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章邊陲小鎮

冷風如刀,秋霜如晶,沉睡的邊陲小鎮柳如鎮已經開始蘇醒,柳如鎮隻不過是巴掌大小的地方,而且這邊經濟不是很發達,與牧歌曾經生活的城市相比簡直就是天壤之別,而且很多古老的習俗依舊在這個鎮上盛行著。

依舊有人挑著油條豆腐腦走街串巷,悠長的叫賣聲回蕩在整個鎮上,鎮上的建築是一個挨著一個的,恨不得你從這家出來就到了那一家,很多人都是共用一個院牆的。牧歌從來沒有想到自己回來到這個邊陲小鎮,她做了幾天幾夜的火車,其實在火車上的時候她根本就不知道自己下一站究竟是哪個地方,她隻是沒頭沒腦的走著,直到遇到這對憨厚的農村夫婦。

那天她看到一個老漢暈倒在自己的身邊,周圍的人都避之不及,唯恐老漢訛詐上自己。牧歌什麽也沒想,她蹲下身子掐了掐老漢的人中,然後從老漢的身上掏出速心丸給老漢吃下,一會兒老漢的老伴兒來了,他們夫婦兩個對牧歌千恩萬謝。

通過交流才知道原來夫婦兩個此次來不為別的,隻是來認領兒子的骨灰的,兒子一個月前出車禍死了,肇事者逃逸了,至今沒有找到,不是他們不想領,不想要,而是確實湊不齊到這來的火車費,這次七拚八湊的終於湊夠了路費才將兒子的骨灰領回來。

他們好心的問牧歌要去哪裏,牧歌說她也不知道自己究竟要去哪裏,人有的時候真的很奇怪,你可以對一個陌生人吐露你的心機,牧歌將自己的遭遇告訴了這兩個夫婦,兩個夫婦思來想去便對牧歌提議說,如果你不嫌棄的話,就跟著我們回家吧。牧歌覺得有些不妥,倒不是她懷疑兩夫婦會有什麽鬼心眼,他們兩個一看就是實實在在種地的莊稼人,牧歌羞澀的說道自己已經懷孕兩個月了,她不知道自己該以什麽樣的身份在他們家待下去。老頭子一拍腦門,他倒是有個說法,隻不過要委屈牧歌了,就把牧歌說成是兒子在外麵的媳婦。牧歌覺得老漢的說法很妥當,既可以堵住鄰居的悠悠眾口,又可以順理成章的在他們家生活。

對於這兩個老人,牧歌是心存感激的,她感謝他們兩個能夠收留她。對於李老漢夫婦倆來說,他們甚是欣慰,牧歌一看談吐和穿著就是城裏人,可是她不曾嫌棄他們家的貧寒,並且順理成章的伺候著他們老兩口,他們覺得即使兒子活著的那幾年他們也不曾享受過這樣的待遇。

那天牧歌跟著他們回家的情形,李老漢依舊記著。

當時鄰居們都圍在李老漢的家門口,農村人都愛看熱鬧,他們看到李老漢不但將兒子的骨灰帶回來了還帶回來了一個漂亮的女人,對他們而言,那個女人簡直就是仙女,誰也沒有見過這麽好看的女人,簡直就是從電視上走下來的,農村人讀書的人不多,他們搜腸刮肚的也找不出形容這個女人的詞語,有些人甚至想到了妖精這個詞語。

鄰居王大頭雙手抄著袖子聳著肩膀道,

“老李啊把兒子接回來了啊,還順利不?”

李老漢點著頭,他並沒有太多的悲傷,這個兒子從小不聽話,五年級沒畢業就出去闖蕩了,這麽多年在外麵,一分錢也沒有拿回來,每次過年回家反而要跟他們老兩口要錢,如果不給他錢,他對他們老兩口是非打即罵,家裏值錢的東西已經被兒子輸幹淨了,他們老兩口的心碎了,死了,淚也已經流幹了,這樣的兒子不要也罷,他甚至都後悔將這樣一個兒子生下來,他簡直就是來跟自己要賬的。

他的聲音有些沙啞,嘴唇有些幹裂,

“順利,順利,城裏的好心人挺多的。”

大家七嘴八舌的圍上來,討論著明個老李兒子後事的問題,老李說他為了兒子已經負債累累了,不想弄得太花哨,太隆重,簡單的埋進家裏的墳地就行了,到時候叫上家裏幾個比較親近的人就行了,就不勞煩鄉裏鄉親了。

其實大家感興趣的還是那個漂亮的女人。

外號大喇叭的一個女人擠了過來,她問老李媳婦,

“這閨女真俊啊,是誰呀,以前怎麽沒有見過呢。”

老李媳婦鎮定的說,

“她是我的兒媳婦,而且已經懷孕兩個月了,他們本來打算這個月結婚的,沒想到兒子竟然是那麽沒有福氣的人。”

想到兒子,老李媳婦嗚嗚咽咽的哭了起來,畢竟兒子是自己身上掉下來的肉。鄰居們七嘴八舌的勸著。

大喇叭說道,

“也不能這麽說,這小李好歹是給你們老李家留下了種,以後要好生的對待小李媳婦。”

大家又紛紛的恭喜老李兩口子後繼有人,一場

本來悲哀的事情變成了一場有關八卦的喜訊,悲傷瞬時間削減了許多,知道天黑了大家紛紛散去。

牧歌終於喘了一口氣,剛才大家都圍著自己上下打量,看的自己還真是有點不自在。她知道他們沒有什麽惡意,可是她還是沒有習慣被人這樣肆無忌憚的打量,被人掛在嘴邊說三道四。她明明聽到人群裏有人提出疑問,小李怎麽會有這麽個時髦的媳婦?長得這麽俊怎麽會看上小李?看著不怎麽像正經人家啊,要不怎麽會未婚先孕呢?

老李媳婦把牧歌讓進了屋子裏,她拉著牧歌的手,

“孩子,委屈你了。”

屋子裏的燈光有些發暗,牧歌看到家裏確實是家徒四壁,隻有一張桌子,並且桌子的一根腿已經斷了,隻能強行靠在牆上,一張木頭床,床上的被褥很單薄。

牧歌笑了笑,

“大娘,看你說的,你能給我一個住的地方我已經很滿足了,倒是你們,為了我要撒謊。”

老李在門口吧嗒吧嗒的抽著旱煙,他吩咐老婆子把家裏最好的被褥拿出來。老李媳婦替牧歌收拾了一間屋子,隨後將兩床厚厚的被褥拿出來,牧歌看得出被褥一次也沒有用過,想必是他們原本是打算留給兒子用的。

牧歌推辭了一番,可是老李媳婦很堅持,她說如果你真的把這裏當家就不要客氣。老人很慈祥也很實在,牧歌心裏暖融融的。

牧歌問了問明天的喪事,她要不要去。老李媳婦苦笑著說,她沒有這個義務替自己造孽的兒子磕頭。她說今天她把她懷孕的事情說出去就是為了讓牧歌明天留在家裏,因為他們這邊有個習俗,懷孕的女人是不能參加喪局的,說是害怕鬼魂衝撞了新生命。

小李的喪事盡管置辦的很簡單,可是這筆花銷對老李一家來說是筆大的開銷,他們已經負債累累了,可是盡管如此,老李媳婦每頓飯總是給牧歌煮一個雞蛋吃。

牧歌知道老李媳婦給自己煮的雞蛋彌足珍貴,因為通過這幾天的生活她知道,老李媳婦每隔一段時間總要帶著自己積攢的雞蛋去集市上賣,用賣了的錢一點點的還給街坊鄰居。老李本身心髒不是很好,幹不了重貨,隻能放放羊,收拾收拾莊稼。

牧歌覺得自己不能吃白食,她必須肩負起自己的責任,更重要的是再過幾個月她的孩子就要出生了,她不想讓自己的孩子出生在一個家徒四壁的地方,她要用自己的能力改變這個家庭。

老李媳婦又要挎著自己的雞蛋去集市了,牧歌接過老李媳婦手裏的馬紮,老李媳婦腿腳不是很好,而賣雞蛋往往要蹲大半天,她隻能隨身帶著馬紮。

“媽,我跟你一起去吧。”

其實老李媳婦告訴牧歌,沒人的時候可以喊她大娘,可是牧歌喊了幾天已經習慣喊老李媳婦媽,老李爸了。她覺得他們對她很好,把自己當成親閨女一樣對待,他們對得起爸媽這個稱呼。

老李媳婦連忙說道,

“那可不行,你的肚子一天比一天大了,集市上的人和車那麽多,要是有個閃失可怎麽得了。閨女聽我一句勸,還是在家裏呆著吧。”

其實牧歌穿著寬大的衣服還看不出來,她笑著說,

“我沒那麽嬌貴,就是想看看你們這裏的集市是什麽樣的。”

老李媳婦覺得帶著她一起去也好,也省的她一個人在家裏悶得上。

集市上果然很熱鬧,賣什麽的都有,賣的東西五花八門,並且大家都大聲的吆喝,吆喝聲此起彼伏,熱鬧非凡。賣菜的將自己新鮮的蔬菜擺放在路邊上,並且隻要是你看上的,人家恨不得半賣半送,白菜被扒的光溜溜的,攤主也不生氣,他笑著說,自家的白菜,讓大夥嚐嚐鮮。賣狗肉的,羊肉的,都穿著那種羊皮大襖,大概是剁肉剁熱了,他們將羊皮襖係在腰間,拿著手中的肉大聲吆喝著,瞧一瞧看一看,我家的肉絕對鮮。還有賣衣服的,不過那些衣服的顏色大部分都是花花綠綠的,一群農村婦女圍著衣服攤走走摸摸,不住的砍著價格,好不熱鬧。

因為牧歌在自己的身邊,老李媳婦的雞蛋今天竟然賣的格外的快,老李媳婦心想,有個漂亮的閨女跟著自己就是好,平時她一個老婆子賣雞蛋,那些人都是挑挑揀揀並且不斷的砍價格,今天一個砍價格的都沒有,雞蛋賣的一個都不剩。老李媳婦讓牧歌等她一會兒,她擠進了賣肉的攤子,她從口袋裏掏出布兜,一層層的打開,她讓老板給她稱五塊錢的肉,老板人很好,還送給了她一塊肉皮。

看到老李媳婦拎著的肉,牧歌的眼眶濕潤,他們家 已經沒有多餘

的錢給她補身子了,這些肉來之不易。牧歌更是下定決心大幹一番,掙足夠的錢讓老兩口跟著自己享福。

她嗔怪道,

“媽,怎麽還買肉?家裏的飯我吃的挺好的。”

老李媳婦笑道,

“是你爹饞肉了,今天出門特意叮囑我買塊肉。”

牧歌知道那是老李媳婦的托詞,老李是個過日子的漢子,他平日裏的藥掉在地上一粒,都要仔仔細細的找出來,別說是吃肉了。她知道老李媳婦買了肉,也隻可能做給牧歌一個人吃。

牧歌跟著老李媳婦圍著小鎮的集市上轉了一圈,她覺得如果在這個小鎮上開個小飯店一定是一本萬利的生意,可問題是她眼下是身無分文的,她身上的那些衣服都是名牌,可是這樣賣出去她害怕會引起陸青的注意,萬一陸青順藤摸瓜找到這裏,她豈不是前功盡棄了?

開飯店是需要大本錢的,她必須從小生意開始投資,然後一步步的施展。轉完集市,牧歌發現集市上賣女人頭飾的攤子比較上,並且攤子上大部分的頭飾都是老式的,況且是純色的皮筋比較多,很少有那種色彩絢麗的頭飾,牧歌覺得如果自己批發一些簡單的皮筋,和珠花串起來賣的話一定不錯,成本又低,又不費功夫,這是個一本萬利的生意。

打定主意後,牧歌便開始物色金主,她斷然是不會向老李夫婦開口的,雖然她知道隻要她一開口,他們一定會幫著自己去借的。牧歌決定靠自己的手段籌得一些款項。

農村人有個習慣,吃完午飯的時候總喜歡聚在一起聊一聊家長裏短。牧歌以前是從來不參與的,她覺得這樣很無聊,別人的家長裏短跟自己有什麽關係,不過現在她不這樣認為了,她不僅跟她們聚在一起,還參與她們的話題。

大喇叭一臉神秘的說道,

“你們知道不?大石的老婆跟著他們老板跑了。”

大家七嘴八舌的說道,

“真的假的?”

“媽呀,還有這事啊。”

“他老板真不是個東西。”

“以前就勸過大石,不要再給那小子開車了,沒想到開著開著,媳婦跟人家跑了。”

牧歌也說道,

“我看啊,這件事情就是一個巴掌拍不響。”

大喇叭說道,

“啊呀,小李家,沒想到你有這樣的覺悟啊,我們真是一道人。”

牧歌笑著參與她們的話題,牧歌通過這幾日跟她們的交往注意到,其實大喇叭是這堆娘們中最有錢的人,她們家開著一家油坊,並且男人還零零散散的做著一些酒水生意,跟她借錢應該最好張嘴。

大喇叭覺得牧歌跟自己有很多見解都相同,她瞬間有一種找到同仁的感覺,她總是拉著牧歌多說一會兒話。

牧歌發現大喇叭好像對自己頭上的發鑽很感興趣,她順手將發鑽拿下來塞給大喇叭,

“嬸子要是喜歡便拿著吧。”

大喇叭連忙推辭,

“這怎麽好意思呢。一定很貴吧。”

牧歌笑道,

“嗨,幾百塊錢的東西。”

其實她少說了好幾個零,大喇叭嘖著舌頭,眼睛盯著牧歌手中的發鑽。

牧歌說道,

“本來是想賣掉的,解決下手頭拮據問題,誰知道咱們這邊識貨的不多,認為這隻是幾十塊錢的東西。”

大喇叭連忙說道,

“看著做工就知道價格不一般。”

牧歌順勢說道,

“還是嬸子有眼光。姐姐就拿著吧,反正我也賣不出去的。”

大喇叭問道,

“小李家你這是遇到什麽難事了?”

牧歌將家中的拮據說了一番,然後將自己想做點生意的事情說了一番,她盡量的將自己說的很可憐,

“家裏外債不少,至於吃的穿的我沒什麽意見,可是過幾個月孩子就要出生了,我可不想讓孩子沒了奶水。”

大喇叭體內的母性被激發了,她拍手給牧歌了一千塊錢。牧歌頓時覺得這一千塊錢沉甸甸的,以前她從來不在意一千塊錢,尤其是跟著陸青的時候,她隨便看上一件東西都要好幾萬,沒想到到了這裏她真正體會到一分錢難死英雄漢這句話。

大喇叭沒有要牧歌的發鑽,她說那是小李留給牧歌的東西,要好好的珍惜,等牧歌有錢了再還她,她們兩個人談的來,就是有緣,難為她一個城裏女娃子能在這鳥不拉屎的地方生存下來,就憑這一點,她覺得自己借給她一千塊錢值。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