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兩百三十七章 帝天之子!

你長的太醜了!

傲嬌公主諸葛紅玉如是說。

她似乎並不擔心混血帥哥會將她如何。起碼旁人是這麽認為的。

而在場這百來人之中,起哄驚叫逃竄的也多是賓客名單上的權貴之人攜帶的伴侶。被曹驚蟄親自點名參與今晚宴會的大人物們雖說對當下的局麵頗有些不安,卻很好地掩飾了內心的這份情緒。淡定而從容。目光平緩地盯著舞台上的混血帥哥。

混血帥哥則是在諸葛紅玉放下這句話語之後,表情略微一滯,旋即扭下了槍口上的消音器,大步走下台,直奔諸葛紅玉。

幽冷如黑洞的槍口對準諸葛紅玉雪白漂亮的額頭,一字字道:“你罵我醜?”

“很醜。”諸葛紅玉絲毫不懼,那完美無缺的雪白麵頰上浮現一抹淡然的意味。

“你當真不怕我殺了你?”混血帥哥咬牙道。“你可知道。我外號大魔王。乃殺人狂魔?”

“你還在等什麽?”諸葛紅玉輕描淡寫地說道。那雙黑寶石般的美眸中溢出淡淡的色彩。

混血帥哥手臂沉穩,臉上的表情卻相當精彩。抽了抽嘴角,遂又仿佛抽搐會傳染一般,整張英俊的麵孔均不由自主地扭曲起來:“我從沒見過像你這麽嘴硬的女人。”

“我從沒見過像你這麽醜的男人。”

“——”

“法克!”

“謝特!”

“他奶奶的!”

“你大爺的!”

“我勒個去!”

中英文交叉而出,混血帥哥猛地跺了跺腳,回頭扯起一個女人的衣領,大聲喝道:“我帥嗎?”

“帥——”

“有多帥?”混血帥哥咬牙切齒。

“很帥——”

女人都要哭了。

這算怎麽回事兒?又不是我罵你醜。幹嘛這樣殘暴地對待我…

“很好。你可以回家了。”混血帥哥一把將她扔在地上,得意洋洋地說道。“從現在開始,誰去舞台上大聲讚我三聲‘你最英俊’。就可以立馬離開。當然,如果誰敢出門後報警——哼哼,我素來殺人不眨眼,可別怪我心狠手辣,變態下流!”

他交代完,竟是端了一杯紅酒閑庭信步地行至窗邊,故作雲淡風輕地欣賞窗外美景。將那漆黑的手槍放進屁股兜裏,偽裝出一副我殺人如麻,乃玩槍高手的姿態。

這是很滑稽又很變態的要求。縱使那些大人物勉強能保證臉麵上的平靜,可內心誰又不希望趁早離開?畢竟,他們的人生都是美好與燦爛的。他們總是不願意死的太早,甚至希望長生不死。

“你最英俊,你最英俊,你最英俊。”第一個人上台說道。

“你最英俊,你最英俊——”第二個人上台。

“你最英俊——”第三個人上台。

隻誇他英俊就能離開,所以晚宴上的客人很快就走了大半。而這位的確生得英俊高大的混血帥哥卻似乎並不擔心那些逃離現場的客人們報警捉他。是不怕呢,還是不屑怕呢?

耳邊聽著那些客人誠摯地讚美,混血帥哥虛榮心得到前所未有的滿足,嘴角都裂到耳根子後了。酒品不行的他將杯中紅酒晃

蕩老半天,也才勉強喝了三分之一,慫的不像話。

待得讚美聲漸漸稀薄,混血帥哥翩然轉身,就像他是世間最英俊的男人般騷氣外露,矯揉造作。瞥一眼仍無動於衷站在一側的諸葛紅玉等人,他先是傲然一笑,遂踱著誇張的八字步而來,趾高氣昂道:“都說京城藏龍臥虎,強者如林。個個都是有大神通的厲害角色。有資格被曹驚蟄大老板邀請的客人,大抵也是人中龍鳳,一方執牛耳,今日一見,卻是膽小如鼠,貪生怕死之輩。唉——”

晚宴上僅剩數人。諸葛紅玉以及跟隨其身邊的歐陽菲菲。曹驚蟄主仆以及獨自前來的葉茗竹。這五人聽著混血帥哥的刺耳嘲諷,曹驚蟄當先開口道:“不論身居高位亦或下九流走販,怕死是人的天性。與身份能力無關。”

“一個國,一座城由一群怕死之人操縱,又如何無往不利,戰無不勝?”混血帥哥高傲道。言語中透著濃濃的嘲諷意味。

曹驚蟄搖了搖頭,緩緩道:“你究竟來這裏做什麽?”

“父親說華夏是最適合我的國家。燕京是最能讓我得到滿足的城市。”混血帥哥譏笑道。“也許父親隻是希望我去一個全是窩囊廢的地方耀武揚威?唉。父親大人總是太過關心我的自尊心,太考慮我的個人安危。殊不知,我已經強大到令人發指了!”

“不要臉的東西。”

傲嬌公主當麵直戳混血帥哥。

“你這個女人怎麽老是打斷我?”混血帥哥不滿道。“信不信我一槍崩了你?”

“你不但醜,還廢話連篇。”傲嬌公主雪白如玉的臉頰上泛起一抹淡淡的嘲弄之色。

“——”混血帥哥聳聳肩,說道。“別人都是誇我三句,你隻要誇我一句,我就放你走。”

“誇你奇醜無比?”傲嬌公主問道。

“誇我帥——”混血帥哥槍口指向葉茗竹。“快誇我,誇完就可以走。”

他似乎想從葉茗竹身上找回一點成就感。

葉茗竹聞言卻是嬌笑道:“你的確生得不算好看。”

“我好不好看跟你誇我沒有衝突!”混血帥哥嚴肅道。

“我不喜歡說違心話。”葉茗竹媚眼如絲道。

混血帥哥氣餒地放下手槍,隨手點了一支煙,視線落在曹驚蟄的臉上:“無知女人不知死亡的可怕可以理解。曹驚蟄大老板你可是一方雄主,想必對生死離別有了極深的領悟——”

“你不會想讓我誇你帥吧?”曹驚蟄那銳利的雙眸中泛起淡淡的異色。

“誇我的人都可以離開。”混血帥哥認真地說道。“我是一個極有信用的男人。”

“我都一把年紀了。”曹驚蟄含笑道。“本也沒幾年可活了。”

“哪怕生命隻剩最後一天,都應該擁有求生的本能與意誌。生命誠可貴啊,曹大老板。”混血帥哥意味深長地說道。

“我漂泊海外二十餘載。但終究是華夏人。”曹驚蟄緩緩道。“我可以痛罵數落華夏種種不好,但輪不到一個外人來指手畫腳。”

“我有一半華夏血統。”混血帥哥指了指自己漆黑的眸子。“你沒發現嗎?”

“那就更令人不齒。”曹驚蟄微笑道。

混血帥哥搖頭道:“國度是一種偏見。國度是一種狹隘的世界觀。這個世界強者為尊,我從不認為人類有必要將自己定義為某國人。隻有強者和弱者的分別。況且——”混血帥哥續了一支煙,陰陽怪氣道。“據我所知,燕京不少大人物的國籍都不再落戶華夏。這不是也意味著人們都崇尚成為強國人嗎?”

“叢林法則適合任何環境,包括一個三口之家。能力強者也可以擁有絕對的話語權。”曹驚蟄微笑道。“可若一個人沒了禮義廉恥,沒了民族感,沒了歸屬感,縱使全球大統,他也會淪為社會最底層的人類。因為一個國家內部同樣擁有‘崇洋媚外’的歪風邪氣。小城市人看不起農村人,大城市人看不起小城市人。你口中那些燕京的大人物去了所謂的強國,同樣不會被人尊重。”

“據我所知,曹老板在華爾街呆了二十多年。賺夠了美金,贏得了美國的尊重與崇拜。甚至為你大開綠色通道。”混血帥哥笑眯眯地說道。“曹老板說得大義凜然,卻並沒以身作則。”

“我回來了。”曹老板莞爾笑道。“並永遠不會再離開。”

“說了這麽多,你就是鐵了心不打算誇我長的帥?”混血帥哥沉聲道。“你應該知道,我可是殺人如麻的大魔王。”

“正如那兩位美麗的女士所說——”曹驚蟄微笑道。“你的確生得不算好看。”

我帥嗎?

你很帥。

特別帥。

帥得驚天動地,海枯石爛。

聽得多了,人們就認為自己真的很帥。帥成了萬人迷。

反之。哪怕你帥得喪心病狂,可總是被人罵你長得醜,醜得很奇葩。你也很容易生出懷疑心理,認為自己真的很醜。

諸葛紅玉是金口玉律的大人物。還是北方第一美人。她說混血帥哥長得醜。奇醜無比。

葉茗竹是黃浦第一寡婦,是無數男人想爬到她床上的黑寡婦。她同樣說混血帥哥長的不算好看。

曹老板呢?

華爾街最令人敬畏的華人。龍頭所指之處,盡皆歸他所有——男人對男人的外表總是最寬容最具包容心的。連他也說混血帥哥長得醜。

大人物的話語總是更有分量,尤其是好幾個大人物抨擊他的長相——混血帥哥有些懷疑自己的長相了。

我帥嗎?

醜嗎?

作為一個極愛美的男人,這無疑是最殘忍的現實。

他用實際行動詆毀了燕京所謂的大人物,證明了這些大人物不過是一群膽小如鼠貪生怕死之輩。可此刻,他又被另幾個大人物聯手攻擊長相。混血帥哥本已生出的驕傲與得意被三人打壓了下去。氣焰遠不如之前那麽囂張。

“平局。”他微微垂頭,抿唇一笑,遂又抬起頭,與之前吊兒郎當的輕浮模樣截然不同,如王者般不容置疑道。“但你們現在真的不能走了。或許,還會有人死在這裏。”

話音甫落。一股磅礴如山洪的氣息如實質般席卷而來,立在曹驚蟄身邊的英布身軀猛地一顫,迅速站在了曹驚蟄麵前,身形微躬,如臨大敵。

也許——這才是帝天之子的本來麵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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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