可怎麽交待?做人得講究誠信吧!
“讓開。”岑冷的薄唇輕掀,吐出的兩字卻帶著帝王一般的威懾力。
李世棄人肥胖,個頭隻及他的肩膀,剛走上前,就感覺沈長官高大身影像一座魏峨的高山一樣向他壓下來,不怒而威的威嚴更是讓他不自禁地後退了兩步。
“子岑,你看,這簡家馬上就要來了,這樣放人家鴿子,不太好吧。人家畢竟是女方……”
盯著肥胖男人的臉孔眸子幾乎噴出了烈焰。
沈焰終於明白這位表叔的好心,原來,並不是單純約他過來吃飯,而是要他過來相親,而這一切,也許正是他母親沈夫人精心安排的吧。
為了逃離母親威逼,他不惜下放到這窮鄉僻壤的地方,如果還是難逃老媽的魔爪,那他這一逃亡還有何意義?
“那是你的事。”
“可是,人家馬上要來了,你就瞄兩眼,也好給我一個台階下。”
“我來了,不是已經給你台階下了,轉告我母親,讓她少費這點兒心思,我不會如她所願的。”
這輩子,他說了要單身到老!
前一句言下之意是說,我能來,已經給足了你莫大的麵子,你還想怎麽樣?
而後一句的意思,李世充試著揣摸,估摸著,沈夫人與皇太子可能是鬧了矛盾,具體是什麽,在電話裏他也不敢多問,這小子不願意結婚竟究是什麽原因?
沈焰說著就要離開,李世充慌裏慌張急忙跟在他屁股後麵追出去。
沒走出VIP包廂幾步,便看到有好幾抹人影從另一邊的盡頭飛速而來。
走在前麵的是西裝革覆,身後似乎跟了幾個身強力壯的男人,而被他們夾在中央的好似一個纖細貌美的女子,簡仲華滿麵微笑意氣風發。
他嘻笑著打著招呼:“哎呀,李局長,咱們來遲了,請多多海涵!”
“哎喲,簡總裁,你們總算來了,真讓我們好等,你家千金呢,快讓她快來拜見咱們高大上的沈公子。”
簡仲華的到
來,讓李世充一顆懸起的心著了地。
“這位是沈長官吧,幸會,幸會。”簡仲華臉上的金絲眼鏡泛著金光,一雙銳利的眸子一直盯著麵前出類拔萃的男人看,走上前,伸出手,不想沈焰卻站在原地,一張俊顏沒有任何表情,冷酷的唇微微翹起。
任簡總裁伸出的手僵在了半空中。
“嗬嗬。”這種有錢人家的闊公子哥兒就是這樣。
盡管心裏說了好幾遍,別給一個晚輩一般見識,可是,到底,簡仲華也是盛業市有身份地位的人物,曆經滄桑的臉孔還是呈現尷尬之色。
“沈長官,這是小女簡素!”
簡仲華挪移開高大的身體,猛然間,沈焰幽黑如深潭一般的眸子裏就印入一抹絕色的身姿,女人的臉蛋兒很小白皙的很,幾乎隻有他巴掌那麽大。
秀氣精致的五官,挺直的小鼻頭,豔紅的櫻桃小嘴兒,一襲水藍色吊帶長裙,一雙五寸高的白色涼鞋,一對馬尾發垂落在胸前。
今天女人化了淡妝,瀏海也經過了修飾,整個人比初相見更明豔動人,光華外露!
又是這小妮子!
沈焰做夢了也沒有想到,李世充讓他過來相親的對象居然是這妞兒,妞兒的潑辣他可是深深領教了!
簡素的驚訝並不下於他,她張著紅唇,定定地欣賞著麵前這張清冷孤傲的男性麵容,偉岸身材,全身上下散發出的清冷高貴,眼睛裏迸射出清冷月輝,宛若踩在金字塔頂牛端的牛逼男人。
眨了眨眼,女人嘟起小嘴兒,小聲嘀咕了一句:“又是這公牛!”
真是冤家路窄啊!
簡妞兒在心中哀嚎!
不是冤家不聚頭,簡素做夢也沒有想到,父母心中理想的人選,將她關在屋子裏一天一夜夜逼她要嫁的,居然是為了這軍痞子。
雖然初次見麵,覺得這男人又帥又酷,可是,那手銬把她們銬在一起,與他相處的一天一夜中,她發現這男人自大的可以,而且說話分分鍾能氣死人!
一副閻王臉孔也就算了,憑什麽每次見到總是一副將世間踩在腳下的高貴模樣。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