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1.霾城

霾城其實是一個很尷尬的地方,它不像是北京上海那樣的大都市,也不是邊陲古鎮那樣的小地方,霾城不大不小,但是人口不少,沒有曆史,也似乎沒有未來。這樣中庸的城市扔到中國,誰也不會記得它的名字。

如果硬要在這座城市中找出什麽特色來,那就是霧霾很厚重,味道也很濃鬱,無論什麽時候你看天空總好像是什麽人把濃墨潑到了空氣裏,四周一切都變成灰蒙蒙的一片,而你永遠也不會知道太陽在哪裏,它又在做什麽。

浪漫點的人會叫它水墨之城,因為在霧霾的麵前一切色彩都變得毫無意義,天地之間隻留下了灰白這一種顏色。

隻是在這裏生活的人大多數都是終日奔波的凡人,所以它的名字也就變成了霾城。

我就是一個在這裏終日為了生存而苦苦掙紮的人,在這裏的每一天都不快樂,每一天又都毫無特色,可偏偏這一天對於我來說是那麽的特別。

以至於我永遠也忘記不了霾城這樣的天。

一場霧霾將早晨的陽光愣生生地憋在了天上,隻給大地留下了昏黃的光,仿佛是一枚巨大的路燈閃耀在這個鋼鐵城市的之上。所有在這裏生活的人已經很習慣這樣的清晨,霧霾跟空氣一樣成為了人們生活之中最漫不經心的一部分。

反正所有人都知道,無論你是不以為意還是驚慌失措,霧霾永遠環繞著你,隻多不少。

上午的時候,天空飄起了小雨,細小的雨滴在昏黃的陽光下,如同一個個破碎的隕石,鋪天蓋地地向我飛來。

我在擁擠的街道上躲著這些隕石,盡量不讓它們弄髒我的衣服,霾城的雨很髒,那些個雨滴在雲層之中衝入霧霾再落在身上,隻要碰到就是一個泥點。

我並不想在這個時間出來,但是卻又不能不出來,我穿梭在人才交流市場,拿著本科的學曆跟著中專生在搶著飯碗。看著一個個比自己小將近十歲的競爭者,他們的臉上還帶著幼稚的神色,我突然意識到我並不屬於這裏。

拿著薄薄的簡曆,我站在擁擠的人流中,失去了一切的勇氣,一步也邁不出去,每個人都離我好近,卻又離我好遠。我將簡曆緊緊地捏在手裏,直到它變成了一團廢紙,我如同做賊一樣走了出去,悄悄地將簡曆丟進了垃圾桶裏。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