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章 初來乍到

淩之第一天上班,本來以為自己會不適應,出乎意料的,她竟然感覺很好。

距離上一次走進職場,大概有十幾年了吧。以前的大辦公室大辦公桌,變成了現在的格子間,距離近了,可私密性反而好了一些。

杜鵑親自領著淩之每個部門轉了一圈,很仔細的告訴她公司各個部門的職能和運作方式,每個辦公室都進去,介紹淩之認識同事們。淩之非常喜歡這個公司從上到下散發出的一種人文氣息,杜鵑沒有一點架子,她對待那些員工,真的就像家人一樣,親切隨和。

最後走了一圈下來,回到了杜鵑那間大辦公室,杜鵑才問淩之:“覺得怎麽樣?”

淩之照直說:“我喜歡這個公司。”

“那麽,你去財務部應該沒問題吧?或者,你想去其他的部門?”

“我想-”淩之有點詫異,安排工作應該是老板做的事吧:“不是,你都不問我能幹什麽嗎?”

杜鵑笑:“張放告訴我,無論我安排你做什麽,我都不會後悔,我在想,一個出納,對你是不是有點屈才了。”

淩之紅了臉:“他太高看我了。杜鵑,我已經十幾年沒有上過班了,雖然過去是學財會出身,但是這麽多年沒有接觸,我希望還是從最基礎的事情做起,這樣,我既能了解熟悉一下職場新規,也可以給自己壯壯膽。”

杜鵑看了她幾秒鍾,點點頭說:“淩之,你是個實誠的人,這可不是張放說的。”

正在這個時候,路過的杜雨一眼瞥見淩之,馬上推門進來。

“美女姐姐,你來了,我們正式成為一家人了嗎?”

淩之不知道說什麽,隻是笑著對他點點頭:“你好。”

杜雨一笑起來,左頰上有個深深的酒窩,沒有把他顯得女氣,反而讓他有一種獨特的帥。

杜鵑眼裏那種溺寵的光芒又出現了:“淩之,杜雨你已經見過了,他就喜歡整天瘋瘋癲癲的亂說話,你不要見怪,現在,你是不是帶你的美女姐姐到財務部去呢?”

“義不容辭。”杜雨腰一彎,做出一個請的手勢。

“那我過去了。”淩之向杜鵑告辭。

杜雨帶領淩之走到財務室,不過幾十米的距離,淩之發現,杜雨在公司相當得人心,那些員工,看見他總是很高興的和他打招呼,甚至開玩笑,他也是嘻嘻哈哈,春風得意的樣子。

“你這個老板人緣不錯嘛。”淩之笑著對他說。

“人緣不錯是真的,但是我真沒有把自己當過老板,其實,大家就是兄弟姐妹,你說是不是?你也不要把我當老板哦。”杜雨笑容可掬的回答。

幾乎是立刻,淩之就喜歡上了這個像孩子一樣的男人。

一上午就這麽匆匆忙忙過去了,中午公司管一頓飯,不過臨近十二點的時候,李亨來了個電話,說在淩之公司對麵的餐廳定了位子,淩之給杜鵑說了一聲,就過去了。

遠遠的,淩之看見李亨等在餐廳門口張望,見她來了,忙高舉手臂示意。

直到李亨把她牽到座位上坐下,淩之才嗔怪到:“你不是說今天特別忙嗎?幹嘛跑過來。”

“今天是你第一天上班哦,我怎麽都要來慰問你一下,萬一誰拿氣給你受呢?”

淩之哈哈笑:“你把我當職場菜鳥

了吧?雖說我一直沒有上班,但是工作對我來說,真的不是什麽難事,不懂就問就學啊,何況,那些事情真的so easy.”

李亨用一種欣賞的眼光注視著淩之:“這些事情當然難不倒你,淩之,你不僅聰明,而且是我見過的不多的才女之一,盡管我向來認為,女人太有才就失去了可愛,但我還是必須承認,你真的很有才華,我讀過你寫的文章,還有詩詞,視角獨特,非常難得。”

淩之今天是第二次臉紅了:“你看的那些都是原來沒事的時候瞎寫的,快別拿出來說了。”

“瞎寫都能寫成那樣?我這種水平的人,在你麵前就是一文盲吧!”李亨誇張的叫。

淩之原來有寫日記的習慣,後來日記被範繼紅發現一次,她就再也沒有寫過,改寫一些雜文,詩詞,甚至小說,不過大多數都是寫了一半,就寫不下去了,本來就是寫著玩的,加上缺乏寫作經驗,一遇到瓶頸,就很容易放棄,她家裏寫了開頭的小說,少說也有五六部。

不過聽到李亨這麽說,淩之心裏還是有一些感動,這說明他至少認認真真看過她寫的東西,並且欣賞。

這頓午飯吃得相當愉快,主要是淩之在給李亨講自己一上午的經曆,李亨隻是微笑點頭。

吃完飯,李亨送淩之到她公司樓下,她剛剛轉身離開,李亨叫住她:“淩之-”

淩之回頭:“what?”

“記住我的話,你比很多人都優秀-”

“我記住了。”淩之笑容燦爛。

“還有-”李亨捉狹的笑:“不準喜歡那個杜雨!”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