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九章 事如春夢
白沫江邊,兩張躺椅上,淩之李亨臉上架著墨鏡躺上麵,手邊是兩碗蓋碗茶。
幾株巨大的古榕樹,張開樹枝,把太陽遮了個嚴嚴實實。
早上起得太遲,他們去鎮裏吃了碗奶湯麵,已經是午後了,散步到江邊,見很多人都躺在那兒喝茶,於是他們也加入其中。
涼風習習,樹影婆娑,陽光照在江麵上,反射出萬點金光。
“想什麽呢?”李亨問。
“沒有。”淩之閉目養神。
“淩之,我說......”李亨伸出手去,抓住淩之的手,欲言又止。
“什麽?”淩之覺得他口氣怪異。
“沒什麽沒什麽。”
“你說不說?”淩之順手掐他。
“我說我說-我問你,昨天晚上,你的眼淚是怎麽回事?”
淩之馬上心裏罵自己多事。她勉強擠出個笑容:“激動的吧。”
“少來,我還不知道你,是不是----我什麽地方做得不夠好?”
“恰恰相反。”
李亨轉頭看著她良久,握緊她的手:“聽著,除非有無法預料的不可抗力因素,否則,我永遠不會扔下你。我隻怕,以後你會慢慢覺得我很煩很磨人,不想要我了。”
淩之深吸一口氣:“你說,萬一-我是說萬一,最後我們不能在一起,你會怎麽樣?”
李亨半天沒有吭聲。
“問你呢?”
“如果-我是說如果,我們不能在一起,我想,我還是會愛你,隻不過,我會把這種愛藏起來,藏到一個誰也看不見的地方。”
是嗎?誰也看不見?連我也看不見?淩之心中戚然。
見淩之沒有聲氣了,李亨忙拍拍她的手:“傻瓜,不會有這種事的,相信我。”
淩之回握他,她抬
起另一隻手掌,看著手上那個指環,它真能將我們圈住嗎?
淩之的電話不失時機的響了起來。
“喂,你好-”
“淩之,你還想出來做事嗎?”是曾海洋。
“三哥,你是幫我找到事情做了嗎?對不起對不起,我忘了告訴你,我已經找到事情了,實在抱歉。”
曾海洋無所謂的嗬嗬笑:“找到事情就好啊,我一個朋友在問我,我也不能確定你去不去,既然已經解決了,那就沒事了。”
“謝謝三哥,”淩之心下抱歉:“沒想到你對我的事情這麽上心,無論如何我要謝謝你,回來請你吃飯吧。”
“回來?你不在成都嗎?”
“我在平樂古鎮。”
“和小米?”他的好奇心還真重。
“不是。”淩之不想做任何解釋。
“哦-,你好好玩吧,等你回來再聯絡。再見。”他掛了電話。
“誰啊?哥呀哥的,叫得那麽親熱。”
李亨也會吃醋?淩之有點意外:“就你上次看見的那個型男,他幫我找了個工作。”
李亨再也沒法淡定了:“什麽人啊?這麽關心你,我看他是另有企圖吧。”
“我要是說,他是我的初戀情人,你信嗎?”
“你什麽時候鑽了個初戀情人出來?你的初戀不是你八百年前的鄰居嗎?”
淩之點頭笑:“就是他啊,不過他從來不知道罷了,我們上個月在商場偶遇。”
“哦,就那次啊,他做什麽的?”
“不是很清楚,好像做什麽代理的。你不會真的吃醋吧?”
“你說呢?”李亨不置可否。
如果是真的,就太令人意外了。
“你不會!”淩之斬釘截鐵。
“不會才怪!”李亨翻身坐起來:
“好吧好吧,我承認,我是真的很介意,隻要一想到你周圍那些牛鬼蛇神,我就火大,不是氣你,是覺得自己還不夠好,不能輕易讓這些人黯然失色。”
淩之忍不住的笑:“我可從來沒有覺得你比任何人差,再說了,何必去和別人比呢,自己的感覺最重要。”
“那你現在對我是什麽感覺?”
什麽感覺他不可能不知道,但是為了讓他心安,淩之還是對他說:“如果我的生命是一匹錦,那麽,我希望你是錦上的那朵花。”
“你這個比喻很特別,”李亨似乎有點無奈的笑:“淩之,盡管我從來沒有問過,但是我敢肯定,對你垂涎欲滴的不止我一個,我隻是想,讓你一眼就可以看到我,我知道自己幾斤幾兩,所以,我希望自己變得更好一點,跟你在一起可以底氣十足。”
“你好不好我心裏知道,不必向任何人交代。”淩之努力的探起身子,在李亨臉上親了一下。
李亨對她微笑,她的心理素質一貫很好,這是李亨一直欣賞她的地方。
“你都不知道你愛上了一個什麽人。”李亨這句話說過不止一次。
淩之依然是這個回答:“我知道,比你以為的知道得多。”
回成都的高速路上,李亨將車開得無比的緩慢,可再慢,成都也是遙遙在望了。
“真想再住一天,你為什麽不肯?”
淩之覺得他像個要玩具的孩子:“我也想,但是不行,小米今天晚上回來,我必須在家。”
李亨知道,這是他唯一爭不過的。
“我真不想放你走,可是也不能妨礙你做個好媽媽。”李亨湊過臉來親她一下。
“來日方長,李亨,我們有的是時間,對吧。”
“當然,我們還有半輩子呢!”
前方出現幾個大字-“成都歡迎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