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背叛的懲罰_第二百二十章:良家婦女(二)
我說:“兩個人之間哪還需要說借啊,這樣吧,我手裏就還有三萬塊錢,我全拿給你。”
“你逗我呢。”李豔說:“你知道我身上隻有二十多萬了,你至少得借給我六十萬才夠。家裏那套房子都買了十幾年了,要是被銀行給收了的話,太可惜了。而且我媽他們到時候都沒有地方住了。你說總不能搬過去跟我們一起住吧。”
“當然不可能。”我立馬反對說:“房子沒了,可以租房子住嘛,李茂和蔣莉現在都在上班,一個月工資加一塊有七千多塊錢呢,租得起房子的。”
“老公,算我求你了好不好。”李豔請求的說:“你就借給我吧,以後我一定還你。”
我解釋說:“小豔,這不是借不借和還不還的事,我們馬上就是兩口子說這話也太見外了是吧?可是我現在真的沒有那麽多錢,身上就三萬塊錢。”
李豔打斷我的話,搶著說:“公司現在不是你在管嗎?你在公司拿點吧,回頭有了,我就立馬還。”
我都說的這麽清楚了,我不知道李豔是真聽不懂我的意思,還是在裝糊塗。我就算錢多的花不完,也不可能拿去接濟李家啊。好不容易看著他們落魄了,我笑話都還沒看夠呢。
我又說:“小豔,你也知道錢是公司的,我現在隻是代理總裁,我一下挪用那麽多的錢,那可是違規的。小叔知道了,也不好是吧。我真的希望你能夠把我們的婚姻和你們家的事分開了來看。不然你會讓我特別為難的。”
“那你是堅持不借了事吧?”李豔的語氣起了點變化。
“不是不借,是現在我真沒錢。”我咬定了的回複。
李豔歎息了一聲說:“那好吧,我再去別處想想辦法。”
掛了電話,我
心裏也是一陣惆悵。我想李豔是知道我是不可能去幫助她們家的,但是她卻總以為我們在一起了,準備結婚了,我就會在這個問題上妥協。但我絕對是做不到的。在她家人和我們婚姻之間,我隻能委屈她了。
下午的時候,我接到了嶽母的電話,嶽母說自己這兩天身體很不好,明天就先不要去他們家提親了。等她病好點以後再去。不然她們沒法招待好我們。我隻應了兩聲。什麽多的話都不想說。
不知道是不是李豔打了電話,勸說了嶽母,兩人之間又鬧起了不愉快。一直以來,李豔給我的形象都是幹練明了,不拖泥帶水的人。但在我們的婚姻和她家人之間她已經陷於兩難之地很長時間了,一直試圖得到一個完美的結果。可世界上哪有兩全其美的事呢,她明知道不可為而刻意為之,除了給自己增添煩惱之外,還能起到第二個作用嗎?我都覺得李豔有些奇葩了。
真是應了那句話,大千世界無奇不有。隻有你做不到的,沒有他想不到的。
下班後回到家,李豔跟我說:“現在怎麽辦呢,我又去勸說我媽了,但我媽說她說什麽都都不會離開那套房子的,還說自己不舒服,我明知道她是裝病了,卻拿她沒辦法。”
我覺得該給她潑點冷水了:“孟子他老人家早就說過了,魚和熊掌不可兼得。你一直故意為難自己做什麽呢。我們因為你們家的事,爭了也不是一回兩回了。一直這樣鬧騰下去,真不知道這婚到底還能不能結了。”
“那你倒是幫我找到平衡點呀。”李豔無奈的說。
我搖搖頭:“其他事興許還能幫到你忙,但是這事我無能為力。”
“說歸到底,你還是恨他們。”李豔起身朝樓梯口走。
我喊道:“你去做什
麽啊?”
“洗澡睡覺,我想安靜一會兒。”李豔一邊上樓梯一邊說。
李豔上樓後,二姐坐到我身邊說:“你們提親的事,又沒得談了?”
我點點頭,點上了煙。
二姐不看好的說:“李豔既要跟你在一起,又要無止盡的對她家裏人好,我看隻要她媽多活一天,你們就結不了婚。”
“那能有什麽辦法呢?”
二姐壓低聲音說:“就算你最後和李豔結婚了,李家最終還是會成為你的累贅,你們因為她娘家的事情,肯定不會少吵架。李麗又給你生了兒子,以後剪不斷理還亂的。”
我噗嗤笑出來,二姐訝異的問:“你笑什麽啊,我說的這麽認真?”
“沒什麽?”我繃住笑,擺擺手,我沒想到二姐嘴裏還能蹦出李煜的詞來。
二姐繼續說:“你認真點。依我看,最理智的解決辦法就是你跟李豔分手算了。我倒是覺得丁雪那丫頭不錯,年輕漂亮,自己還有好工作,跟你也郎才女貌的,更主要的是她很喜歡你。你娶她比娶李豔好。”
“這可不行,我不能對不起李豔。”我否決說:“丁雪就是小孩子,我一直把她當妹妹看。而且我們兩個年級相差太大,有代溝,真在一起的話,肯定三觀不對位,過不長的。”
我沒想到,丁雪也跟李麗一樣了,也開始從我身邊人下手。不過她們還是有本質上的區別。李麗的做法讓我毫無好感,丁雪這麽做,我倒覺得有些可愛和淘氣。
“你不聽我的就算了,有你後悔的時候。”二姐說完也走開了。
我上樓回房間,發現李豔不在。我們也有好幾天折騰了,就想去跟她一起洗澡,可到了廁所門口,卻聽到她在裏麵打電話。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