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巔峰故事篇_巔峰理論篇:毫無意義(一)

每個人的生命都是一段可有可無的路,走過留下一些貌似有意義的經驗讓而後的生命趨之若鶩。

一個生命從剛出生開始,就注定會在前人走過的路上走著,生命沒有最為準確的定義,一切事物都是隱晦的,無意的。每個人的生命都是文化的載體,本質上沒有任何存在的意義。

誰都不會承認自己沒有意義,就算每個人都知道自己總有一天會麵臨死亡,但還是無所事事的吸著氧氣,排放二氧化碳,進食排泄……總想比別人活得更久。

市麵上有許多關於死亡的書,其中千篇一律說的都是些慰籍人的話,還能大言不慚的說“沒有經曆死亡的人生,是不完整的人生。”

沒有人是經曆過死亡而後起死回生的,至少現在沒有。與其去最求完整的人生倒不如就這樣不完整的活下去。

死亡可以讓一切變得毫無意,包括人生。所以上麵那千篇一律的話一直是個偽命題,但仍然有人去相信,並且坦然接受死亡。

故患有所不避也的都是一些被其他生命所敬仰的“賢者”,那些舍生取義的人都能被稱為“賢者”?

這個問題涉及到利益的問題,當今社會大多數的生命把利益定義到國家的層麵,所以才會有那麽多“賢者”為國捐軀。

許多人對南京大屠殺,日本人殺了三十萬多的國人感到憤憤不平。

那麽問題來了,如果拿你和你家人的性命去救會南京被殺的三十萬個生命,你願意嗎?

願意,你當然可以這麽說。因為南京被殺的三十

萬個生命已經死亡,他們已經失去了意義,再也找不回來的意義。所以拿幾個生命去換回他們的生命隻能是個偽命題。

哦?你如果否認我所說的,表現一下你的愛國熱情,你應該知道該怎麽做。因為你不可能去實踐證明,你死了之後他們會複活。

一個生命除了生老病死之外,還可以是別的生命施加的。比如A殺了B,B的生命已經失去了意義,然而B的家人卻會把A帶上法庭,法官判A死刑,這樣的流程下來A和B的生命都失去了意義。感覺好像沒什麽不對的地方,這被統稱為“人性”的性質,其中一命償一命的思想已經根深蒂固。誰能客觀的考慮這些都是沒有意義的事情呢?

一命償一命的性質還用一個更巧妙的方法傳播著“禮向往來”。還有句話,出來混的總是要還的。

“禮向往來”最簡單的例子,春節互相給的紅包,別人給你多少,你就要還給別人多少。這樣的流程下來,雙方擁有的東西都一樣,但卻能讓兩個生命的關係變得更微妙。

周王朝為了鞏固統治,覺得親生的才靠得住,便推行了宗法製。現代發展變遷才有親戚的說法。

“親戚”泛指與你有血緣關係的生命,然而血緣關係並沒有什麽很特別的地方,那些親戚全都是宗法製的思想強加給你認識的一些人。

所以古代才有一人為官雞犬升天,把利益從國家放低到家族。更有親兄弟明算賬,又把利益放低到個人。最後剩的一詞,隨心所欲,就直接把利益降低到性欲上。

性欲,才是最根本的利益。這是我總結出來

的命題,真偽隻能靠你自己定奪,我隻能是極力的表達自己的觀點,解釋這些命題。

沒有人能杜絕性欲,這是人類這個物種的天性。當然有很特殊的例子“性冷淡”,我不否任確實有這部分人類的存在,畢竟林子大了什麽鳥都有。那些性冷淡的人一定是絕對的利己主義者,因為他們對性欲感到反感,所以他們存在最根本的利益就是個人。那麽他身邊存在的隻有利益關係,這層關係可能會被深深的埋起來,一直到生命的結束甚至都不會暴露。這是件很可怕也很難解釋甚至很難理解的事情,原因我會用能用上的最清晰的文字闡述。

拋棄了性欲之後,利己主義者會去思考那些對。自己有利益的東西,所以的付出都為了將來的回報,因為沒有性欲,所以他們會把將要回報的利益最大化,付出的量力而行,能減則減。

文學定義上的利己主義者,泛指那些隻為自己著想,貪婪,自私,占有欲及強的人。但我覺得他們的定義應該是利欲主義者,除了那些“性冷淡”的特例,所有剩下來的人都是利欲主義者,包括本人在內。

所有做的一切都是為了欲望,隻不過有些人是直截了當的實現,有些人是用更隱晦的方法,甚至於“人道”的方法去實現欲望,我稱他們為“隱利欲主義者”。

那些**搶掠的人都要比慈善家來得坦誠,慈善家隻是用自己多餘的東西去換來同類的認可和榮譽,隻是在實現自己欲望的同時也幫助了同類進一步實現欲望,這種“人道”的方法亦不過是些隱晦的**搶掠,僅此而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