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四十七章 兄妹兩人

星湖縣有直達武市的大巴車,上午七點一班,下午一點一班。

宋以沫當然坐了上午的,三個半小時的晃晃悠悠,車子還未停穩就看到了窗外朝她招手的翟大哥。

她臉上的驚訝喜而易見,翟慕楊笑得更開懷。

他坐的七點的飛機,再從機場趕到車站,到了也不過二十分鍾,好在接到了人。

宋以沫抱著包跑到他麵前,臉上是她自己都不知道的熱情笑意,“翟大哥,你真的來了啊?怎麽知道我在這裏?”

“我打電話給姥姥了。”實情是他上飛機前就接到了宋姥姥的電話,“中午了,我們先去吃飯。”

兩人打車去了商業街,翟慕楊查過地圖,這裏離以沫要去的博仁醫院不遠。

知道以沫不喜歡那些花錢多的地方,翟慕楊也沒帶她去那些看起來就很高檔的飯店,而是去了一家中西餐廳,一人點了個套餐。

等餐的時候,他問,“來之前和她聯係嗎?有沒有說好什麽時候去醫院?”

宋以沫搖頭,“沒聯係,不管我什麽時候和她聯係,這樣的事她總不會以她忙來拒絕我。”

翟慕楊笑,掏出手機遞給她,“打過去約好時間,告訴她我們不久等,姥姥說你要買兩件衣服,這附近就能買,動作快點還能趕回家吃個晚點的晚飯。”

宋以沫沒有拒絕,從包裏找出紙條按上麵留的電話撥了過去,響了好一會那邊才有人接聽

“我是宋以沫,剛到武市,下午……”翟慕楊忙將手伸出來,宋以沫低頭看向手表,現在是十一點過幾分,“一點左右會到醫院。”

“不用來接,醫院門口見,就這樣。”

幹脆利落的掛了電話,宋以沫邊撥另一個號碼邊道:“我和姥姥報個平安。”

那邊宋姥姥大概一直在守著電話,才撥通就接通了,“姥姥,我到武市了,打過電話了,恩,恩,知道,放心,翟大哥過來了,去車站接的我,恩,恩,好。”

宋以沫把電話遞過去,小聲道:“姥姥要和你說話。”

翟慕楊笑眯眯的接過電話,和老人拉起家常來,那模樣比親孫子還像親孫子。

坐在對麵的宋以沫都聽到了姥姥爽朗的笑聲,那股高興勁也感染了她,看著窗外人來人往的街道想,其實有個這樣的哥哥,真的挺好的。

因為擔心她所以一早趕著飛機過來陪她,親哥哥都未必有這麽上心。

她並不是沒有記住這份心意,隻是不知道要怎麽去表達謝意,一聲謝謝,太微不足道了。

“姥姥說等我們吃晚飯。”

“恩。”宋以沫有點懊悔,“剛才看到大哥你太高興,忘了買回程票了。”

“我買好了。”翟慕楊回了話才想起來以沫叫的他什麽,眼裏立刻冒出光來,“以沫,再叫一聲。”

宋以沫有些不好意思的抿了抿頭發,“大哥。”

“誒。”翟慕楊應得響亮極了,那高興勁兒讓宋以沫看著也跟著笑了。

大哥一職空缺了太多年,今天總算又填上了,明明不是真的十六歲,也讓她有種想和所有人分享這份喜悅的衝動。

服務員將飯菜送了過來,看起來份量不小。

宋以沫將飯菜各撥了一些過去,“我吃不下這麽多。”

翟慕楊就像個對妹妹寵溺十足的兄長,還是新上任的,自然是什麽都依著她,吃少點沒關係,一會從醫院出來再去給以沫買好吃的,少食多餐是好習慣。

結賬時翟慕楊順便問了下路,回來道:“時間還早,我們走路過去,正好消消食。”

“恩。”

兩人走的商業街,從這裏穿過去再走幾百米就到了。

新上任的兄長一看櫥窗裏那些漂亮衣服就要帶著妹妹去買,宋以沫隻看了看價錢就拖著人走了,這價錢夠她買好幾件了。

“剛認了我做哥哥,哥哥總要買點見麵禮給你,而且哥哥怎麽對妹妹好不都是應該的?”

“我不用穿這麽好的,便宜的貴的都是穿,保暖就行。”

宋以沫也不想讓哥哥不高興,頓了頓又道:

“我們去後麵巷子裏去轉轉,商業街後麵街道上的東西都要便宜些,三百的羽絨服就挺好了,這一兩千的穿身上我不自在,我和姥姥兩個人一個月花不了這麽多呢!再說我們家的情況同學都知道,穿這麽好的衣服會傳難聽話,太麻煩了。”

翟慕楊揉揉她的頭,順了她的意,“好吧,那這件不能和我講客氣。”

宋以沫彎了眉眼,“好。”

後麵街道確實便宜許多,但大都是過時的,質量上當然也沒那麽好,翟慕楊千挑萬選了一件,三百四,宋以沫看著也挺喜歡,到底沒在這四十塊錢上和翟慕楊強。

買好了這件,翟慕楊又一手提東西一手牽人往商業街上之前看到的一家走去,“我給姥姥買件好點的,這是送長輩,以沫你不能攔著我。”

宋以沫抬頭看著走在自己麵前的高大男人,包裹著她的手很寬大很暖,穿著最平常的白襯衣長西褲,更顯得身材比例好,不比十年後那些長腿歐巴遜色。

這個男人是她的哥哥,因為價值觀的不同,他選擇以她的標準來,半點不冒犯她的自尊。

宋以沫想,她以後總有能回報的時候,何必在這上麵糾結。

“謝謝大哥。”

翟慕楊回頭,眉眼溫和得不可思議,“不要這麽見外。”

兩兄妹相視而笑,腳步越加輕快。

而落在不知真相的人眼裏,這分明就是一對感情好得黏糊的小情侶,隻是女孩子看起來還太年輕了些。

不過兩人站在一起著實養眼,經過他們身邊的人都不由得多看了幾眼。

翟慕楊給姥姥買了一件中長款的深紫色羽絨服,大小由宋以沫決定,打完折後還得兩千多。

不過還是那話,宋以沫向來願意在姥姥身上花錢,哪怕現在花的不是自己的。

她又用自己的錢給姥姥買了雙皮子非常好的手套,和羽絨服一個顏色,裏麵的毛非常細膩,要四百多,邊付錢她邊和翟慕楊解釋,“姥姥在家裏呆不住,總喜歡和老姐妹到處走走,買這個她用得上。”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