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理還亂

林子勳遍尋尋不到吳夢瑤,於是對著李秘書道:“你敢騙我?根本沒有吳夢瑤,吳夢瑤這個時候怎麽可能在這個車裏?吳夢瑤這個家夥,大概是和某個人在一起逛公園,或者一起喝咖啡什麽的。吳夢瑤才不會出現在這裏呢,才不會出現在這個車子裏。”

“總裁大人,我真的沒有騙你了。剛剛吳夢瑤真的是在車裏來著。她剛剛的腳扭到了,所以我就把她扶到車裏來,然後幫她正骨來著。吳夢瑤說要謝謝我,所以就要幫我叫醒你。我說不用了,不需要她回報什麽的,結果她還是擰開礦泉水瓶蓋就在你頭上澆水了。然後澆完她就走了,你也就醒了。”李秘書極為無關的道,什麽叫做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她李秘書可是切身體驗到了,以後絕對不能夠隨意幫助吳夢瑤了。就像以前童話故事裏說的那樣,一個農夫看到了一個凍的瑟瑟發抖的蛇,所以就把蛇弄回家裏,想讓他溫暖一下。結果最後蛇卻把農夫給咬死了。真的是很慘很慘啊,所以以後真的不應該隨隨便便幫助人,對於吳夢瑤這號人物,更是不應該隨隨便便幫助她的。

林子勳聞言,心中一驚急忙問道:“吳夢瑤崴腳了,嚴重嗎?現在治好了嗎?”林子勳想吳夢瑤這個家夥,莫非又忘記她自己又習慣性的脫臼了嗎,怎麽就是不能夠注意一點兒。而且現在有什麽著急的事情,竟然能夠崴了腳,真的是讓人想要揍她一頓。不過也隻是想想罷了,吳夢瑤這個家夥,最近都開始不再自己身邊出現了,所以縱使有很多想法,也終究隻是想想罷了。

李秘書點點頭,小聲道:“我剛剛好學過兩年正骨的技術,所以就幫吳夢瑤小姐弄好了。”李秘書倒是絕對沒有邀功的想法,隻不過看著自家總裁那緊縮的眉頭就想讓他放心一點兒。所以就隻能夠據實相告了。李秘書再次想看來自家的總裁真的是非常的喜歡吳夢瑤啊,這麽急切的關心著,真的是讓人感動。可笑的是自己竟然還曾經錯以為總裁喜歡的是那根盧雨欣,現在想想那樣的自己還真的是讓人無語。

“那就好,那就好。不過李秘書我這一身似乎沒有辦法拜訪建築工程有限公司的負責人了,我們改天再過來吧,你先開車送我回家吧。”林子勳發言道,吳夢瑤那個家夥,究竟幹什麽有那麽著急,怎麽又崴腳了。雖然她是有習慣性的脫臼,但是也 不能夠這麽頻繁的發作啊。那個家夥究竟有沒有注意啊,真的是一個讓人不省心的家夥。

李秘書一邊小心翼翼的開車,一邊查看著自己總裁的表情。最終李秘書還是開口問道:“總裁,你不生氣嗎?吳夢瑤那樣對你,你怎麽看起來一點兒怒氣都沒有啊。”李秘書想林子勳總裁又不是一個甘於忍氣吞聲的人,如果一般人這樣做的話,總裁肯定早就鬧開了,可是現在總裁竟然什麽都沒有說,也沒有生氣,隻是非常平靜的接受了這個現實,似乎一點兒都不吃驚,真的是讓人想不到。李秘書不禁想吳夢瑤這個家夥,對總裁使用了什麽魔法啊,竟然能夠讓總裁這麽死心塌地的喜歡她,而且是任它欺負。

以前看著總裁和吳夢瑤相處的方式,總會覺得這兩個人強勢 的一方似乎是總裁。因為總裁總是不理會吳夢瑤,現在看來或許真的是看錯了,這兩個人的相處模式中強勢的一方明明就是吳夢瑤。大家以前總說吳夢瑤是狗皮膏藥,是殺蟲劑,照著這種情況來看,估計是因為林子勳喜歡吳夢瑤粘著他,所以吳夢瑤才能夠做成狗皮膏藥吧。也是因為林子勳不會對吳夢瑤那些將他的女友送給別人做妻子生氣,所以吳夢瑤才能夠成為林子勳的殺蟲劑吧。這兩個人玩的遊戲都太過高級了,一般人真的是完全看不明白。或許是自以為看的明白,其實看到的卻完全不是真相,

比如曾經以為林子勳對吳夢瑤其實並不稀罕,但是事實上林子勳喜歡吳夢瑤喜歡的不得了。

“如果吳夢瑤這點兒舉動就能夠惹我生氣的話,我豈不是早就氣死了。沒有辦法,吳夢瑤就是一個這樣的人,這種事情不能夠跟她生氣的。不過那個家夥也真是的,既然遇見了,幹嘛不等我醒來。李秘書你能夠幫助吳夢瑤,這點兒值得表揚。因為以前感覺你和吳夢瑤相處的並不融洽,我還以為你私下裏不會幫助她呢。”林子勳極為認真的道,對於李秘書今天的行動,林子勳卻是覺得有些相像不到,林子勳真的以為李秘書他們不是很喜歡吳夢瑤呢,結果李秘書竟然肯幫助吳夢瑤,那真的是太好了。

李秘書笑了笑,爾後意有所指的道:“我們做下屬的,主子喜歡啥,我們 就喜歡啥。”

林子勳聞言沒有再說別的話,心想我才不喜歡吳夢瑤呢。吳夢瑤不是一個能讓人輕易喜歡上的人,誰說我喜歡吳夢瑤了?林子勳自認為他一點兒都不喜歡吳夢瑤,不禁不喜歡,而且是有點兒厭煩吳夢瑤。

林子勳一直很煩吳夢瑤,真的是一直很煩的。雖然在大多數眼裏,兩個人能夠自小相識,爾後一直沒有分開,這種關係真的很讓人羨慕。其實那些人完全弄錯了,這種關係真的沒有什麽可以讓人羨慕的,因為這種關係不是大家想象的那種青梅竹馬,而是壓迫與被壓迫,反抗與被反抗的關係。而且林子勳和吳夢瑤也並不是一直沒有分開過。兩人真的也不是一直在一起了,其實兩個人這看著充滿罕見意味的緣分裏有著三年的空檔期。

不過與時間無關,林子勳總覺得再多的時間應該也絲毫不能養育出對自己對吳夢瑤一絲一毫的好感。怎麽說呢,應該就是生理性不合吧,這是先天性的,後天再怎麽努力都不行。林子勳真的不喜歡吳夢瑤,是真的不喜歡。對於事事做的都十分符合常理的林子勳而言,吳夢瑤那張 極為囂張和有些精明過分的臉,總讓人又想暴打她一頓的衝動。

可是事實上,被暴打的菜來不是吳夢瑤,而是他林子勳。當然也算不上暴打,頂多是會被人偷襲,會被人威脅,會被人壓迫罷了。這麽不怎麽光榮的曆史也是真的沒有什麽好提及的。林子勳覺得自己不是打不過或者鬥不過吳夢瑤,隻不過是在忍讓她罷了。誰讓自己是一個男的,而對方是一個女人呢,雖然這個女人是無法用風姿綽約來形容了啊。而且最讓人無法忍受的不是吳夢瑤是一個女人,而是吳夢瑤那過於成熟的思想。說成熟似乎也有些表達不準搶,基本上你可以這樣認為,凡事隻要是你想不到的,吳夢瑤就絕對能夠讓它發生了。而且身為年輕人自然應該不問世事,所以自然應該天真爛漫,無知無邪。但是吳夢瑤這個人卻不是,這個人從六歲開始就已經有了一副很老很老的思想,像是一個活了千年的妖怪似的。

其實如實從第一次相見算起,林子勳和吳夢瑤大概已經認識了二十年了,二十年,真的是很長的一段時間,已經超過了各自年齡的一半,不隻是一半已經是超過四分之三了。如果人生能夠活到一百歲的話,自己竟然把二十年的時間全部獻給吳夢瑤這個家夥了。其實兩個人在一起的這漫長時光裏,有些東西是林子勳不能否認的,那就是吳夢瑤這個家夥對於他林子勳而言,大概就行相當於是一塊兒站在衣服上的汙漬,雖然林子勳會經常努力的故意地忽視吳夢瑤這個特殊的存在,但是吳夢瑤卻還是時時刻刻的跳動著林子勳的神經,讓林子勳感知到那個家夥就在這裏。

其實林子勳認識的人並不少,而且林子勳又善於集聚人脈。除卻商業上的那些朋友,林子勳也是有一些私下生活中的朋友的。當然這私下的好友也是

根據類型的不同分放到不同的盒子裏,采取了不同的儲存方法。比如有經常一起打高爾夫的朋友,有一起去酒吧喝酒的朋友,有一起吃飯聊天回憶過去年貨的朋友,也有緊緊靠著短信手機來聯係的朋友。生活並不是誰離開了誰,誰就活不下去。每個人對於另一個人而言都不是必不可少的氧氣,隻不過是一個陪襯的綠葉而已。確實,一個人對於他自己而言是紅花,對於被人而言,隻不過是一個綠葉,有或者沒有,都沒有什麽多大的差別。當然這樣循規蹈矩的友情裏,似乎沒有吳夢瑤出現的空間,因為那個家夥從來不屑子啊一個格子裏麵呆著。

林子勳覺得他和吳夢瑤之間的愛恨情仇,真的是很難通過一兩個字概括。或許是認識的時間太長了,而對方又是一個不甘願平庸的人,所以兩個人的關係也精彩紛呈。說起兩個人之間的愛恨情仇就不能夠不提起,林子勳曾經的那幾人女友,無一例外的都被吳夢瑤弄回了自己的家中,成了吳夢瑤的嫂嫂。

這種情形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總讓林子勳有一種錯覺。莫非他林子勳和吳夢瑤是搭檔來到人間幫助他人完成姻緣的嗎?隻要林子勳認識一個人,吳夢瑤絕對有辦法能夠讓那個人和自家哥哥弟弟堆裏找一個人與之相合,還真的是百發百中無一例外。啊,不對,還是有一個例外的,那就是盧雨欣。不過盧雨欣現在還沒有成為自己的女朋友,不知道倘若吳夢瑤知道自己和盧雨欣成為了男女朋友,吳夢瑤會如何反應,還會再次給盧雨欣再找一個吳家的男兒出來嗎,還是就此撒手,再也不管了。

林子勳有些頭疼按著自己的眉頭,想不明白,也弄不清楚。他自己真的理不清自己對吳夢瑤究竟是什麽樣的感情。明明已經努力的克製著不和她發生任何的關聯,但是卻還是似乎讓對方輕易的影響了自己的情緒。明明是一旦而都不喜歡這個人的,可是為何現在對這個人又是如此的在意,真的是讓人搞不明白,弄不清楚。

林子勳早些時候,真的是隻把吳夢瑤當做自己生命力的一個過客。畢竟吳夢瑤和林子勳有著太多的不同,兩個人有著不同的價值觀,兩個人有著不同的處世哲學,但是沒有相當的是,命運竟然沒有把他們二人分開,二人竟然不長不短的一起生活了二十年。本來以為兩個人都已經過了二十年了,那麽這些日子應該還會繼續這樣過下去,誰知道也並不盡然,比如現在的吳夢瑤身旁有了一個新的人,歌浴森。

林子勳從來沒有問過吳夢瑤是不是喜歡歌浴森,或許是林子勳問不出口,也或許是沒有時間。世界上很多事情都不存在著答案,比如有些人會說明明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隻需要怎麽做怎麽做就能夠將事情完全解決,可是有些人的關係大概就是依憑著這些不能夠解決的事情而存在著。所以他們選擇了不去解決,以為隻要不去解決就能夠走向永遠。

吳夢瑤對於林子勳而言,永遠是一個奇怪的存在,或者二人的關係本就是一個奇葩的存在。吳夢瑤有著林子勳的聯係方式,林子勳也存在著吳夢瑤的手機號碼,但是兩個人竟然意外的默契的沒有互相和彼此通過電話。但是每次當對方換手機號碼的時候,卻又不會忘記去告訴這個從不聯係的人。

真的是沒有道理,大概世界上並不是所有的事情都有道理可言。吳夢瑤是一個不合理的存在,所有拜他所賜,兩個人的關係也就顯得那麽非比尋常了吧。

林子勳覺得有些頭疼,真的是很頭疼。就感覺好的問題的答案明明就在自己身邊漂浮著,可是卻無論怎麽努力伸手閃撲,就是沒有辦法抓到呢,

或許這個問題就是無解的吧,或許這個問題的答案根本一點兒都不重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