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近在咫尺

陸氏集團就在白源街十字路口處,這個地段屬於繁華的地段,光是租金就得上千萬更別說是在這個建樓了。

聽說陸氏集團為了將總公司安置在這裏可是花了大價錢的,光是給商販店鋪的補償金就得上億,更別說是整條街都建成了陸氏集團。其實像他這種大型的公司完全沒有必要把總部建設在繁華的商業地段,大可以建立在城郊,既省錢又能讓員工有上班的心情,當然了錢對於陸氏集團來說說最不缺的東西,據說陸氏家族可是世界首富,他們的所開設的企業已經遍布了全球。

天還沒有亮的時候,牧歌穿了一身黑色的緊身衣,背著器材來到了陸氏集團對麵的樓上。

要想打敗你的敵人,必須要深入的了解他,這是祖父交給自己的,知己知彼百戰百勝。

牧歌將高精準狙擊槍支起來,她將自己背包裏的供給放在一邊,然後靜靜的趴在狙擊槍前。

她的背包裏隻有幾塊巧克力和幾瓶礦泉水,這些都是用來補充體力的,因為她自己也不知道究竟要在這裏待多久,也不知道陸青今天會不會出現。

來之前她已經觀察好了地形,隻有這座樓是最好的狙擊地點。

這是一個賓館,她盜用了公司人員廢棄的身份證開了房,然後選定了這間視野開闊又隱蔽的房間。賓館的後麵是大大小小的違章建築,外麵還搭上了大大小小的窩棚,裏麵住著的都是外來務工人員,有煤礦工,建築工或者環衛工,他們幹的都是力氣活。牧歌從後麵繞過來經過他們身邊的時候就已經知道了他們的身份,這些都是祖父交給自己的。

她小的時候就經受了祖父的特殊訓練,祖父總是在空閑的時候帶著她去看形形色色的人,祖父告訴她,看一個人,不僅要看他的穿著,更重要的是他的眼睛,和麵部表情,眼睛是心靈的窗口,而麵部表情是反映人內心最直白的圖影。

這個甚至成了她和祖父之間的遊戲,他們一起上街總是打賭看看誰猜的更準,牧歌看到一個清秀幹淨的女人從身邊走過便猜這個女人是個學生,祖父搖了搖頭,他告訴牧歌這個女人一定是個吧女,她雖然穿的清純,可是她的手指甲染著妖嬈的眼色,並且她的眼神**不羈。祖父告訴自己,看一個人要動用自己所有的感官和想象力,用心的去看去聽去聞,久而久之你的眼光會越來越準。

牧歌現在隻要搭眼一看就能看出對方是什麽人。那些外來務工人員對牧歌有些好奇,他們總是拿眼睛瞟自己,牧歌若無其事的走過,她在心中已經規劃好全身而退的逃跑路線。來賓館的時候,牧歌順手拿了一套普通的女人衣物。

現在已經是上午九點了,可是陸青依舊沒有出現,沒想到這個男人這麽拖拖拉拉的,開公司最重要的是信譽,而信譽的前提是立威,如果一個上司都做不到守時,又怎麽能在員工麵前立威?真不知道這個陸青是靠的什麽把公司做大做強的。

牧歌一動不動的瞄著外麵的景象,渴了就稍微的喝點水,可是她的視線卻沒有偏離對麵的大樓。

隻見一抹張揚的身影出現在自己的視線,沒錯那個男人一定是陸青,雖然他的頭發被漂成了酒紅色,已經不是照片上的短發,但是隻需一眼牧歌就篤定那個男人是陸青,他幾乎被眾星捧月般的擁護著走進大樓。

牧歌的視線隨著那抹張揚的酒紅色移動,他抿著雙唇邁進了電梯,身邊的人有秩序的進入,並且以防禦的姿態分布在他的周圍,沒想到他還是這麽小心翼翼的人。

好在陸青的辦公室正好在自己的射程之內。

隻見陸青脫下西裝,打開了自己的筆記本,他的眉頭緊鎖仿佛是遇到了什麽難題。緊接著進來了一個帶著墨鏡的男子,那個男子恭恭敬敬的聽著陸青說著什麽,隻見陸青氣憤的拿起桌子上的電腦砸了個稀巴爛,他將電腦丟在地上,然後踩著。似乎還沒有發泄夠,他狠狠的在墨鏡男子的身上踹了一腳。墨鏡男子依舊恭敬的站在他的麵前。

隻要他再靠窗戶一點,牧歌就可以輕而易舉的將陸青射殺。

陸青踱步走到了窗戶前,牧歌欣喜若狂,果然是老天助她,這正是個好機會,就在陸青將要扣動扳機的那一刻,瞄準鏡裏的陸青仿佛生了一雙千裏眼,他那狹長的丹鳳眼妖媚一笑,牧歌瞬間覺得萬物失了顏色,仿佛世界上隻剩下這一抹璀璨的光芒。

牧歌打了自己一下,怎麽關鍵時刻犯了花癡病,她再次扣動扳機的時候卻發現對麵已經沒有了陸青的身影。

糟糕,自己八成已經被人發現了。牧歌以最快的速度將普通衣物套在身上,她將阻擊槍背在身上然後迅速的跑到走廊裏。

樓梯上出現了異樣的響聲,沒想到陸青的人來的還挺快。

此時施工人員正在給賓館粉牆壁,牧歌看了看那根粗粗的繩子,便將整個身子探出窗外,她將地上的滅火器材扯爛,然後將金屬滅火器筒在繩子上擰了一個結,她的雙腳蹬在牆麵上,抱著滅火器筒順著繩子飛了下去。

巨大的衝力帶去狂風,直衝腦門,她踉蹌的落了地,然後迅速穿梭在帳篷之間。

已經有幾個黑衣人追了過來。他們犀利的目光在人群中掃射。

牧歌覺得那些人一定經過嚴格的訓練,也就是說她既然能認出他們,他們一定會一眼將

她看穿,況且她身上還有這麽個大家夥。

牧歌朝著巷子望了望,她所在的位置是一個狹小的院子,院子裏是一口口的大缸,院子裏飄著一股鹹菜味道,估計這是家醃鹹菜的小商販。

牧歌悄悄的潛入,她將自己的狙擊槍藏在了疙瘩鹹菜缸裏。

隻見一個長得粗壯皮膚黝黑的漢子走了過來,他將牧歌上下打量一番,

“幹什麽的?”

總不能說自己是買鹹菜的吧?況且黑衣人尋找人的聲音已經越來越近了。牧歌大腦一片空白,她正愁著不知道說什麽。

隻見那個壯漢親昵的說道,

“是小童吧?你們老板剛才給我打電話了,讓你順路把鹹菜捎回去。”

牧歌連忙點頭,

“對對對,我這就跟你去拿。”

她跟著壯漢進了屋子,她透過窗戶縫看到一群黑衣人在院子裏掃了一下,然後就向別的地方去找了,牧歌心裏鬆了一口氣。

她轉過身來卻看到壯漢的眼神有些異樣,他的眼睛發光,就像一頭看到獵物的狼,他留著口水搓著手,

“根本就沒有小童這個人,他們找的是你吧?”

牧歌連連後退,她穩穩的握住了身後的一根木棍,

“你想幹什麽?”

壯漢一步一步的靠近,臉上露出猥~瑣的笑容,看的牧歌覺得惡心,

“幹什麽?你問的真好笑,孤男寡女還能幹什麽?況且我剛才是幫你撿回了一條命不是嗎?你該怎麽回報我呢?“

牧歌的眼睛裏含著冰冷的笑意,她忽然抽出木棍準確的砸在了男人的額頭上,男人額頭上瞬間冒出鮮血,疼的男人嗷嗷直叫,

“女俠,我錯了,小的錯了,你饒了我吧。”

壯漢跪下來給牧歌磕著頭,牧歌本來就沒想惹事,況且事情鬧大了,把那些黑衣人引來可就不好了。

“你好自為之吧。”

牧歌轉身離去,沒想到磕頭的壯漢卻突然抓起地上的木棍朝著牧歌掄過去。

牧歌已經感覺到了這陣風,她靈巧的躲過,然後抬起腿就狠狠的踢在了壯漢的脖頸上,隻聽哢啪一聲,壯漢歪著脖子倒在了地上。

有的人就是這樣的可惡,明明放他了一條生路,他偏偏要自取滅亡,真是天堂有路你不走,地獄無門你偏行。

牧歌擦了擦手,然後將幾麻袋的鹹菜連同自己的阻擊槍一塊放在三輪車上,她胡亂的鹵水撒在自己的頭發上,衣衫上,這樣看上去更像個賣鹹菜的。

她將自己的秀發包在一塊髒髒的花布裏,然後蹬著三輪車向外走。

果然在巷子口上站著幾個黑衣人。

他們的眼光一直盯著自己,甚至不放過牧歌臉上的任何一個表情。

牧歌平靜的蹬著三輪車,她熟練的吆喝著,

“賣鹹菜啦!有買鹹菜的麽。”

她吆喝的有模有樣,不知道的還真以為她是賣鹹菜的呢,果然一個老太太停下來買了幾個疙瘩鹹菜。

對於民間的吆喝牧歌信手拈來,看了這麽多形形色色的人,牧歌已經能夠模仿的惟妙惟肖,這可是以前的功課。祖父說這是一個偵察兵最起碼的素養,在必要的時候混入人群,這是最好的保護,隻有將自己快速的融入周圍的環境才能快速的逃離危險。

黑衣人不再看自己,牧歌知道自己安全了,她慢悠悠穩穩地蹬著三輪車繼續吆喝著,她漸漸的遠離了黑衣人,遠離了那條街,這個時候她迅速的將自己頭上的花布扯下放在附近的垃圾箱裏,然後攬了一輛車消失了。

陸青的白色襯衫半開著,他的身上坐著一個身段玲瓏的女人。那女人賣力的抖著胸往陸青的身上蹭著。

房門打開了,進來了六個黑衣人,為首的那人身材消瘦,但他是個國字臉,更顯得臉上除了一雙碩大精光的眼睛就是骨頭,這個人確實與俊逸無關。

他低著頭,

“大哥……”

陸青將身邊的女人推開,他的動作有些粗魯,那個女人險些歪倒在地,可是陸青的聲音卻帶著蠱惑的溫柔,

“乖,回去等我。”

那女人似乎得到獎賞一般,滿足的離去。

陸青端起身旁的紅酒喝了一口,

“李青,我讓你給我找的人呢?”

李青將頭埋的更深了,身後的黑衣人也弓著身子,

“她跑了。”

陸青將手中的杯子捏碎,仿佛跟捏土塊一般的輕而易舉,紅色的**順著他的手掌流出,不知道是鮮血還是紅酒。

殘陽似血,一地的碎光,回光返照的光芒照在陸青酒紅色的頭發上,他整個人更顯的張狂而妖嬈,

“隻要我想抓住的人就沒有跑得出我的手掌心的,查!給我好好的查。”

一行黑衣人有秩序的退了出去。

李青將手裏的花布揉搓著,雖然上麵有了鹹菜鹵水的味道,但是憑著他靈敏的嗅覺,他還是能問道洗發水的味道,他讓手下的人將市麵上的所有洗發水都買了下來,然後一瓶一瓶的聞,最後將目光鎖定在當前最火的椰子洗發水上,這款洗發水是馬拉西亞進口的,一般流行與貴族名媛,不是一般人能買的起的,因為它的價格讓人望而止步。

“給我查查最近國內訂了幾批,然後都流向了哪裏。”

隻見他身邊一個用手絹捂著鼻子的男人嫌棄的說道,

“李青,你這招管用麽?”

李青笑了笑,

“如水,難道你不相信我?”

“也是,你的鼻子比狗的還靈。“

如水帶上白色的手套將洗發水裝進箱子裏,然後用膠帶將箱子纏的結結實實,他仿佛不放心似的,又在外麵套了一個塑料袋。

李青皺著眉頭,

“你的病越來越厲害了,我建議你去看醫生。”

如水朝著他翻了一個白眼,

“不知道嗎,我是處女座,處女座的人都有潔癖的,我這才是正常好不好?”

李青不以為意的攤攤手,如水什麽都好,看上去長得溫文爾雅,如同他的名字,溫柔如水,而且又會失傳已久的縮骨功,隻是他有嚴重的潔癖,這點是最讓李青看不上的,一個大男人這麽愛幹淨幹什麽,像個娘們似得,這句話是狂風說的,因為他們這幾個人裏,如水和狂風的性格南轅北撤,兩人誰看誰也不順眼,隻有在陸青麵前是和諧的,可是私底下,兩人可是沒少打了口水仗。

牧歌氣喘籲籲的回到家,從早上到現在她的肚子裏還沒有吃點糧食。

宋元看到狼狽的牧歌有些疑慮,他擔憂的問道,

“小姐,你這是怎麽了?”

牧歌擺擺手,故作輕鬆的說,

“沒事的,宋叔不用擔心我。”

宋元不依不撓的說道,

“還沒什麽?一身的鹵子味,小姐你到底幹什麽去了?”

牧歌一副嬉笑的模樣,

“宋叔你也知道的,公司裏齊豫哥哥的追求者很多,我一去就得到了他的照顧,那些女人當然爭風吃醋啦,所以她們經常用小詭計來整我的。我這一身的鹵水就是她們潑的。”

宋元更擔心了,

“小姐你以後不要去他那裏上班了,太危險了,你難道沒有看新聞嗎,現在的女人太瘋狂了,甚至當街就潑對方硫酸。”

宋元知道牧歌是為了齊豫才去他的公司上班的,他故意將事情說得很嚴重,以打消小姐的念頭。他看牧歌坐在那裏發呆,以為她在考慮自己說得這個問題,於是繼續說道,

“要是小姐真想做點事情,不如就去打理老爺太太留下的化妝品店吧,畢竟我一個男人打理有些不合適,我想這些由小姐親自打理比較好,這樣也算我把老爺太太留下的家業完完整整的交給小姐了。”

牧歌朝著宋元甜甜的笑了笑,

“宋叔,我相信你。不過我暫時不想考慮這些。”

她現在有更為重要的事情要做。

宋元還想說什麽。牧歌撒嬌的說道,

“宋叔,我餓了,我想吃小菊做的三文魚,桂花小煎餅還有糖醋花生。”

宋元無奈的搖了搖頭便去吩咐小菊去做飯了。

牧歌泄氣的仰在沙發上,她一直在想一個問題,陸青是怎麽發現自己的,難道他真的是孫悟空轉世生了一副火眼金睛不成?回想著那些伸手敏捷的黑衣人,看來陸青的身邊高手如雲,自己想接近他並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自己要從長計議了。

小菊將牧歌點的那幾盤菜端了上來。

牧歌親熱的拉著小菊的手,她很喜歡小菊,她的身上有一種樸實的芳華,

“小菊,坐下來吃吧,宋叔,你也坐下吧。”

小菊連忙推辭,她因為太過著急臉都紅了,

“不要啊小姐,我就是一伺候人的,怎麽能和主子坐在一起呢。”

宋元落落大方的坐下了,他看牧歌讓的緊,就對小菊說,

“叫你坐你就坐吧,小姐沒把你當外人。”

小菊看了宋元一眼,然後紅著臉坐下來。

牧歌拿出了父親生前珍藏的拉菲紅酒,她給宋元,小菊倒上了,

“你們平時幫我照顧家裏,真是辛苦了。”

小菊慌忙站起來,又紅著臉坐下,

“小姐,這都是我們應該做的,您太客氣了。是不是,我哪裏做的不好。

牧歌握著她的手笑著說,

“不用緊張,你做的很好,我挺喜歡吃你做的菜。不過我可能要出去一段時間,希望你和宋叔幫我照看一下家。”

宋元愣住了,他緊張的握緊紅酒玻璃杯子,

“小姐,是不是出了什麽事情?”

牧歌故作輕鬆的笑著說,

“哪裏有什麽事情,我隻是想出去散散心,正好我大學的同學開了一個度假村,讓我過去幫忙呢。”

宋元知道牧歌在齊豫的公司並不開心,難得她想出去散散心,他喃喃道,

“也好,也好,你就去吧,家裏有我照顧就行了。”

小菊慌忙說道,

“還有我。”

宋元瞪了小菊一眼,真是多嘴。小菊局促不安的擺弄著圍裙。

牧歌看到別扭的兩人笑著端起了紅酒。

她覺得其實宋元和小菊挺合適的,真想看到兩人走在一起的那一天,隻是自己還有沒有這個運氣呢?

此去,又是另一番凶險,此去,綿綿無絕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