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十八章 悲慘下場

再說說餘淼吧,被尹天佑打了一巴掌之後,跑到了阿七那裏,她告訴阿七,以後她自由了,問他願不願意和她在一起,生下孩子,然後,一起生活在一起?

阿七滿口答應,兩個人相擁在一起,從此,他們生活在一起。

就在餘淼懷孕8個月的時候,阿七接到一個電話,是他老婆的,沒錯,他結婚了,而且,他老婆也快生了,他必須得回去了,他其實對餘淼一點感覺都沒有,隻是一個人在外,很寂寞,找女人需要花錢,所以,再一次聚會中,他與餘淼相識,知道餘淼對於現在的生活很不滿意,他開始對她下猛料,得到了她的人。

餘淼一開始以為,他能給她幸福,但是,她錯了,阿七是一個公司裏的小組長,那時候尹天佑隻能掙到500元,他已經能掙到1000了,但是,他給餘淼花的錢,還不如尹天佑給她花的錢多呢,可是,餘淼就是喜歡他,原因就是,阿七很招女人們喜歡,他風趣,幽默,很會滿足女人的心。

早上,餘淼睜開眼睛,發現阿七不在自己的身邊,她到處找都沒有,突然在桌子上發現一張紙條,上麵寫著:餘淼,對不起,我承認我是個混蛋,沒辦法給你你想要的生活,我是個不負責任的人,我知道,你麵臨生產,我不能離開你,但是,我老家是有老婆的,她也要生了,我就是因為她要生孩子,我才出來打工的,和你在一起,我也隻是為了打發無聊的日子,你滿足了我,我也滿足了你,可是,誰知道,你居然懷孕了,我也沒有法辦確定是不是我的孩子,你還是回去找你老公吧,我想他會原諒你的。還有,我也沒有多少錢,我隻給你留下了5000塊錢,算是給你的補償吧,對不起,請你原諒我。阿七。

餘淼看完這封信,幾乎要崩潰了,她不明白,為什麽她把所有的心思全放在了他的身上,他卻這樣對她,她嚎啕大哭,把東西全都摔了,但是,哭過之後,她也要想辦法生活,尹天佑那是回不去了,她也有她的自尊和驕傲,她不可能回去找他。

所有,她一個人來到一個陌生人的地方,開始了自己的生活,可是,她畢竟已經懷有身孕,而且也快生了,有個鄰居很好心,收留了她,不要她的房費,她答應隻要一出滿月,就是打工,掙錢還債。

她身上隻有一張尹明豫一歲的照片,餘淼想尹明豫,那是她的孩子,現在算算,應該也有一歲十個月了吧,這麽小的孩子,就沒有了媽媽,他以後要怎麽生活,尹天佑會不會給

他找後媽?他會不會恨她?這些疑問,纏的她好痛苦,她很後悔自己當初走錯的這一步。

尹天佑再怎麽樣,也不會讓她無家可歸,尹天佑的脾氣是多麽的好,對她是多麽的體貼,一次廚房都沒有讓她下過,給她做她最愛吃的飯菜,她卻背叛他,餘淼晚上做夢都能夢到這些,她後悔,每晚,她都會哭,想到尹天佑,想到尹明豫,想到肚子裏的孩子,她知道,這個孩子就是阿七的,但是,孩子的父親居然跑了。

兩個月後,餘淼麵臨生產,鄰居王大媽一邊照顧她,一邊給她接生,王大媽是鎮上有名的接生婆,餘淼算是幸運的能遇到她。女人生孩子是痛苦的,餘淼這是二胎,所以,痛苦會減少點,她“啊,啊”的叫了一整天,終於,在傍晚6點鍾,生下一名男嬰,孩子很像餘淼,和餘淼簡直就是一個模子刻出來的。

“小餘,生的是男孩,你看,鼻子眼睛都像你啊,快,給孩子起個名字。”王大媽抱著男嬰,一邊逗,一邊對餘淼說。

起名字,該姓誰的姓呢,他的到來,一定是場浩劫,如果沒有他,餘淼的生活就不會這麽苦了。

“就叫餘浩傑吧。”

自從有了餘浩傑,餘淼的消極情緒終於好點了,她不在頹廢了,孩子要吃要喝還要上學,她一天打四份工,每天都是累的直不起腰,王大媽勸她不要這麽累,他總是說,我欠他的,一定要還回來。

午夜,小浩傑睡覺了,餘淼就拿出尹明豫的照片,一邊看,一邊哭,不知道尹明豫現在過著什麽樣的生活。

終於,餘浩傑長大了,6歲了,有天餘淼去加班,路上回來的時候,被一輛大卡車撞飛,傷到了腦部,當場死亡。

王大媽處理了餘淼的屍體,完事之後才告訴餘浩傑,但是,小浩傑太小了,他不明白死亡的意義,王大媽收養了他,小浩傑很懂事的,很聽王大媽的話,他叫王大媽姥姥,祖孫兩相依為命。

很快,小浩傑十三歲了,他在王大媽的相冊裏找出一張照片,他拿著照片,問王大媽。

“姥姥,這個人是誰啊?”

他拿的是尹明豫一歲的照片。

“小傑啊,你長大了,姥姥告訴你,他是你的哥哥,你媽媽曾經告訴過我,她有兩個孩子,一個是比你大兩歲的哥哥,一個是你,但是,我也不知道你哥哥叫什麽,人在哪裏,當年你媽媽來這的時候,是一個人,你還在媽媽的肚子裏。”

餘浩傑聽的是

稀裏糊塗的,但是,他明白了一件事,他有個哥哥,他決定,去找哥哥,他把媽媽車禍的錢,拿了一半,剩下一半給了王大媽。

“姥姥,我去找哥哥了,這個錢,我隻拿了一萬了,剩下的一萬,你自己留著吧,如果我找到了哥哥,我就帶著他一起回來,我來給您養老,姥姥,等我回來。”

王大媽抱住餘浩傑,“孩子,你太小了,長大了再去吧,萬一你出了事,我怎麽活。”

“姥姥,你放心,我會保護好我自己的。”說完,他拎起行李,走了。

王大媽期待著他能找到哥哥,她也在家等著他能回來。

餘浩傑走了有十天,可是,他畢竟是個小孩子,到哪都沒有人正視他,受欺負,弄得大街上的人都以為他是小叫花子,小孩子都拿石頭打他,他自己也給自己穿上了保護色,誰來欺負他,他就照死了打。

有一天,一群人從這裏經過,他還在大街上睡覺,擋住了這群人的路。

“喂,小叫花子,快點起來,讓我們過去。”

餘浩傑睜開眼睛,看了看他們,“你們不會繞道嗎?”

“媽的,敬酒不吃吃罰酒,來人給我打。”

上來一群人,開始對餘浩傑拳打腳踢,餘浩傑護著腦袋,他已經習慣了這樣的拳打,他已經習慣了這樣的生活,每天都會有人在他的身上提上兩腳,打上兩拳,他,習慣了。

突然,從車裏下來一個人,他看上去是那麽的有氣質,筆直的西裝,表情看上去是那麽不羈。他穿越人群,說道:“住手。”打手們紛紛住手。

男人蹲下身子,看著餘浩傑,餘浩傑用那惡狠狠的眼神看著他,似乎想像他求救,又擔心他會殺了他,眼神相當的糾結。

男人看到他的眼睛,霎那間一愣,他的眼神,好熟悉,好像,是自己小的時候,也曾有過這樣的眼神,他在保護著自己,這個孩子,身上的氣質非凡,如果把他留在身邊,一定會幫助我稱霸天下的。男人是這樣想的,但是,如果有一天他要是造反了,我也將會毀在他的手裏。

男人將餘浩傑帶回百葉門,沒錯,他就是百葉門的老大,馬爺,馬爺收他為義子,將他變成一個不折不扣的殺手,他變得冷血,殘暴,心狠手辣。

餘浩傑想起以前的事,深深的歎了口氣,他拿出哥哥的照片,看了看,說道:“哥,你在哪?找了你十年了,為什麽就絲毫沒有你的消息呢?你在哪?”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