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刺蕁麻

臘月寒冬

身處江南北國城中

天空灰蒙

太陽升而未升

趕早班的車

去往繁華之處

開年之初,尋得這份工作,心裏想著,挨過了這個嚴冬就是春暖花開了。堵車有些嚴重,還好沒有遲到。早餐什麽的是來不及的,忍了。

進門看到老板。

早。

老板沒有回應。

由於昨天的工作收拾的利索,走進店中,反而無事。竟略有些尷尬,去開始收拾筆墨紙硯。對於一個藝術畢業生而言,似乎也沒有什麽恰當的工作可做了。老板交代好工作,便回去睡回籠覺了。我是這麽猜的,可能我之外的人都沒有像我一樣對安靜的睡眠情有獨鍾了。

早晨的街道,擁堵不堪,一條一條的軌跡,赫然眼中,而沒有軌跡在我處暫作停留。

好吧,我編不下去了。我也根本不是什麽寫作的人才。曾經的確自信到不可一世,就比如說,我一度覺得,我就是小說之王,不,我就是小說之神,我的小說無人能及(說到這裏,怎麽那麽想笑呢?),是宇宙的唯一。曾經我真是這樣想的,毫不誇張。

我的確想這樣開頭,我想著,在這裏開始,這裏是伯牙齋,可真實是我並沒有在這裏。我不是這裏的員工,我想著在這個饒有古味的文房四寶的小店做一個小小的收銀員(夥計),也是一件挺遺世獨立,絕世安好的事。隻是,不曾麵試。這也隻是在腦海中的想象,在這裏討生活的畫麵。

我的確想著在這樣一個小店裏,做好自己的工作。之餘,欣賞著店裏寄售的字畫,積累學習,一邊寫作,一邊工作,一邊畫畫,這樣似乎也就能夠把文字,藝術的小路,走下去。

我是誰?

我當然是刺蕁麻啊。

對啊,一個藝術畢業生。

如題,文藝啟示錄嘛,當然是和文藝有關嘍。

其實這樣不好,我從未想過說哪一部小說要以“我”為開頭。第一人稱的小說都不耐讀,可我要講的事都是真實,而又不能虛構,刺蕁麻隻是筆名而已,是真實的人物存在,不是虛構人物,不是小說中的角色。

從哪裏開始說好呢?讓我想一下,如果說我真的以文藝史或者文藝小傳的角度來講述這部小說,那豈不是太無聊了,咱們何必這麽嚴肅。

還是先聊一聊文藝這個概念吧。

你腦海中的文藝是什麽樣的?

你是否喜歡文藝?

文藝是不是文學和藝術的總稱加以簡稱?

文藝式的生活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想要的?

大概其實不然吧。

我這樣自說自話你得習慣一下啊。

能夠喜歡文藝的人都是心思細膩的人,而文藝又像一個能夠讓

心靈或者說靈魂棲息的地方。換個說法,就如同聖地,另一個說法,就如同外衣。

我怎麽突然娓娓道來起來,這不是我風格呀。

好吧,我承認,其實全篇都是胡說八道,哈哈。

不開玩笑了,咱們稍微嚴肅一點。

我簡單問一個問題。你在生活中覺得文藝離你有多近,或者,有多遠?

你說什麽?

我聽不到。

大聲點。

廢話連篇是不是?

唉,就是一個愛講廢話的人,忍忍就過去了。

我每天都會問自己一個問題(又在胡說了),文藝,到底對生活有什麽影響?而生活對文藝又有什麽影響?是不是真的可以改變生活?或者改變生活的質量。

說一說我自己的事吧,暫且算是舉個例子。

最早開始創作,來源於,初中時代的暗戀。初中嘛,每一個初中生都有一個暗戀的對象。就如同我說的,每一個高中生都有一個想表白的對象。我每天觀察生活,觀察愛情,當時覺得,有自己的一部小說,或許關於自己的愛情。可是遲遲未能動筆。曾構思了成千上百個框架,這樣說有一點點誇張,其實沒有那麽多啦。但是構思了很多是真實的。

到了高中,學習了很多關於小說的林林總總。比如,小說的表達方式啦,寫作手法啦,章法結構啦,流派啦,等等。學了這麽多,反而不會寫了,不知道怎樣的表達才能表達準確,怎樣的結構才能盡善其文。

最開始寫東西,就是在自己的本子上,寫一些無關痛癢,無病呻吟的句子,什麽少年不知愁滋味之類的。

後來構思過一個小說,具體大概是,書的人物發現自己屬於書中,當發現自己是書中人物後,開始了各種心理活動和行為活動,後來導致了很多荒誕的情節。就比如說,和作者對話,向筆者抗議啊,之類的。後來在一個圖書館看到過類似的一本書。那本書是一個戲劇劇本,講的好像是劇中人物發現了自己在這個戲劇之中之後發生的故事。挺有趣的。

小說寫了一部分,但是現在已經找不到原來的手稿了,感覺那個時候的想法挺天馬行空的,很天真,有點幼稚。但是,當時覺得在紙上留下一些文字是很文藝的一件事。後來開始小量創作詩歌。好像,詩歌跟文學的關係……怎麽說呢?說不清楚,雖熱說包含於文學之中吧,但是又很獨立。開始有創作的念頭是九年級,後來到了高中,讀的詩作多起來後,寫的也就多起來了。但是寫小說的念頭一直沒有丟下。具體還構思過哪些,我也記不清了。我一度覺得,當時的我絕對有能力用華麗的詞藻堆砌一部淒美的青春愛情小說,可是那樣又有什麽意義?

後來喜歡隔壁班一個女生,開始寫情書,但是內容是情詩,寫了大概幾封。後來覺得需要

創作一部關於她的小說,那個時期讀了一本書叫《少年維特的煩惱》,覺得用100封寫給她的情書構成一部小說,這樣的風格也是挺美的。她的名字叫葉子,集齊了一百封信,或者更多,就以她的名字命名這部小說。

寫與她的信,她都不曾回過,至於看沒看,我也不知道,也無從知道。後來又寫了幾封,但是已經沒有再遞到她手裏的想法。一個人的勇氣是有限的(聽起來好像借口)。

後來的後來,似乎已經無話可說,原本想寫更多的信來完成這本小說,可是連100封都沒能堅持。

已經過去了這麽多年,突然提起,雖然感慨當年的青稚,如今,似乎已經沒有什麽可遺憾的。

當年看到她,她在人群中閃閃發光。她走在陽光中,樹木花草都是嫩嫩的綠色。她穿著一件藍色的小襖兒,很薄,在陽光中閃耀,寶石才是貼切的。她,大概是剪去了長發,齊肩的短發隨風擺動,發梢有些細碎,很靈動。我現在才明白,當時的她,氣質爆表。我現在依然不明白,為什麽一開始就沒注意到她。到底是為什麽,沒有讓我注意到她。

每天的用餐過後,我站在教室前的走廊,等待著她的出現,我保持著紋絲不動的姿態,可內心……你們也懂的。

後來,通過班裏的同學認識到她班裏的同學,這才得知她的姓名。

當時讀了一些西方詩人的詩,也讀了一些關於書信的書,鼓起勇氣,給她寫第一封信。每天盼望著她能回信,可最後,她一封也沒回。其中也曾偶遇,我卻讀不懂她的眼神,可她依然很美。在書信中不曾表白,以交朋友的方式試著打開話匣子,可是並沒能。她明白,我也明白,所以並沒有成為朋友。每當站在走廊,由於眼疾,並不曾看清過她的容顏。

有一次,她站在草坪旁邊,我從她麵前走過。時間倒流七秒鍾,一抬頭,竟然看到了她,夕陽西下,我迎著光,陽光照在她的身上,灑在我的臉上,風揚起她細碎的短發,時間靜止不前,我從她麵前輕輕走過,沒有說話,我回頭看她,太陽照在她的臉上,臉頰紅紅的,風揚起她額前的發,看到她飽滿的額頭,長長的睫毛,靈秀的眉眼,清俊的鼻梁,可愛的嘴唇,風,一直在吹,不是嗎?這是我唯一一次離她最近的時候,是第一次,是最後一次,從此以後,隻剩遠遠的遙望。

她走起路來喜歡跳來跳去,腳跟不落地地就好像腳尖走路,就好像跳舞一樣,她的步伐始終輕盈,始終歡快。我從不曾看到過哪一個人像她一樣。

如今說來,也隻有她,是那樣。

是不是,高考結束的那一天,青春就已經死了。

突然冒出來這麽一句是不是很突兀,上下之間根本不接啊。

好了,好,不說不是重點的話了,以上內容請完全忽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