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第十一章
第十一章
即使孫韶已經一再強調自己並不緊張,也會照著眾人教的辦法去做,但沒上台前,五感樂隊的眾人全都為孫韶提著心。
雖然孫韶已經跟在他們身後跑了四天的酒吧,唱了幾次夜場,每次的表現都讓他們驚奇和驚喜。但這種類似小型音樂會的場合,畢竟和前幾天還是有差的,舞台、觀眾、燈光和得失都能影響一個人的情緒和心態。
直到五感樂隊一登台,孫韶臉上那如常的笑容,和微微眯起的眼睛,才讓眾人鬆了一口氣,同時心裏納罕,跟自己當年的表現比起來,這小子根本不叫不緊張——他根本就是天生少一根筋吧?!
“五感!五感!!五感!!!”台下經常看表演的一些觀眾,一看五感樂隊登場,立即自動自發地整齊歡呼。
人群是具有感染力的,本來還稀稀落落的聲音,漸漸便如水波一樣,一圈圈蕩開了後,就變成了震耳欲聾的歡呼聲。
叫著叫著,歡呼聲又變成了:“範旭陽!範旭陽!範旭陽……”
範旭陽嘴角噙著笑,瀟灑地對台下的歌迷揮手。頓時又引起下麵一片尖叫。
孫韶在一旁抱著吉他靜靜看著,這時趙卓抱著貝司湊到孫韶麵前,故作不屑地撇嘴,“看看他那荷爾蒙飛散的,嘖嘖……”
孫韶似笑非笑地看他,“你嫉妒呀?”
趙卓一愣,仔細看了眼孫韶的表情,癟癟嘴,“得,是以小人心度君子腹了,就咱小勺兒這胸襟,根本沒把陽陽這點子小事兒放心上。”
孫韶笑著點頭,眼裏卻是難得的認真,“旭陽也是我朋友。”
最重要的是,他雖然和旭陽一起參加了中國男聲比賽,但他已經不是先前的他了,先前的他也許會不成熟的嫉妒,但現在的他,看到的範旭陽不是作為一個對手,更多時候,他是朋友。
趙卓愣愣地點頭,忽而就聽聞一陣急促的鼓點,他立即走位到自己的位置,演出要開始了。
兩三首曲目一過,全場氣氛果然到達了最高點,下麵的男男女女全部都瘋了一樣交替喊著“無感”和“範旭陽”兩個名字。
就連後台盯場的主辦方的小負責人都不禁直點頭——這壓軸果然壓對了。
唯一在臉上帶著羨慕嫉妒恨神色也就隻有先前和範旭陽他們挑釁的那個樂隊了,沒辦法,即使五感樂隊的人氣比他們旺,他們也依舊端著捧著,覺得自己樂隊要更高一籌。
範旭陽唱歌的同時,瞟到他們憋在幕簾後一臉強端著的鄙夷神色,走位到孫韶身旁,對他眨了眨眼,孫韶輕一頷首——準備好了。
最後一首歌唱完,範旭陽高高舉起手,場上場下瞬間靜默了一秒,而後爆出更高的尖叫聲:“範旭陽——”
孫韶無語地和其他隊員對視了一眼——人形荷爾蒙機器,果然妥妥的。
其他隊員早已司空見慣,也明白範旭陽這手勢的意思,各自收了樂器,雙手抱胸站到了一旁,範旭陽要和孫韶一起唱那首《朋友》,這一點,範旭陽早和眾人打過招呼了。
雖然心裏多少有點介意,畢竟,孫韶插足他們樂隊前後這才幾天,範旭陽就把心裏的白月光給了對方參與一腳的機會,這可是他們一起這麽多年來都沒有的事情。
可是,範旭陽對他們那番話很誠懇,幾天相處下來,小勺兒的性情他們也都喜歡,便也就兩廂相抵,心裏的埋怨倒也沒那麽深,大老爺們,總記著這點子屁事也難看。
此時,便讓他們做一回觀眾吧。
舞台上的燈光忽然暗了下來,隻在範旭陽身上打了一束柔和的白光,舞台的氛圍陡然間就由熱辣轉為一種溫情脈脈的靜謐。
“叮、叮、叮。”三聲琴弦的脆響突然響起,隨後一陣石山清泉般的前奏響起,舞台下的眾人隻看到範旭陽握著話筒,輕輕搖擺的樣子,他身前雖掛著吉他,但並沒有彈動——這和他以前表演保留曲目時可不一樣啊?難道他終於找了伴奏?
“巷口的樹長了新的枝椏
路邊的燈突然就不再亮了
我們走過的小路 已經變成了公園
你愛的那家書店也已消失不見……”
溫緩的歌聲慢慢就想了起來,人群也不再猜測和異動,隻輕輕沉入這難得的靜謐中,一整晚的瘋狂和歇斯底裏在這一刻慢慢消散。
“我們一起哭泣就以為 會一起微笑
一起長大就以為 會一起死亡
時間帶來了什麽它帶不走什麽
如今我回想卻忘記了你的臉龐……”
忽然,舞台上亮起另一道柔和的光,光柱下一個男孩的身影呈現,台下的人群驚訝地睜大了眼,想看清光柱裏的人,隻是那個顯然是在給範旭陽伴奏的男孩一直認真地抱著吉他在彈,低著頭,隻看到個大概輪廓。
“朋友朋友是世間最長的情誼
你啊你啊 是世間最短的奇跡……”
舞台上的音效忽然就變成了雙重合唱和吉重奏,舞台下的眾人驚奇的發現,範旭陽不但破例讓人給他伴奏了,居然還合唱了!
最初的一陣驚詫之後,觀眾們再次不自覺地輕輕隨著音樂慢慢晃動身體,也不再計較一個人唱兩個人唱的問題了。
靜下心來後,才豁然覺得,雖然是同一首歌,但是台上的二人,一位唱得沉鬱濃情,一位唱得輕緩淡然,但卻十分奇特地融合在一起,讓這首往日裏他們聽過無數遍的曲調,驀然變得生疏而具有一種別樣的魅力。
孫韶一邊彈奏,一邊在副歌或者□□處為範旭陽和聲,這不是孫韶第一次聽範旭陽唱這首歌,但每聽一次,就會為他歌聲裏的情所動容,這首在他看來還是有些漏缺的歌,之所以能每一次演唱都打動人,能被眾人奉為“靈魂曲目”,主要原因也就在範旭陽這情上了。
這首歌……孫韶神色透析地瞄了身側幕簾後的那支樂隊一眼,那些人一臉便秘的神色倒是確實能取悅人,但範旭陽堅持讓他來合唱,這些人應該不是主要原因,主要原因,大概隻是範旭陽想讓這首歌能盡量完美的呈現一次。
“我輕輕地開口說朋友好走
我慢慢地抬頭 卻忘了揮手
朋友朋友是時間最長的情誼
你啊你啊 卻是我難忘的奇跡
朋友……朋友……朋友……”
孫韶和範旭陽最後一次合音,歌聲從□□處完美的落幕。
燈光又是一暗然後再一明,五感樂隊的眾人集體站在台前對著眾人微笑揮手致謝。
台下一片尖叫聲,即刻有人尖聲問道:“剛剛和範旭陽合唱的小哥是誰?”
舞台上,除孫韶怔了怔外,其他人都露出了“果如所料”的神情,範旭陽拽過孫韶,用胳膊夾著他的脖子,朗聲笑道:“這是我們家孫韶,大家可以到中國男聲的宣傳官網上去找。”
“哇——”台下一片嘩然,台上孫韶略有些詫異和無語地看了看笑得一臉璀璨的範旭陽,心裏一聲嗟歎——這熊孩子真多事。
範旭陽嘿嘿一笑,撓了撓頭,帶著樂隊眾人下場,途經那隻集體臉色菜青的樂隊時,五感樂隊的眾人故意頓了頓足,隻各自以眼神表達自己的張揚和自信,一句話沒說,對方正握緊了拳要衝他們說什麽時,眾人集體高端大度一笑,抱著自己的樂器走遠了。
在那些人看不到的角落裏,趙卓阿船他們才集體一握拳,那意思像是在說——爽!
當晚,孫韶和範旭陽難得沒有一結束表演就往宿舍跑,五個人打車找了家比較近的館子,滿滿當當點了一桌子菜,胡天海地喝了一通,喝到最後,也就孫韶心裏記事,留了點心,沒真喝高。從範旭陽等人的口袋掏了足夠的錢,在附近弄了兩間房,又找店裏的服務員幫他把眾人給抬到屋子裏。
四個人四仰八叉地一覺到天明,淩晨五點時,孫韶才覺得自己身上的些微醉意散了些,從沙發上爬起來,進去將範旭陽踢醒了,準備和他趕回基地——也不知道徹夜不歸和每天晚上跑出去賺外快對許編導他們來說,是不是一個概念。
結果,等孫韶拖著範旭陽跑到街上準備打車時,才發現,他們昨晚因為圖路近,來的地界是一處離近郊不太遠的比較寧靜的住宅區,周邊很清靜,這直接導致淩晨的這個時間點,兩人站在路邊悠悠吹了一刻鍾的晨風,也沒等到一輛出租車。
這個時間點,路上來往的多半都是附近的私人用車,非親非故,兩人雖知道時間緊迫,但也隻能麵麵相覷,尤其是範旭陽還迷糊著呢,隻知道瞪大了眼,傻看著孫韶。一時半會,兩人是一點辦法也沒有。
正在這時,一輛黑色自由客靠邊停了下來,車窗搖下來,是個熟麵孔。
範旭陽酒還沒醒透,孫韶雖有些詫異會在這裏看到他,但對方這時出現,簡直就是雪中送炭。
“大廚哥。”孫韶湊上去去,乖巧地稱呼道。
易輝聽著這稱呼,嘴角抽搐了一下,但迎著小孩兒乖巧的表情,卻也不好不應,便點了點頭,手肘搭在車窗上問他們:“大清早的,你們站在這風口上做什麽?是準備做環保雕像?還是弄什麽行為藝術呢?”
孫韶笑眯眯地搖頭,上前掰扯兩句,就將事情說了。
易輝聞言也不多話,挑起大拇指,指了指後座,“上來。”
看易輝如此爽快仗義的樣子,孫韶反而遲疑起來——這個時間點,沒有急事的人大多應該還貓在家裏才對,但易輝一大清早就起床路過這裏,指不定是有什麽重要的事情。
“沒什麽大事,我習慣早起,我手裏有家早餐店,我沒事的時候,都會在這個時間點去轉一圈。”易輝一眼看出了孫韶的顧忌,解釋的同時,心裏也暗自好笑,自己都陷入泥潭了,還會掛懷別人,倒確實是挺難得一孩子。
孫韶聽了,重新笑眯了眼,拉過還迷糊著的範旭陽塞進車裏。範旭陽人高馬大,酒勁還沒醒透,一早被拖起來,現在還暈乎著,一沾車後座,便迷迷瞪瞪對易輝打了聲招呼,倒是很客氣,也知道別人在幫自己,還嘟囔著謝謝。
但是下一刻,便又膩歪地在後座躺橫了,看得孫韶直瞪眼——哥哥喂,你這五大三粗地,一躺下,哪還有我的座?
易輝失笑,“到前麵來。”
孫韶對著範旭陽撇嘴,甩上後座的門,坐到了前麵。
“你們那培訓基地在哪?”易輝看孫韶坐好了後,發動車子前,問了句。
“池江路上,你開過去,看到一棟跟老廠房一樣的建築就是。”孫韶一邊綁安全帶,一邊回答。
易輝點頭,車子發動,一時間,除了後座的範旭陽不舒服地哼哧聲,車裏倒是很安靜,半路上等紅燈的當口,易輝看了看身旁的孫韶,用下巴點了點車前的儲物箱,“裏麵有CD,無聊就挑一張聽。”
孫韶詫異地看了他一眼。
易輝搭在方向盤上的手指輕輕敲了敲,“怎麽,我就不能聽歌?”
孫韶搖搖頭,伸手拉開儲物箱,謔!裏麵的專輯其實還真多。孫韶又看了對方一眼,隨意翻了一下,意外地看到一首自己的“真愛”——卡薩布蘭卡。
將其抽出來,瞄了一眼,居然還是比較稀少的單曲碟,而且看磨損度,可見對方聽這張單曲碟的幾率還挺高,於是,他對著易輝揚了揚,“聽這個?”
恰好紅燈轉綠燈,易輝重新驅動車子的瞬間,分神掃了一眼對方手裏拿得CD,眼裏微微飄過詫異,然後點頭。
隨即,車廂裏響起了十分具有複古韻味的樂聲,孫韶愉悅地眯起眼,手指輕巧地打著拍子,車中的氛圍陡然間就變了一種調子。
易輝的心情好似也鬆快了幾分,他一邊開車一邊搭話:“你也參加那什麽中國男聲的比賽了?”
孫韶無所謂地點頭。
“想當明星?”易輝問完,隨即笑了,現在這個年紀的孩子,玩音樂的多半都有這個心,這問題問得有些廢。
“不。”孫韶搖頭。
易輝又詫異了一次,隨後失笑,“那就是去唱著玩的?”
“也不是。”孫韶抿唇想了想,還是搖頭,“唱歌我挺喜歡的,但是,當明星就算了。那條路不是人人都能走,也許走上去之後,連喜歡的事情都做不了了,慢慢連自己都丟了,有什麽開心的?”
這是第一次,孫韶在旁人麵前隱隱提及他曆經了八年後的心情,他自己也說不清為什麽,隻是覺得,也許是他覺得這男人能聽懂,也許隻是在這一刻,在這種音樂的背景下,這些話適合說出來。
易輝借著又一次紅燈的機會,轉過臉來,認真看了孫韶一眼,孫韶也不怵他的打量,隻安安靜靜地和易輝短暫對視了一會,易輝先行移開了視線。
“……”易輝甩了甩腦袋,重新將注意力轉到車前方,等紅綠燈,“也是,其實喜歡和能做的,其實不是一回事。”
聞言,孫韶莫名從中感到一種悲愴,不由想起這男人做菜時的那種分裂極端,一頭是獵奇的食物,一頭是平凡的家常菜式,唔,男人說的這句話,不隻是說給他聽的。
孫韶頓了一會,低著頭想了想,再次開口:“我倒是覺得,喜歡和能做的,一不一樣,還是在人,也許……就一樣了呢。”
在綠燈前最後幾秒,易輝悄無聲息地看了一眼孫韶低著的腦袋,隻看到了上麵的發漩,再次開動車子的時候,他狀若無所謂地說道:“後廚菜色吃了那麽久,能不能給我們店裏提點意見,最喜歡哪道,最不喜歡哪道。”
“炒飯。”想也沒想,孫韶脫口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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