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_第三章: 這一局,她一定要贏

原本臉上還風淡雲輕的南宮颺,在看到那些從文件袋裏拿出來的資料跟照片時,瞬間,背挺直,握著文件的手緊緊的攥起,挺括的劍眉緊緊的擰成一塊疙瘩,臉上的表情也一點點的黑了起來。

周遭的空氣越發的寒冷,端著咖啡進來的盧思哲看到二人臉上的憤怒跟恨意,一時間也不知道這到底是怎麽了。他將咖啡遞給南宮颺的時候,看到他手上的那些照片,瞬間,也驚呆了。

這些,不都是南宮颺還有他親生母親的照片嗎?

雖然南宮颺是南宮家族的養子,但是外界卻一直都不知道。除了一直跟在南宮颺身邊的盧思哲。即便是那些捕風捉影的報道,也都被南宮家族暗暗的處理了。

隻不過,這些照片,怎麽會在這個女人的手裏?而且很顯然,這些照片並不是直麵的拍攝,更像是用遠程攝像機偷拍。

沉默的空氣中,生冷的因子一點點蔓延,盧思哲也沒有多問什麽,安靜的走了出去。

南宮颺沉默的放下手裏的照片跟文件,然後雙手交 合放在桌上,臉上剛才還陰森的表情已經漸漸恢複平靜,但是狹長的丹鳳眼裏,那很犀利的眼神還是直勾勾的盯著陳韻菲那好看的眸子。

她的這雙大眼,看起來很會說話。

“這些,你怎麽會有?”

“這些東西我怎麽得到的,暫時我就不解釋了,因為我今天沒有這麽多的時間來解釋,而且就算說了,你也不會相信。不過我想後天LK老總郝思遠的婚禮請帖相信南宮先生已經收到了吧?”

南宮颺沒有出聲,隻是挑眉看著她。

陳韻菲淡淡的扯著嘴角笑了笑,晶亮的大眼泛著冷冷的光,“南宮先生的戒備心還真的不是一般的強,不過我也就明說了。他要結婚的對象是我姐姐!”

“看來陳美潔小姐是搶了你的心上人咯?”驚為天人的臉上扯出一絲嘲諷。

“嗬嗬……”陳韻菲雙手環胸靠在椅子上垂眸冷笑了兩聲,想起那一槍射入胸膛的疼痛,她就恨!

手死死的抓著手臂,修剪齊整的指甲嵌入皮膚,疼,但是她卻並沒有感覺到似得。

抬起頭,月牙兒眼掛著冷光瞅著南宮颺,“心上人?南宮先生,您可真的是會說笑,那種渣男,我怎麽可能看的上。我恨不得殺了他,又怎麽會願意跟他在一起?南宮先生,我想,對於這種害死你親生母親的人,難道你就這樣任由他逍遙快活嗎?”

劍眉微挑,鳳眸微眯,惱意橫生,“你不想得到郝思遠?那麽陳小姐你想要得到什麽呢?是錢還是什麽?”

“我?我隻是想要看到他身敗名裂,我隻是想要看他一無所有的樣子!”陳韻菲說的有點快,月牙兒眼瞪圓泛著就像是要噴火一樣的憤怒。看著坐在對麵那個麵上帶著淡淡笑意的男人,陳韻菲平息了一下自己的情緒,“事成之後,我會離開這裏,永遠都不再回來!”

“我憑什麽相信你?又憑什麽要跟你交易?要知道,跟我南宮颺談交易,那可是需要有資本才行!”

陳韻菲放在腋下的手一緊,如果南宮颺不答應她,那麽僅憑自己現在的實力,就算自己能夠有這些秘密的消息,那也是不能將堂堂LK當家作主的郝思遠給整垮的。她直視南宮颺幾秒,然後堅定的說:“憑我是唯一一個可以給你這些證據的人,憑我是唯一一個可以幫你奪回一切,讓他身敗名裂的那個人!”

她賭,這一局,她一定要贏!

南宮颺俊眉微挑,重新靠回大班椅中。麵上冷漠的瞅著眼前這個膽大的女人。

每個人都有些黑曆史,他也不例外。隻是,從未出現在人前的秘密,這個女人怎麽會知道?

“陳小姐未免將自己太高估了吧,我南宮颺想要做什麽,沒有人可以阻攔!”

陳美潔拎著包站起身看著南宮颺,清

亮的眸子裏泛著嘲諷意味的寒光,“看來,是我高估南宮先生了。原來,你隻是一個安於現狀的優渥,連報仇都不敢的懦夫!”

話音未落,陳美潔轉身就朝著門外走去!

隻是,還沒有走幾步……

“站住!”清冷帶著威嚴霸氣的聲音在背後響起,就如同一陣龍卷風,席卷而來。

陳韻菲停住了邁出去的腳步,背對著南宮颺,她的嘴角微微揚起一個弧度,晶亮的月牙兒眼閃著光。

她就知道這招一定管用。

轉過身,一副無所謂的樣子,“南宮先生還有什麽吩咐嗎?”

“我答應你!”

南宮颺臉上的表情冷冷的,他從來都沒有這樣被人脅迫過。

“那好,到時候,我們婚禮上見!”

轉過身,這一次,陳韻菲邁出去的腳步輕快了許多。

陳韻菲一離開,盧思哲就敲門進來了。

“怎麽樣?她手上怎麽會有你小時候的照片?”

南宮颺將手裏的資料再一次放下,掀起眼皮看著盧思哲,渾身透露著一種冷厲。

“你去查查這個陳韻菲跟郝思遠到底是什麽關係,還有,你讓他們最近都盯著點,看看郝思遠到底還想要搞什麽鬼!”

“都這麽多年了,他什麽都得到了,難道還要對你下手?”

手肘撐在大班椅的扶手上,兩指扶額。丹鳳眼微微眯了眯,“哼,看來我那個弟弟不把我逼到死路上,他都不會放手!”

至於那個女人,哼,她要是敢玩什麽,他南宮颺絕對讓她比死還難受!

出了電梯,從西斯爾大廈走出來,重新呼吸外麵飽含濃濃陽光味道的空氣,陳韻菲忽然間覺得心裏沉甸甸許久的石頭一下子總算是找到了一個著陸點。雖然說,離她的目標還很遠,但是隻要南宮颺同意這樣一場交易,那麽她,就什麽都不怕!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