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_第四十三章 天才音樂家

羅拉簡單的把前因後果,向羅格敘述一遍。

羅格咬牙切齒,“秋爽!~不要讓我逮著你!不然……”

“爸爸,不可以衝動哦!”羅拉提醒。

“……”羅格將心裏的怒火壓了下去,“孩子,一會兒我就過來接你。”

“不行!爸爸不要來。”羅拉語氣嚴肅,“爸爸,媽媽現在不接受你,你可不能直接衝過來把她帶走。這樣會起反作用,她會很討厭你的。”

“爸爸不怕她討厭!”

“那也不行!媽媽現在是鐵了心要複出登台,爸爸是攔不住的。爸爸放心,拉拉會跟在媽媽身邊,這邊的情況拉拉隨時向爸爸匯報。”

“拉拉,我的好女兒……”

她還是個不滿四歲的孩子呀!

羅格感動之餘又很自豪。

孩子這麽小就能充當臥底的角色,這麽聰明,肯定是遺傳了他的優良基因。

“爸爸,拉拉為了幫你,跟媽媽在這裏吃苦。”

“吃什麽苦?該死的女人……她敢lue待你?”

“不是不是,媽媽待我很好。隻是,拉拉餓瘦了!”

“他們不給你東西吃?”

“也不是,這裏沒有人會做芸姨做的那麽好吃的飯菜。”

“……那要怎麽辦?”

“媽媽說要叫外賣。這樣好不好?爸爸讓芸姨開個外賣店,拉拉叫她店裏的外賣,就可以餐餐吃到她做的飯了。”

“孩子,開店就不必了。放心,爸爸一定讓你吃到你芸姨做的飯菜。一會兒,我帶飯過來看你們。”

“別!爸爸,你可千萬別親自來呀!要是被媽媽發現是你送飯來的話,我還怎麽當臥底?”

“呃……我裝扮一下,不會讓她認出來的。”

“爸爸太帥,聞一下就能聞出來。”

“……”

這是什麽邏輯?

帥不用眼睛看,用鼻子聞?

“不準來呀!”羅拉再次強調。

“嗯嗯啊!”羅格敷衍答應。

心裏卻在暗道:我不親自過來看一看,怎麽能放心?

“嗬嗬!爸爸對拉拉最好,拉拉愛你喲!”

羅拉

對著電話撒嬌賣萌。

羅格聽著女兒軟萌的聲音和話語,心裏暖洋洋的。

然而,一想到自家可愛的女兒正在挨餓時,禁不住起帶走女兒的夏爽來。

“這該死的女人,為什麽這麽不聽話?為什麽要帶著你偷跑?明知道咱們現在被人追蹤,沒有我的保護很不安全……”

羅格咬牙切齒,恨不能當場揪住夏爽,狠狠的搖醒她。

“爸爸,因為你太凶了,媽媽不喜歡你這樣。”羅拉一語點破。

“我凶……還不是因為被你媽給氣的?唉!真是的,你媽以前不是這樣的,現在變得簡直讓我認不出來了。”

“靈魂換了,媽媽不是以前的媽媽,爸爸,你得接受這個事實。”

“我知道!就是很不適應她現在的行事方式。”

“那你是不是後悔了?”

“後悔什麽?”

“後悔在半路上,把我和媽媽趕下了車呀!”

“……沒有!”

回答得一點都不誠心,不硬氣。

羅拉扯著嘴角笑。

“你們住的地方還行嗎?”

“不好!這裏的房子很舊,沒有電梯,晚上經常還會停電。”

“這樣啊……”

羅格聽後,心裏已有打算。

停電的事情,他立馬去解決!

他的女人和孩子住的地方,怎麽可以老停電呢?

羅氏父女在電話裏說好了一切。

客廳內。

擺放著全套的錄音設備。

各種樂器,如鋼琴、吉他、貝斯、架子鼓等等。

每樣樂器全都利用起來的話,完全可以組成一個樂隊了。

然而,他們人數不夠。

因為,這些樂器,隻有成鳴一個人會擺弄。

夏爽隻能用羨慕的眼神看一看。

這會兒,夏爽和成鳴在練習那首《心願》

成鳴拿著歌譜,看了第一遍,便可以一邊彈奏吉他,一邊準確的哼出旋律來。

“喲,不錯哦!看一遍就能哼出來。”夏爽讚賞的笑道。

成鳴不置可否的笑了笑。

放下歌譜。

彈奏

起來,手法比第一遍更加熟練。

按照他這樣快的速度,第三遍就完全可以精準的把整首歌,彈奏出來給人聽。

夏爽看著他修長白皙的手指,在琴枕上和琴弦上,如幾隻調皮的兔子在愉快舞蹈。

蹦跳過後,留下一串帶有靈氣的音符,如星星一般在空氣裏閃爍。

人長得美,吉他彈的好!

成鳴簡直就是為了彈奏出動聽的音樂而生的!

夏爽禁不住暗讚:天生的音樂家,原來是真實存在的呀!

蕭逸飄了過來,解釋道:“成鳴是記譜的能力很強,看一遍就能將譜子背下來。但他並不是科班出身,因為,他沒有在學校上過一天的音樂專業課。”

“豈不是跟我一樣?我可是記歌詞的天才,一遍通,二遍熟,三遍精!”夏爽得意洋洋的笑。

蕭逸淡淡瞥了她一眼,“……夏爽,我發現你比秋爽的臉皮厚很多。”

“沒有啊!這才兩天時間,怎麽會長厚呢?”夏爽下意識的摸著自己的臉。

成鳴彈完,偏轉臉來,見夏爽又在一個人自言自語,禁不住又用一副觀看神經病的眼神,盯著她看。

“彈你的。我在跟你蕭哥說話。”夏爽將成鳴的臉撥了回去。

“……”

夏爽轉過臉來,麵對蕭逸,“蕭老師,剛才說到哪兒了?”

“你很會為自己臉上貼金。有一個小小優點,總能無限放大,讓別人都佩服你的樣子。”

夏爽終於反應過來,被蕭逸嘲諷了,臉色羞紅,嗔道:“討厭!不要說的這麽直白嘛!”

曾經有人說過,臉皮厚也是優點!

“不過,這樣很好。”

“怎麽說?”

“臉皮厚一點,不容易露出馬腳來呀!”

“這……什麽跟什麽啊?”

“雖然抄襲別人的歌,很不道德。但你是異界穿越過來的,咱們這個世界上的人,並不知道那些歌的原創者是誰,你盡可以把你還記得的歌,唱出來給大家聽,大家不會懷疑不是你寫的。”

“呃……不,我不能這樣做。我唱的每一首歌,都會把原創者的名字寫上。”

“你傻呀?”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