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三章 女人是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易容師

李晴天生日這天一大早的,天還沒亮嫣兒跟冬兒兩個小丫頭就合力把李晴天從床上挖起來,又是梳頭,又是撲粉,一直忙到日上三竿,才最將李晴天打理好。

粉紅色的絲綢短襖和同色的褶裙,讓李晴天看上去充滿了青春的氣息,發髻也被拆拆梳梳了好幾次,最後梳了個雙蟠髻,如果不是李晴天攔著,這倆丫頭敢把李繼和送的那一堆首飾都cha在她頭上。

不弱就算她攔著,最後嫣兒和冬兒還是每個人選了一個頭飾,又給她佩戴了珍珠項鏈和那個玉鐲子。

從未做如此正規打扮的李晴天覺得非常的不適應,最後忙喊道:“我臉上的疤這麽醜,穿再漂亮又有什麽用,或許還會被說是東施效顰,倒不如怎麽舒服怎麽穿,那才是真自在。”

李晴天說話的時候滿臉的正氣,語氣更是鏗鏘有力,可是兩個丫頭互看了一眼,然後又把李晴天押到銅鏡前,然後拿出香粉好一陣搗鼓,直到李晴天被粉給搶得喘不上起來跟死魚一樣撲棱,和才作罷。

不過等李晴天呼吸平穩了,看向鏡子,卻愣住了。

“嫣兒啊,冬兒啊,我現在終於明白了一件事。”

冬兒沒回答,倒是在梳妝台上翻找東西的嫣兒抽空問了一句。“什麽事情啊小姐,小姐啊,我記得昨個兒我明明買了許多花鈿回來,怎麽找不到了?”

“在首飾盒的最下層。”李晴天很自然的回答,人卻盯著銅鏡久久移不開眼神。她輕輕地摸著有疤的地方,入手卻滿是滑膩。

“都說女人是天底下最能化腐朽為神奇,我這疤都被你們倆給磨平了,簡直比最厲害的易容師都厲害。”

“誰說的?嫣兒怎麽從來沒聽說?”

“當然是本小姐我說的。”晴天回答得有些心不在焉,隻是摸著臉,最後嫣兒看不過去,將她的手給拉了下來。嫣兒不開心的數落著:“小姐,你不要再摸了,好不容易把疤弄得不明顯了,你這麽**把香粉都抹掉了。”

被訓斥的李晴天隻是嘿嘿傻笑,難怪她覺得手也變得滑嫩了。

乖乖的讓嫣兒貼了花黃,然後補了粉,最終兩個小丫頭左看看右看看,覺得滿意了這才放過李晴天。

“小姐在這裏稍等,我

們去前院看看太傅夫人到了沒有,大夫人說太傅夫人人來之前小姐再過去。”

這次皇後娘娘因為種種原因不能歸家,可是她請了同她一向交好的太傅夫人人將她準備的禮物帶過來李府。

“那太傅夫人人什麽時候到?”

“這個大夫人沒說,應該會有人來告知我們的吧。”嫣兒說得也不那麽肯定。

要知道以前小姐跟大夫人可不怎麽和睦,況且小姐以前那脾氣……這次回來,大夫人並沒有太過刁難,嫣兒已經覺得是大夫人大度了。況且,上次小姐還掀了桌子。

嫣兒倒是一直不知道事情的真相,李晴天也沒多少,所以嫣兒一直覺得事情的真相就是一直在下人之前流傳的那樣。

於是她越發擔心李晴天。

可是小姐對以前的事情都不記得了,嫣兒也不知道要怎麽提醒她跟大夫人的關係問題。畢竟雙方都沒什麽交集,如果這個時候嫣兒去跟小姐說大夫人跟她不合,以後鬧出什麽事情來,那所有的過錯可都在嫣兒的身上。

雖然小姐對她很好,但下人的本分和能做的事情的底線嫣兒還是懂的。

此時嫣兒倒是不知道李晴天跟大夫人早已經交過手,甚至巴掌、涼汁都上過了。

李晴天討厭的人一隻手都能數的過來,這柳大夫人絕對可以排的上第一位。

女人,可以使壞,但壞也要壞得有手段,有格調。莫名其妙就跑到別人麵前威脅還動手,她以為自己是身負絕頂武功的高手嗎?什麽目的都沒達到,反而暴露了自己的惡意……壞得沒品,還沒有自知之明什麽的,最討厭了。

而現在從嫣兒口中聽到這個消息,她已經可以想象大夫人要做什麽了。

“不是應該提前等候嗎?如果按照大夫人說得來,如果我去晚了這個怠慢太傅夫人的罪名誰來擔?”李晴天冷哼道。

說是有人來通知,不過這個人會不會來還是個問題。

嫣兒跟冬兒低著頭半天沒說話。

“算了,冬兒,你去打聽下,太傅夫人什麽時候會到,嫣兒,你去幫我把二哥找來。”想了以下,李晴天頓時有了辦法。

如果李繼和一直跟她在一起,那到時候沒人來同傳……到時候誰

都知道發生了什麽事情。此時以不變應萬變,如果大夫人敢使壞,那李晴天可不會就這麽悄無聲息的忍著。

李晴天打發走了兩個丫頭,這樣既實施自己的計劃,又能讓她不被那倆小丫頭折騰,真是一石二鳥。

雖然那倆小丫頭是為她好,可是這麽折騰一上午了,李晴天覺得自己的肺都已經被香粉充斥了,更別說臉了。

可能她一笑,臉上都能掉下二兩粉來!

正當李晴天自鳴得意的時候,卻突然覺得後頸一麻,頓時不省人事。

當晴天再醒過來,已經是日正當午。

刺眼的陽光讓李晴天眯著眼睛好一會兒才適應過來。青草特有的香氣混雜著泥土的味道,在灼熱的太陽光下蒸騰。突然一道黑影遮住了陽光,李晴天睜開眼睛,卻看到一個陌生的男人正蹲在旁邊,低著頭看她。

“嘿,你醒了啊。”

男人的笑容很燦爛,眼睛眯成月牙,雪白的牙齒反著光。

“大夫人讓你帶我出來的?”

李晴天也不著急起來,她已經摸過了,身上的衣服都很完整,而且她的身體也沒有什麽奇怪的感覺。

既然剛剛他沒有對她不理,那現在她醒過來了也沒有擔心的必要。

“不是。”男人收斂了笑容,他似是很嚴肅的看著李晴天,李晴天也好不退縮地看著他。“你似乎一點不害怕啊。”

“如果害怕有用,我不介意表現出害怕的樣子。”

“晴天,你不是得了失魂症嗎,我怎麽覺得你越來越聰明了?”男人一臉懊惱的坐在地上,沒有了他的遮擋,正午的陽光頓時毫不客氣的照在李晴天的臉上。

這讓她覺得很不舒服,所以她坐了起來,好不避諱的打量著眼前這正因為不開心摧殘地上小草的男子。他長相算不上多英俊,可是卻長了一張怎麽看都好像在笑的眼睛。此時他雖然很懊惱的樣子,可是眼睛卻依然是彎彎的,好像在笑一樣。

“我從來不覺得記憶跟智商成正比,所以我得了失魂症,不代表我就會變成白癡,反而變得聰明才是理所應當。”

“你的嘴巴還是這麽厲害,總要將跟你唱反調的的人都氣死才甘心,真不知道他喜歡你什麽。”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