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記

神的記事本2 後記 易看

今年——我第一次申報了所謂的個人所得稅。由於收入並不多,也隻有在一家出版社出書,所以所得的計算也很簡單。我的工作不必定時上班,加上稅捐處離我家騎腳踏車隻須十五分鍾而已——諸如此類的好條件齊備,但卻因為我生性懶惰而拖到最後期限的三月十四日才提出申請。計算必須經費時也是將所有發票都丟給友人處理,自己這麼懶散,明年不知道該怎麼辦才好。原本應該有更多的經費支出可報,但我卻把電費的收據全搞丟了。結果還貪心地胡思亂想:這項費用或那項費用是不是也能以參考資料的名目當成支出經費申報退稅?諸如此類有生以來第一次意識到的「稅金」觀念,也是第二集故事構想的來由。

……其實這些都是騙人的,對不起。三月才剛想到的故事怎麼可能六月就出版呢?原本我就已經寫得夠慢的。這實在不怎麼好笑,但因為這次又獲得四頁的頁麵,所以就繼續談下去。

將何時得到小說的靈感寫在部分,其實是為了要逃漏稅——喔不,是從節稅的觀點而言,覺得這是件滿重要的事情。

假設我下次將出版以音樂為題材的小說,而購買小說中出現曲子的cd借此來申報為經費。當稅捐處進行調查發現該cd的收據時,可能會提出:「並非為了做小說參考資料而買,而是為了將之前購買的cd以經費名目申報,所以才硬將它刊登在小說中的吧?」之類的質疑。為了不被看破真相而遭到追討欠稅,所以才必須先寫在中以策安全。例如說:這本小說的構想是在○月○日想到的喔!如此一來,凡是收據上的日期比這天晚,就能證明是買來當作參考資料的。

其實這東西就如同字麵上的意思,是後來才寫的;所以根本就不能當作什麼證據——這件事請記得不要告訴稅捐處。

從小說開頭就一直談到肮髒的金錢,由此可知,本集是有關於錢的故事。至於將兩億圓這金額換算為實物時,各位會聯想到什麼樣的東西呢?若立刻回答滋露巧克力(註:1980年代流行於日本,標榜一個隻要十圓的廉價巧克力)兩千萬個,總覺得年齡馬上就洩底了(而且最近很多都不隻十圓了);如果回答美味棒(註:「うまい棒」日本知名的十圓玉米點心,生產總公司在日本茨城縣)兩千萬支,又會被人知道我的出身。

當我想到以「抱著兩億圓的少女衝進偵探事務所」作為故事開頭時,也回想起過去在麻將館上班時一位偶爾會露臉的客人。他說:「人的生命雖然不能用金錢購買……但可以販賣。隻要徹底毀了一個人,所能賺到的錢大概就是兩千萬圓。就算再窮的家夥也是一樣。」

事實上,他說這句話當時已經喝得爛醉,言談更是隻能以支離破碎來形容,所以前述的台詞充其量隻能算是簡要。若按照他的說法,兩億圓就等於十個人的價值了。畢竟他是個眼神很恐怖的人,所以我根本不敢問他具體上要如何從一個人身上抽出這兩千萬圓?也有可能隻是他在胡言亂語而已。

從此以後,就沒有人再看過他的身影。說不定他就像吐泡泡般地將兩千萬圓吐出後,沉沒消失在新宿陰暗的泥沼裡了。

至於本書中登場的三人麻將是我實際在麻將館學到的規則,然而我最近在網路上查詢,結果發現那似乎隻是我上班的店附近普及的規則罷了。有一種叫做東天紅的規則和它很接近,我想那應該是我們老板以東天紅為基準加上自己的規則獨創的吧。不把北風牌當作花牌而是當作場風,這聽說是在老板的出身地北海道打麻將時特有的地方規則。(註:以上皆為日本麻將的規則)

為什麼要在中寫這種大多數讀者看不懂的內容,其實是基於我淡淡的期待。期待說不定會有讀者懂得和我所學相同的規則,當他拿到這本書時會多看一眼。

說不定我們曾在新宿麻將館陰暗的角落擦身而過,同樣在泥沼裡求生存、並在數年後的現在透過小說的再度相逢——那真是微不足道卻又無比珍貴的奇蹟了吧。

說不定正是跟我借了錢後音訊全無的那個人或那個人。好不容易才想說要認真寫的,現在又被徹底破壞了。請還我錢吧!

這次也是獲得責任編輯湯淺大人和插畫家岸田メル老師等多位人士的協助,好不容易才完成了這本小說。我完全、絕對、一點兒也沒有因為想看插畫所以增加第四代出場的機會,真的完全沒有這個意思。但收到的插畫草稿裡的玫歐和第四代實在太符合我腦海中的形象了,真的令我非常高興。如同以往,借此機會向各位獻上感謝之意,謝謝。

二00七年4月杉井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