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一章 一個意外

後來,據淩之所知,美華還是沒有找到誰幫她打電話,但是她依然闖到重慶去了,捉沒捉到奸不知道,她老公倒是回成都來了。這是後話。

過了幾天,是馬悅琪張放的結婚紀念日,淩之不知道送他們什麽禮物好,就到春熙路去逛逛。

馬悅琪是淩之的高中同學,讀書的時候坐前後桌,現在的老公是淩之當時的同桌張放,說起來,淩之算是半個媒人了,所以,這次十周年無論如何一定要淩之出席。他們結婚的時候,淩之送了一套施華洛世奇的水晶酒杯,結婚紀念日該送什麽,她還真不知道。

淩之在商場裏走走停停。大多數東西她看不上,看得上的東西,標價昂貴她買不起。這個時候,她覺得有錢真是一件好事,起碼可以讓她想買什麽就買什麽,用不著胡亂轉,浪費時間。誰說錢買不來快樂的?說這話的人就是一傻子,好東西誰不喜歡啊?可是好東西那要錢買呀,又不會白白送你。

她從家居用品區逛到工藝美術品區,也沒有合適的禮物。其實淩之最討厭逛街,這和別的女人有點不一樣,她要買什麽東西,都是直接進去,買了就走,絕不多停留。現在走得雙腳痛,仍然是一無所獲,她有點累了,於是在休息區坐下來。

商場的背景音樂在放林憶蓮,她最喜歡的歌手之一。

她拿出電話,見有一個韓冰的未接來電,於是回撥過去。

“喂-找我幹嘛?”

“我有事問你,你最好老實回答我。”韓冰難得的一本正經。

“說啊。”

“我喜歡李亨,”韓冰一點不避諱:“你跟他是不是真的沒事?”

淩之想,她八成瘋了吧。

“你是有夫之婦,忘了?何況,我跟他有沒有事用不著向你交代。”淩之沒好氣的說。

韓冰在電話裏冷笑:“那又怎樣?我就是喜歡。我們是朋友,我覺得應該先問問你,要是你跟他真的沒事,我可就不客氣了。我可不想因為一個男人,影響我們倆的關係。”

她還記得她們是朋友?淩之淡淡的說:“你想怎麽樣跟我沒關係,他又不是我什麽人,你盡管不客氣好了。對了,說句不怕你生氣的話,你還真影響不了。”說完,根本不給她講話的機會,就掛了電話。

有病吧她。淩之覺得商場的冷氣好像失效了,怎麽一下子熱起來了呢。

淩之仍然坐在那兒一動不動,這算什麽?她居然敢這麽問她,以為自己是誰啊,淩之啼笑皆非。

後來,淩之又上上下下的逛了半天,終於讓她找到了一個銀質的相框,不算貴,難得的是手工做成,非常精致。就在她等著售貨員包裝的時候,一個穿著黑色體恤牛仔褲的男人,停在了她麵前。

“你是-淩之吧?”

淩之看著他,是一張陌生的臉,可是看情形,他似乎是認識她的。

他是誰?淩之拚命在腦子裏搜索信息。已經不再年輕的臉,中等身材,肩膀厚實,頭發剪得短短的,但是那個笑容,她好像在哪裏見過。

“我是淩之-你是?”

“你真不認識我了?”

淩之有些不好意思:“對不起,我真的想不起來了。”

“你還記得鹽市口東禦街的團結大院嗎?曾家三兄弟?”

這麽說,淩之好像有點印象:“你是-曾-海洋,曾三哥?”

男人哈哈大笑:“對啊!你那時候整天跟在我屁股後麵,'三哥三哥'的叫,忘了?”

淩之驚喜至極:“三哥,真的是你嗎?!”

淩之說著,就撲了過去,抓著曾海洋的手臂上下打量,嘴裏不停念叨著:“自從你們搬走以後,我們多少年沒見了?有二十年了吧?三哥,你們好嗎?你怎麽這麽老了呀!”

曾海洋也是滿臉的喜悅:“我們搬走的時候,你好像十幾歲吧,看看,你簡直沒怎麽變!不然我還真認不出你了。”

這個大哥哥,曾經在淩之的心裏,是神一般的存在,他什麽都懂,什麽都會,他從來不會因為淩之是女孩兒,就不帶她玩男孩子的遊戲,他也的確像個哥哥一樣保護她,教她打乒乓球,教她遊泳,幫她做風箏,還幫她打架。淩之那時候可喜歡他了,還因為他們家的搬走而黯然神傷過一陣呢。

兩個人都笑,真是人生何處不相逢啊。

“我公司就在樓上,要不,上去坐坐?”曾海洋熱情邀請淩之。

淩之看了一下手表,快六點了,忙說:“今天有點晚了,我還要去參加一個朋友的聚會,改天吧。”

“哪裏聚會?”

“桐梓林那邊。”

“南門?你開車了嗎?”曾海洋問。

淩之搖頭。心裏說

,你以為誰都有車啊。

曾海洋馬上對她說:“我送你過去。”

淩之十分過意不去:“哪怎麽行!我打車過去可以的。三哥,你別管我了。”

“淩之,這個時段,春熙路你想打車?你確定?”

對啊,現在是晚高峰,等兩個小時也未必有車。

淩之無奈的歎氣:“那我坐地鐵吧。”

曾海洋命令道:“你哪兒也別去,站在門口等著我。”

淩之被他語氣裏的強硬鎮住了。送就送,盛情難卻,卻之不恭,恭敬不如從命,她樂得方便。

淩之站在商場門口,看到打的的人一串一串的,慶幸自己的運氣好,曾海洋開車出來,載上淩之,往南門開。

一路上,兩個人說個不停,彼此講講分開以後的各種經曆,聊聊小時候的趣事。曾海洋告訴淩之,他高中畢業以後,就一直在做生意,什麽都做過,建材、燈具,食品,現在基本專注於服裝品牌代理,這幾年還做得不錯,公司規模也越來越大,市內的幾家大型商場都有專櫃,自己隻是定期各處巡視一下,反而比較清閑了。

淩之也說了自己的一些情況,不過就相對簡單得多了,上班,辭職,結婚,離婚。

“那你現在沒有工作嗎?”

“我現在是全職家庭主婦,主要照顧女兒。”

“那你靠什麽生活?你的收入來源是什麽?”生意人問的就是要實際得多。

“我們從東禦街拆遷時,賠了兩套房子,我一直和我外婆住在一起,外婆去世以後,就我和小米住那兒,另外一套房子租出去了,我和小米就靠租金還有他爸每月的生活費,是不多,但是我們兩個夠了。”

曾海洋顯得很吃驚:“那怎麽行!養一個小孩子很花錢的,你就沒想過再出來上班嗎?”

“上過,不適合我,就沒再去了。”淩之淡淡的說。

“現在呢?還想上班嗎?”

“隻要有合適的,當然可以。”這是實話。

曾海洋說:“我幫你留意一下吧,好嗎?”

淩之笑著說:“好啊,謝謝三哥。”

到了桐梓林一家酒店前,曾海洋泊好車,很貼心的替淩之拉開了車門,淩之道了謝,他們互相留了電話,然後依依不舍的道別。

淩之站在原地,看著他的車走遠了,才折身進去。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