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新合約

MA給出了一個兩年的短約,同時又是全簽合同。也就是說在兩年之內,公司會負責出資金打造你,但是你要藝人要全權服從公司的安排。合同上沒有明確之後活動的分成,但是說明了會在每一次活動之前對之後收益的分配進行協商。

這種合同其實並不多見,全簽合同的長度一般是五到十年,就像是簽了賣身契給經紀公司。而短約大部分都是代理合同,可能是由藝人出錢包裝自己,然後經紀公司負責藝人的團隊,後勤以及宣傳等等。這樣會相對自由,而且藝人的分成也會比較多。

當然你也可以自己成立工作室,這樣更加自由,但前提是你有足夠的資金。

沈漫在娛樂圈多年一直是不溫不火的人氣,雖然人長得漂亮,但是一直沒能大紅大紫。說實話,MA對於她能不能真的捧起來也並不確定,所以出於這種考慮,才給出了兩年的全簽合同。

大部分情況下,藝人是不愛簽這種合約的。因為,對於個人發展來說,兩年太短了,可能還沒見到成效合約就到期了,到時候又再一次為找經紀公司奔波。並且,正因為隻有兩年,經紀公司未必會認真打造藝人。不光浪費了兩年的時間,這兩年之內還會處處受到限製。

在娛樂圈,兩年的時間對於一個藝人來說也是很重要的,尤其是在這個平均年齡普遍變小的大背景下。尤其是一個女藝人,年輕漂亮是重要的本錢,對於出道已經有一段時間的沈漫來說,兩年也不算短了。

MA會開出這種合約正是由於像沈漫這樣的女藝人,年齡不算小,人氣也不高,而且還麵臨著無處可去的境況,急需一份合約。

這些種種考慮,沈漫也都能理解。

所以那天下午,她再三權衡,最終簽上名字,按下了自己的手印。

於是,在和爭鋒娛樂的合約徹底到期之後,沈漫就將成為MA旗下的一名藝人了。

然而這一切,莫修齊都無從得知。此時的他正遠在日本,為聖皇娛樂第一個海外辦事處做著收尾工作。

等他回國的時候,一切都塵埃落定,沈漫已經開始了在MA的工作。

她的第一份通告,是和同期一起進入MA的幾個藝人參加的新聞發布會。這也是慣例,向媒體遞出消息,同時也是一個增加藝人們曝光率的機會。

一起上通告的幾個藝人和沈漫差不多,都不算是大紅大紫的藝人。這次MA主要在四五線上發掘了一批新人或是有潛力的藝人,打算通過這一次新鮮血液的注入讓公司的影響力有一個提升。

記者的問題都沒有什麽攻擊性,也許是因為這些藝人身上實在缺少爆點,既不能挖出什麽有賣點的八卦,也不能挑起一些衝擊性話題。大家也都還沒開展工作,隻能從之前的事情上如說提問題。

記者們象征性地提了些例如“各位對於此次簽約MA有什麽想說的。”的問題。

大家當然千篇一律地回答“這次能夠來到MA是一個很難得的機會,今後一定會通過這個平台努力工作,好好發展。”

再比如一些稍有難度的問題“大家從原來的經紀公司解除合約或是不再續約的原因。”

大家的答案不再一樣,但是都有一個同樣的中心宗旨,那就是MA公司很好,我來到MA能更好的發展自己。

發布會就這麽不鹹不淡地進行著。

然後,記者們想要的爆點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