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十九章 條件,公證
要了個包廂,隨便點了幾樣東西,幾人就拉開了談判的架勢。
從包裏拿出紙筆,宋以沫邊寫邊道,“真遺憾國家法律不支持斷絕母女關係,不然你隻要答應我這一個條件就夠了。”
宋怡咬唇,不接話,這一點她確實站不住腳。
心裏早有腹稿,幾個條件幾乎是一氣嗬成,從頭至尾看了一遍,宋以沫推過去,“沒有意見就簽字吧。”
宋怡以為以沫會提很多苛刻的條件,或者向她要一大筆錢,可並沒有。
“一,鑒於宋怡多年未奉養父母,且在父親臨終時也未回來送終戴孝,以後張春香老人的一切財產皆與宋怡無關。
二,鑒於宋怡自宋以沫三歲後就未領母親之職,不曾在宋以沫身上花費一分,形同拋棄,以後宋以沫一切財產皆與宋怡無關。
三,鑒於宋怡對張春香老人的傷害,以後宋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現在老人現前,老人由宋以沫養老送終,一切皆與宋怡無關。”
宋怡莫名就眼淚刷刷的掉,她虧心嗎?虧,可已經虧了這麽多了,不差最後這點,眼淚一抹就拿起筆簽上了自己的名字,“什麽時候去捐骨髓?”
“捐骨髓?”翟慕楊這時候才聽到這個詞,所以這是以沫的媽媽回來逼以沫捐骨髓,以沫在和她談條件?
這算得上條件嗎?
何宜同樣不覺得這是條件,“以沫你傻啊!這哪裏是條件,分明是便宜了宋怡。”
“我要的就是以後和她不再相見,看到她姥姥會難過,我也會心情不好。”將筆遞過去,“苗媽媽,還有翟大哥,你們當個見證人吧。”
何宜握著筆,眼淚叭噠叭噠的往下掉,邊咬牙切齒的簽上自己的名字邊道:“宋怡,這個女兒你不要我要了,知道你在外麵發達了,以後不要再回來這裏,我們不歡迎你,再讓我看到你別怪我不念多年情份。”
宋怡不回話,固執的看著宋以沫等著她答話。
“我……”
“不急。”翟慕楊打斷宋以沫的話,麻利的簽上自己的名字,抬頭看向對麵花了妝的婦人,“宋女士若是方便,一起去趟公證處做個公證吧,這樣更合法。”
宋怡麵色不虞的皺眉,“這是宋家的事,和這位先生沒有什麽關係。”
宋以沫畢竟不是真正的十五歲,聽到翟大哥的建議也覺得這樣最好,她很防備宋怡,她的生身母親很要強,很好麵子,但是臉皮也厚,為達成目的不擇手段,看她今天的表現就知道,所以她很願意多做一點。
比別人早知十年,她宋以沫就算成不了多厲害的人,抓住了互聯網上飛速發展的這個機會怎麽也能多賺點錢,最不濟比別人早幾年開淘寶店也能占據個優勢,她不會給宋怡坐享其成的機會。
“去公證。”宋以沫看向宋怡,“公證了後你就可以離開了。”
這是宋怡最想聽到的話,也不計較由著一個外人拿主意了,立刻起身道:“現在就去。”
宋以沫不理她,轉頭對何宜道:“苗媽媽,你先回醫院去照顧姥姥,要是姥姥問起你就說我陪翟大哥出去走走。”
“嬸兒不會信。”
沉默了下,宋以沫把垂落下來的頭發抿到耳後,“她要是問起你就告訴她我去了哪裏,詳細的我回去再告訴她,這樣的事瞞著她反而會亂想。”
“我知道了。”何宜走到宋以沫身邊抱了抱她,“沒事,以後苗媽媽照顧你。”
“……一直都是。”
“傻孩子。”何宜眼眶又開始泛紅,眼淚隨時都能掉下來,用力抽了抽鼻子,不再多看宋怡一眼越過她離開。
宋以沫起身,雙手插在衣兜裏,麵色冷淡的看向宋怡,“走吧。”
翟慕楊已經手快的結了帳,走到宋以沫身邊將宋怡隔開,攬著她的肩膀下樓。
公證的手續並不複雜,可公證的也是人,看著這份協議對宋怡的態度就很微妙了,他們也算是什麽人都見過,可對父母兒女
都絕情的卻少見。
宋怡仿佛無所覺,隻是公證完後離開得飛快。
“我今天還要趕回去,就不去醫院了。”宋怡說著從包裏拿出一包錢遞過來,看起來約莫五千的樣子。
宋以沫輕嘲,“我也沒指望你能再回去看姥姥,錢就不必了,以後我和姥姥都同你沒什麽關係,你好自為之吧,醫院地址給我。”
宋怡忙將之前就寫好了的紙條和錢一起塞過來,宋以沫退後一步,“想用錢來買心安?抱歉,我沒辦法成全你,若是有朝一日你受到了良心的譴責……我想多了,良心那東西你怎麽會有。”
伸手將那紙條抽出來收進口袋裏,宋以沫認真的看了宋怡一眼,“希望以後再不會有相見之時。”
出租車停了又走,宋以沫回頭,看到宋怡蹲下身將臉埋進膝蓋忍不住想,她應該是在高興,高興她的兒子終於有救了。
宋以沫比任何人都清楚,她的骨髓和沈卓能匹配上,到她回來之前他都還活著。
真是命大,父母百分之五十的機率沒有配上,她一個異父姐姐卻匹配上了。
“難過嗎?”
宋以沫身體往後靠,仰著看向車頂,“她在我不到三歲的時候就離開了,這麽多年沒有回來看過我一眼,現在雖然說是簽了一紙協議,可對我來說也沒有什麽差別,我唯一擔心的是姥姥,就算口裏什麽都不說,沒人的時候恐怕得捂在被子裏哭上好幾場,我真想不明白,姥姥那樣性子的人怎麽養的一雙兒女都是白眼狼呢?”
“姥姥還有你。”
是啊,姥姥還有她,宋以沫揉了揉臉,坐直了身體振作,她現在就是姥姥的主心骨,她自己好了姥姥才能好。
“謝謝你翟大哥。”
翟慕楊看她精神好了些臉上也有了笑意,“恰逢其事,我當然得站在你這邊,還記得我上回和你說的嗎?有人欺負你時我能揍得她媽都不認識,就算那個人是你的親媽,隻要你點頭我也下得去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