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章 活著

第四天的早晨,我們在一群荷槍實彈的大漢帶領下,來到了一個巨大的廢棄廣場上,廣場上,停著十兩巨大的集裝箱卡車。

卡車全部都打開,其中五輛裏麵是各種槍械,一邊還有堆積如山的彈藥。另外五輛都是裝食物和水的。

要在裏麵存活三十天,而所有的補給,都必須自己帶。以一個人一天兩升水來算,三十天,就是六十升,也就是一百二十斤,還要背上三十天的食物。

另外還要背上槍械彈藥,這根本就是不可能的。因為就算你再厲害,想一個人背夠自己三十天的食物和水,都不可能。

而汙染區的水喝食物都不幹淨,都有輻射,喝了之後,可能會有什麽後遺症。那想要活下去怎麽辦?隻能搶別人的,別人手裏有槍,怎麽會讓你搶,那就隻能殺人了。

因此這個比賽其實,從頭到尾,就是有錢有勢的人,看著我們這些人相互殘殺,然後再被別人追殺。

汙染區,不僅有人類,還有一些變異的動物,這些動物,都是異常強壯高大的,並且是血如命。

我來到裝備區,看了一眼,給自己弄了一套作戰服,然後武裝帶,再然後,兩把手槍,四個彈夾。兩把匕首,一把尼布爾軍刀。煙霧彈帶了兩個,高爆手雷帶了兩個,閃光彈帶了兩個。

然後去了食品區,我隨手拿過一個背包,開始往包裏裝食物,我主要裝的都是高能高熱的食物。壓縮餅幹、巧克力、牛肉幹、糖果。最後又撞了幾瓶水,就算了。

跟我們一起來的,也就是我們一個監獄的,其他幾個人看到了我的裝束,很是驚訝,不過他們並沒有說什麽。

因為他們知道,一旦進入汙染區,大家就是敵人了,或許第一個弄死的就是自己。所以對方帶裝備越少,對自己越有利。

我也看了其他人,基本上都是帶了很多的東西。有些人帶了大量的槍支彈藥,可是跑到食品區的時候,卻發現自己的根本背不動,隻好往下扔。

有些人隻帶槍支彈藥,準備進入汙染區,就開始搶別人的。有些人隻帶了簡單的武器,然後背上大量的食物,估計是準備進去之後,找個地方貓起來,等到最後的幾天再行動。

像我這樣,輕裝上陣的也不少。不過其中最惹眼的,就是高富帥,他隻帶了一把匕首,然後坐在山堆似的食品上,慢慢地吃起了巧克力。

當我看向他的時候,他立刻就發現了我,說發現了我,還不如說他一直都在看著我。當我看到他的時候,他立刻又做了之前做過無數次的動作。

我眉頭皺了一皺,就沒有再看他,很快通知到了,讓我們進入汙染區。之後我們被帶到一個巨大的鋼鐵大門處,然後鋼鐵大門開始緩緩地開啟。

我從遊戲規則上看過,隻要大門關閉就可以開始攻擊了。所以說,並不是一進去,就立刻會發生混戰的。而不足守規矩的,將會遭到狙擊手的射殺。

大門落下,估計需要三分鍾的時間,而眾多人進去的時候,還需要耗費不少時間,所以我故意站在前麵,大門一開,還是一條縫的時候,我就一下子鑽了進去,然後快速朝著不遠處的樹林跑去。

跟我同樣想法的人,也不在少數,我一邊往樹林跑,一邊

用餘光看向周圍,發現也有很多人朝著樹林跑,但是兩兩之間,明顯有一些距離,看樣子是不像開頭就遇到。

我跑進樹林之後,沒有停下來,繼續往前跑,十分鍾之後,我聽到傳來一陣急促的槍聲,然後就開始槍聲大作,最後幾聲巨大的爆炸響起,再然後就隻有零星的槍聲了。

我衝入樹林之後,繼續往前跑,從我們進入的大門,到直升機,停留的廢棄大廈的樓頂,直線距離超過兩百公裏。

兩百公裏,如果強行軍的話,一天就能到,可是這路上的凶險,可不是一天就能到的。所以我進入樹林深處之後,立刻就找了棵枝葉繁茂地大樹躲了起來。

這裏說是核汙染區,開始我以為是切爾諾貝利,結果這裏的氣候根本就不是冬天,我們本來是冬天,北半球應該都是冬天。

但是這裏明顯不是,說明是在南半球,若是在南半球的話,唯一可以確定的就是,這個核汙染區,多半都是在澳洲。

我爬上了大樹,藏在茂密的樹葉中,看著下麵的人,一個個的經過,當然也有追著人殺的。

槍聲四起,我幾次險些被流彈擊中,不過還好,我運氣不錯,都是擦著身邊就過去了。雖然我隻帶了一背包的水和食物,如果在我不運動的情況下,最少可以讓我撐半個月。

因此我並著急,因為槍打出頭鳥,誰跑在最前麵,誰最危險。而我留在後麵,最起碼可以保證,我後麵沒人爆我菊花。

就這樣,我在大樹上貓了四天,這四天來,蛇蟲鼠蟻蚊子蒼蠅,可沒少來煩我。普通的也就罷了,不知道為何,這裏的大多數蟲子都有毒,很可能是因為輻射的原因吧。

還好我經過抗藥性訓練,一般的毒蟲,咬我,反而會被我毒死。像什麽迷藥啊這類的藥,對我根本就不起作用。據說有些厲害的人,就算被毒蛇咬了,也可以免疫的,當然了我可沒有達到那種實力。

我在樹上貓到第五天,終於再也沒有發現,有人聲,或者有槍聲了。我這才下樹,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我選擇的手槍,都是大口徑的沙漠之鷹,威力巨大,而且還配上消音器,很多時候可以暗殺人。

我之所以選擇手槍,沒有選擇其他的步槍輕機槍,或者狙擊步槍,最主要的原因是,這些東西太重,不方便攜帶。

另外還有一個原因,那就是我比較喜歡用手,或者刀解決。尤其是用尼布爾軍刀,我最喜歡了。

這種刀前重後輕,用起來十分的順手,我十分喜歡這個刀。當初在訓練的時候,光頭強讓我們每個人選擇一樣作為主要技能,我就選擇了刀。

在刀這方便,我甚至比高富帥這個全能天才還要有一些天分,我手裏提著刀,手槍上膛,開始小心翼翼地往前走。

這樹林雖然沒有人了,可是人走了時候,很多野獸出現了。這四天多的時間裏,我看到過無數,長相怪異的野獸。比如兩個腦袋的獵狗,比如像豬一樣巨大的老鼠。

老鼠本來就牙齒鋒利,甚至鋼筋混凝土都能打通,因此我當時看到這些巨鼠的時候,十分的害怕,原因就是我怕這巨鼠發神經,把我所在的大樹給一口咬斷了。

一口咬斷當然是有些誇張了,但是實際上,

一顆大樹,基本上這種巨鼠,咬上一分鍾,肯定會倒。

所以我不得不防,而我當初選擇大口徑手槍,也就是為了在關鍵時刻,能射殺這些變異的動物。

至於為何帶上消音器,原因就更簡單了,為了不讓別人發現自己被,在這種地方,一旦開槍,立刻就會傳出好幾裏遠,一旦聽到槍響,很可能會吸引來敵人,甚至野獸。

我一路往前走,就發現路上有很多地方,都有彈殼,有些還有散落的裝備,甚至食物。血跡發現了不少,卻並沒有發現有屍體。

肯定不是那些人沒有死,死的人肯定不少,之所以沒有屍體,估計是被野獸給吃光了。

我穿過樹林,並沒有廢多大的事,幾乎沒發生過什麽事情,就是遇到了幾隻野獸,結果都被我用槍打死。從樹林中出來,就有些鬱悶了,因為變成了一邊平原地形,光禿禿的,沒有地方可以遮擋。

這樣容易被敵人發現,好在我貓了四天,所以後麵基本上沒人。我繼續往前走,差不多走了十公裏,我就沒有繼續走了,而是停下來,找個地方,準備過夜。

不是我懶不想走,是因為我發現,這附近已經開始有人活動了,就在剛才我看到遠處有一陣煙塵飛起。

這些煙塵不可能是人或者動物,跑起來帶出來的,而是由車輛跑起來,帶出來的。

我找了一處相對低窪的地方,然後用軍刀往下挖了一些,給自己挖了一個適合自己睡覺的地方。再然後從背包中,拿出來偽裝布,把自己整個人都蓋住,然後蜷縮在裏麵,開始吃東西喝水,準備休息。

我果然是對的,因為就在我弄好之後不久,就有一輛車開了過來,我雖然聽不懂那些人說什麽,但是聽他們的語氣就知道,肯定是來找人的。

開始我還做好了戰鬥的準備,怕他們發現我,可後來我聽到他們的車離開的聲音,就知道自己暫時安全了。

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反正醒過來的時候,已經是天黑了。我趁著夜色,往前繼續前進。汙染區的夜晚,既安靜,又可怖。

汙染區晚上,一點亮光都沒有。因為在這種隨時可以殺人的地方,亮光就是死亡之路的引路燈,誰弄出亮光,誰就是在找死。

當然了汙染區的土著,他們可以無視這個規定,不過他們也不敢弄出亮光,除非有重兵把守的地方。

我繼續往前混,差不多走了幾公裏之後,就發現了一座橋,這橋下的河裏已經沒有水了,但是河岸距離河底很高,少說得有十來米,跳下去,再想爬上來,是非常困難的。

而橋上卻有人把守,而且我隱約看到,還有兩挺重機槍。想要悄然過去是不可能的了,隻能暗殺潛伏過去了。

暗殺的話,就得殺人,雖然之前淩天叔叔,帶著我殺過一次人,但是那是淩天叔叔拿著我的手殺的,並不能算我自己殺的,現在讓我殺人,我還真有點沒底,手心開始冒汗了。

雖然我之前在監獄裏,無數次說要弄死人,其實也就是放狠話而已,真的在有意識的情況下,弄死人我還是有些無法接受的。

不過現在已經沒有辦法了,我若不動手,就過不去,所以我檢查了一下自己的裝備,開始慢慢地往前摸索。

(本章完)